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仁义之兵”的阐述路径及其对现实挑战的回应
2023-09-09王芸芸
王芸芸
荀子的学术理想在于构建礼义道德,他致力于使学说的每一部分彼此融贯地形成一个道德有机整体。战争总会伴随着暴力和冲突,且需要极大的理性和现实感,稍有把握不当,便很容易歧出礼义之道的范畴。荀子议兵,“常以仁义为本”,推崇“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荀子·议兵》)。从“仁义之兵”的阐述路径展开研究,更加贴近荀子构建礼义之道的内在理路,也有助于准确理解其军事思想的主要概念和理论观点。
欲了解荀子的“仁义之兵”,须先了解这一理论的生发之源。思想渊源是奠定理论基本走向的重要因素,军事地理则是战争中所必须要关注的问题。这两个层面,一个偏重理论,一个重视现实,是研究荀子“仁义之兵”的思想进路。荀子秉承孔子的军事思想,对齐鲁文化加以吸收整合,汲取其中治国安民、礼义兼重的整体观,尝试对赵国“亡国之形”的军事地理缺陷进行弥补。荀子曾西行入秦,看到秦国兵戎精练、国富兵强的现实,认识到这种新型政治模式所特有的长处,同时也指出其“无儒”的根本缺陷。这使得他对片面依循工具合理性原则可能造成的危害怀有某种特殊的敏感,进而能够在现实主义立场下更加坚定儒家一以贯之的价值合理性追求。
荀子的“仁义之兵”,暗含以仁为本、“壹民”为主的基本特质。他始终强调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其“仁义之兵”本质上是在强调战争的道德规范。从整体论的观点看,战争既不是荀子理论的中心,也不是出发点和归宿,而是实现政平民安、通达道德本体的桥梁或手段。战争毕竟不是纸上谈兵,在实践层面,“仁义之兵”面临着很大的争议和质疑。春秋以降,“以便从事”“机变诈巧”“兵谋制胜”的现实案例不断使“义兵”之道陷入困境。荀子的“仁义之兵”如何平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理解荀子的兵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一、荀子兵学的齐鲁文化根底
荀子的兵学理论,具有深厚的齐鲁文化根底。荀子秉承孔子的军事思想,力图打造“仁义之兵”,用“禁暴除害”,化戾气为祥和,无敌于天下。《荀子·议兵》对战争的本质进行了探讨。陈嚣询问荀子:“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陈嚣认为用兵是为了争夺,这种看法或许是导源于当时诸侯国一味争霸、谋求向外扩张的社会现实,让陈嚣从中窥出了战争的某种特性。一般来说,战争是“与始有民俱”〔1〕的。张云勋曾对战争的起源进行分析,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氏族或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生存空间和生活资料,不断发生冲突,最后激化为流血的战争。”〔2〕简言之,战争是起于争夺的暴力冲突。从这个角度讲,陈嚣的观点不无道理。
陈嚣所言的“兵为争夺”,是当时“弃礼用兵”的结果。对礼治的放弃,容易纵容人们争夺心的滋长。春秋时期,晋大夫叔向曾致信子产,反对其“铸刑书”,认为此举是对礼治的背弃。他说:“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3〕在叔向看来,将刑律铸在鼎上以昭告世人,是站在国家层面的高度上对法律表示认可,这在无形中强化了法治秩序,弱化了道德约束,是对礼之地位的贬抑。以礼为治,民可任使而不生祸乱,但若是以刑辟为上,“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也”〔4〕。社会在任何情况下,放弃了礼治,都是很难维持常态和秩序的,治国如此,用兵亦然。
受现实的挑战,西周所构建的礼治秩序,于春秋时期已经开始向一种新的秩序转变。陈来认为,“这个新的秩序含有更多的刑法秩序的特征”〔5〕。至战国之际,礼治秩序更是日趋解体,道德教化等软约束方式也愈发不受重视。民无敬畏,而争夺成风,以致使陈嚣发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荀子·议兵》)之叹。
荀子则从仁义的角度出发,指出战争的本质在于制止暴乱,消除祸害,而并非为了争夺。“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荀子·议兵》)这一观点,与孔子对战争的认识有密切渊源。《孔子三朝记·用兵》:“圣人之用兵也,以禁残止暴于天下也。”〔6〕孔子不尚武力,对于子路“暴虎冯河,死而无悔”〔7〕式的鲁莽冒进,表示“吾不与也”。在子路询问“强”之道时,同样表示“衽金革,死而不厌”〔8〕的北方之强非君子所居。孔子强调“临事而惧,好谋而成”〔9〕的正确行为态度,以仁义教化、疏导子路,“使子路去其危冠,解其长剑,而受教于子,天下皆曰:‘孔兵能止暴禁非’”〔10〕。
禁残止暴,消除争夺,有待于礼义来发挥作用。荀子秉承孔子的思想,强调要以礼用兵,打造“仁义之兵”。所谓“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礼之指要,就在于消解民众的争心。“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荀子·性恶》),一个国家要在繁难的内外挑战中谋求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施行礼义,打造“仁义之兵”。这就要求将“义”作为战争的衡量标准,制止暴戾的军事行为,使战争合于道德规范。合于道德规范的义战,是儒家所能够对战争表示肯定的最低限度。何为义?“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荀子·强国》),这与荀子以仁义之兵来“禁暴除害”的战争目的是相通的。
林素英指出,荀子“《议兵》之宗旨,多承《孔子三朝记·用兵》等篇之思想”〔11〕。《孔子三朝记》有七篇,记载孔子与鲁哀公之间的问对,收录于《汉书·艺文志》。因关涉孔子,班固将其归为《论语》类。《别录》《七略》和《大戴礼记》亦有收录。根据林素英的考察,此书流传于楚地,非孔子亲撰,殆由孔子弟子子张(或子张之后学)记录、整理成篇。荀子曾居楚为兰陵令,历时十八载,此书对其影响颇深,其所著的多篇内容,都与其相关。〔12〕
对于战争,孔子持有审慎的态度:“子之所慎:斋、战、疾。”〔13〕尽管他自谦称未学“军旅之事”〔14〕,但对于用兵,他并非以一概否定而论。用兵不可(也不能)全然废除,只是应当确立审慎、正当的态度和立场。《论语·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15〕强调“足食”“足兵”和“民信”是国防的基本准备。《孔子家语·相鲁》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备。”〔16〕二者皆强调征伐、武备的重要性。基于这一立场,他强调教民习武的重要性,因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17〕,故而要培养一种忧患意识。平日里注重对民众的军事训练,能够备不时之用,倘若无所关注,一旦战争发生,贸然让训练无素的百姓上战场,必然招致惨痛的后果。“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18〕,而“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19〕。
尽管孔子对用兵的存在予以肯定,但这是在战争性质归属于道德范畴——“义”的前提下提出的。孔子反对兼并战争,在他看来,这类战争不以“义”动,多是自诸侯、大夫乃至于士发出,是一种无礼的暴力活动,并不具正义性质。孔子提倡“礼乐征伐自天子出”〔20〕,以正义衡量战争性质。只有这样,才能恢复和实现“天下有道”的局面。由上述我们可以找到一条轴线:征伐当以禁残止暴、保民安众为目,“义”是区分战争正当与否的标准,以仁义为本,是战争正当性和正义性的保障。这也构成了荀子议兵的基本立场。
承续孔子的用兵之道,使荀子的兵学理论具有了深厚的儒学根底。荀子对儒学传承的同时,也接受齐兵学思想,其兵学具有一定的齐学渊源。根据林素英的疏证,《六韬》《司马法》《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诸多兵学著作的整编工作,极有可能是出自诸多稷下学士的陆续努力。稷下学宫初设,源于田齐桓公(战国时齐国国君,田氏,名午)有意效法姜齐桓公(春秋时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为礼敬贤德之士,修法、安民、治军、理政以开霸业。至齐威王、宣王之际,稷下学宫已进入极盛时期,各类兵书的整编工作,也发生在这一时期。其目的就在于匡扶正统,成就霸业。荀卿游学于齐,活跃于齐威、宣、湣、襄、平时代,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最为老师”〔21〕,加之其时“敌侔争权”,频繁而惨烈的征战背景,用兵必定成为稷下学宫进行讨论的热点话题。若非能够对各部兵典精通熟识,荀子难以担此称誉。所以,林素英推论,荀子必定对《六韬》等兵学著作加以深研,进行吸收整合。其内容不仅限于兵法谋略,更是包含治国安民、本末兼重的整体观,都反映到其兵学理论之中。〔22〕
二、对赵国“亡国之形”军事地理缺陷进行弥补的尝试
赵国是荀子的父母之国,其军事地理环境,构成了荀子议兵的重要背景材料。首先来分析赵国的军事地理格局。战国初期,在七雄中,齐、楚、秦属于霸国区域,韩、魏居于中原腹地,与周围强国交错接壤而处其中心,其交界处,通常是战争最为频繁之处。相对而言,赵国属于边缘区域,“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共之……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23〕。赵国的地理位置偏北,远离秦楚二国,南部有韩魏相阻,加之本身实力较弱,遂选择依附于近邻齐国,同齐国交好,故而得以偏离重大的军事冲突。其北部虽存有游牧民族的侵扰,但不足为患。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以教百姓,促成骁勇善战的风尚。
至战国中期,赵国并中山,伐胡地,一跃成为能够与强秦抗衡的大国。尽管如此,在军事地理方面,赵国依旧存有难以弥补的缺憾。《汉书·地理志》指出:“赵、中山地薄人重。”〔24〕赵国虽吞并了中山,但二者地形相若,土地贫瘠而人口众多,田畴不得开垦,府库自然不得内实,无法为富国强兵奠定基础,正所谓“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25〕。尽管可以向北开辟胡地,拓宽领域,但北部多为荒漠,依旧难以补给农业资源的不足。而且,游牧民族未得开化,贪求利益,轻贱礼义,在同他们的互动接触过程中,难免沾染此等习气。韩非曾指其为“亡国之形”。曰:“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亡国之形也。”〔26〕地理上的缺陷和风气上的落后,为之后长平之战中赵国被秦坑杀四十万人的祸患埋下了引线。赵国经此一役,由盛转衰,形势急转直下。
林素英推论长平之战应当发生在荀子议兵之后,“议兵之事应在赵孝成王(公元前265-前245 在位)即位不久,赵与秦因上党问题对决前的公元前265-前262 最有可能,否则文中不可能仅提齐、楚、秦、燕、魏等国用兵状况,而不为母国画谋图策”〔27〕。尽管如此,从荀子本人对政治的敏感度来看,我们认为,他在当时应该已经嗅触到赵国所存在的军事隐患,故而在赵孝成王面前探讨兵事问题时,提出构建“仁义之兵”的设想,以期弥补“亡国之形”。
荀子具有敏锐的政治触觉,他亲历赵国由弱转强的事实,必然会关注富国强兵的现实问题,设法对赵国“亡国之形”军事地理缺陷进行弥补。荀子的思想,含藏着经验性质和实用理性。从他的天人观可以看出,他讲求“明于天人之分”,强调将自然界的规律与社会人事的变化区别开来,主张天和人各有其相应的职分,分工明确而互不相干。天是制约和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的外在客观环境,是人类在传统农耕生活中,同外界确立的物质性关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依此逻辑进路,客观的地理位置和形态属于“天”的层面,人不能改变,但是变化习俗风气却是归属人的职分,是人力可及。因此,对赵国“亡国之形”军事地理缺陷弥补的尝试,就落脚在变化风气的层面上。故而,荀子强调礼义在治军中的重要作用:“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故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荀子·议兵》)以“仁义之兵”弥补赵国“亡国之形”的缺陷,成为影响荀子兵学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
礼义之道,是国家晏然而不畏外敌的根本保障。不遵循礼义之道,即使内有金城汤池可倚,外有坚甲利刃可御,甚至再加上天险的地形作为屏障,也依旧会失败。这并不是说赵国精锐的军队不能取得胜利,而是说他们因其军事地理上的缺陷,难以保有胜利的成果。“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荀子·议兵》),兼并和攻伐很容易,但要长守之、巩固之、凝聚之却很难。战国时期兼并成风,各方势力此消彼长,多有吞并土地的霸主,却少有能使“士服民安”的王者之师。荀子认为,其根本就在于舍本(仁义)而逐末(诈谋)。何为本?仁、礼、义是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28〕这是说,国家发动战争的基础,在于仁以爱民,礼乐以化民。孟子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29〕以仁义化民,行义兵之道,将敌方所失掉的民心,转化为己方优势,是克敌制胜的一个关键所在。
此外,战国时期的社会现实,也是荀子议兵的重要背景材料。与春秋相较,战国时期发生的战争性质已发生了根本转变。春秋征伐,以争霸为目的,寻求被攻国的臣服,“所为伐,伐不服也”〔30〕。被攻国表示降服后,多是鸣金收兵,订盟止战。战国时期的争斗则更为惨烈,“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31〕,为兼并土地和城池,一味杀戮,致使生民涂炭,分崩离析。荀子在构想王者军制时,所提到的“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者不获”(《荀子·议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征伐者对待土地、城池和民众所采取的无节制地杀、抢、猎、掠的态度,妄思以血流成渠之恶道来压制动乱,这是荀子所极力反对的。反映到荀子的兵学理论中,表现为他对盲目征伐的阻止,对民生的重视以及对义战的强调。综合而言,荀子的思维倾向仍在于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荀子·议兵》),主张以道德和政治来指引、规约战争。
荀子身处战国这样一个群雄迭起的时代,又亲身经历母国由弱转强的过程,必然对强弱吞并、瞬息万变之道深有感触,欲寻求能使社会长久稳定的常道。对“天下有道”的追寻,也是春秋战国时期士人终极的目标。孔子为谋求“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社会秩序,周游列国,奔波努力;墨子以“非攻”为务,但强调诛桀纣是正义之举;老子对战争一概进行否定:“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32〕强调以“无战”来谋求天下大道。
诛伐“无道”的基本立场,为士人所赞同,荀子亦承此立场。而且他注重从现实出发,追求道德理想。在赵孝成王前同临武君议兵时,荀子在对赵国军事地理环境和风俗习气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意识到礼义是谋求富国强兵的出路,追求将“天下有道”诉诸礼义,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可惜的是,“赵孝成王与临武君虽称善荀子之兵学理论,实则并未深入理解为君、为帅之道,且未将荀子的致胜之道运用于对秦大战,以致误入敌人圈套”〔33〕。其实,荀子的“仁义之兵”,虽较为注重实际,但仍具有一定的理想性。义兵之道,以道德仁义为基本特质,容易遭受现实层面上的挑战,这也是赵孝成王与临武君虽对其称善却未采用的原因所在。如何回应现实挑战,就成了荀子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三、荀子对“仁义之兵”于现实层面遭受挑战的回应
“仁义之兵”以道德为特质,不免注入理想性的成分,这必然会遭受现实层面上的挑战。在荀子的议兵过程中,现实主义就是其主要论敌。《荀子·议兵》中李斯曾对其发问:“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秦不以仁义用兵,而独强于海内成为事实,已然具有实际上的说服力。诚如洪巳轩所言:“如果正义之师因遵守战争的道德规范而必然战败,那么现实主义在这场论战中将取得绝对的优势地位。”〔34〕春秋时期宋、楚两国的泓水之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阵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泓水之战中,宋军先于楚军布好阵势,又有泓水为防,居有利态势。但宋襄公固执守礼,先后两次拒绝出击的有利时机,在众寡悬殊的情形下固守礼制而战,以致大败,国人对此埋怨不已。襄公却言:“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35〕徐中舒认为:“大约这是古代原始村社之间战争的公共规则,宋国保留古代礼制较多。”〔36〕即使对待交战国,亦是讲究规则和君子之风,但最终落得大败的结果,残酷的现实削减了社会对仁义之兵的信服力。
如何应对现实的挑战?荀子对此的回应和反诘集中于本末关系上。何为本?自然是仁义。至于末,荀子没有明言,只是指出“凡在于军,将率,末事也”(《荀子·议兵》)。卢文弨认为此处“军”当为“君”字。对君本将末的划分依据,韦政通在《荀子与古代哲学》中给予了合理解释:“盖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欲济其末,必先立其本。孝成王所问者为王者之兵,非一般攻战之方。王者之兵首重立本,言将率末事,正欲显政修礼义之为本也”〔37〕,对仁义的主要地位进行肯定,并不代表将帅不重要。将帅的主场是战场,《荀子·议兵》以将帅所执之事为末事,“末”应当同战争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相关联,结合当时的军事情况和李斯以秦国为例所提出的发问,这里的“末”,应当指用兵过程中的诈谋和功利行径。
在战争中,对“谋”“诈”“利”的推崇一直存在。《孙子兵法·始计篇》开篇即言:“兵者,诡道也。”〔38〕孙子将伐谋作为上等战略,强调“上兵伐谋”。钮先钟认为:“伐的意义就是打击,换言之,最好的战略就是打击在对方的战略计划(谋)上。”〔39〕《礼记·礼运》也讲道:“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40〕此外,还强调“兵以诈立,以利动”〔41〕,主张军争过程中以分合为变,迷惑对方,操纵和掌握对方的行动,达到攻击的最佳效果,这些都是用兵中颇为现实的主张。务在求胜,而忽略道德的存在,一度风行于战国,正如刘向所总结的:“兵革不休,诈伪并起。当此之时,虽有道德,不得施谋。”〔42〕
泓水之战中,宋襄公虽是守礼而战,但实为愚守,并未真正贯彻义兵之道。公子目夷(子鱼)曾言其:“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43〕力谏襄公不要争霸,要关注民生。
(襄公)八年,齐桓公卒,宋欲为盟会。十二年春,宋襄公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谏曰:“小国争盟,祸也。”不听。秋,诸侯会宋公盟于盂。目夷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何以堪之?”(《史记·宋微子世家》)
襄公不听谏言,以小国之力争图霸主,却被楚所扣,沦为楚国伐郑的工具。在被释放之后,又不修检自身,反而擅自发动战争,结果给宋国带来深重灾难。与之相较,公子目夷才是真正的君子之德,他规谏宋襄公明德保民,合于仁义之道,同时基于对当时政治形势的清醒分析和认识,及时向襄公提出警戒,指出其祸“已甚”。目夷所行所举,皆有礼义之风。司马迁以宋襄公为春秋五霸之一,认为其修行仁义、有礼让之美,这一论定一直存有争议。楚国令尹成子玉早评价襄公“好名无实,轻信篡谋”,此说一语中的。苏辙亦指出:“至宋襄公,国小德薄,而求诸侯,凌虐邾、鄫之君,争郑以怒楚,兵败身死之不暇,虽窃伯者之名,而实非也。”〔44〕
宋襄公不具仁者之质,这一论定可以从《荀子·荣辱》中得到印证:“凡斗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己诚是也,人诚非也,则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与小人相贼害也。忧以忘其身,内以忘其亲,上以忘其君,岂不过甚矣哉。”襄公虽循礼以战,以君子自居,却同小人一般行贼害之事。他对礼的遵循,只是浮于表面,其所发动的战争,也不具有正义性,其举“犹假仁义以效己,凭义以济功”〔45〕。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后世舍“仁义之兵”不用,而专以诈谋、机变为务。
依照荀子的逻辑,即便宋襄公所行是真正为了仁义,以宋国当时的处境来讲,他擅自挑起战争也是不可取的。荀子认为“仁义之兵”在“威疆”和“名声”未足之际,应当权宜行事。即便“日与桀同事同行”(《荀子·王制》),也不要贸然发动战争,而应静待时机。若是在双方兵力悬殊的情况下,因为难以控制内在之愤怒而标举“仁义”大旗来讨伐暴虐,则不免招致覆亡之果。这不仅于己无益,反而会助长不义者的气焰,甚不可取。
宋襄公因循守礼的本质,实类于鲁侯。《左传·昭公五年》载,鲁昭公赴晋,自郊外慰劳至馈赠财货,无一丝失礼之处,晋侯极为推崇,赞其知礼。女叔齐却指出昭公之举仅为仪式上的周到,并非真正知礼通礼。女叔齐指出当时鲁国现状:施行布告之权旁落,贤者不得其用,公室也分散零乱,背信弃义,不得民心。鲁昭公作为一国之君,仅于外在仪式之上劳瘁,却不去忧虑自己的国家、政令和民众,危难将至而无所作为,这是对礼之本末的颠倒。把握礼之大本,必须超脱外在仪式化的束缚,专注于礼之精神内涵——仁义来进行实践。“仁,爱也,故亲。义,理也,故行。礼,节也,故成。”(《荀子·大略》)遵行仁义之道,才能真正地依礼而行。
对于李斯主张用兵求“便”之举,荀子斥责其是舍本求末,进而又指出:“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荀子·议兵》)秦任商鞅,重刑务实,为了谋求富国强兵之道,极力推行重农和兼并政策,其理论依据可以追溯到《管子·治国》:“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46〕秦国居于关中平原,有秦岭、黄河为天然屏障,“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47〕。既占据天然地理优势,再经由商鞅改革,使得秦国国势蒸蒸日上,对外的兼并大业更是如日中天。然则“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48〕,这样一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大国,却整日恐虑,担心天下的联合讨伐。原因何在?是因为它不曾掌握“仁义”这一根本。
荀子所言的“天下之一合”,是政治斗争中的“合纵”策略,与之相对的是“连横”。战国时,苏秦游说六国,联合拒秦。秦地处西方,六国各居南北,故称“合纵”。而张仪则游说六国共同事秦,称“连横”。荀子母国赵国,是当时合纵的大本营,《战国策·秦策三》:“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而欲攻秦。”〔49〕《韩非子·五蠹》曰:“从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50〕徐中舒指出,“所谓合纵连横,原是以三晋为主,北联燕,南连楚为纵,东连齐或西连秦为横”〔51〕。可见,合纵连横不只是针对秦国,而是当时通用的政治策略。《战国策》中提到:“今山东三国弱而不能敌秦,索二国,因能胜秦矣。”〔52〕足可见“合纵”所产生的力量和效果。
合纵的效果固然明显,但若秦国能掌握本统,就不必忧虑六国的联合侵轧。荀子以成汤和周武为例,指出二者分别成功流放夏桀、诛杀商纣的原因,并不只在于战争当日的一时得利,而是来源于先前的修行和治理,皆为“前行素修”(《荀子·议兵》)也,故而荀子推崇“仁义之兵”。
《荀子·富国》中曾对战争的起因进行阐述:“凡攻人者,非以为名,则案以为利也,不然则忿之也。”凡是攻伐战争,皆有其相应的原因,荀子归结为三:逐求讨乱征暴之名、谋取土地财货之物利、发摅内在之忿怒。以“求名”“抒忿”发动战争的正义性存有不确定因素,难以简单判定其根本性质,但“为利”而战者,绝非正义之师。秦虽四世有胜,但汲汲于追逐物利、兼并土地,实乃“为利”而战,荀子斥其为“以便从事”的“末世之兵”,并深入指出当今世道混乱的根源在于舍弃仁义本统,为谋求利益而发动战争,“不求之于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荀子·议兵》)。
前面已经提到,荀子论战的基本立场,是“以仁义为本”,其衡量标准为“义”,其客观效验则在于民心向背。《荀子·议兵》指出,能够以“仁义之兵”行天下者,必定“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德盛于此,施及四极”。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能够收服民心的军队。“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荀子·议兵》),壹民,就是使民心一致。本于荀子的王道政治观,洪巳轩认为:“荀子隐约地以战争是政治的延伸,并且政治仍必须是道德的延伸。”〔53〕归根结底,荀子的“仁义之兵”,仍旧归属于道德的领域。
道德层面上的教化,如何转化为军事优势?首先,“仁人上下,百将一心,三军同力”(《荀子·议兵》)。在民心齐一的情况下,兵法中的“用间”之道难以行通,这是“仁义之兵”的优势之一。其次,荀子在主张隆礼贵义的同时,也没有忘记用兵过程中“赏重刑威”的重要意义,他还主张配备“攻(功)完便利”的兵革器械,要以此来打造强者之军。兵力精锐,军械为备,是为优势之二。最后,《荀子·议兵》中对将领和兵士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对于将领,要求其谨行“六术”“五权”“三至”,无所懈怠,处之以“恭敬无圹”;对于每个战斗者,要求他们都要坚守在岗位之上,“将死鼓,御死辔,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将有其才,军制完备,是为优势之三。
拥有这三项基本优势,也就基本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政治层面上的优势也顺势转化为军事上的优势,从而为战争胜利打下基础。以“壹民”和“附民”为本,是仁义之兵制胜的重要法宝。《六韬·文韬·守土》曰:“敬其众,合其亲。敬其众则和,合其亲则喜,是谓仁义之纪。”〔54〕和谐群民,贯彻落实仁义之道,才能真正为民生利。《左传·成公二年》:“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55〕与民同乐的仁义之道是改善民众生存环境的真正良方,秦兵四世有胜,而终归二世而亡,印证了《荀子·议兵》中“故能并之而不能凝,则必夺;不能并之又不能凝其有,则必亡”(《荀子·议兵》)之言。不以仁义行兵,能够获得短暂的阶段性胜利,但不能长远保有和享受胜利果实。唯有行“仁义之兵”,以壹民为本,才能使天下和服,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现实层面提出的挑战。
之所以没有说荀子完全回应和答复了现实上的挑战,是因为荀子的“仁义之兵”确实存有实践层面上的缺陷。正如林素英所说:“荀子虽然与赵孝成王与临武君畅谈用兵之道,不过,其重点仍然在国家政治之如礼(理)推行,并不意在真正从事沙场军事演练。甚且因为荀子缺乏此部分之实作历练,自然无法与太公相提并论。是故荀子之兵学理论,虽然现实感已胜于孔孟,不过仍偏重道德礼义之说。”〔56〕战争固然不能全然以道德为论,但在手段和方式的运用上,仍旧有很大的道德选择空间。荀子主张“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荀子·议兵》),借助仁义规约战争,虽然过于道德和理想化,但在现实层面上,其以“壹民”为本,以“禁暴除害”为目的,强调战争的正义性等主张,也并非不具有实践之可能。克劳塞维兹曾指出:“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57〕两军交战过程中,若是一味使用暴力,必然会走向极端,导致无可挽回的局面。荀子的“仁义之兵”,以道德为归约,以义为衡量标准,强调战争的正义性,具有制止无限暴力等相应的积极意义。
〔23〕司马迁撰,韩兆琦译注:《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10 年版,第3440 页。
〔35〕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397-39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