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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夏一体:丁谓经略夔州与宋初羁縻统治的转型

2023-09-03裴艾琳

关键词:丁谓

裴艾琳

传统中国的南方民族治理政策,经历了从唐宋羁縻制度向元明清土官土司制度的转变。在此近世转型中,宋朝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对比唐宋的羁縻统治,宋朝一方面延续了唐朝政治传统,在南方边地设置羁縻州县,另一方面施行了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经略措施,在南方边地采取政治安抚、经济经营、军事管控等并用的政策(1)参见吴永章:《论宋代对南方民族的“羁縻”政策》,《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日]塚田誠之:《唐宋時代における華南少数民族の動向——左·右江流域を中心に》,《史学雑誌》1983年第92卷第3号;[日]河原正博:《漢民族華南発展史研究》,東京:吉川弘文館,1986年;[日]上西泰之:《北宋期の荊湖路「溪峒蠻」地開拓について》,《東洋史研究》1996年第54卷第4号;吴永章主编:《中南民族关系史》,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年;安国楼:《宋朝周边民族政策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7年;吴眉静:《宋代的汉“蛮”关系及其治理政策——以荆湖北路两江地区为讨论中心》,硕士学位论文,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2002年;黄宽重:《北宋晚期对广西的经略——以程节、程邻父子为中心的讨论》,《法国汉学》第12辑,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刘复生:《西南史地与民族——以宋代为重心的考察》,成都:巴蜀书社,2011年;等等。,改造了唐代委任南方族群首领治理地方的羁縻统治制度,将边地酋首与羁縻长官纳为中央朝廷“官僚制的一环”。(2)参见[日]冈田宏二:《中国华南民族社会史研究》,赵令志、李德龙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258页。关于唐宋羁縻制度的区别,可参见吴永章:《论宋代广西羁縻州制》,《广西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田玉隆:《土司制与羁縻制、土官与流官的关系和区别》,《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李昌宪:《宋王朝在西南民族地区的统治》,《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龚荫:《“羁縻政策”述论》,《贵州民族研究》1991年第3期;郭声波:《圈层结构视阈下的中国古代羁縻政区与部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14—122页;刘复生:《西南古代民族关系史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248—250页;孟凡云:《羁縻与经制:宋朝在南丹州地区统治政策变迁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年第3期等。这场南方族群治理制度的“唐宋变革”,推动了南方边地从“化外”到“旧疆”的发展历程,亦奠定了元明土官土司制度形成的统治基础。(3)参见吴永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105页;方铁:《论羁縻政策向土官土司制度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2期;龚荫:《中国土司制度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6—108页。此外,历史人类学近年的研究,对北宋到明清南方边地的发展与转型,用力很深。参见温春来:《从“异域”到“旧疆”:宋至清贵州西北部地区的制度、开发与认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杜树海:《边境上的中国:11世纪以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历史与记忆》,北京:九州出版社,2020年;谢晓辉:《制造边缘性:10—19世纪的湘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

学界对宋朝南方民族政策的研究已有丰硕的成果,但南方边地治理并非宋朝最为关切的要务,相关记载缺乏,因此研究成果多聚焦于史料较为丰富的北宋神宗及南宋时期。关于北宋前期的南方经略,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重要史籍中,常以“不贪无用之土”“务在羁縻,不深治也”等概述(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三,景德三年七月辛酉,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413页;脱脱:《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209页;徐松:《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七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9904页。,以致后人多认为羁縻制度的真正转型肇始于南宋。其实,从史料记述中可知,许多政策在北宋前期已现雏形(5)参见陈曦:《宋代长江中游的环境与社会研究:以水利、民间信仰、族群为中心》,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裴艾琳:《渐成王土:北宋疆域向南拓展历程的研究(960—1126)》,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学系,2022年。,只是史籍较忽视南方边务的记载,难以完整呈现北宋前期南方边地治理的发展面貌。

借助对关键人物的研究,或可丰富对北宋前期南方边地经略的认识。本文拟以北宋真宗时期担任夔州路转运使的丁谓(996—1037年)的生平事迹及其在夔州路的作为为中心,重新探讨宋廷经略南方族群策略的形成历史,进一步解明北宋前期中央政治、军事、经济政策对治边政策的影响。

而有关丁谓的先行研究,多围绕其文学造诣、拜相权术等展开(6)[日]東英壽:《西崑派文人丁謂について——王禹偁の古文運動と關連して》,《鹿兒島大學文科報吿》1991年27号1分册;[日]池泽滋子:《丁谓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8年;王瑞来:《宋代权相第一人(上)——君臣关系个案研究之五:丁谓论》,《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楼培:《丁谓〈凤栖梧〉词与宋真宗“天书”事件发微》,《词学》2015年第2期;等等。,对丁谓早期仕宦经历、计度才干与北宋前期边地治理,仅作了事实性概述,并未关注丁谓创造性地在川峡地区施行“以盐易粟”“土兵联防”等策略,以及与同时期北宋经济、军事政策之间的交互影响。本文对这些影响深远的治边策略的时代与地域因素作一梳理,说明北宋初期地方经济军事治理情况及其对宋廷经略夔州路政策的影响,以便理解宋初“以盐易粟”“土兵联防”等创新策略的历史环境,从而增进对唐宋羁縻制度转型的时代背景与历史肇因的思考。

一、“以盐易粟”与五代宋初盐法制度

咸平元年(998),因峡路沿边土著部族侵扰,丁谓被派至川峡考察公事,因其“还奏称旨”,于是被任命峡路转运使,随后川峡二路分为成、利、梓、夔四路,丁谓即改任夔州路转运使。丁谓赴任夔路的首要任务,是绥抚施、黔、高、溪等沿边诸州土著部族。丁谓在到任后,首先召集各州酋首“谕以祸福”,并与高州刺史田彦伊“作誓刻石立蛮境上”。(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咸平三年十一月戊子,第1032页。不过,北宋前期的转运使以征收赋税、输送中央为主要任务,并代表中央对地方加强行政管理。(8)戴扬本:《北宋转运使考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92页。丁谓出任夔州路转运使除了镇抚沿边土著部族外,还肩负着整顿夔路财税计度、重塑地方社会、降低边患可能等重要职任。

经由对夔州边路动荡背后因素的考察,丁谓认为夔州路难以实现久远宁帖的重要原因,在于南方边地诸部族惯于采用“反叛”作为其生存策略,通过小规模的“反叛”换取招安与赐赏的筹码。(9)类此情况在南方边地常常出现,直至明清时期亦颇为常见。参见温春来:《从“异域”到“旧疆”:宋至清贵州西北部地区的制度、开发与认同》,第173—190页;连瑞枝:《边疆与帝国之间:明朝统治下的西南人群与历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9年,第433—470页。像此次施、黔、高、溪州土著部族,原是受宋廷召集,辅助协同宋兵的军事行动。因为咸平三年(1000),益州(治今四川成都)神卫军指挥使王均率部兵变,经宋军多方围剿,王均残部向南奔袭,“议者恐缘江下峡”,故宋廷召集盘踞于长江泸州至夔州段的“施、黔、高、溪州蛮子弟以捍贼”。(10)脱脱:《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传一》,第14175页。但在兵变危机消弭的同时,诸州部族亦开始侵袭边地,类似的沿边诸部族的反复无常,在夔路沿边频频上演。就在几年前,高州、溪州曾借着李顺兵变袭扰宋朝边地,后来是藉由閤门祗候焦守节的建言,才准许纳降招安受宋管制(11)脱脱:《宋史》卷二六一《焦守节传》,第9043页。,到了王均兵变又再次趁机兴叛。这些都暴露出宋廷招纳绥抚政策的局限性。正如寇瑊所言“朝廷且招安,得饮食衣服矣”。(1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一,大中祥符六年七月乙未,第1838页。每一次宋朝边境的动荡,对边地诸部族而言,似乎都是一次重要的机遇。

宋真宗时,朝堂上因北方军事压力、国家稳定需求而弥漫反战的风气(13)参见王明荪:《宋初的反战论》,邓广铭主编:《国际宋史研讨会论文选集》,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78—489页;陈峰:《宋代主流意识支配下的战争观》,《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方震华:《和战之间的两难——北宋中后期的军政与对辽夏关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等。,原本就非宋廷关切的南方边务,更受反战论、“重北轻南”的政策影响而日趋保守,“务在羁縻”成为当时南方经略的主要方针。(14)参见安国楼:《宋朝周边民族政策研究》,第14—23页。南方土著部族的策略,无疑与宋初以宽待沿边诸族、不生事端、委任诸酋管辖的安边弭兵政策相适应,以致宋真宗、仁宗时期变乱频起。(15)参见林天蔚:《宋代傜乱编年纪事》,《宋史研究集》第六辑,台北:台湾编译馆,1971年。毕竟宋廷虽可短期内抚绥边民,但边境的平衡极易因种种情况而被打破,正如咸平二年(999)真宗在崇政殿接见宜州部送来的反复侵扰宋朝边境的蛮酋所陈述的那般,“蛮陬小民,安得骚扰边鄙,但迫于饥寒耳”(1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咸平二年十月壬子,第965页。,充分透露出南方边地诸部族大多已熟稔此道。

在此背景下,不同于宋初夔路以宽容防范为主的政策(17)参见[日]佐竹靖彦:《宋代四川夔州路の民族問題と土地所有問題》,《史林》1967年第50卷第6号、1968年第51卷第1号;贾大泉:《宋朝在四川的民族政策》,《宋史研究论文集》,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唐春生:《宋初对夔州路的少数民族政策》,《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等等。,丁谓采取了“以盐易粟”与“土兵联防”两种措施,既加强宋朝边地与诸部族共存的经济基础,又增进夔州边地的军事防御力量。丁谓在川峡的工作中,“以盐易粟”的策略最为著名,即边地土著部族可以将米粟运至宋廷的边防寨塞,换取相应的食盐。盐是国家控制的重要物资,也是川峡地区最为重要的商品之一。五代宋初,朝廷在川峡地区施行“官自鬻盐”的制度,由地方政府主持经营盐业,在规定的疆界范围之内,垄断了井盐的生产贸易。但就地方而言,因为官卖制度的确立,豪民黠吏互相勾结,从中牟利,致使食盐更为稀有珍贵(18)脱脱:《宋史》卷一八三《食货下五》,第4472页。,造成土著族群围绕食盐产生了纠缠不休的争夺,由此盐成为诸部族利用“反叛”而希望换取的主要物品。(19)参见许世融:《井盐对宋代四川地区国防、财计、社会、经济等方面之影响》,《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台北)1994年第26期;刘复生:《僰国与泸夷——民族迁徙、冲突与融合》,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158—161页;裴一璞:《宋代夔路食盐博弈与社会互动》,《盐业史研究》2013年第4期;等等。

当然,边地土著部族存在食盐匮乏的原因,还在于夔路道狭难行,本地产量丰盛的井盐,难以运至深箐险阻的“近蛮”之地,将盐从产地运至边地的成本,远远高于边地贸易所获得收益。丁谓在经略夔州路的过程中发现,建立沿边堡寨可以有效缓解交通运输的压力,但控扼蛮区的边防堡寨受限于区位劣势,易陷入军需短缺的困境。(20)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28页。由此,丁谓想到借鉴“入中-折博制”的办法。

所谓“入中-折博”,是指商人将刍粮等钱物运至朝廷指定区域,宋廷根据入中货物,优值偿以缗钱、茶盐等物品。(21)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32—233页。有关“入中”的代表性研究,可参见胡建华:《北宋“入中”简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林文勋:《略论食盐入中法的产生发展及作用》,《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1期;吴丽娱:《食盐的货币作用与折博制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魏天安:《北宋入中制度论析》,《中州学刊》2006年第2期;等等。这项制度于唐末已出现,但宋朝对“入中-折博”制的运用的纯熟程度远超前朝,“塞下入中”就充分体现了宋朝如何灵活利用此项制度。(22)“塞下入中”研究多散见于入中制度研究中,单论此问题主要围绕西北边地,参见宋晞:《北宋商人的入中边粮》,《大陆杂志》(台北)1953年6卷7期;黄纯艳:《北宋西北沿边的入中》,《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日]西奥健志:《北宋の西北辺における軍糧輸送と客商》,《鷹陵史学》2001年27号;等等。雍熙初,宋太宗为储备北伐用兵馈饷,开放河北、河东商人“输刍粮塞下”,商人凭入中文券可至京师换取缗钱,或至江淮折给茶盐等物,是为“塞下入中”的开端。(2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〇,端拱二年十月癸酉,第687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五《征榷考二》,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38页。因应战事而临时开启的河北入中举措不久虽罢行,但此种利于朝廷转输军需、减轻地方经济压力的举措,在真宗初年的西北沿边逐渐常态化(24)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六,第6788页。,特别是因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屯兵费用高昂,“塞下入中”便成为适应军事部署、缓解沿边军需的主要措施,入中物品也从刍粮扩展到茶叶、布帛、竹木、羽毛、筋角等各类物资。(25)黄纯艳:《北宋西北沿边的入中》。

入中制作为宋廷处理西北边地军事经济的重要举措,乃基于北宋盐茶专卖制度(26)齐涛:《论榷盐法的基本内涵》,《盐业史研究》1997年第3期。,而入中制带来的调度效益,又对官府专卖形成了冲击。宋代围绕榷卖、经商的盐法之争长达百年,仅真宗朝就有数次反复。咸平四年,秘书丞、直史馆孙冕提议,可以允许江南、荆湖商人赴沿边“折中粮草”或在京纳钱帛金银,以换得通商卖盐资格,冀以预支江南、荆湖盐课利钱,缓解西北战事的军需压力。此项提案立即遭到曾任盐铁使的吏部侍郎陈恕的批驳。陈恕犀利地指出孙冕的主张极为冒进,“但忧河北之未备,不虑江南之阙须”。(27)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二四至二七,第6502—6503页。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的一种心态,即入中制被视为解决边地军需压力的上策,但仍有虚估入中、预支课利会动摇专卖经济基础的忧虑。当时不少朝臣都存有这类心态,此前此后刘式、杨允恭等人都曾发起过盐法之争。表面上看,焦点似乎在通商与榷卖,但其本质都指向了入中制的优化与替代。(28)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23—733、904—911页。

提出“以盐易粟”的丁谓,正是在此时代背景下成长出来的能臣。宋太宗淳化三年(992),丁谓考中进士,授官大理评事、饶州通判。宋代几部笔记都记载了丁谓在饶州为官时的奇遇,据说他曾被仙人吕洞宾断言“状貌颇似李德裕,他日富贵皆如之”(29)杨亿:《杨文公谈苑》卷六,郑州:大象出版社,2019年,第270页。,暗示了他未来的宦海沉浮,将如李德裕那般拜相以及被贬崖州的命运。不论这次偶遇是否为后人附会,丁谓确实很快便迎来了仕途的快速攀升。第二年,丁谓以太子中允的身份出任福建路采访。分路采访始于太平兴国五年(980)张齐贤的疏谏,选择所谓的“通儒”前往两浙、江南等地“有伪命田赋敛苛重”的诸路访察地方政经实情,目的是“使赋税课利通济”。(3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太平兴国五年十二月辛卯,第485页。

官宦世家出身的丁谓出色地完成了采访任务,并直击经济方面的核心问题,上言茶盐利害。他也受益于宋初转运使“才堪任者为之,不限秩序”的选任制度,很快一跃成为福建路转运使。虽然关于丁谓在福建行政的史料记载不多,但可推知,他应在茶盐事务方面颇有政绩,所以至道三年(997)还朝后,朝廷看重他的计度才能,授职三司判官,从丁谓仕宦夔路之前的经历来看,丁谓在财政会计、盐法茶法等问题上应有其深刻的见解。

丁谓对真宗即位以来争论不休的军需运输问题想必颇为清楚,也应了解大臣们在反复权衡后能接受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当时因太宗末年的西夏战事,运输军需物资造成西北民力耗损严重,引起了社会动荡,于是搁置数年的入中制,再次引起大臣的关注。(31)郭正忠:《北宋前期的“榷禁”与通商》,《北京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张秀平:《略论宋代的榷盐与边防》,《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杨昌猛:《论宋太宗对山西解盐政策的三次调整》,《运城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田锡即指出,与其征用军民运输军需物资,不如利用入中制,虽然折损了部分榷禁之利,但国家却能释缓民力,纾解边防危机。(3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至道三年七月丙寅,第870页。不仅朝中大臣主张利用榷禁之利充实西北边地刍粮,而且广南西路也出现了以盐榷充实政府仓廪的成功案例。转运使陈尧叟为积蓄军用布帛,以钱盐折变,回收部民种植的麻苧,短短两年时间,就积攒了三十七万余疋。(33)脱脱:《宋史》卷二八四《陈尧叟传》,第9585页。

丁谓充分认识到灵活施政的重要性,提出了“以盐易粟”的办法,利用沿边堡寨,构建起边地交通渠道,将井盐从产地输送到边地,同时又因应沿边居民对盐的需求,向他们索取粮粟以为交换。经由这样的调整,不仅能解决沿边部族缺盐的困境,降低各部族边民兴叛以换盐的可能,而且还为堡寨戍兵筹募到充沛的军需物资,减少中央财政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丁谓之所以能施行“以盐易粟”措施,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本来,各路榷禁是宋朝基本政策与收入来源。丁谓作为夔路转运使的本职工作,就是征收赋税、输送中央。丁谓想调用夔路的盐榷之利,就必须获得上级官方的支持,而且丁谓一向奉行“居帝王左右,奏覆公事慎不可触机,系于宸断”的为官之道(34)潘汝士:《丁晋公谈录》,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0页。,所以在丁谓看来,真宗对此事的态度便显得极为重要。幸运的是,真宗得知“蛮无他求,唯欲盐尔”的情况后,下诏表示盐为常人所欲,应予满足(35)脱脱:《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一》,第14175页。,由此丁谓的“以盐易粟”得以最终成功。丁谓与施州知州寇瑊便在夔路边地施行经过改造后的入中制,由土著部族为边防堡寨输入米粮,根据米粟估值偿以食盐,实现了如塞下入中一般的效用优化,达到了“军食遂足,而民力纾”的理想目的。(36)脱脱:《宋史》卷三〇一《寇瑊传》,第9988页。夔路施行的“以盐易粟”,虽然与入中制的基本思路一致,都是以盐榷之利充实军需,但两者存有明显的不同,入中制中的让利对象是宋朝境内商人,“以盐易粟”则是面向土著部族,属于“境外转粮给我戍兵”,可谓入中制创造性的改造。

“以盐易粟”施行后效果明显,数年之间,川峡军需粮储几已充足,卸任还朝的丁谓也迎来了执掌三司的新仕途。虽然《宋史》在不同传记中将“以盐易粟”或归功于寇瑊的计谋,或归功于真宗宸断,但鉴于寇瑊长期与丁谓关系亲善,所以丁谓贪没寇瑊功劳之说,很可能是后世诋毁“奸臣”丁谓的说法。必须注意的是,真宗时期一批擅于计度的南方进士中,就有丁谓、王钦若、林特等人,而太宗、真宗时屡论盐法革新的刘式、陈恕也都出身南方。(37)[日]吉岡義信:《北宋初期における南人官僚の進出:特に王欽若、丁謂の場合》,《(鈴峰女子短期大學)研究集報》1955年第2号;伍伯常:《缔造文治之局——论北宋初年任用诸国陪臣及其政治意义》,《东吴历史学报》(台北)2009年第22期。由地域因素思考丁谓“以盐易粟”策略,其历史脉络或可追索至南唐的“博征”。南唐在江淮盐榷的基础上,“配盐于民而征米”,以盐征米、钱、布帛等办法,在南唐实际上有数十种之多,“以盐制民”是江南一带博征的基础,以至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江南仍残存“丁口盐钱”。(38)《景定建康志》卷四十,《宋元方志丛刊》影印清嘉庆刊本,《田赋志序》,第1987页下。五代南唐盐法的讨论,参见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第713—714页。而在景德三年(1006),权三司使丁谓在川峡粮储充足的情况下提出“以盐易丝帛”,足见他能灵活运用“以盐博纳”的手段。

“以盐易粟”措施不仅在夔路长久沿用,此后也被广泛推行于荆湖、广南等南方边地(39)参见梁庚尧:《南宋盐榷:食盐与产销与政府控制》(重订版),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4年,第403—408页。。从两宋南方治边史来看,以盐为核心的沿边经济交换体系,帮助两宋朝廷紧密了与边地社会的日常联系,对维系夔州路的久远安宁有着重要作用。不同于唐代及宋初松散的羁縻统治以政治名分的维系为核心,“以盐易粟”的政策致力于构筑边地平衡,充分发挥经济力量,既稳定地满足沿边诸部族的生存所需,降低各部族以“反叛”方式换取物资的可能(40)参见陶里溪:《略谈宋王朝对少数民族的经济政策》,《广西民族研究》1992年第4期;林文勋:《宋王朝边疆民族政策的创新及其历史地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4期。,同时也为沿边防御堡寨提供充足的军需,建构了治理与防御的双重保障。

二、“土兵联防”与堡寨建设

要评估丁谓在夔路的作为,除剖析“以盐易粟”策略的历史条件与具体手段、探讨丁谓如何从多种盐法中借鉴创新外,还必须了解丁谓从政期间的另一项重要措施——以修筑堡寨、征募土兵为核心的“土兵联防”。(41)从兵制、少数民族义兵角度对土兵已有较为充分的研究,参见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修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87—95页;顾有识:《试论壮族土兵的性质、作用及其社会影响》,《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林文勋:《宋代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义军》,《思想战线》1990年第1期;安国楼:《宋朝西南边区的洞丁和义军》,《广西民族研究》1995年第4期;安国楼:《宋朝周边民族政策研究》,第79—92页;石亚洲:《宋王朝的政策与土家族土兵的形成》,《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强文学:《北宋乡兵征募制度探究》,《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等等。盐政与联防措施关系紧密,互为支撑。一方面,“以盐易粟”为沿边堡寨戍兵提供了军需物资,保障夔路边防体系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土兵联防”维护了沿边地域的安宁,使沿边溪峒田民能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下耕作生产,巩固了“以盐易粟”的基础。

据史料分析,夔州路“土兵联防”策略当为丁谓首倡,似无异议。《宋史》记载:

(丁)谓等至,即召与盟,令还汉口,继而有生蛮违约,谓遣(田)承进率众及发州兵擒获之,焚其室庐,皆震慑服罪。谓乃置尖木砦施州界,以控扼之,自是寇钞始息,边溪峒田民得耕种。(42)脱脱:《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一》,第14175页。

高州田氏虽在地理上被视为“施州蛮”,但其实为荆湖北路北江地区“誓下联盟”之一员,曾与誓下溪州刺史彭士愁,一起与马楚作誓立铜柱。(43)《(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六八《金石十·复溪州铜柱记》,清光绪刻本,第2—5页。不同于川西茂州等地流行的“杀牲作誓”仪式,丁谓藉此历史传统与之作誓缔盟,并将盟约镌刻于石碑上。丁谓所刻的石碑,北宋中期似已不存,但作誓立石成了施州地方的一个政治传统。《舆地纪胜》中载有天圣五年(1027)所立《知保顺州田承恩誓状》《蛮人纳贡物碑》《蛮人田承恩等誓柱文》等碑文(44)王象之:《舆地纪胜》补阙卷七《夔州·碑记》,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5136页。,《新定九域志》中说高州界首甚至有专门放置石碑的“招抚蛮人盟誓庙”(45)黄裳:《新定九域志》卷八《施州》,载《元丰九域志》,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82页。,都可说明仁宗时期仍然依循丁谓的做法,朝廷与沿边土著部族缔盟约誓。由这些石刻碑文,约略可知丁谓与高州酋首的盟誓,包括有约定边界、贡纳物品、协助防卫等内容,故当未臣服部族(“生蛮”)侵边掠民时,田氏自然须协助州军,由田承进率领“高州义军”参与弹压“生蛮”。

丁谓在施州治边中征募的高州义军,即《宋史·兵志》中所言“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中的一支。从现存史料来看,夔路义军的建立,应出自丁谓的擘画:

(丁)谓度峡内至荆南,宜备蛮险扼之地,悉置寨,籍居人使自守,多少有差,与之约:有事则御贼,无事则散归田里,留守望者数人而已。(46)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六,第127页。

峡路夹江沿岸多为陡峭山地,施州境内的几个山名就充分说明了当地的山川地势。丁谓修筑的尖木寨内有座山,当地人称欲登此山,必住歇八次方能登顶,故称之为“八住山”。(47)叶廷珪:《海录碎事》卷三上《地部·总载山门》,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72页。类似的,还有“九上下山”等山名,皆可说明施州山地崎岖,限制了宋廷官军的交通能力。而当地夷汉居民习于山川环境,“出入上下谿谷林薄之间”,生存能力较强(48)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夔路义军”,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418页。,自然地成为协助宋廷备边控扼的重要力量。(49)脱脱:《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第4741页。丁谓选择土著居民与高州部族,藉土著居民的在地优势“以夷制夷”,算不上是一种创新,因为宋初以来在南方边地,宋廷曾多次采取此策略。(50)罗球庆:《宋夏战争中的蕃部与堡寨》,《崇基学报》(香港)1967年第6卷第2期,第225—227页;吴永章:《论宋代对南方民族的“羁縻”政策》;安国楼:《宋朝周边民族政策研究》,第62页;胡建华:《北宋前期“以夷制夷”政策初探》,《中州学刊》1988年第1期;[日]冈田宏二:《中国华南民族社会史研究》,第258页。例如宋太祖曾任命傜人秦再雄为辰州刺史,镇抚荆湖溪蛮。秦再雄所率土著兵卒,“皆能被甲渡水,历山飞堑,捷如猿猱”,对当地环境相当熟悉,山地作战能力强大,有效维系了辰州边境的长期稳定。(51)魏泰:《东轩笔录》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2页。

丁谓的创新,在于引入堡寨建设体系,在施州与高州的界首处修筑尖木寨,作为义军与州兵控扼边地的据点。尖木寨约在今湖北利川县附近(52)李荣村:《北宋西南边区高州田氏之东迁》,《“中研院”史语所集刊》1993年第63本,第178页。有关高州的地理位置此前多有争论,参见胡挠:《关于羁縻珍州、高州及高罗土司的考证》,《中央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彭永庆:《北宋初期西高州位置的再考证——兼谈“溪洞专条”对湘鄂渝黔边民族地区社会的影响》,《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东北距施州七天的路程,南至西高州五天的路程,约当施州与高州的中间点,尖木寨的实际状况已不可考,若依宋代制度,“寨之大者周九百步,小者五百步”(53)脱脱:《宋史》卷三三四《徐禧传》,第10723页。,规模其实有限,可容纳的驻屯戍兵数量也不会太多,但寨的战力强弱并非绝对,如出于险要位置,虽兵力较少但防控能力却会因地形优势而增强。仁宗庆历后,施州每寨官义军、土丁、寨将总兵额约一百五人。(54)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卷二〇《梓夔路》,第1011页。兵额不多,堡寨战力还是远胜沿边诸部。宋人笔下就不乏二十五寨兵迎战三千蛮部的记载(55)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四《左班殿直杨君墓志铭》,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626页。,有力地说明了施州诸小寨的屯戍军力,凭借环境优势,足以应付一般性的边地骚动。(56)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夔路义军”,第417—418页。

在设立尖木寨之初,丁谓就考虑将它设定为兵、农合一的据点,而非纯粹的军事设施。《宋史》中说筑寨后,“边溪峒田民得耕种”,表明尖木寨建置以前,当地已有一定的农耕基础。因此,尖木寨的作用,除传统观点认为的“驻兵防御少数民族的反叛和进攻”外(57)贾大泉:《宋朝在四川的民族政策》,邓广铭等编:《宋史研究论文集》,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还有争取沿边部民,维护沿边农耕的作用。寨中戍兵的来源,或为州县籍税户,或是从溪峒投归的土著,平时散归田地耕种劳作,遇警时则集中防御,体现了诸寨护耕的功能。此外,堡寨建成后,往来道路通达(58)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九之四,第9651页。,各寨之间可以形成连续通道,也与丁谓所设的驿铺结合,用于运输食盐、米粟等物资。由此可见,丁谓通过修筑尖木寨,寓兵农合一、交通据点等功能为一体,有利于达成“无劳费而备足”的效果。

丁谓的治边工作烙印着时代的特征,虽然丁谓的修置寨堡、征募土丁等措施开启了夔路创新治理之先河,但如将其置于同时期真宗朝的治边史来看,便可发现他蹈袭陈例之迹。自宋初开始,宋廷于各地普遍设置巡检与土兵,加强中央对地方军政与治安的控制,尤其是在沿边地区,南北沿边地区都兴起了修堡建寨的风气。(59)苗书梅:《宋代巡检初探》,《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刘琴丽:《五代巡检研究》,《史学月刊》2003年第6期;黄宽重:《创置与转型——以五代巡检为中心的考察》,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邓广铭教授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赵冬梅:《试论宋代地方治安维护体系中的巡检》,《唐宋历史评论》2017年第3辑。咸平四年灵州陷落,反战论占据朝堂舆论的主流,宋朝对夏政策由攻转守(60)李华瑞:《宋夏关系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31页。,与此同时,在知镇戎军李继和、节度环庆泾原张齐贤等人的主持下,各于蕃界“建立寨栅,戍守要塞”(6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咸平五年二月己卯,第1115页。,在边地熟户部族据地修筑堡寨,在宋、夏沿边争取到大量蕃部熟户,对稳定西北局势起到了重要作用。(62)程龙:《论北宋西北堡寨的军事功能》,《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聂传平、侯甬坚:《采造务、堡寨、弓箭手:北宋对西北吐蕃居地的开发与开拓》,《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5年第1期。不惟西北沿边,荆湖北路的澧州石门县于咸平二年修筑了石洞、阳泉、卓探三寨,不过三寨后来皆废弃,其原因大概是“深在蛮界,不当要路,无所控扼,屯集兵马,虚费刍粮”。(63)徐松:《宋会要辑稿》方域一八之二四,第9643页。丁谓在真宗朝沿边广置堡寨的风气下修筑尖木寨,明显是从过往的经验中汲取教训,将尖木寨设计成兵农合一的组织,建构成能吸纳沿边部民、减少朝廷财政支出的重要机构。丁谓以土兵联合州兵协防御边,是在宋初川峡军事部署的基础上,受限于“强干弱枝”国策,推陈出新的一种军事补充体系。

宋初川峡的军事部署,可以用曾公亮论述东南旧制“唯迭遣厢军屯驻,至于藩镇,则量加禁军驻泊”等话语来概括。(64)曾公亮:《上仁宗诏条画时务》,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七《总议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678页。除在主要州郡部署有限的禁军外,川峡主要依靠厢军屯驻防御。厢军中主要的力量,是各州克宁兵。北宋自乾德三年(965)开始于诸州各置五百人,此番厢兵的规模,约是治平年间川峡禁兵总额的五倍。不过,厢兵虽在总量上远超禁兵,但平均至各州仍是有限的。由于北宋前期川峡发生多次兵乱,所以宋廷不仅要限制禁军、厢军兵额,还屡屡选拔川峡厢兵入中央禁军,削弱地方军事实力。宋初平蜀后,为防范地方割据,下令拆毁州郡城郭,“西川止益、梓、眉、遂有城可守”(6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咸平三年十二月壬申,第1038页。,地方兵力显得比较薄弱。夔路诸州与当时大多数川峡州郡一样,立木栅为城,而夔州晚至明成化年间才筑起州城(66)《(正德)夔州府志》卷一《城郭》,第1页。参见黄登峰:《宋代城池建设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07年。。丁谓当然清楚宋廷对川峡兵乱、割据的隐忧,所以他和继任者薛颜将夔州城从瞿塘关的险要之地,迁徙至瀼西平地,消除川峡再次据关割据的可能。(67)杨时:《杨时集》卷三五《忠毅向公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872页;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67—68页。

除了禁军轮戍、厢军薄弱的军事困境外,夔路经济俭弱、路遥地恶也是丁谓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夔州路一直是川峡四路中财政最为吃紧的一路,“上供之数”比其他各路都少,赋税常患不足。(68)蒋静:《宋故中奉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上柱国、临城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王公墓志铭》,河北省文物所编《北宋临城王氏家族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43—45页。丁谓主政夔路时,忠、万两州兵食甚至还不能自给,不仅无法增戍兵员以稳固边地,而且还需降低中央财政对边地军事的开支。同时,中朝士人常以险远不测为由,抗拒远宦川峡。(69)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00页。夔路的“恶弱水土”,限制了从外地征募兵士的可能。在这样的情境下,依靠“强干弱枝”政策,显然难以维持夔州边地的稳定。既然无法依靠既有军事力量,无力增戍兵员,丁谓就不得不依靠地方籍户、土民等组成的乡兵(70)参见程民生:《宋代兵力部署考察》,《史学集刊》2009年第5期;张勇:《论北宋军事地理格局的演变》,《学术探索》2015年第6期。,堪称势所当然。

面对屯驻兵力薄弱、财政吃紧,既不能增补正军、谨防割据势力,又需增强控扼沿边地带等种种难题,丁谓通过征募土丁、修筑边寨,有效地在多重困境中取得平衡,不仅加强了日常保境的力量,同时争取到大量近边熟户,为保卫州郡拓展了缓冲地带,而且借助“以盐易粟”等经济措施,缓解了沿边军需紧张之态。可以说,丁谓借鉴异地经验征募土丁、设置边寨,使夔路具备了类似西北厢兵屯戍、禁兵交锋、土兵保境的综合边防体系。如《武经总要》所论,“施州、黔中置义军土丁防守边徼,此中国控制之要也”。(71)曾公亮、丁度:《武经总要》前集卷二〇《东西川峡路》,第982页。丁谓首创的义军土丁防守体系,不仅建立起施州、黔中的统治范例,而且自真宗以后南方荆湖、广南、川峡等边区治理也都受其影响,纷纷建立堡寨设施、征募义军土军,形成具有宋朝特质的南方边防体系。(72)参见吴永章:《论宋代广西羁縻州制》;杨果、郭祥文:《北宋湘西“寨”的兴替及其与区域开发的关系》,漆侠先生纪念文集编委会编:《漆侠先生纪念文集》,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关勇、齐德舜:《浅析宋朝在南方民族地区的寨制》,《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三、结 语

“羁縻”是中国古代王朝统治中长期奉行的治理边疆土著族群的一种策略。自汉代萧望之、司马相如等提出以“勿绝而已”的羁縻之道待四裔之民以来(73)语出《史记·司马相如传》:“天子之于夷狄,其义羁縻勿绝而已。”(司马迁:《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051页。),直至唐朝建立羁縻府州制度,其核心都是奉行“来则御之,去则备之”“修文德以来之”等策略。(74)参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八,景龙元年正月,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609页;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九下《乌罗浑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364页。长久奉行的夷夏之别与羁縻之道,使得历代王朝虽能认识到“以夷制夷”的重要性,但因付诸实践确有难度,往往停留于战略层面,不能将族群治理与中央对边疆的管辖体系相融合,常常造成羁縻部族在政治名分上隶属中央王朝,在经济、军事中又“类同化外”的局面。宋代羁縻统治的转型过程中,突出的特征之一是将南方土著部族聚居融入华夏多族群杂居的环境之中,(75)参见郭声波:《试论宋朝的羁縻州管理》,《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1期;方铁:《论羁縻治策向土官土司制度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2期;董春林:《生熟无界:羁縻政策视域下的族群互融——以宋代西南民族地区为例》,《广西民族研究》2016年第6期。即不仅仅在名分上维持中央王朝与边疆部族间的政治秩序,同时致力于构建具有军事、经济、生活多元维度的边疆共同体,此举有助于改变夷夏有别的历史状况,推动社会性的夷夏一体化。因而宋代的南方边地实践,亦从过往松散的族群防御与治理,转向较为积极的边地开发。此历史发展的结果,如南宋范成大所言,“今郡县之外羁縻州洞,虽故皆蛮,地尤近省,民供税役,故不以蛮命之。过羁縻,则谓之化外真蛮矣”(76)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46页。,南方土著部族从“化外之蛮”成了“华夏边民”。

宋代羁縻统治的演变,是一个贯穿于两宋历史的漫长过程,需要从两宋历史的发展脉络加以探讨。但是,北宋初期是政策雏形时期,制度仍属草创、效用尚未显著、资料亦不丰沛,学者不免相对关注较少,加之丁谓本人在两宋史上素有“奸相”恶名,多数研究仍关注其在中央的政见与权争,因而忽略丁谓的边疆政策及其历史意义。然而,北宋初期的南方边地治理,确然开始出现一些不同前朝的新变化,且需注意的是,南宋时期引人注目的种种变化,往往有北宋政策的渊源,如南宋时在广南、四川广泛施行的“以盐制夷”(77)董春林:《以盐制夷:宋代西南民族地区羁縻政策管窥》,《广西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其内容与形式便与宋初丁谓在夔路、陈尧叟在广南实行的政策相似,因此追溯相关政策的源头,探究各项政策生成的历史环境,有助于增进对宋代羁縻统治转变的理解。本文透过对丁谓的仕宦经历分析,揭示出“以盐易粟”“土兵联防”都是在真宗时代创新性地治理南方边地的举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与地域特点。

概而言之,丁谓在夔州路的作为之所以值得讨论,是因为其采取的举措不仅仅满足于短期的镇抚,而是试图建立长期的边地稳定机制,回应时代的问题。北宋立国局势虽不至如刘子健先生言南宋时所提的“背海立国”(78)刘子健:《两宋史研究汇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第21—40页。,但历经唐末五代,北方地区久经丧乱且毗邻强敌,故长江以南地区逐渐成为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南方边地亦较此前时代之地位,更为紧要。然而在此背景之下,宋朝的南方边地治理却受到现实政治的种种牵制,以致出现了不少问题。首先,宋真宗承续自太祖太宗时期“强干弱枝”的国策,严格管控地方势力的发展,限制地方财政收入与军事体量,地方应对不稳定因素的能力也随之削弱。而在反战论与“重北轻南”等风气的影响下,宋真宗对南方土著部族多采取“务在羁縻”的策略,进一步限缩了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其次,夔州路经济相对封闭,社会矛盾比较尖锐,连续出现多次兵乱,在宋初有“易动难安”的特征(79)参见吴天墀:《王小波李顺起义为什么在川西地区发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3期;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6—53页。。统治策略与地域特性的叠合,暴露出真宗时代中央限制地方、羁縻边疆的政策弊端,是造成夔州路边地的动荡和反复的深层原因。丁谓施行的治边措施,充分体现了王旦“才则才矣”的论断(80)脱脱:《宋史》卷二八二《王旦传》,第9549页。,不仅能灵活借鉴已有历史经验,借助地方盐榷事务降低朝廷支出,而且利用沿边基层社会构建经济、军事的平衡,通过“以盐易粟”“土兵联防”加强沿边夷汉共存的基础,增进沿边族群的融合。

此外,丁谓在夔州路施行的措施,呈现出宋初南方边地治理中,存在一种“务在羁縻”背景下的创新尝试。宋朝初年,羁縻制度下南方边地的动荡反复,无疑刺激了时人探寻现有制度之外的治理之道,然而囿于宋朝国策,可用以治理南方边地的力量有限,只能在羁縻统治基础上加以有效制衡。丁谓的举措,似乎就在表达对当时如何治理南方沿边社会的回应——尤其是在“强干弱枝”的大背景下,朝廷不断减降南方军事储备的同时,通过借助地方职役制度等建设,重塑沿边社会共同体。故而他也代表着当时一种不满足于羁縻制度,意欲寻求更有效的南方治边策略的倾向。丁谓的相关举措,在当时行之有效,此后亦在北宋南方诸地屡被借用,成为宋朝南方治边的重要手段。于是,由军事与经济体系共同支撑的沿边堡寨与羁縻州制度,重新塑造了宋朝南方边地的社会形态,中央权力垂直渗透下的边地统治,正是羁縻制走向土司制的重要基础。

对丁谓经略夔州路和宋初南方边地治理策略的讨论,可以进一步检讨中国古代治边政策的研究,除了要从长时段纵向分析各时代治边政策的异同,梳理总结历时性的演化过程外,还需要从时代截面上横向考察治边政策与同时期王朝政治间的关系。本文指出,虽然在羁縻统治发展史上,丁谓的举措,代表着宋代对南方族群的治理策略正在从松散走向严密、从表面走向深入,但在宋初内地地方治理史上,丁谓设置土兵、施行入中等措施并不特殊,因为宋朝从建立伊始,围绕着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割据等根本议题,提出了一系列划时代的措施。像宋廷设置巡检、土兵、弓手等基层武力,将地方有财力的百姓纳入吏职,促成中央权力对地方基层社会的管控(81)黄宽重:《从中央与地方关系互动看宋代基层社会演变》,《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以及宋廷在茶盐榷禁基础上,调动地方经济力量,运用入中制进行物资转输与经济调节等,都与丁谓的“土兵联防”“以盐易粟”政策有着相通之处,说明宋初治边政策的行政经验并不仅限于边疆地区,也同样来自北宋对南方内地的治理。

由此可见,治边政策并非自外于王朝政治而独立发展,往往受具体历史时期的中央国策、地方治理等因素的影响。同样的,宋代羁縻统治的转型,也不能仅视为古代羁縻策略的自发演变,其发展动力乃与唐宋王朝政治的衔接转变、唐宋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等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对于唐宋羁縻统治演变的研究,仍需注意将宋代的治边政策,与唐宋变革这一宏观课题下的种种时代性发展问题相联系,以便持续推进对中国古代治边政策从羁縻制度向土司制度转变的理解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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