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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

2023-09-08李宏卓马英

国际公关 2023年14期
关键词:社会稳定社会治理

李宏卓 马英

摘要: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发凸显。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下,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商会根植于民间,是工商企业及其从业者与政府、社会联系的桥梁纽带,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本文分析了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以地缘关系为纽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助力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促进社会秩序稳定。

关键词:商会组织;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实务工作部门和学界一直在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发展。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1]多元主体共治是其本质特征。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原来由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多地由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越发凸显。在 “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下,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中办、国办于2016 年8月印发的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会作为根植于民间、由工商企业自发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工商企业及其从业者与政府、社会联系的桥梁纽带。面对社会事务日益复杂化形势,作为以市场主体为成员的经济性社会组织,商会组织发挥会员的集聚作用和社会的辐射效应,为市场主体提供纠纷协调、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向政府反映行业诉求,在满足社会需求、维护市场秩序、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与作用,已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惠企政策的出台,市场主体发展迅猛,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 亿户,相比2012 年底的5 500 万户净增超1 亿户,年均增幅12%。[2]市场主体的迅速发展,也使得各类涉企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由于一些企业规则意识欠缺、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导致诸如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涉企矛盾纠纷频发。另外,随着近年新兴业态的发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也呈现增长态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 《2017—2022 年上半年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数据显示,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 年审结此类案件的数量相较2019 年及以前年份已呈翻倍态势。[3]面对涉企矛盾纠纷的增长,如果缺少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仅靠行政力量和司法途径解决日趋复杂的各种利益矛盾,就会增加政府部门的工作量,引发相关部门 “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往往会因此导致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 “堵塞”,降低矛盾纠纷处置效率。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关键是要妥善解决社会治理面对的各种问题,消除矛盾纠纷。商会作为以市场主体为主要成员的社会组织,发挥其服务会员企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走访调研,收集企业经营的数据和相关信息,把握企业经营状态,研判企业发展的潜在风险,引导企业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面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报酬等矛盾纠纷,商会充分发挥商会会员的业缘、人缘、地缘等情感关系的感召力,通过引导、交流等沟通协调方式,疏通民意、调解冲突。由于商会熟悉会员企业的情况,而且他们之间的语言沟通方式容易产生共鸣,容易找到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点。商会组织以民间平等协商的方式进行矛盾调处,即使一时难以化解纠纷,由于彼此之间情感的接受力,也可以对矛盾冲突起到缓冲作用,避免矛盾纠纷的升级,有效预防冲突的蔓延,从而缓和社会矛盾。德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商会化解纠纷成本低、便捷高效、具有权威性。[4]20世纪70 年代,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德国的民商事纠纷也迅猛增长。为减轻司法机构的负担,德国政府鼓励各商会协调解决诸如消费者、企业之间的简易民事纠纷,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随着我国改革不斷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分化日益严重,利益诉求多元化,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调解途径,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商会组织以其灵活的方式、便捷的程序,有效化解企业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使大量社会矛盾在商会层面得以解决,有效提升矛盾化解率和满意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5]将商会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嵌入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涉企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实现 “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商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决”的治理目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助力公共服务体系建构

公共服务事关民众的福祉,公共服务水平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关,关系到群众的安居乐业,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高品质需求与日俱增,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结构从生存型转向发展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由于政府的再分配能力有限,以及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存在的官僚主义和不计成本的缺陷,政府难以对社会性公共服务和民生公益等实行全方位的直接供给。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优质化、便利化的需求,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则、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社会组织承担起部分群众性、社会性的公共服务职能,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缺失,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面对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国家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商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不仅要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还要在公益慈善事业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正如澳大利亚总商会在其定位中所表述的:“我们不是为某个企业或部门利益服务,而是为全球商业环境的改善;我们也不只是说客和智库,更关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社区利益。”[6]作为互益性的社会组织,商会是会员企业抱团取暖、共同发展所依赖的平台。商会发挥其社会网络资源的优势,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互助保障服务,提供诸如行规行约、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公共事务,解决单靠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促进会员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商会要增强社会责任和社会公信度,关注生态保护、社会公益、公平正义等公共利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商会组织发挥其连接众多分散的企业以及多样化社会主体的优势,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抗灾救灾、教育帮扶、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贫济困、生态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公共服务供给。通过商会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有效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协同推动教育、文化、健康、环保和社区的治理,助推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三、促进社会秩序稳定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健康发展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根基。由于公共政策是博弈的结果,公共决策过程相关的利益集团都需要有代表自身利益的代言人和协调者。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渐成熟,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化、多元化,加入商会抱团发展成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的选择。[7]在国家制定有关的公共政策时,商会组织要作为会员企业的代言人,通过不同途径和平台的政治参与,向政府表达利益诉求,提出符合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意见建议,以便公共决策能够平衡相关各方利益,确保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营造有利于会员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现代的商会越来越重视政治参与功能。如香港潮州商会2006 年通过的修改章程,将原先组织大纲中第15条 “不参预政治或参加政治活动”的条文撤销。[8]这标志着其政治参与立场的转变和商会参政议政功能的彰显。

在欧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商会在相关的公共决策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有些与经济、工商有关的法律,常常是由商會先提出建议,通过游说议员,形成议案,然后在议会获得通过。[9]商会很重视向议会和政府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观点,以便影响相应的公共决策,使制定出的法律或政策保护商会会员的利益。为了反映会员企业呼声,他们定期出版内部刊物,分析会员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及时将意见反映给政府。为了维护会员企业利益,有些意见往往是对政府施加压力。如中国美国商会作为民间的非营利组织,通过在政商界拥有的强大网络资源和公共关系能力在经济贸易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吉莫曼 (James Zimmerman)曾讲道:“我的任务就是去见国会议员,让他们了解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是多么的关键,因为你知道,许多议员甚至从未离开过华盛顿,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向他们提供信息。”[10]美国商会通过各种手段影响美国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美国对外经贸关系等,美国的政客们从来也不敢小视它。[11]在美国,一些有实力的商会可以约见国会成员,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

商会要建立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机制,同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行业调研,及时递送相关报告及建议。对于涉及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的制定,商会应代表会员企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政策的改善意见,为政策的完善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源,有效服务相关的公共决策。商会通过政治参与反映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问题以及会员企业的共同愿望和心声,不仅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集思广益,为政府制定符合社会实际的政策建言献策,使得政策在执行环节减少阻力,避免政策执行中的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结束语

商会组织根植于民间,是构建社会质量共同体的重要主体之一,也是联系工商企业与政府、社会的纽带。当前,除了自身的经济性质,商会在推动矛盾化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缺失,助力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代表会员企业表达利益诉求,影响政策的制定,促进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商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仍不够深入,其功能定位也有较大的空间等待学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11-17.

[2] 鲁元珍.市场主体汇聚发展澎湃动力[N].光明日报,2022-10-12(10).

[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EB/OL].[2022-11-17]http://www.hshfy.sh.cn/css/2022/11/17/202211170959513934920.pdf.

[4] 洪泉寿,施威.德国商会调解制度的特点[N].人民法院报,2020-02-28(8).

[5] 陆聂海.多中心治理视阙下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研究:以义乌异地商会为例[J].浙江社会科学,2020(3):28-34+157.

[6] 林拓,虞阳,张修桂.现代商会与国家治理:历史与国际的视角:兼论我国商会的“中国特色”[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7(4):108-115.

[7] 王崇杰.地缘商会“嵌入式”发展的内在动力与路径研究:广东省湖北商会的个案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140-149+158.

[8] 吴巧瑜.现代香港民间商会治理网络及其功能:以香港潮州商会为例[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09-117+191.

[9] 赵晓笛.国外商协会考察报告[N].国际商报,2005-05-04(4).

[10] 张伟勋,王哲,吴菲菲,等.商会的力量[N].中国贸易报,2008-11-06(3).

[11] 于盟.外国商会在中国的那些事儿[N].国际商报,2010-10-23(A2).

作者简介: 李宏卓,女,汉族,河北唐山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政府管理、公共危机管理;

马英,男,汉族,河北廊坊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政府管理、公共危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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