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选用听说法为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主导教学法的必要性
2023-09-21洪小蕖
洪小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浙江宁波 315000)
一、背景
2021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开始实施,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对外国船舶登临、检查、拦截、紧追,遵守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海警部门的涉外工作要求我国海警官兵应当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以满足任职的需要。俄罗斯在海上与我国有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中俄两国作为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成员,曾多次共同参与北太平洋公海渔业执法巡航以及该论坛举办的相关演习。因此,提升海警人员俄语语言能力对提高我国海警官兵综合实力、实现中俄海警合作共赢有着重要意义。为培养了解俄语基础知识、掌握海警执勤所需要的基础俄语交际能力的海警人才,学校要开设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为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需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本文通过总结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特点,简述听说法的基本内容,对比听说法与直接法、交际法的不同,试论将听说法作为海警执勤俄语课程主导教学法的必要性。
二、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特点
海警执勤外语(俄语)是培养海警人员俄语基础运用能力的选修课程,内容包含俄语基础知识、日常用语、航行喊话、综合执法用语四部分。笔者对俄语课程学习者及课程内容进行了分析,得出该课程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1.学习者的俄语基础较为薄弱:绝大多数学习者无俄语相关知识的学习经历。
2.学习者的职业定位清晰:学习者未来的职业为海警官兵。
3.教学内容相对基础:教学内容从字母到单词再到句子,不会出现大段的语篇。
4.教学内容范围有限:仅限海警执勤工作所需的语句。
5.培养能力重点明确:着重培养听、说能力,读、写能力的培养不是教学中优先关注的内容。
由此可见,本课程是以特定的交际行动——海警执勤任务为导向,而不是以语言知识为导向的外语教学。其本质上属于专门用途语言教学(LSP),即面向特定人群的特定使用目标的教学,这种“特定性”表现在:该人群的内部需求的一致性、学习目标的明晰性、目标任务的典型性[1]。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教学内容涵盖语言基础知识,使学习者表达的语句在词法和句法上与标准语相符;词汇层面上包含行业常用术语、外来语;语篇层面上多为有着特定构成结构的语篇(海警执勤用语);其教学方法应取决于学习者的“专门用途”,即要考虑海警执勤工作中涉外交际的需要。
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需要实现零基础教学。由于没有接触过所学语言,学习者容易受到母语的负迁移与英语基础的干扰,使得俄语学习难度加大。并且学习者此时的年龄多为18~19岁,已不处于语言学习的最佳时期,这无疑会对学习者学习新语言带来不利影响。如何避免干扰、提升教学效率,也是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要考虑的因素。
三、听说法与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适用程度
在俄罗斯对外俄语教学的发展过程中,强调听说领先的教学法包括直接法、听说法和交际法。笔者将简要介绍听说法的起源、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分析其与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适用程度,并对比听说法与直接法、交际法的基本原则。
听说法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美国,是为了在短时间内为军队培养大量掌握外语的人才。美国以军队外语培训等教学活动创立了新的外语教学法。可以说,听说法自诞生之时起,就是服务于军队的,是针对非专业外语学习者的外语教学法。实践证明,听说法适用于以听说能力为主的军事外语教学,因此,听说法是本门课程选择教学法时首要考虑的目标。
听说法的心理学基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其创始人华生(J.B.Watson)提出了刺激—反应(S-R)公式。而斯金纳(B.F.Skinner)认为操作性条件反射是R-S的联结过程,他把教学过程归结为刺激—反应—强化。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把语言看作一系列的刺激和反应,并通过杰克(Jack)和吉尔(Jill)的实验得出结论:语言教学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声音刺激和学生对声音刺激进行反应的过程[2]。听说法的语言学基础是结构主义语言学,主张学习语言主要应该学习口语,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语言结构特征。
听说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听说领先。听说是言语活动的基础,读写是在其基础上派生出的。在教学过程中,听说领先,读写靠后。2.反复实践形成习惯。语言的学习是一种刺激—反应的过程,语言的习得需要大量的实践练习,包括反复模仿、记忆、重复操练等。学习者要在操练句型的基础上学习语言知识,通过归纳来掌握语言知识。3.以句型为中心。句型是语言的基本结构,是语言教学的基础和中心。学习者应在反复的句型操练中自动化地运用句型。4.排斥或限制母语。学习者应对母语的运用加以限制,在无法借助直观方法或上下文理解时,可以将翻译作为释义的手段。5.对比语言结构,确定教学难点。由于学习外语时,初学者经常将所学外语语言结构用母语语言结构来替代,对比分析母语与所学外语的语言结构,二者的不同点就是学习的难点,需要教学者集中力量攻克。6.及时纠正错误,培养正确的语言习惯。在教学过程中,学习者应当对刺激作出正确的反应。若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学习者就会形成错误的习惯。7.广泛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技术手段。教学者要在外语教学中利用电影、录音等技术。
通过将对比听说法的基本原则与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特点进行对比,我们可以看到教学出现了如下变化。
1.听说领先的原则符合本门课程着重培养听、说能力的需要。
2.本门课程需要学习者能够记忆所学语句,而学习者的俄语语言知识并不充分,俄语又以复杂的语法规则著称。因此,详细学习俄语语法知识,使学习者彻底理解句子构成,以达到对句子自觉的掌握,将要花费大量的教学时间。学习者通过大量练习、反复实践,可以形成牢固的记忆,形成自动化的语言习惯,最终达到不假思索即可脱口而出的程度,在未来的工作实践中能够更加灵活地使用语言解决问题。故教学者应当以反复实践形成习惯的原则指导课堂教学[3]。
3.海警执勤用语中的大部分语句都以固定句型为基础。如描述所在位置、风速大小等信息的句子中,学习者可以将句子中位置、风速大小的数据作为可替换的部分,将句子的其余部分作为固定句型进行反复的替换练习。因此,教学者以句子为基本教学单位,并辅以重点单词或词组的替换练习,使学习者能够利用直觉记忆所学句型,在工作实践时在句型中补充数据,加以应用。这个过程本质上与听说法以句型为中心的原则相符合。
4.在本门课程教学的起始阶段,即在字母及发音规律的教授过程中,为了使学习者迅速、准确地理解所学内容,教学者在授课过程中使用母语是不可避免的。在课程教学的中后期,学习者已经有了一定积累,并已经通过其他课程的学习了解了相关术语的含义,教学者应当适当采用直观手段进行教学,通过展示图片、视频等使学习者确定词句的含义,培养学习者的俄语思维能力。
5.本课程的学习者在学习俄语之前,除母语外都有一定的英语基础。俄语在语音和语法规则方面与汉语相去甚远,但与同为屈折语的英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似之处。在俄语教学的初级阶段,学习者容易出现使用外形相似的英语字母或汉语中相似的发音来替代俄语字母发音的情况,若教学者不及时纠正、加强练习,会使母语的负迁移成为俄语学习的阻碍,使学习者在语音学习中养成“汉语式俄语”或“英语式俄语”的习惯。因此,分析和对比语言差异,是本课程语音学习阶段的一大难点。教学者要通过中、英、俄三语相互对比,利用其共同点加速记忆,抓住其不同点予以突破,防止造成混淆,这对提高教学效果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6.在反复进行语音模仿练习、句型替换练习时,一旦学习者的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错误将会在后续练习中得到强化,并使学习者形成习惯,难以改变[4]。况且,学习者在母语环境中学习俄语,能够接触语言知识和接受语言输入的地点只有在课堂上,学习者没有机会将自己的语言与以俄语为母语者的语言进行对比,也无法检查自己的语言使用错误。本门课程的内容相对比较基础,若学习者忽视自己的错误,将不利于其打下稳固的基础,从而影响后续的学习与应用。本课程的学习者大多为成年人,具有较强的认知能力,更容易理解对错误的解释,并从中归纳相关规律,提高语言使用的正确性。因此,本课程适用听说法及时纠正错误的原则。
7.学习者可以听到以俄语作为母语的人对所学语句的应用,从而学习语音、语调等。同时,多媒体可以展示图像,使学习者能够直观地了解所学习单词的含义。播放视频则是塑造语句使用环境的一大帮手。此外,教学者在课堂中融入视频、图像等可以丰富课堂教学活动,提升学习者对外语的学习兴趣,拓宽学习者的国际视野。多媒体的运用是本门课程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由此可见,听说法的主张整体上与本课程相契合。教学者使用听说法设计教学过程,坚持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习者的听说能力,对比俄语与中文、英语之间的差异,引导学习者合理使用母语,充分利用语言的正迁移效应,以句型为核心进行大量反复的言语实践训练,在练习中及时纠正学习者的语言错误,将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
四、直接法和交际法与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的适用程度
在其他主要的俄语教学法中,直接法与交际法同样坚持听说能力的优先培养。直接法与听说法的主要差异在于直接法提出要用幼儿学习母语的方式进行外语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完全用目标语而非母语,教材借助于直观性手段和外语注释,而听说法仅对母语的使用有所限制。
直接法对培养实际掌握外语,尤其是外语口语的学习者具有积极的作用。直接法过分强调幼儿学语与掌握母语的人学习外语间的共同规律,却忽略了两者间的差异。而本门课程的学习者所处的年龄段使他们更容易对幼儿学语式教学产生叛逆情绪。此外,直接法只看到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消极作用,在教学过程中完全使用目标语,忽视了语言间的共性。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大量的术语,若脱离了母语的帮助,直接使用目标语对术语进行解释,则很不利于学习者快速了解术语的含义。同时,俄语中许多术语的构成与英语相似,而本门课程的学习者均在中学时积累了一定的英语知识。教学者在开展教学时进行语言间的比对,可以促进学习者将所学的新知识与原有的知识体系联系起来,提高术语词句学习的效率。因此,直接法并不适用于本课程。
交际法是以语言的功能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法体系。交际法和听说法的差异为:1.交际法把培养交际能力作为教学的最终目标,听说法以培养语言能力为目标;2.交际法以话语为基本教学单位,听说法以句型的操练为中心;3.交际法允许学习者出现不影响交际的语言错误,不打断交际的过程,听说法认为错误应及时纠正。
从整体上看,交际法对培养交际能力的重视、个性化的教学过程似乎与本门课程培养学习者海警涉外工作交际能力的目标十分契合,但需要指出的是,本门课程为学习者预设了使用语言的情境。海警执勤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执勤用语的规范性、固定性,这与日常交际的千变万化有着巨大差别。课程的基础性也使学习者没有足够的语言知识储备来支撑更复杂的交际。除此之外,课程中的部分内容无法实现交际的模拟,如航行喊话中,部分句子为我方向对方船只进行告知、警告[5]。此外,交际法对学习者在交际过程中出现的语言错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使学习者容易由于错误未得到及时纠正而重犯错误。由此可见,交际法中的言语倾向、个性化教学等原则值得借鉴,但交际法不应当作为本课程的主导教学法。教学者应将交际法与其他教学法结合起来,共同指导教学[3-5]。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支持听说领先的俄语教学法中,直接法和交际法的主要观点存在与本门课程相悖之处。听说法的主要原则与海警执勤外语(俄语)课程学习者俄语基础薄弱、学习者职业定位清晰、教学内容相对基础、教学内容范围有限、培养能力重点明确相适应,故听说法应当作为本课程的主导教学法。教学者需要按照听说法的教学流程(认识—模仿—重复—变换—选择)来设计课堂教学。同时,教学者要吸收其他教学法的合理内核,如交际法中教学的言语倾向和教学的个性化,来丰富课程教学的形式,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