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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

2023-09-20唐国建周益

鄱阳湖学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环境问题

唐国建 周益

[摘 要]对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阐述应该围绕“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展开。与社会转型论、政经一体化论直接将这种“社会性”确定为社会转轨、工业技术、制度政策等不同,以陈阿江为代表的社会文化论研究者以利益相关者为分析工具,阐述了不同层次的社会文化要素对社会行动者的驱动逻辑,生成了由微观层面的社会行动论、中观层面的结构-机制论和宏观层面的社会历史论所组成的解释框架。该解释框架的影响评价显示,这一理论模式对中国不同领域的环境问题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是理解当代中国环境危机成因的重要理论范式,也是建构中国环境社会学本土话语体系的重要成果。

[关键词]陈阿江;环境问题;文本法-实践法;内生污染;次生焦虑

一、引言

環境问题是一种社会问题,而阐释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前提是确定“自然性”的环境问题同时也具有“社会性”。已有研究显示,在关于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解释上,由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及其制度政策的强影响,社会转型视角与政经一体化视角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经验研究中。前者将环境问题视为社会体制转型带来的副作用;①后者将中国环境问题产生且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归于基层政府与地方资本形成的“政经一体化”结构。②尽管两种视角有所差异,但“几乎都是在同一预设下进行的,即中国的环境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环境问题的凸现和显著化过程与迅猛的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密切相关”。③这一“预设”直接明确了环境问题的社会性,而未分析环境污染和破坏何以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环境问题。如果不阐释清楚这个前提性问题,那么具体的经验研究就无法将以自然性为表征的环境问题与社会结构中的社会性因素关联起来。例如,对于一条被污染的小河,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表现为自然性的污浊发臭的河水或正在排污的管道,却很难看出其中的工业化、市场化等社会因素。

对于自然性的环境问题为何具有社会性,陈阿江在《环境污染如何转化为社会问题》一文中给出了解释。他认为,环境污染转为社会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环境污染的产生、环境污染导致的社会影响和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反应”。其中社会反应是最关键的,而“社会反应涉及的事项主要有:受害者对环境污染及社会影响的感觉、感受、认知,不同群体间话语操演,呼吁、呐喊、抗议活动,以及环保行动、环保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等”。①可以看出,这种社会反应的实质就是一种社会心理的形塑过程,是特定的社会文化要素在不同社会行动者(民众、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身上的投射。因此可以说,“正是文化使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具有了社会性”。②“环境问题的社会性”而非环境问题本身或者环境与社会的关系,才是解释的焦点。正是基于对环境问题的这一定位,陈阿江在近20年的研究中,与其团队通过对不同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事实性分析,阐述了中国环境问题背后的社会文化逻辑。他的观点可以概括为微观层面的社会行动论,中观层面的结构-机制论和宏观层面的社会历史论。这一理论架构不仅全面解剖了各种具体环境问题的内在运行机理,也提出了许多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的学术概念。本文选取“文本法与实践法”“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原生焦虑与次生焦虑”这三对具有代表性的理想类型工具来阐述陈阿江关于中国环境问题成因的社会文化解释框架,并通过该解释模式的影响评价来进一步理解中国环境问题的本土特色,以及中国解决环境问题的独特贡献。

二、陈阿江环境问题的社会文化解释框架

为了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探究环境问题的成因,陈阿江选择了三种逻辑思维支点,进而建构起相应的三种理论模式。一是基于自身经验的追问。“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问题”是陈阿江学术研究的现实焦点,而这个被他自己称为“无学科意识的”研究与其身为土生土长的吴江人是分不开。③早期生活的经历与感受,让陈阿江不停追问为什么“在历史上长时段没有的水污染会迅速地出现并膨胀”。在《水域污染的社会学解释——东村个案研究》这篇最早关于水污染问题的研究成果中,陈阿江对水污染的社会成因给出了尝试性的解答,④而文中展现的解释路径就是一种基于自身经验的追问。二是遵循理性逻辑的批判。已有的各种环境治理模式基本上都是以相应的制度政策、环境技术为根基的,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有的治理行动甚至成为问题恶化的直接动因。陈阿江从“无学科意识的追问”向“有学科意识的探究”的转向就是以批判现实为逻辑起点的。他按照“现状—问题—原因”的理性逻辑逐步梳理出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机理,这一解释路径的典型成果就是其运用库恩(Thomas S. Kuhn)的范式概念对运动、技术主义和地方主义这三种治水范式的反思。⑤正是这一反思为陈阿江中观层次的结构-机制论奠定了基础。三是富有想象力的比较分析。从历史文化视角对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宏观解读,很容易变成C. 赖特·米尔斯(Charles Wright Mills)所批判的宏大叙事。为了避免这一问题,陈阿江选择了比较法这一解释路径。受怀特(Lynn White, Jr.)《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启发,他将抽象的文化观念与具体的环境问题相关联,并从两种不同的历史文化观念中找到比较分析的对象,这需要丰富的社会学想象力。就如在怀特之前西方社会没有人将现代生态危机与犹太-基督教文化关联起来一样,在陈阿江之前,几乎没有人将中国社会中追求经济发展、政绩资本等社会行动与传统的“孝文化”关联起来。

基于这三种逻辑思维所建构起的理论框架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解释社会结构的多层次统一体。本文将陈阿江及其团队的解释框架划分为有层次差异的理论,不仅是为了对应上述三个研究视角,更重要的是为了便于理解这个理论框架本身。具体而言,社会行动论的解释对象是微观社会结构中个体行为的选择逻辑;结构-机制论的解释对象是中观社会结构中的社区、组织、群体、制度政策、科学技术等社会要素的运行逻辑;社会历史论的解释对象是宏观社会结构中历史文化观念的影响逻辑。但在实际的解释力上,社会行动论的命题同样适用于解释中观和宏观结构要素的运行现象,即社会行动者可以是生活中具体的个人,也可以是以组织、群体为身份表征的共同体,还可以是处于不同历史时期却享有共同文化价值观念的人群。同样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和某种具体的制度政策都是该社会中抽象的历史文化观念的载体。

(一)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环境问题成因的社会行动论

“利益相关者”是陈阿江阐释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一个重要概念工具。任何一种社会行动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既定的社会秩序,进而影响各个行动者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因而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社会行动者都可以被视为利益相关者。例如,“事实上,水污染就是人们行动不当的后果。……水污染之所以会发生,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是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污染事件中主要利益相关各方行动的结果”。①正是通过分析水污染事件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态度与行为,陈阿江得以从微观的视角剖析水污染的发生机理,并认为“正确分析污染事件中各方的态度、行为是有效实现法律与政策调控和环境教育的基础性认知”。②

作为一个社会行动者,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选择都会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则,而这些规则的运行蕴含着特定社会的文化影子。例如,陈阿江从他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校园草坪踩踏事件出发,发现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写(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这一套规则在社会转型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正是涂尔干( [é][E]mile Durkheim)所论述的“社会失范”现象。但是,失范理论又不足以对这种现象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因为社会失范指的是“旧的规范已经失效,新的规范还未形成,人们不知道该遵守什么规范,而导致了行为的偏离”,而“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和文化与西方社会有差异”。在中国,这些“写(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中是存在行为规范的,人们也知道要遵循什么规范,只不过在实践行动所选择的规范与知道应该要遵循的规范又是两种不同的类型。陈阿江将这种“说归说,做归做”或“写归写,做归做”的现象称为“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③

为了更好地阐明这一结论,陈阿江做了两件事。一是他吸收了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社会的论述,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尽管已经不能说还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礼治的特点对当前的法治社会建设仍然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化影响力”。二是他批判了人们所熟知的“潜规则”概念,认为“潜规则”在实际生活中的特定圈子里是公开的,具有“非潜”的特点。因此,他更倾向于用“实践法”概念代替“潜规则”概念。①

为什么中国人的行为普遍会出现这种文本法与实践法相分离的状况?陈阿江又给出了两个理由。②一是当前中国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以现代交通系统为例,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人工设计的巨系统,具有人工理性的设计、明确的目标、强调效率、人服从于系统的要求等特点。这个巨系统包含众多子系统,在这些系统之中,人们总是不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则。但中国社会又是自然历史形成的社会,其传统文化偏向于“根据情景来行动或定义行动的意义”,社会规则往往是不明确的,且并不以效率为第一目的,而是以协调人的社会关系为目标。因此,当前转型期时的中国社会与人工理性设计的西方现代社会不同,其“相当多地保留了传统社会的一些特点”,而离巨系统的现代社会又还有相当的距离。这就使得现实中人们的行动选择会在现代法规和传统规则之间徘徊。二是中国社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普遍性的法律条例等文本规则难以完全适应全国各地的情況。因此,各种文本往往留有“弹性”,以供实践的顺利实施。在环境领域,这种情况往往就体现为污染企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相互利用关系,即在事情可控的范围内,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方便”,企业向政府输送利益。这也是为什么环境容量会成为部分环保部门致富资源的原因之一。③

综上,阐释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社会行动论可概括为三个具体的命题:一是保护环境的文本法和破坏环境的实践法同时存在于环境事件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行动规范体系中;二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特殊的社会转型期是文本法与实践法相分离的社会根源;三是环境问题是环境事件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在社会行动中选择实践法的事实性结果。

(二)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的演化:环境问题成因的结构-机制论

环境社会学者更倾向于从社会制度、社会运行机制来理解环境问题的成因,在国内环境社会学界比较盛行的两大视角中,政经一体化论解释了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博弈及其结果的运行逻辑,社会转型论在阐述了城市化、工业化、制度政策变迁等对环境问题的影响逻辑,但二者只解释了这些社会关系是如何运行的,却没有解释这些关系为什么这样运行,即这两个视角都没有关注到构成社会关系的行动主体及其行动选择的依据。以典型的工业水污染为例。从政经一体化视角看,为什么地方政府不履行环保职责?仅仅是因为政企合谋的结果吗?为什么存在受污染影响的当地人不抵制这种有害事件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支持污染企业进驻社区的状况呢?而从社会转型视角看,工业技艺、市场失灵和改革放权导致了污染,但为什么制污企业不选择环保的技艺?④二者都不能就此问题给出明确答案。陈阿江用“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及其相互交织的命题解释了这个问题。以村落(传统社区)的工业污染为案例,他以水体的功能层次及其演变为媒介,揭示了作为外源污染的工业污染向村落内部的内生污染转变的社会心理机制。所谓“外源污染”,主要是外在于社区的物质性污染,包括城市转移的污染以及乡镇工业产生的污染等;而“内生污染”则是指受到外源污染的影响,社区内个人与群体在精神与价值观上所遭受的“污染”。集体无意识的内生污染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外源性污染具有双重污染特征:它在物质层面上污染了水源,在精神层面上彻底摧毁了传统的生态规范与伦理”。价值观念被改变的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无意识地就将河流、水井的饮食、灌溉等高级功能降为了纳污的低级功能。①这就是特定社区中环境污染的内外生成机制。

那么,社区与社区(一个共同体和另一个共同体)之间的污染机制又是什么样的呢?陈阿江及其团队通过分析现实中最常见的污染企业迁移现象来解答这个问题,即:为什么一个地方的污染企业能够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且污染企业接受方的地方政府、社区和居民也都愿意接纳呢?他们借助默顿(Robert Merton)的“机会结构”概念阐释了这一生成机制的路径,即:“基于地区经济差距形成的发展急迫感差异、环境规制强度差异以及基于污染风险认知形成的社会容忍度差异成为形构企业迁移的外部机会集合的三重结构条件。”②对于污染企业输入地来说,输出地的污染企业就是污染的“外源”,本地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急迫感和居民为求生存的污染容忍度使得这个“外源”能够进入其内部,而外源污染的双重污染特征必然会将这个“外源”演化为“内生”。

综上,阐释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结构-机制论由以下三个具体命题构成:一是作为外在于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物质性污染,外源污染对该共同体具有物质污染和精神污染的双重特征;二是对于一个社会共同体而言,它所面临的环境危机是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相互交织的结果;三是对于不同的社会共同体而言,发展不均衡是环境污染得以从发达的共同体向落后的共同体实现转移的前提,而经济发展的急迫感、环境规制的执行强度和对污染风险的社会容忍度,是落后的共同体将外源污染演化为内生污染的结构性条件。

(三)原生焦虑与次生焦虑的交织:环境问题成因的社会历史论

关于中国当代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陈阿江是在与西方学者对话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经验进行阐释的。除了受“怀特的论断”(Lynn White Thesis)③的启发,社会学的风险理论则为其提供了重要的概念工具。针对“怀特的论断”,陈阿江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总体上缺乏犹太-基督教传统且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在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除个人行为与制度约束外,环境问题的背后是否还存在第三个层次,即“深层社会结构和文化问题”?④而正如贝克(Ulrich Beck)所述,包含生态危机在内的现代社会的诸多风险,无不蕴含在“所有构成我们日常生活的文化的东西”之中。⑤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对社会事实的经验观察,陈阿江从社会历史文化的角度考察了中国人的群体心态,提出“次生焦虑”这一概念,用来阐述宏观层面上中国环境危机的社会成因。

这里所谓“焦虑”主要指涉的是社会性的焦虑。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焦虑的本质是“一种无意识组织起来的恐惧状态”,其必须在“与个体所发展的整体安全体系的关系中得到理解”。①陈阿江将类似西方新教徒心中“为上帝创造财富”的焦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断后”焦虑称之为“原生焦虑”;而“次生焦虑”则与之相对,是近现代中国在外部压力下,通过激进的工业化、现代化手段追赶西方发达国家而产生的一种社会性焦虑。他将“次生焦虑”视为中国的环境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的文化根源。②这一概念不同于社会转型论以中国城市化、工业化为基点进行的环境分析,也不同于政经一体论从地方政治安排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环境问题开展的剖析;而是从历时态的角度,将群体的心理文化结构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统摄起来。由此,次生焦虑可被视为环境污染问题化的原初动力。

陈阿江认为,这种以“落后”心理为核心的次生焦虑源于近代以来中国在积贫积弱、长期落后的现实境遇下所形成的“跃进”思想。近代中国深受西方列强的侵略之苦,面临着被殖民化、亡国亡种的危险。为了摆脱这种落后的境况,中国的有识之士与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想富国强国,希望通过快速的工业化与现代化追赶上发达国家的脚步。在辛亥革命时期,中国的“跃进”思想就已经相当普遍,且逐渐成为政治决策的重要推动力。这种“跃进”思想背后,深藏着中国人自古以来好强、爱面子、自我优越感强的心理文化结构。③另外,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失向”问题也是次生焦虑的内涵之一。这里的“失向”是指迷失方向,意指社会与个体的未来发展充满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个体与群体的社會行动趋于浮躁。陈阿江在分析污染行动的社会历史原因时,以“刺字事件”为例,阐述了中国社会在快速现代化过程中表现出的“亚健康”状态:“社会失去了目标,基本价值观、基本规范领域存在着普遍的冲突”,“生活就是挣钱。”④这一浮躁、矛盾的状态蔓延至社会的各个领域,环境领域也不例外。也正是在这种“失向”的氛围下,配合中国急追猛赶西方社会的心态,无论是民间还是政府部门,都逐渐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而忽略了生态文明的建设。

陈阿江的“次生焦虑”概念从历史文化的宏观层面阐述了现代环境问题的成因,也昭示了中国的环境问题乃至整个现代化进程与其他国家的差异:首先,中国是“被动卷入”现代化进程中的,⑤在文化结构还未及时调整时就被仓促地推到现代化的跑道上;其次,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始终以西方为标的,但其社会文化结构难以完全适应与匹配源自西方的现代化体系建设,这使得我们在环境领域总面临着矛盾的局面;最后,中国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在现代化过程中暂时性地导向了“赶英超美”的道路,并在日后的体系建设与制度安排上迥异于西方社会。

综上,阐释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社会历史论是由一个前提性命题和三个论断性命题构成的。这个前提性命题就是儒家“孝文化”中关于后代的价值观念问题,即繁衍后代是孝顺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由此衍生出的三个关于环境问题论断性命题也可称之为“两后论”:首先是“继后论”,指中国长久以来的人口发展(主要是人口数量、生存需求)与环境容量(主要是土地资源、生产力水平)之间的矛盾是儒家“孝文化”中的继后焦虑(即原生焦虑)的后果;其次是“落后论”,指近现代中国的环境危机是中国人因落后焦虑(即次生焦虑)而选择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伴生物;最后,“继后焦虑”与“落后焦虑”同时存在于当代中国人身上,二者交织构成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历史根源。

三、陈阿江理论模式的解释力及其影响评价

在阐释中国环境问题成因的三大理论模式中,有评论者认为,社会转型论抓住了中国处于社会转轨期这一宏大的社会背景,因而其解释范围可以适用于所有具体环境问题,但这种解释受限于“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特定的时间框架,对于改革开放之前乃至更长时段的环境问题缺乏解释力;政经一体化论作为“制度/体制论的突出代表”,紧扣了中国官权文化这一制度运行的核心要素,其解释模式对特定时期和特定地域的环境问题成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这一解释模式对于“制度/体制缺陷与缺失的因由何在”这一“根本的根本”未能给出答案。①应当说,学界对两个视角的评论总体上是中肯的,但对以陈阿江为代表的社会文化论的评论却有失偏颇:“从社会文化的视角探寻环境问题的内在逻辑由于忽略了国家这一重要变量,从而使得对环境问题的解释有简单化倾向。”②从本文前一部分关于该解释框架的阐述来看,“国家”这一变量在三个层次的理论模式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并末以类似于“国家-社会”关系中的“国家”这样的实体出现,而是以投射到社会行动者(个人、群体与组织)身上的某种文化特质来代替的。如微观层次的“文本法”是国家制度政策,中观层次的“发展急迫感”是国家管理人员的心态写照,宏观层次的“落后焦虑”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目标在所有国人身上的心理投射。因此,基于社会文化视角的解释框架既能在某个层次上单独解释具体的环境问题,又能以社会行动者(利益相关者)为载体进行跨层次的关联性解释。

一个理论的学术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该理论的观点作为分析的支撑性论据直接引用;二是在继承该理论的生成逻辑基础上拓展该理论的模型;三是通过批判该理论而提出新的解释模式。下文将基于CNKI数据库的文献索引,③将对社会文化解释框架中三个理论模式的影响评价分别进行阐述,以此来展示该解释框架的生命力。

(一)社会行动论的影响评价

陈阿江以利益相关者为分析工具的社会行动论主要源自三个文本:一是《水污染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是“利益相关者”这一分析工具的经验应用;二是《文本规范与实践规范的分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的一个解释框架》,阐述该理论模式的主要观点;三是《次生焦虑》中的相关章节,更加全面地阐释了该理论模式的内容。作为一个非常好用的分析工具,环境污染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经验研究中。索引结果显示,在引用了《水污染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的78篇文献中,大多数关于环境污染的研究都是作为论据来使用的,而环境抗争方面的研究则拓展了该工具的应用范围。④行动规范论所探讨的利益相关者(老百姓或居民、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政府部门、抗争的“傻子”和“疯子”)更是成为诸多案例研究中的分析对象。①

社会行动论所提出的“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在文化意义上更具有中国本土化意味,学界对它的应用已经延伸至法律与行政实践的领域,②甚至有学者直接将之归为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研究的七大理论范式之一,并将其命名为“文本实践论”。③而在环境问题的研究中,这一理论有两个方向的发展进路。

首先是文本法与实践法分离对环境的影响。陈阿江更多地是从对国人社会行动中的“潜规则”分析入手,认为中国人在文化惯性下更倾向于依情景行事而非依规范行事,这与现代社会系统运转的要求不符,由此催生了环境污染。比如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由于缺少规范以及中国人“说一套、做一套”的文化传统,外来者的经济活动加速了过度放牧、买卖草场等不良环境行为,导致了草场退化。④陈涛、左茜用“稻草人化”这一概念形象地概括了地方环保部门在角色扮演上展现的“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⑤上述两个关于某个具体利益相关者的行动选择机制分析,是行动规范论具象化的典型案例。

其次是文本法与实践法形成的原因。许根宏将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视为一个显性的社会事实,并以工业水污染为例探究其形成的原因。⑥他指出,制度结构失衡下的评价机制、权力结构失衡下的监督机制以及规则内化驱动力有限,是导致正式规则与实践规范相分离的主要社会原因。与之相对应的是,实现主体结构优化、规则文化再生产和有效社会监督,则可以有效避免文本法与实践法的普遍分离。此外,次生焦虑下对经济发展的追求也促进了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比如环保法规政策常常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的“拦路虎”。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形式各样的环保“土政策”便“新鲜出炉”,以达到“弱化”“虚置”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全心全意”发展经济的目的,从而导致了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⑦

(二)结构-机制论的影响评价

更具社会学学科特征且最有影响的结构-机制论也主要源自三个文本:一是《从外源污染到内生污染——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社会文化逻辑》,具体阐述了一个特定社区中外源污染转向内生污染的生成机制;二是《机会结构与环境污染风险企业迁移——一个环境社会学的分析框架》,阐述了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在不同区域之间的生成机制;三是《次生焦虑》中的相关章节,全面详细地阐释了该理论模式的内容。由于文本二发表时间过短,而且本身也是结构-机制论的延展,所以这里主要探讨文本一的影响评价。在这三个层次的理论模式中,以“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为代表性概念的结构-机制论是被学术界广泛引用与借鉴的理论,引用索引到114篇文章。结构一机制论不同于宏观层面下的社会历史论,其更具备经验事实上的可观测性,也能与社区内部的具体动态过程相结合,从而拓展了环境问题研究的内生维度。⑧“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这两个理想类型工具的提出,不仅揭示了环境污染的扩散逻辑,也打破了学界以往单纯强调物质污染的桎梏,突出了精神污染的重要性。

从环境污染的扩散方面来看,李尧磊与李春成借鉴了陈阿江的理论,以乡村塑料加工业为例,阐述了村民基于生计方式而形成的一种“污染文化”。①他们提出“污染惯习”这一概念,即“笼罩整个村庄社区的污染文化以客观社会结构形式在行动者主观身心方面的沉淀与体现”。这一概念拓展并丰富了从外源污染向内生污染转变的细节,将农民的生计方式视作由外源污染向内生污染转变的中介因素。陈涛与郭雪萍则将外源污染与内生污染延伸至环境质量与个体环境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认为环境质量越好就越能强化个体的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反之亦然。②

也有学者们关注到了更多特殊性的经验材料,揭示了从精神性的内生污染到物质性的外源污染这一反向过程。比如冯燕通过对新疆坎儿井功能演变的研究指出,在没有外源性污染的情况下,当地居民对更为便利的现代化取水方式形成依賴。③年轻人逐渐摒弃了原有的生态价值规范,不再维护爱惜坎儿井,导致其逐渐从高级的饮用功能退化为低级的纳污功能,形成从内生污染到外源污染的污染路径。因此,从外源到内生的污染逻辑并非绝对的。有学者在考察了淮河流域一个非工业乡村社区后也认为,差序格局、组织程度以及社区归属感的弱化也可能导致污染的“内生型”生成逻辑。④

另外,结构-机制论也被学者们广泛应用于环境治理领域。随着社区共同体文化的消解,原子化居民的个人利益被无限放大,内生污染的发生使得社区环境治理中非制度化手段的影响已经式微,治理手段已经脱嵌于社区。⑤而现代科技产品制造了越来越多的垃圾,超越了村庄的知识和处理能力,农村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遭受双重“外源性污染”,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引导行动者远离传统的观念与行为模式”,构建新的环境观念与环境知识。⑥

(三)社会历史论的影响评价

社会历史论主要体现在《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历史根源》一文中,⑦该文是陈阿江为2012年《次生焦虑》一书重印时专门写的“重印本序”。从前文所阐述的社会文化解释框架中可看出这篇“序”的重要性,即《次生焦虑》本身的内容是微观层次和中观层次的阐述,而这篇文章作为宏观层次的理论解释,不仅提升了解释层次也补全了该解释框架,使得《次生焦虑》真正成为该解释框架的代表作。

陈阿江在探寻环境问题的社会文化逻辑时,是从整体视角与底层视角两个角度出发的,而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则更多地表现出对这一理论的继承与引用。整体视角强调的是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次生焦虑。有学者以苏北地区为例,从区域历史发展的角度为“次生焦虑”概念增添了经验事实,指出苏北地区面临着三重区域性的压力:国家宏观层面追赶现代化的压力,江苏省自加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展的追赶压力,以及由来已久的追赶苏南地区的压力。这三重压力使得苏北形成“历史性焦虑”,因而难以从容不迫地衡量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该地区承接了大批污染企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①

还有学者并未直接引用“次生焦虑”这一概念,而是从文化发展轨迹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概念工具。比如冯燕以农村面源污染为例,在借鉴陈阿江关于传统村庄模型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将人类社会发展的文化轨迹作为切入点,揭示了人类文明从生存型文化到生产型文化、再到生活型文化的发展历程,并提出“文化变轨”的概念。②她指出,“在实际文化运行轨迹的过程中,人类不断增长的欲望与需求容易导致文化脱轨现象”,从而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这一分析虽然更多地着眼于乡村整体的发展历程,但文中所描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以及对“反身性”文化的思考,无不与“次生焦虑”这一概念的内涵相吻合。

底层视角则更关注人的社会行动。陈阿江以太湖水污染为例,认为水污染的背后起直接作用的是“人的问题”,但无论是个体的行动还是群体的作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情境之中发生的,同时也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社会文化中的一些基本假定对人的社会行动存在潜移默化且深远的影响。③因此他指出,污染问题的治理首先要调节的是人的行动。有学者据此对民众的环境行为展开了分析,认为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下,民众对政府存在“畏惧、弱势”的心理,因此在环境议题实行过程中往往采取“被动服从”的社会行动,致使环境问题难以得到真正解决。④张玉林在分析乡村环境的结构性困境时也强调了这一底层视角。⑤他指出,现代乡村中企业污染的政治-经济逻辑是以社会-文化逻辑为基础的,因为许多乡村企业的工厂主与养殖大户本身就是“壮大了的农民”,这些农民在市场化、工业化、化学化了的农业结构体系表现出了一种“环境不道德”,在市场生产中不会顾及环境与消费者的利益。

四、结论与讨论

陈阿江及其团队关于中国环境问题社会成因的社会文化解释框架的核心观点可总结如下:首先,在宏观的社会整体上,追求多子多孙的继后焦虑和追赶现代化的次生焦虑之间的相互交织,是当代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社会历史根源;其次,在中观的社会共同体上,具有双重污染特征的外源污染不仅污染了共同体所属的物质环境,也通过扭曲共同体的价值观与行为规范而将自身演化成共同体的内生污染;最后,在微观的社会行动者上,环境事件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受中国社会的转型、复杂性和多样性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的行动规则上选择了偏向破坏环境的实践法。从中可以看出,社会文化解释框架的关注点不是与环境问题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环境政策、人口增长、资源产权等因素,而是引起这些因素与环境问题发生关联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社会精神、地方性知识等社会文化因素。

这一理论框架的阐述与小林恩·怀特的经典论述既有相似点也有不同点。相似点在于:第一,我们开始逐渐重视社会文化在现代环境问题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不再仅仅以生物物理事实作为环境问题唯一的解释因素;第二,单一地区的文化传统并不能解释现代环境问题产生根源,无论是小林恩·怀特还是陈阿江都更关注现代社会的文化转型所带来的冲击。而不同点则在于: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有所差异,我们在文化心理、社会交往规范等层面仍然受到传统文化的巨大影响。虽然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依托于西方的理性文化所建立的,但我们无法将中国环境问题仅仅归结于西方理性文化的冲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从本质上讲,环境问题的社会文化解释仍是对现代性問题的一种探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环境社会学家开始认识到所有辩论与对话的首要教训是“最终弥合自然/文化鸿沟的必要性”,①但不同地区的历史发展经验与文化禀赋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全球文化同质化的当下,“非西方的文化只能通过其文化持有者自己的文化话语去撰述自身的文化本文”。②在这一点上,或许是巧合,社会学家哈维尔·奥耶罗(Javier Auyero)和人类学家黛博拉·亚利康德拉·斯维斯通(Debora Alejandra Swistun)以斯维斯通的家乡——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一个名为火焰镇(Flammable)的地方——的石油污染问题为研究对象而完成的著作《火焰镇的环境污染之苦》(Flammable:Environmental Suffering in an Argentine Shantytown)也是在2009年出版的,其研究主题也是探讨社区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壳牌公司、地方政府、律师和医生、居民、媒体)在面对污染时的行动选择逻辑。更巧合的是,该书向读者所讲述的“居民对环境污染的完全忽视以及在环境污染中沉默的故事”与《次生焦虑》所揭示的内容几乎一致。③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这两个“故事”发生在两个具有不同文化的社会中。

应该说,陈阿江从历时态的角度,将现代化进程与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结构相联系,在国内学界开辟了一个研究环境问题的独特视角。这一研究在以西方理性文化为主的现代社会中爆发出巨大的生命力,揭示了中国环境问题的普遍性与独特性,“次生焦虑”、“外源污染”、“内生污染”以及“文本法与实践法的分离”等概念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发展经验的衍生产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概念与研究都指向地方性知识,而对地方性知识的寻求与后现代主义的文化研究理念息息相关,是“对‘现代意义上理性思维的一种反叛”。④因此,社会文化论将承担这样一种使命:在构建本土学术话语的同时,也向以西方价值观念为主导的现代性文明宣示其挑战的态度,并积极地寻求另一条“文明的出路”。这或许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环境社会学领域的一种体现。

责任编辑:王俊暐

[作者简介]唐国建,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周益,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环境社会学视角下的乡村绿色发展路径研究”(22BSH076)

①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八大社会特征》,《教学与研究》1999年第8期;彭远春、毛佳宾:《社会结构变迁的环境之维——对我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回顾分析》,《社会学评论》2017年第2期。

②张玉林:《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与中国农村的环境冲突》,《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5期。

③包智明、陈占江:《中国经验的环境之维:向度及其限度——对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

①陈阿江:《环境污染如何转化为社会问题》,《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8期。

②赵志裕、康萤仪:《文化社会心理学》,刘爽译,方文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页。

③秦红增、陈阿江:《水污染的社会文化机理探索——人类学学者访谈之五十二》,《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④陈阿江:《水域污染的社会学解释——东村个案研究》,《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⑤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89—229页。

①陈阿江:《水污染的社会文化逻辑》,《学海》2010年第2期。

②陈阿江:《水污染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浙江学刊》2008年第4期。

③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60页。

①陈阿江:《文本规范与实践规范的分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的一个解释框架》,《学海》2008年第4期。

②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64—167页。

③陈阿江:《水污染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浙江学刊》2008年第4期。

④事实上,高污染企业向低污染、无污染企业的转换能力比我们预想的要强得多。参见陈阿江:《理性的困惑——环境视角中的企业行为判别》,《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①陈阿江:《从外源污染到内生污染——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社会文化逻辑》,《学海》2007年第1期。

②陈阿江、罗亚娟:《机会结构与环境污染风险企业迁移——一个环境社会学的分析框架》,《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4期。

③林恩·怀特于1967年在《科学》(Science)上发表的一篇反思当代生态危机的论文《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从生态危机、犹太-基督教传统和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论述中明确地提出了他的核心论断:以基督神学为根基的近现代西方科学技术的应用引发了生态危机,因此,犹太-基督教应对之负责。这个论断被学界称为“怀特的论断”。参见Lynn White Jr., “The Cultural Basis for Our Environmental Crisis,” Science, vol. 155, 1967; Elspeth Whitney, “Lynn White Jr.s ‘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 after 50 Years, ” History Compass, vol. 13, no. 8, 2015.

④陈阿江:《文本规范与实践规范的分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的一个解释框架》,《学海》2008年第4期。

⑤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42頁。

①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方文译,王铭铭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48—49页。

②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③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83页。

④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54—155页。

⑤秦红增、陈阿江:《水污染的社会文化机理探索——人类学学者访谈之五十二》,《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①包智明、陈占江:《中国经验的环境之维:向度及其限度——对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

②包智明、陈占江:《中国经验的环境之维:向度及其限度——对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

③本文的文献索引截止2023年4月18日。虽然CNKI数据库的文献索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通过一定的规则筛选还是有代表性的。由于该数据库主要是期刊、博硕论文和会议论文,专业书籍的引用索引受限很大,所以《次生焦虑》这本书作为“参考文献”能索引到的文献并不多,但实际上自该书于2009年出版之后,关于环境污染、环境抗争等为主题的专业书籍基本上都会引用其中的观点,且其在环境社会学界的反响也是非常好的。

④张金俊、王文娟:《青年草根行动者污名化的生成机制与放大效应——以农村环境抗争为例》,《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3期;陈涛、郑玉珍:《农村女性利益诉求表达行动的逻辑理路——基于路易岛的案例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5期。

①罗亚娟:《权力、关系与工业污染治理困境》,《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

②李彩虹、陈阿江:《地方司法的禮俗化实践——以刘家遗产分配为例》,《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宋良光:《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非预期后果讨论》,《水利经济》2010年第2期。

③张斐男:《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研究的理论范式》,《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④王婧:《外来者经济活动与草原退化——内蒙古乌尔苏木的个案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⑤陈涛、左茜:《“稻草人化”与“去稻草人化”——中国地方环保部门角色式微及其矫正策略》,《中州学刊》2010年第4期。

⑥许根宏:《工业水污染的行动逻辑、社会原因及治理机制》,《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⑦耿言虎、陈涛:《环保“土政策”:环境法失灵的一个解释》,《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⑧范叶超:《理解内生性:实践论与乡村环境变化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①李尧磊、李春成:《农村环境污染中“沉默大多数”现象何以发生?——基于河南省X县H村的个案调查》,《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

②陈涛、郭雪萍:《农村环境治理主体重构的实践及逻辑——一项案例研究》,载陈阿江主编:《环境社会学》总第1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

③冯燕:《坎儿井功能衰退:干旱区人水关系的演变》,《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④陈涛:《非工业污染的环境社会学阐释——淮河流域徐村个案研究》,《天府新论》2008年第5期。

⑤曹海林、张艳:《嵌入式治理:老旧小区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探索》,《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⑥夏循祥:《农村垃圾处理的文化逻辑及其知识治理——以坑尾村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⑦陈阿江:《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历史根源》,载崔凤、陈涛主编:《中国环境社会学》第2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3—16页。

①罗亚娟:《历史性焦虑与三重追赶压力:苏北地区承接污染企业转移的社会机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②冯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演进》,《理论与改革》2016年第6期。

③陈阿江:《水污染的社会文化逻辑》,《学海》2010年第2期。

④马道明:《太湖污染中居民的环境感知与行动分析》,《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⑤张玉林:《农村环境:系统性伤害与碎片化治理》,《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2期。

①James Rice,“Further Beyond the Durkheimian Problematic: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and the Co-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and the Natural,” Sociological Forum, vol. 28, no. 2, 2013.

②转引自王海龙:《导读二:细说吉尔兹》,载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王海龙、张家瑄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43页。

③参见J. Auyero and D. A. Swistun, Flammable: Environmental Suffering in an Argentine Shantytown,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陆继霞:《关注生活在环境污染中的“沉默的大多数”——读〈火焰镇的环境污染之苦〉有感》,《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④转引自王海龙:《导读二:细说吉尔兹》,载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王海龙、张家瑄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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