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及实践策略
2023-09-21黄华芳胡召芹
黄华芳 胡召芹
(1.合肥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 230601;2.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2)
碳排放作为具有一定量化意义的概念,对评估区域气候变化以及生态环境具有指导作用。我国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为目标,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对绿色环保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土地利用碳排放及其效率评估是衡量生态经济发展效果的重要指标,必须要制定科学化、合理化的效率评估策略,从而更好地推动生态与经济的动态和谐发展。
一、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的内在机理
土地利用是碳排放的直接途径之一,也是为数不多的主要途径。土地在利用过程中可能会通过资源开发产生负向碳排放,也可能通过资源循环促使绿色环保效益大于消耗,从而产生正向收益。因此,通过土地利用碳排放衡量资源盈亏是有效的指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则是在相对的多维比较下衡量土地利用的合理性与效率性,并进一步从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中获取开发收益与可持续保护发展间的平衡。[1]一方面,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可从不同地区的横向比较中探索更高效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方式。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可从现实发展需求以及客观情况出发,评估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发现影响因素及完善思路,对于长江经济带这一区域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土地利用碳排放及其效率评估对长江经济带的影响是由长江经济带的客观地理位置决定的。长江经济带涉及11个省份,整体呈连贯的长条带状分布,横贯了我国西中东部,在地理位置上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同时,在纬度方向上长江经济带处于大致划分我国南北的重要位置,其地理布局与发展面貌对我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而土地利用碳排放作为影响区域面貌、体现区域发展价值观的重要参考指标,实现效率评估及影响因素的探索对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碳排放及其效率评估对长江经济带的影响是由长江经济带的主观发展需求决定的。长江经济带西部劳动力及制造资源相对丰富,东部则地处沿海,自西向东形成了生产制造、销售乃至出口的完整链条闭环。以长江经济带作为经济规模化发展的示范区域对带动我国经济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同时,长江经济带还呈现以点带面的产业格局,由县级市、地级市完成供应端的生产,由一线城市上海、省会城市杭州等城市完成中高端的运营销售,在经济发展的格局与部署上长江经济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由此,以长江经济带为代表性区域探索土地利用碳排放及其效率评估,能够为区域片状发展谋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二、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思路设计
(一)效率评估方法。明确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的方法,决定了评估的有效性以及结果的反馈价值。首先,根据环境生产技术,厘清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所包含的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两个因素[2]。土地利用产生碳排放,而通常情况下主流观点倾向于认为碳排放的影响是负性的,这与客观现实中开发土地利用资源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是一致的。因此,在产生土地利用碳排放的基础上包含了获得回报,尤其是经济效益等实际回报的期待,即为期望产出。当土地利用程度越高、成本越大、对土地环境的负向影响越不可逆,期望产出则越高。而现实的土地利用开发中,不可能仅包含绝对化的期望产出,必然仍伴随着非期望产出。
其次,在考虑非期望产出的基础上,纳入非径向方向距离函数有助于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在投入与产出同比例变化时,可用方向距离函数完成效率评估。方向距离函数的理念吻合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的概念内涵,即从土地资源利用投入与产出的角度探讨碳排放效率。但在现实中,同样难以存在绝对化的投入与产出同比变化的理想状况,通常投入减少,产出并不必然等比例减少,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使得产出指数式骤然减少的情况,或甚至存在受人为其他因素的调控增加产出[3]。投入与产出的非同步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源于产出包含了非期望产出,因此,在土地碳排放效率评估上进一步纳入非径向方向距离函数,以此平衡非期望产出的影响,提升评估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最后,根据共同前沿模型进一步考虑评估的效率差距。由于长江经济带幅员辽阔,贯穿东西、直通南北,不同的细分区域在经济发展程度、人口引力、劳动力素质层次、技术水平等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导致同样或相似度较高的土地环境下不同的土地利用效率差距。据此,采用共同前沿模型下的效率差距值解决不同区域的异质性问题。同时,效率差距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反向印证区域分组的合理性,效率差距值差距越大,划分至不同区域的必要性越高。
(二)效率评估结果。根据效率评估方法中明确的方向,选取自2000年起至今的数据,大约每5年为一个数据时间节点,对长江经济带所涉及的11个省份进行分析。投入要素主要考虑土地、资本及劳动力,期望产出主要以三产业增加值为参照指标。相关数据来源选取权威性与认可度较高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土地利用数据集等。在长江经济带的细分区域划分上,上游囊括川、渝、云、贵四省,中游包括赣、湘、鄂三省,下游则指上海、苏、浙、皖。
首先,在长江经济带的整体宏观区域面上,碳排放效率整体水平居中,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2000年是统计时间内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最高的一年,其后至2005年间逐年下降,2005年后虽整体呈上升态势,但趋势较缓。
其次,对长江经济带内上、中、下游三个群组进行区域化分析。三个群组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均与长江经济带整体趋势吻合,经历了以2005年为相对低点的先下降、后平缓上升的变化。其中长江经济带下游的整体效率值较高,甚至在2000年至2002年间出现了效率值为1的情况。在共同前沿下,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呈现下游、中游、上游递减的分布。
最后,具体省市区域比较来看,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的特点。一方面,不同地区的相对表现整体稳定,不同时间内地区间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排序大致相近。上海市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显著突出,绝大多数年间效率值均达到1;江苏省在统计年间有7年效率值达到相对有效;云南省和浙江省则有五年效率值达到1。但也有部分省市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较低,如2010年至2012年间,贵州省的相对效率值均不足0.2。另一方面,不同省市地区间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呈现较大的差距。以上海市为典型的高效率地区与贵州、四川等相对低效率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
(三)效率评估影响因素。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因素纷繁复杂,但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平衡的切入点下,仍可规整为一定的类型。
首先,城镇化水平对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影响十分显著。一方面,城镇化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挂钩,呈显著的正相关。经济发展水平高,自然在土地利用上有更多的资源倾斜与更高的决策效率,而土地利用期望产出的达成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发展的投入,从而推动正向良性循环的形成。[4]另一方面,城镇化水平也较大程度代表了该省市地区对人口的虹吸力度。青壮年劳动力倾向于到城镇化水平高的城市发展,因为城镇化水平高通常情况下与较好的劳动环境、劳动保障、劳动报酬、发展机遇等相对应匹配。青壮年劳动力倾向于认为在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区更可能发挥个人价值。而为了容纳不断引入的人口,土地开发力度必然随之增大,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率也更高,进而推动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提升。
其次,技术水平也对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技术水平决定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中期望产出的占比。技术水平高的地区,往往对科技型开发设备、劳动力管理等方面有更精准的把控以及更多可灵活调配资源的空间,这也意味着土地开发利用更倾向于走可持续发展的集约路线。相反,技术水平低的地区更多依赖人工劳动力而非智能化开发,而又由于技术人才以及青壮年劳动力更多流向技术水平高的地区,技术水平低的地区仅仅能通过相对低效的粗犷式发展前行,土地利用碳排放自然在恶性循环中无法实现高效率的突破。
最后,环境规制强度也影响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一方面,环境规制强度通过影响土地开发利用的规划,进而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高的地区均有较好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能够因地制宜地根据地区定位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并在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持之以恒地根据规划布局框架不断完善突破,而不会采用“拍脑袋”政策决定土地开发利用,这有效减少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无用功,促进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环境规制强度通过影响土地开发后的持续维护和环境保护,进而改变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较高的地区通常通过法律法规等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手段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后续维护。此外,以绿色发展为主调的地区文化建设氛围显然有助于推动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提升。
三、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提升策略
(一)合理推进城镇化,实现土地利用碳排放期望产出。城镇化水平是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重要因素,由此,提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也应以城镇化水平为切入点。一方面,积极提升城镇化水平。通过教育、宣传、技能输送、对口帮扶等途径,促进相对落后的地区向高质量高素质城镇发展。同时,注重城镇化水平提升要秉持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提升城镇化水平不是简单粗暴地开发土地、建高楼,更不是同步富裕,而是要因地制宜根据地区气候、产业、文化等特点,挖掘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当地优势的土地资源利用路径。其后更可进一步通过与周边城市整合资源完成土地利用的合理分工,促进土地利用碳排放更多地转向期望产出,如土地居住功能与生产制造功能的匹配,不应出现盲目开发建设住宅用地而无配套产业等情况。此外,在城镇化进程中,激活与发挥青壮年劳动力资源的同时,也要注重相关配套的跟进。对老年人、儿童等退出城镇劳动力市场以及尚处于积累期未能投入劳动力市场等群体也需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情况。
另一方面,在提升城镇化水平的同时也要保持稳中求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不达标,某种程度上是投入与产出不对等导致的,而归根结底粗放式的发展又是导致投入流向非期望产出的关键。可见提高城镇化水平并不意味着盲目追求数量上的突破以及短期的经济效益,而是要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对于参与到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更要引导其正确认识与理解城镇化进程,扭转涸泽而渔的粗放式发展思维,以发展性的长远眼光克服现有困难,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为短期的经济收益让渡碳排放效益,牺牲长远发展。
(二)提升技术水平,把握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提升思路。提升技术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提升的高度。换言之,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拉高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天花板。一方面,可通过完善现有技术、积极研究新技术提升技术水平。通过对现有技术的完善提升,能够促使土地利用开发以更精准高效的方式推进,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浪费,从而提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同时,新技术的突破能够为土地利用碳排放带来新的可能,如新能源的开采以减少污染排放等[5]。
另一方面,可通过长江经济带下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以提高技术水平。长江经济带作为具有整体经济格局的区域,本身即在发展中呈现以点带面的格局。在土地利用碳排放上,也可延续这一技术提升思路,通过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较高的下游地区的技术指导、工程监督等方式,实现对相对落后的上游地区的帮助,缩小不同区域间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差距。同时,还可从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地区引进先进技术,开拓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提升思路,并通过试点应用等方式探索相对长江经济带而言针对性强的具体实践策略。
(三)完善环境规制,构建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方式。完善环境规制从制度规范的角度厘定了土地利用碳排放的框架与底线,通过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提升到社会管理高度重视的层面带动了全民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出台阶段性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以开发与保护平衡的原则,指导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验证。同时,相关部门应开放信息公开与监督途径,使土地利用碳排放在阳光下进行,及时改进不合理不科学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方式。
另一方面,在完善的环境规制下,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提升不再仅仅是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政府机构的工作,而是需要全民转变思路、发挥合力的战略方针。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全体都应践行高效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方式,自觉推动绿色环保理念的落地实现。同时,环境规制还可通过相应的惩戒措施明确土地利用碳排放底线,对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组织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停工赔偿等惩戒。
结语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引领下,长江经济带作为在我国有重要经济战略意义的地区,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中谋取平衡至关重要。而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则是衡量开发与保护平衡度及有效性的可操作参考指标。在厘清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估方法、结果、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可通过合理推进城镇化、提升技术水平、完善环境规制等实践策略促进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