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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女史考

2023-09-19余卉

今古文创 2023年32期
关键词:女史郑玄周礼

【摘要】《周礼》女史一职,前人已有关注,但仍有一些争论未决。现结合传世文献及出土材料,考述《周礼》女史职数及疑义,重点梳理郑玄与孙诒让等前人对女史身份究竟为女奴还是良家婦女的争议,分析其分歧之原因在于女史来源有三:一,来源于良家妇女;二,来源于从坐之女子;三,来源于战俘之女子。因前人对女史的来源有不同的看法,故对女史身份有不同的认识。

【关键词】《周礼》;女史;女奴;郑玄;孙诒让

【中图分类号】K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32-0077-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32.023

考之《周礼》,史官诸多,如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女史,其中女史一职由女子担任。以往学者们多研究其他史官,少着墨于女史。目前与《周礼》女史相关度高的专题论文仅有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李勤德于1992年发表的《“女史”考》一篇[1],其从历史角度出发,介绍各时期女史情况,并结合《周礼》梳理了女史的三个职责,稽考了女史由“女奴”担任。

本文从经学角度出发,辅以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重点探究郑玄与孙诒让等人对女史身份究竟为女奴还是良家妇女的争议,并试图解决其他疑义部分,以期从职事、身份、来源等方面对《周礼》女史进行综合讨论。

一、女史职数辨述

(一)女史职掌

《周礼·天官·女史》职下有云:“女史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凡王后之事,以礼从。”[2]123简略考之,女史之职大致分为二:一为“掌王后之礼职”;二为“逆内宫,书内令”。

“掌王后之礼职”,凡有王后之事,皆以礼从之。至于女史执掌礼事之详情,《周礼》未有详细记载,仅郑玄于女史职下注:“亦如大史之从于王。”[2]123贾公彦疏:“其职与王之大史掌礼同。”[2]18由此可知,女史之礼职大致与大史同。《周礼·春官·大史》云:

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2]402

贾公彦疏:

“将币之日”者,则上经所习会同之事,至此得朝觐之时,则有三享之礼。将送也。币谓璧帛之等,故云“将币之日”。云“执书以诏王”者,王与诸侯行礼之时,大史执礼书以告王,使不错误。[2]402-403

大史为王之侍从史官,女史为后之侍从史官,凡遇国之重典,如祭祀、朝觐等,则大史与女史分别跟随王及后,大史协王,女史协后,操恭礼节,诵读册策。

“逆内宫,书内令。”郑玄注“逆内宫”为“钩考六宫之计。”贾公彦疏:“谓六宫所有费用财物及米粟,皆当钩考之也。”“书内令”则是书写王后之令。后宫庶务繁多,需有人记功司过,督戒后宫,使各司其职,不逾规范。如《毛传》云:“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着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4]61就可看出女史详细记载后妃群妾进御于王之阴事,协助王后管理内宫。

(二)《天官》女史与《春官》女史不同

除天官女史之外,《周礼·春官·序官》亦载:“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2]261二处女史之职事是否一样,学者们多未说明。

孙诒让于此有特别注意,其于天官女史处云:“春官世妇之属,有女史二人,与此官亦异。”[5]261又于春官女史处云:“此女史为府史之属,与天官女史为内官异。”[5]1264孙诒让认为天官与春官之女史有异,应当是指春官世妇下属女史为外官,而天官女史则为内官。其以春官世妇下属女史为府史之属,与天官女史为内官异。考之府史,郑玄注:“府为治藏;史为掌书者。”[2]12确乎不为内官。而春官世妇下属女史列于女府之后,似乎可归为府史之属。

另孙诒让在春官世妇下指出:“盖天官世妇为内命妇,故与九嫔、女御为次,而属大宰,以大宰兼掌宫政也。此世妇为外命妇,故与内外宗并列,而有属宗伯,以宗伯掌礼事也。”[5]1262既春官世妇与天官世妇为内宗异,则其下属女史亦与天官女史为内官异。

关于人数职事,二者亦有差异。

首先,二者数量上有所不同,《周礼·天官·序官》:“女史八人”,而《周礼·春官·序官》:“女史二人”,贾公彦疏:“王后有六宫,每宫二人,则十二人也。”[2]261如按贾公彦疏,则天官冢宰下有女史八人,春官宗伯世妇下有女史十二人。

其次,二者职事上也有差异,天官女史听命于王后,掌王后之礼职,朝觐、祭祀等重大典事,且负责钩考六宫之计,又“书内令”记功司过。春官世妇下属女史则需听命于春官世妇,春官世妇职事为:“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诏王后之礼事,帅六宫之人共齍盛,相外内宗之礼事,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2]329则春官之女史应当从事以下职事:女宫的斋戒工作;祭祀之时供给齍盛;佐助世妇告知内外宗礼仪和招待诸侯。相较而言,天官女史上听命于王后,地位较高;春官世妇下属女史则需层层听命,受世妇辖制,从事更为繁重的斋戒、供给、招待之事,地位较低。

二、女史身份考辩

关于女史身份,学者争议较多。郑玄于女史职下注“女史,女奴晓书者”[2]18,后世学者多循从。如吴澄:

女史,女奴晓书者。礼职,后扵礼事所当职者。[6]95

又如张采、茹敦和:

职掌王后之礼职,内治之贰,亦女奴能文者为之。[7]74

女酒、女浆、女笾、女醢、女酰、女盐、女祝、女史、女巫共二百一十七人皆谓之女奴。[8]29

孙诒让则认为:“女史疑当以良家妇女知书者为之,奚乃女奴耳,郑义恐未允。”[5]53

与孙诒让观点相同的学者也不少,可细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否定女史为女奴晓书者也。如黄度:

郑曰:女祝,女奴晓祝事。女史,女奴晓书者。盖与女酒、女浆同也。酒人列职,故女酒为女奴晓酒者。浆人列职,故女浆为女奴晓浆者,可也。女祝、女史各自列职,其事畧,如春官大祝、大史。故上联嫔御,与酒、浆、酰、醢不同,必非女奴也。[9]29

二是指出女史非女奴,而为宫女也。如何乔新、陈深:

女史,宫女晓文书者。[10]19

女史,宫女有才智者。故使之掌府藏典文书。[11]51

三是认为女史从嫔御之贤者中择之。如丘葵:

女史八人,奚十六人。择嫔御之贤者为之。[12]40

四是认为当选女之贤且能者司。如高愈、李文照:

史女,谙书礼者。宫中有典礼、簿书、文籍,故择女之贤者司之,以其类天子之太史,故称女史,若汉之班婕妤,唐之徐贤妃者,则诚女史之流也。[13]106

故特设女史,以妇人之贤且能者执彤管以侍后。[14]21

五是认为当从女官中择之。如刘沅:

女史,盖以女官之有才知者为之。[15]150

六是有一些学者虽并未明说,但从其相关描述中可看出女史身份:

世妇也,凡三十六人,上士十二人。注:女祝四,女史八。[16]15(可看出既为上士,则非女奴身份)

女祝,女晓祝事者。宫中有祭祷事,非外庭所与,故另设女祝,犹王之有太祝也。明制,内庭女官设六局,近百人,皆以良家女为之,独无女祝之官,然厌胜竒衮之术,乃反乘之而起矣。[14]21

从以上整理可看出,比附郑玄女史为女奴晓书者观点之学者不少,从各方面反驳郑玄观点之学者亦不少,这六种分类可归结为两大类:一是只下论断女史应当是从宫女、女官、女子之贤能中挑选出来;二是依据女史所掌职事而言,需择女子有才能者担任。从女史担任“掌王后之礼职”“逆内宫,书内令”等重大职事才能来看,女史确需受过良好教育,才能熟练胜任。因此从这一角度出发推测女史并非女奴身份,说服力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姜兆锡在《周礼辑义》及高愈在《周礼集解》中都有提到女史因其职类大史,而推断女史不为奴。郑玄亦在《周礼·春官·大史》注下云:“大史,史官之长。”[2]265且又于女史职下注:“亦如大史之从于王。”[2]123照郑玄注所言,女史从后亦如大史从于王,大史既是史官之长,则女史应当不为女奴才对。然郑玄非不明理之人,称女史为女奴晓书者是否有其特殊考量?若从字面理解女奴的意思,容易理解成女之奴隶之类,但放回郑玄注解中,会发现郑玄注解女奴的理由。郑玄在酒人职下注“奚”之来源时提道:“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2]15虽是为注明“奚”是奴中少才知者,但郑玄此处提到了一个关键点,即古代犯罪“从坐男女”,这里提供了郑玄称女史为女奴晓书者较为合理的解释。即官宦之家良家妇女因家族获罪而被连坐成为女奴,又因其晓书知礼,颇具贤能才干,而被任命为女史。这似乎不失为一种可能性。

三、女史来源

综合以上对于女史身份的考辨来看,争议关键之处在于女史身份与来源为何。以下就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进行考察。

(一)来源于良家妇女

良家妇女无定论,范围较广。如元代丘葵所言,从嫔妃、女御中挑选贤能之人,嫔妃、女御作为女官,自然是良家妇女,她们或自为官之家挑选而来,或自民间选拔而来。因此清代高愈认为女史“若汉之班婕妤,唐之徐贤妃者”之流。这是对女史职能与才干颇高之评价。

女史亦可溯源巫官之家。早期巫史同源,史官是由巫发展而来的,巫史不相分。

《国语·楚语下》记载:“少皞氏之世,家为巫史。”[17]262据韦昭注:“巫,主接神,史,次位序。”[17]264可见在原始社会史曾与巫连称,同掌祭祀,俱为神职。

时间再往后推,《左传·定公四年》:“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3]947记载了周初封鲁公伯禽时,将祝、宗、卜、史与土田陪敦、备物、典策等赐给鲁公。《礼记·礼运》中有“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18]438,《礼记·曲礼下》亦有“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18]81,这些记载都能说明,史官与巫、祝、宗、卜、筮等先秦社会中主要的原始宗教人员或曰神职人员在职能上与组织上都难分彼此。

因此不难看出,史官来源于巫官,或说史官早期即为巫官,只是到后期社会发展,事务繁杂起来,史官渐次从巫官中分化出来,到《周礼》职官记载时,已单独具备史官职能。

除此之外,古文献中亦有更为明确的女子祭祀记载,可进一步佐证早期巫史中亦有女性。

如《诗经·采苹》:“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19]52-53奠,置也,为丧祭之意,宗室即为宗庙,尸为主持之意。谁主持这次宗庙祭祀呢,则有“齐季女”。

《国语·楚语下》中亦载有:“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17]262描述了人人祭祀,家家自有巫史的情況。

从诸多女子祭祀典例可知,同其他史官一样,女史亦当起源于古代主持祭祀、占卜、祝巫的女子。

(二)来源于从坐之女子

《周礼·秋官·司厉》记载:“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槀。”[2]543如奚、女宫、奄等皆因获罪为奴。郑玄注:“奴从坐而没入县官者,男女同名。”[2]543又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2]15前文已提过,郑玄认为奴为古代犯罪从坐男女,则女史的出身有可能是因连坐获罪而成为“奴”。但郑司农称:“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输于罪隶、舂人、槀人之官也。由是观之,今之为奴婢,古之罪人也。”[2]543

二郑观点不同,在于罪人自坐为奴还是罪人之子女家属从坐为奴。历来学者亦对此多有争论,然未有较肯定之结论。如林颐山、孙诒让等都是调和二说,林颐山认为:“先郑用古周礼说,以明在汉制,从坐子女没入为奴婢,罪从重;在周礼古制,则自坐罪人没入为奴,罪从轻也。后郑改先郑旧说……谓从坐没入县官者,男女同名。后郑以为《汉律》盗贼子女从坐为奴婢实即《周礼》古制男女之奴。”[20]1408孙诒让云:“‘玄谓奴从坐而没入县官者,男女同名者,破先郑身坐盗贼为奴之说,谓父母犯罪,其子女没入为奴也。”[5]2866

何以确定女史是连坐之女子而来,况罪人连坐一制当时是否已有之?学者们习惯性认为连坐获罪是自商鞅改革后才有,如孙星衍:“三代以前,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至秦,始有连坐收帑之法。”[21]213且秦制、汉律中也常见罪人之父母、兄弟、子女从坐之现象。

实际上,春秋以前亦有罪人家属从坐为奴的例证。如《国语·周语下》周灵王时太子晋说:“是以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不夷于民。”[22]101 《吕氏春秋·开春》:“晋诛羊舌虎,叔向为之奴而朡。”[23]1463高诱注:“奴,戮也。律坐父兄没入为奴。”[23]1448《吕氏春秋·精通》又记春秋楚国钟子期之父“不幸而杀人,不得生”[23]514,其母亲及子期本人均从坐而分别为“公家为酒”和为“公家击磬”,其职能相当于《周礼》之女酒和磬胥。由此来看,这虽然未给《周礼》奴隸来源是罪人自坐还是罪人家属从坐提供解决依据,但却可由此推出周代已有连坐获罪之例。因此,官宦之家良家妇女因家族获罪而被连坐成为女奴,又因其晓书知礼,颇具贤能才干,而被任命为女史,也是挑选女史的一个可能来源。

(三)来源于战俘之女子

《周礼·秋官》属下之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出身少数民族,是战俘奴隶,郑玄分别注为“征南夷所获”“南蛮之隶”“征东夷所获”“征东北夷所获”。[5]2720孙诒让曰:“凡隶皆男子为奴给役之名。”[5]2719除给役洒除粪扫等劳辱之事外,战俘奴隶中之善者,还可凭借其出众武艺才能担当守卫王宫的重任。

战俘男隶之外,亦有战俘女奴。西周“师?簋”一器铭文就记载:

铭文所记为王命令师?率领齐国及纪、莱、  、  等国的军队去收复淮夷的叛乱,于是虔敬的师?不敢废坠王命,顺利完成任务,最终俘获了淮夷的青壮男子、妇女、羊和牛归来。由此可知,西周时战争不仅俘获男子,亦俘获妇女,这些妇女很有可能会像蛮隶、闽隶、夷隶、貉隶一样,若有一技之长,会被挑选入宫担任相关职事。

西周“庚嬴卣”一器铭文亦记载:

李勤德据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春秋,秦、徐、江、黄、郯、莒皆嬴姓国。”[25]1558推测嬴为古代姓氏,西周初东夷有盈、嬴二姓氏。庚嬴则为女子人名,是嬴姓国中女子。其又据吴荣光《筠清馆金文·小子射鼎跋》:“赏贝者,受贝盖微也。”推测庚嬴受赏微少,地位卑下。从而推出庚嬴应是战争时被俘虏之东夷嬴姓国贵族妇女,通书晓文,主持祭祀。由此论断女史的来源是对外战争中俘获的那些有文化、从事宗教的女子,所以她们虽是“女奴”,但能“晓书” ①。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周礼》女史职数、身份、来源所作全面之探索研究,厘清郑玄与孙诒让等前人对女史身分究竟为女奴还是良家妇女的争议,其观点不一的原因在于女史来源有三,或自民间挑选良家妇女为之,或从坐女子,或受俘女子。众学者依据不同则对女史身份有不同的看法。

注释:

①详见李勤德《“女史”考》,《学术研究》1992年第1期。另冯时认为庚嬴为先王遗妃,遗妃之有德者可充当宫中女史。详见冯时《周廷遗妃与献妇功》,《考古学刊集》第22集,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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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弟十二[M].清道光二十八年刻本.

作者简介:

余卉,女,湖南株洲人,福建师范大学经学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学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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