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2023-09-22文/余莉
上海人大月刊 2023年7期
文/余 莉
2021 年3 月,我来到位于白鹤青龙古镇的新四军标语墙前,墙上斑驳的字迹将我带回过往的峥嵘岁月:1945 年,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命令新四军北撤,浙东纵队途经此处,战士们用朱红粉书写了这两条标语——“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我们要和平,反对内战”。然而,风雨侵蚀,岁月变迁,革命历史的珍贵见证已字迹斑驳,难以辨认,周边也衰败不堪。
研析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标语属于国家所有,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也是文物的管理人、使用人。于是我们与属地政府积极磋商,推动及时修缮维护。时隔三个月,当我再次来到标语墙前,风貌已焕然一新,那些蕴含力量和信念的字句重新被擦亮,诉说着历史,也激励着我们继续前行。我们还以点带面,通过检察建议或磋商方式,先后督促相关部门对一批红色革命文物进行修缮保护。同时联合军事检察院、文物主管部门共建了全市首个红色文物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军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设立了“红色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保护示范点”。
通过办案,我更加坚定了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的信念,愿为红色文化传承贡献一份公益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