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
2023-09-18刘海霞
刘海霞
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建设。党的二十大聚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对新时代新征程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提出“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战略部署,必须正确认识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正确处理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若干关系。
一、时代需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我国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体现出鲜明的时代关照,既是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考量,更是构建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
1.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内在要求。掌握和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对于国家权力建构具有重要作用。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包括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的权力、规划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方针的权力、占有和配置意识形态资源的权力等。其中规划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方针的权力包含了制定制度体系的权力。马克思指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这实质上指出了统治阶级要实现自身的利益必须用法律强制性措施确立制度依据。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特征使其能够作为一个载体介质引导、调节、激励、约束社会多元群体的思想行为,把意识形态所倡导的理念价值从认知层面的知识转换为实践层面的行为规范。我国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固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2.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考量。在国家综合安全体系中,意识形态安全关涉政治安全,关涉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涉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定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长期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多种风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忌惮我国的快速发展,认为中国的崛起是对其制度模式和价值观的挑战,加紧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渗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防范与规避意识形态風险,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支撑作用,需要运用制度的刚性力量降低和消除意识形态风险,以制度屏障构筑起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防线。
3.构建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治理体系本质上是一个系统集成的综合性制度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识形态治理体系是意识形态领域一系列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的制度机制安排,是系统性的建构。意识形态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意识形态治理体系,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将受到极大影响。新时代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但在系统性、耦合性方面还存在不足,迫切需要我国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将制度优势转换为意识形态的治理效能。
二、明确任务:新时代新征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党的二十大聚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对我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可以集中概括为“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根本遵循。
1.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穿于“四个体系”建设、发展、执行、落实全过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以组织建设推进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独特机制,是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必须坚决履行好责任。“全面”既从横向维度强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的全覆盖,也从纵向维度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深入持久,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强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性,是新时代新征程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巩固和加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战略考量,是党对意识形态建设带有根本性、规律性问题认识的深化,必将为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意识形态制度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2.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工作体系。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工作体系,是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和转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党的创新理论是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生动体现,是党和国家整个观念体系中最具活力和感召力的精神旗帜。党的创新理论不会自发对人产生作用,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学习等方式才能入脑、入心。制度建设能够将科学理论与国家治理实践紧密相连,科学理论制度化之后,就超越了理论层面单纯的号召和呼吁。“健全”表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原有工作体系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在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加强。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工作体系,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走心的重大举措,必将进一步增强党凝心铸魂的广度和深度。
3.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建构我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支撑话语体系的基础是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没有自己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就没有话语权。”其中,学科体系是根本支撑,是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重要依托;学术体系是关键内核,决定着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发展质量;话语体系在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基础上形成,是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的外在表达方式。“加快”表明在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的一系列矛盾问题,迫切需要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从理论上给予回答。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必将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奠定重要基础。
4.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是一个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具有全面覆盖性和多维交互性的新型传媒生态系统,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意识形态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的重要支撑,是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全媒体传播体系构建的是全程、全效、全覆盖,全域、全链、全场景的传播新格局。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全球传播网络与技术变革加速演进,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新趋势,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是顺应新时代我国发展战略和使命任务的内在要求。“加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新特点和新要求的准确把握,表明了党和国家下大力气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决心,必将优化我国国际国内传播战略布局,全面提升传播效能。
5.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一套覆盖网络空间,以风险综合治理为核心,涉及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网络舆情等多方面的治理机制和治理规则,是确保我国意识形态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具有良好生态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近年来,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日益激烈,我国网络安全风险激增。“健全”就是要以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的制度体系应对互联网中的各类风险,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按计划、有步骤地系统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建设的决心,必将推动我国网络生态良性发展,维护我国网络安全。
三、厘清关系: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是一个驰而不息的长期过程,在此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以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和保障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稳步推进。
1.正确处理已经形成的制度体系与“一个制度,四個体系”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在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体现出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以完善的制度机制规范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意识形态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顶层设计上系统擘画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在此基础上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集中概括为“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原有制度体系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一个制度,四个体系”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为其向实践转化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是对原有制度体系的进一步整合和完善。“一个制度,四个体系”单独罗列任何一个都不是新提法,但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将这些制度体系进行整体性论述,并突出逻辑上的内在关联,体现了党中央以系统思维有序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的战略考量,为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2.正确处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守正是指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是指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的基础上必须与时俱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的守正与创新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离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守正谈创新,就容易使意识形态工作失去原则和方向;离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谈守正,就容易使意识形态工作故步自封、停滞不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另一方面必须依据客观现实要求,在原有和现有基础上进行创造和优化。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既要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继续添砖加瓦,又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搞好精装修。”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时代要求,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将守正创新贯穿我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有效运行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
3.正确处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的关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与体系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是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各领域规章制度,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合规”“合法”,侧重于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内部的管理,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运作规则和流程的关键步骤。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是按照一定的目标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强调不同要素协同配合的整体性和协同性,不仅包含体系内部相关制度建设,同时也包括实现目标的责任分工、方式途径等具体要素建设及要素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方式与机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体系运转的重要基础。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目标,通过建立健全体系,可以实现意识形态各制度的有序衔接和优化,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规范化水平。例如,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不仅包括内容建设、先进技术建设、创新管理建设,同时还包括这些层面融合建设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机制、规范条例等,这些制度机制构成了全媒体传播体系之网的纽结,有力地支撑起体系的高效运转。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必须协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做到既不偏废其中,也不互相取代,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的良好运转效果。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哲学与军事思维教研室讲师
责任编辑: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