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价值、挑战与进路
——基于文献综述的视角
2023-09-04朱博闻
曾 婷,朱博闻,潘 宁
(1.南通市第二中学,江苏南通 226006;2.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宣传部,江苏南通 226011;3.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一带一路”是新时代中国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对外发展规划,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是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2017 年5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提出“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连接成21 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此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数字丝绸之路”,使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并成为学界探讨与研究的重要课题。本研究结合既有成果,从内涵特征、战略价值、合作基础、现实挑战与发展进路五个向度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相关研究进行系统回顾与梳理,尝试廓清研究进展与未来方向,进而为推动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与实践依据。
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内涵特征
厘清数字丝绸之路的基本内涵与主要特征,是研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相关问题的逻辑起点。当前,国内学者主要从“构词说”与“复合说”两个维度对数字丝绸之路的学理内涵进行解析。第一,构词说。有学者认为数字丝绸之路由“数字+丝绸之路”两部分构成,其实质为数字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结合,是数字经济全球化的产物。第二,复合说。也有学者将“数字丝绸之路”视为“新路径+新模式+新项目”的复合型概念,具体而言,其既是解决全球和国内发展不平衡的新路径,也是发展中国家科学和谐发展的新模式,还是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参与的国际合作的新项目。在此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数字丝绸之路具有开放性、长效性、合作性、前瞻性与深层性的特点,勾勒出其发展的时空图景。这里的开放性意指数字丝绸之路是一个开放的网络,长效性意指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建立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合作性意指数字丝绸之路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协同构建,前瞻性意指数字丝绸之路需要充分预估通信需求与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深层性意指数字丝绸之路会推动经济发展模式、政府治理模式与国家互动模式的深度变革。
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战略价值
梳理与阐释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战略价值,是对其进行深度解析的必要前提,学者们主要从国内价值、区域价值与全球价值三个维度作出了阐释。
从国内价值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有学者指出,通过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既可以增加我国IT 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发展机会,也有助于降低其拓展成本。也有学者认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有助于克服“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文化差异、信息困境与信用困境,进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增强中国国际影响力。
从区域价值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方位合作的地区命运共同体。有学者认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能够使沿线国家突破传统的技术转移路径与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其内在逻辑可以概括为:一方面,数字贸易能够降低信息成本,增强供求双方的互联互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为产业结构转型提供基本保障。也有学者指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在经济领域会使中小企业与大众创业者获益,在文化领域会推动沿线国家民心相通,进而强化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从全球价值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有助于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开发国际合作新平台、为发展中国家在互联网领域提供更大的话语权。有学者提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可以缩减南北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其获得的益处将会超过由西方国家主导的狭隘、单边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使更多国家主动参与到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变革进程中来。有学者认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能够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外交活动以及与国际组织合作注入内在动力,成为极具潜力的国际合作平台与公共产品的新供给者。也有学者提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积极搭建的各种新的国际规则与合作机制,会帮助沿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网络治理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三、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基础
夯实合作基础,是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关键环节,学者们主要从共享发展经验、彼此战略契合与良好外交关系三个维度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基础进行了阐释。
第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发展数字经济的强烈需求,中国可以为其提供数字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有学者结合中国与拉美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历程指出,拉美各国在推进数字化的过程中,表现出对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ICT 的应用范围和影响力等方面的需求,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对满足这些需求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学者结合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历程指出,中亚国家需要借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经验,其中包括“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方面的政策设计规划,也包括中国企业发展数字经济的经验与技术。
第二,“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契合。有学者指出,“一带一路”倡议与非盟《2063 年议程》在数字经济领域契合,具体表现为:一是目标契合:促使各国政府、商业经济体、个体经营户都能够享受到安全可靠的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二是着力点契合:聚焦非洲大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变非洲作为全球“数字洼地”的不利局面。也有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与阿拉伯国家“数字经济共同愿景战略”相契合,具体表现为前者所聚焦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各方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与后者所提出的发展数字经济、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具有密切关联。
第三,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与中国建立了良好的双边或多边关系。有学者以数字丝绸之路在中亚的发展为例,指出中国与中亚各国建立了稳定持久的互信关系,具体包括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乌、中塔、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各国将与中国的关系视为本国对外合作的优先方向,为数字经济合作提供了基本政治保障。
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现实挑战
廓清现实挑战,是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学者们主要从认知、制度、技术与运行四个层面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
在认知层面,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部分大国对数字丝绸之路持有负面态度以及部分合作国存在宗教文化风险。有相当数量的学者研究了主要大国对数字丝绸之路的态度,其成果可以概括为:第一,美国战略界对数字丝绸之路持负面态度,认为数字丝绸之路在经济利益、技术发展、军事和情报安全、国际标准和规则、意识形态等方面对其构成挑战;美国智库对数字丝绸之路的态度趋于负面和消极,认为其实质是对沿线国家的内部事务进行监控以及输出中国“威权价值观”,进而威胁与挑战了美国的全球数字霸权地位;第二,印度智库对数字丝绸之路的关注以负面态度为主,其认为中国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是为了主导关键技术与产品、获取地缘战略优势以及输出中国的技术标准,经济利益、民族主义情绪与联动美国的考量是形成这种态度的主要原因;第三,澳大利亚智库对数字丝绸之路持负面态度,一方面是因为澳大利亚领衔的QUAD 技术网络与数字丝绸之路形成竞争关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与美国等盟友保持一致,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正尝试通过建立“技术民主”的话语体系来对冲中国的数字丝绸之路倡议。也有学者指出,在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进程中,会受到部分合作国宗教与文化多元化的影响,增加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经济合作的风险。
在制度层面,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政策与法律的对接存在障碍。有学者指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对接需要经历漫长复杂的过程,这将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造成制度性障碍。也有学者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存在较大差异,涵盖英美普通法体系、欧洲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等多种样态,再加上各国相关领域政策的多样性,会使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的经济社会活动面临较大的制度风险。
在技术层面,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硬件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保障较为薄弱。有学者指出,“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亚国家普遍存在网络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如乌兹别克斯坦缺乏能够确保数字经济稳定运作的现代技术和基础设施;吉尔吉斯斯坦缺乏用于全国定向的国家地理空间数据系统;土库曼斯坦的互联网覆盖面比较有限等,这些短板将影响中亚国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效果。也有学者指出,“一带一路”沿线的非洲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洲际光纤覆盖率较低,海底光缆连接水平较差,跨国通信网络不完善,电力及配套设施发展相对滞后,数字通信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中非之间在数字通信项目、远程数据传输服务等领域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因素将制约数字丝绸之路在非洲的延伸。
在运行层面,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不同经济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竞争性布局造成数字经济合作的不确定性。有学者结合越南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情况指出,美国及其盟友积极游说越南,通过各类媒介向越南民众灌输中国威胁论,试图压制中越在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并尝试通过提供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来对抗中国数字丝绸之路的影响。也有学者结合乌兹别克斯坦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情况指出,中国、美国、俄罗斯、欧盟、土耳其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在中亚交织碰撞,在乌兹别克斯坦数字化转型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其不仅是技术传播与经济模式更新,也融合了权力与利益的互动,参与各方甚至会采取非市场化的手段进行干预。
五、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发展进路
有效应对各种现实挑战,是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落脚点,与前一部分相对应,学者们也从认知、制度、技术与运行四个层面探讨了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发展进路。
从认知层面而言,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进路包括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情的调研力度以及争取和更多国家形成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共识。从历史经验看,缺乏对沿线各国法律体系与经济环境的了解,会造成企业的投资风险,因此,可以通过官方智库与社会智库的合作,开展大量实地调研,深化对沿线国家国情的了解和认识。也要积极推动更多国家对数字丝绸之路形成正面认识。如上文所述,出于多种原因,当前印度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持有负面态度,但数字丝绸之路为中印数字经济合作提供了机会与平台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要积极探索规避中印之间“信任赤字”问题的合理途径,不断拓展双边合作,通过互利双赢转变印度对数字丝绸之路的态度,并积极参与其中。
从制度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进路包括健全互联网企业出海政策与完善跨国协调机制。有学者认为,要通过政策激励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海,并结合双边、多边的跨境合作,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有学者指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需要从法律、政策等方面建立良好的跨国协调机制,其以承认对方特定法律行为、政策等在本国的效力为核心,通过推动各国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协调发展,打破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的相关约束。
从技术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进路主要是统筹推动沿线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学者指出,要将沿线各国公路、铁路、电力等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网络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也有学者结合数字丝绸之路在泰国的发展历程指出,支持泰国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泰国成为东盟数字经济枢纽是中泰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华为、电信、联通等中国通信技术企业在泰国参与了一系列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从运行层面看,数字丝绸之路的发展进路包括提升“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共同培养数字经济人才以及促进项目落地,形成优势互补。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国内“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和西藏数字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这些省区需要充分依托国内外联动的经济“双循环”发展模式,提高网络普及率,消除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也有学者认为,数字化人才的质量决定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质量,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从全民数字基础能力培养与数字专业人才培养两个方面加强合作,推动数字化转型与经济良性发展。还有学者指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要积极促进项目落地,形成优势互补,如中非双方可以共同建设重要的数字基础设施,并围绕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方面落地一批务实的合作项目。
六、小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学者们从多维研究视角出发,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进行了立体式探讨,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与有益启发。但也要注意到,既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研究对象上,数字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较多、涉及范围较广,但既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东盟、中亚、非洲与拉美国家,而对“一带一路”沿线的西亚、中东欧国家关注较少,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视域。第二,在研究方法上,既有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数据与模型的定量支撑,需要结合计量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产业结构转型、贸易互动进行实证分析。第三,在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多沿着“战略价值—发展现状—机遇挑战—完善路径”的思路展开,而对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支撑体系与运行机制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需要在后续研究中予以加强。
相信通过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上述问题会得到有效弥补和解决,进而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在世界格局重构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