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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3-09-04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课题组编辑章蔓菁

中国外汇 2023年7期
关键词:南沙跨境试点

文/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课题组 编辑/章蔓菁

2022年1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广州南沙自贸区正式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下称“试点”)。试点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广东省分局”)结合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南沙立足湾区、毗邻港澳的优势,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推动试点政策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2月末,试点的13项外汇便利化改革措施已基本落地,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办理试点业务6575笔,金额约174.57亿美元,有力支持南沙打造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重要平台,促进地方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狠抓落实、善作善成 打造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简化经常项目单证审核,便利企业资金结算。试点银行可根据客户指令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有效降低了银企单证准备、单证审核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大幅提高。例如,某贸易进出口企业反馈,在试点政策实施之前,办理一笔贸易付汇业务需要提前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逐笔整理、匹配、核对及复印并加盖公章再提交至银行,需要耗时近2天。纳入试点后,企业凭付汇指令即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业务耗时仅需30分钟。

转变银行理念,提高综合展业能力。纳入试点后,事中环节简化使银行可将节约的时间用于深入了解企业外贸经营模式和跨境资金运作规律,对客户的商业习惯和交易背景做出细致的尽调,并提高事后走访监测频率,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有助于真正实现从“单证形式”向“交易实质”审核的转变,充分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据某银行反馈,试点后客户经理和销售经理在申请为试点区域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前,会综合考察客户类型、行业特点、交易类型、交易渠道、内控制度、经营历史及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将客户分为试点区域优质企业、一般企业、关注企业三类。

深入推进资本项目“放管服”改革,助力稳住外资基本盘

大力推动资本项目登记改革,降低企业“脚底成本”。将部分资本项目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实施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简化业务材料要求,提高资本项目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在南沙营造宜商宜业环境。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线试点相关登记功能后,广东省分局第一时间开展业务宣传和指导,迅速推动两家企业在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登记金额515万美元。截至2023年2月末,辖区银行共为南沙企业办理16笔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登记金额折合1.53亿美元;办理17笔FDI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金额折合3.31亿美元。据企业反映,试点政策大幅缩短业务办理流程,流动资金得到迅速补充,有效助力企业跨境业务开展。

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慎指导银行开展非关联企业委托贷款业务,有效支持商业保理公司等实体企业稳健运营。试点允许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委托贷款,为企业日常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渠道。截至2023年2月末,辖区银行共为企业办理了24笔非关联企业委托贷款业务,交易金额4.27亿美元。取消“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要求,建立起与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模式,允许结汇资金可直接划转至企业人民币账户。据企业反映,试点政策出台前,每次办理资本项目结汇支付都需要逐笔填写《资本项目账户支付命令函》;现在不仅不用填写相关材料,还可将资本项目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企业同名人民币账户,有效节约了企业账户开立及管理成本。截至2023年2月末,辖区银行共为企业办理了67笔业务,交易金额4880万美元。

推动金融要素有序流动,以“扩大开放”彰显南沙门户作用

推动私募股权双向跨境投融资试点,拓宽跨境资金投资渠道。改变FDI和境外直接投资(ODI)“点对点”投资和管理的思维,培育新型跨境投资业态,在南沙自贸区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业务。截至2023年2月末,南沙自贸区已有6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试点规模约21.4亿美元;1家企业获得QDLP试点资格,试点规模合计1.48亿美元。试点有助于拓宽企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渠道,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

稳妥有序开展跨境资产转让业务,盘活银行低效资产。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允许金融机构按规定对外转让不良贷款、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信贷资产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例如,某银行南沙自贸区分行将一笔金额为115万美元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转让给其澳门分行,在进一步满足金融机构配置境内优质资产需求的同时,促使企业年化融资成本降低近10%。

优化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拓展企业融资新渠道

多维度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便利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较好满足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拓宽了企业海外融资渠道,显著提升了企业借用外债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适度放宽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要求等,加大企业跨境投融资币种选择的自主权,降低汇兑成本,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据某企业反映,试点实施后,该企业以美元现汇归还欧元外债,有效节约换汇成本。

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上限,满足企业“走出去”资金需求。将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跨国公司可以为境外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更多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2月末,南沙自贸区办理上述业务均为人民币放款,登记金额合计64.83亿元人民币,这一方面有效降低了企业对外投资交易成本,引导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另一方面满足了境外机构对人民币的需求,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积极进取、主动作为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广东智慧

建章立制,划定业务开展“标尺线”

广东省分局遵循“制度先行、规范引路”的思路,提前制定多份试点文件,保障业务有序开展。一是制定了跨境贸易便利化流程说明、银行试点展业规范要点、高水平开放试点事中事后监管操作指引和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为银行开展试点业务提供指导,并明确试点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评估的具体做法和要求,为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为防范内部操作风险,持续完善高水平试点业务工作制度和跨境贸易便利化业务实施方案,不断细化内部分级授权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审核模式。三是为提升试点成效,充分发挥自律机制作用,督促广东省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下称“广东自律机制”)制定并出台业务试点便利化政策事后监测核查展业指引,要求银行提升核查针对性,拓展核查手段,不得实施固定比例的机械抽查,提升市场主体体验。

多点发力,汇聚试点落地“向心力”

试点推进过程中,广东省分局主动出击,充分调动银、政、企各方力量,凝心聚力共同推广试点政策。一是横向联动抓落实。与南沙金融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成立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工作专班,助推政策落地。二是通力合作共推进。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备忘录,联手对接跨境投融资重点项目,做好政策宣讲和推介,培育市场潜在需求,搭建平台促进银企交流,为试点政策实施点燃“助推器”。三是创建机制推试点。协同广东省、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QDLP和QFLP试点管理办法,建立试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推介活动等方式大力推广试点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业务,有序推进QDLP和QFLP试点。

聚焦难点,打好外汇管理“服务牌”

一是优化银行对企业的金融服务。以复杂化、差异化、难判断及风险业务为核心,要求银行自主探索建立特殊业务评估、会商机制,并对经评估后拒绝受理的业务建立第三方受理的申诉渠道,持续提升银行展业能力,重点解决好银行不敢做、不会做方面的问题。以指导银行制定试点配套内控制度为契机,以规范与灵活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发布展业参考要点,为银行设定最低要求,并鼓励银行自主探索细化标准,全面构建主体信用分类审核模式。二是优化对银行的信息支持,与南沙地区相关部门加强主体信息共享,以及改造广东省分局自建的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平台,为银行拓展试点业务提供主体身份信息查询,并鼓励银行综合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及地方政府信息平台提升主体识别能力。三是建立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清单。指导银行主动对接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针对性服务,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率先推动部分试点措施落地,示范带动全域开展试点业务。四是推动银行优化评估方式,将优质企业准入设定及评估重点集中于企业内部的信息管理水平及效率,形成对企业内部管理的正向激励。

全面推广,扩大试点政策“辐射圈”

广东省分局“宣传+调研+督导”三管齐下抓宣导,着力扩大政策知悉面,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一是制定方案广宣传。成立试点政策推广工作小组,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政策。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分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试点热度。截至2023年2月末,广东省分局共开展试点宣传活动10余次。二是深入调研重评估。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现场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指导银行进一步推广试点政策。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政策实施情况。三是多措并举抓督导。通过广东自律机制工作会议等渠道压实银行主体责任,狠抓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实时跟进银行推广情况,要求银行按月报送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通过“一线走访”等方式了解银行高水平试点政策落实情况。完善银行激励机制,将试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广东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展业监测评估。

守住底线,织牢资金流动“防护网”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在推进试点政策的同时,着力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二是加强监测。强化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分析,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对跨境投融资活跃的重要性企业建立外汇审慎监管指标体系,有效提升监测分析的敏感性和前瞻性,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在外汇局端制定试点专项监测核查工作制度,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及试点银行、试点企业、试点业务三个维度建立定期监测和评估机制,并从地区偏离、业务突变、高风险业务等维度设计9项监测主题,切实防范试点业务风险。以主体信用分类和风险业务清单为基础,推动银行构建业务类别和主体类别两维度监测体系,通过定期监测、定期评估、动态评估、针对性抽查,建立高效的事后风控体系,确保在不损减企业获得感的同时,保障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及操作性。三是规范监管。综合运用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等监管手段,对银行和企业开展试点业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风控环节前置,针对银行备案申请,广东省分局设计了20项评审指标,全面评估银行风控能力及制度执行保障能力,通过“抓银行”带动“抓企业”,最大限度发挥银行展业作用,事前将异常主体排除在优质企业范围内。四是完善风险应对。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及早发现风险并进行处置,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营造“更开放更安全”的营商环境。

面向未来、踔厉奋发 进一步推动南沙高质量开放

聚焦“堵点、痛点、难点”持续发力,实现试点政策“全覆盖”

下一步,广东省分局将围绕市场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深入市场、深入一线开展试点落地情况调研,切实把握市场主体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探索降低相关业务门槛,优化办理流程,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例如,争取在南沙开展低版本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协调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降低QDLP业务门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压实银行主体责任,优化对银行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落实落细政策宣传、培训和督导,发挥广东自律机制的作用,指导银行优化事后监管要求,进一步破除银行“不敢做、不愿做、不会做”问题,打通便利化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试点政策“全落地”“全覆盖”。

推动试点“提质扩面”,持续提升高水平开放成效

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新需求、新业态、新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加大对市场需求的培育和挖掘力度,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倾斜。加强政策落地情况评估,积极研究将高水平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让试点政策惠及更多的市场主体。将工作重点由“扩规模”转向“提质量”,用好银行考核等激励约束手段,督促银行把好准入关,并按照“标准不降、应纳尽纳”的原则,做好对区内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优质企业的评估备案。推动南沙与横琴、前海等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加强对接联动,立足南沙战略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以高水平外汇改革引领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金融开放。

牢固树立“安全思维”,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按照试点事中事后监管操作指引和业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监测分析,结合实际优化监测方案及内容,及时加强对银行的业务指导,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重点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综合使用监管提醒、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手段,推动试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进一步健全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评估机制,结合新形势和新动向强化专题监测评估。稳步推进全国外汇数据研判中心(广东)二期建设,并组织好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研判,强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进一步提升研判中心辐射效能。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严防便利化政策成为违规和套利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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