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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 金融犯罪的预警方法探析

2023-09-03陈俊雹杨一涛

法制博览 2023年11期
关键词:代币集资货币

陈俊雹 杨一涛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虚拟货币自发行以来衍生出很多种类,截至2019 年10 月17 日,全球虚拟货币种类超过2000种,到2021 年1 月1 日,已增长到8153 种,而到了2021 年12 月31 日,种类数量已经达到16223种,有些货币已经成了用来投资的金融衍生品,而不再是用来线上交易的货币,正是这些金融衍生品造成了虚拟货币种类的五花八门。

当前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的模式是ICO(Initial Coin Offering)模式[1-2],ICO 全称是“首次代币发行”或“区块链众筹”,它是利用区块链把使用权和加密货币合二为一,来为开发、维护、交换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项目进行融资的方式。这种新兴的网络技术近年来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非法金融活动或集资诈骗的支付工具,以投资发行虚拟货币、开发比特币底层技术应用、利用虚拟货币“搬砖”套利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金融活动或集资诈骗[3-4]。当前,ICO 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值得关注的是,所有的ICO 项目中超过九成以失败告终,但与此同时参与的人数却节节上升。归根结底,还是“想一夜暴富”的投资思想促使一波又一波的散户冲进这个无底深渊。

2017 年9 月4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即ICO)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5]。公告发布后,虚拟货币的交易从国内转向了国外,我国公民仍然可以通过加密网络进行代币的买卖。因为ICO 已经被定性为一种违法行为,随后不少学者从法律层面深入探讨了用何种法律条文来解释此种犯罪行为[6]以及对于抓获的犯罪分子如何量刑等问题[7]。2021 年9 月24 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更是将数字货币交易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者自担损失,法律不再保护。2022 年2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对数字货币诈骗、传销、洗钱等罪的法律要件进行了充分明确,让许多模糊不清的行为再无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

2018 年8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联邦检察官对迈阿密初创公司C 公司的两位联合创始人提起诉讼,称C 公司于2017 年发起的ICO涉嫌欺诈。而就在2018 年1 月,SEC 叫停声称拿到6 亿美元投资的AriseBank 项目ICO,原因是该ICO 未在SEC 注册,并且有欺诈行为。SEC 连续针对ICO 的诉讼表明美国主管机关开始关注并加大力道收紧管理ICO。美国司法部(DOJ)2020 年10 月颁布了《虚拟货币执法框架》,强调了使用虚拟货币和滥用金融基础设施带来的新威胁与执法挑战。2021 年10 月6 日,美国宣布成立国家加密执法小组(NCET),旨在领导打击“将虚拟货币用作非法工具”的全国执法工作。其他国家地区如日本、韩国、加拿大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虽然都承认了ICO 的合法性,但均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监管。

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数字货币相关的违法活动涉及罪名较多,行为模式复杂,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五大罪名占2021 年虚拟货币案件总量的84%。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2021 年所有被起诉的案件数量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近两年来有关数字货币的犯罪率正在攀升,案件数量从2013 年的38 件攀升到2021 年的1562 件,如此的上升趋势为我国的公安、司法工作敲响了警钟。

一、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的基本模式

在有金融监管中心的互联网经济活动中,非法集资行为中的资金往来都要经过监管中心,在这种环境下对此类行为进行识别,在技术层面上是一个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的过程。而本文将目光指向了基于区块链的虚拟货币非法集资,因为“去中心化”特征,此类犯罪活动中的资金往来由全部用户共同监管,没有独立的监管中心对其监督,因此如何在此种环境下对此类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预警还是一片待开垦的创新领域。这里的虚拟货币包含传统的例如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同质化代币,也包含新兴的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NFT),又称“数字艺术品”。本文提出可以将机器学习的方法应用到案件研判过程当中,减轻人力劳动并提高识别准确率。机器学习中的很多算法已经很成熟,只要具备相关的基础技术都可以应用部署,若此策略可以推广开来,公安的研判效率和准确率以及设备的利用率都能够得到极大的提升。因此,我们需要首先研究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的基本模式。

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的基本模式可以从研究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模式入手,分析其交易特征,进而设计出合适的“冒烟指数”模型,然后使用机器学习的分类算法进行模型强化,提高指数模型的精度。当前,流行的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为发行方发行、构建区块链、承销和分销、发行方收获真实货币、“爆雷”等步骤,其中每个步骤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步,虚拟货币发行方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如以太坊)发行一种新的数字货币B;第二步,在以太坊(区块链网)上构建货币B 的区块链;第三步,发行方通过承销商及大量的分销商销售这种货币B;第四、五步,用户使用真实货币在以太坊上购买货币B,并下载至自己的电子钱包中;第六步,货币在以太坊流通,所有用户可以进行买卖,货币B 的价格会有波动;第七步,上游的分销商和发行方收获真实货币,用户只拥有虚拟货币B,一旦风险暴发,最坏情况下,虚拟货币B 的价值化为乌有。

面对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效的防范对策是研究重点。因此类犯罪涉及新科技,受害者容易被迷惑,公安机关也缺乏相关的理论知识,导致侦查手段落后、预警成效不足。因此,需要研究有效的预警对策和方法,同时对策和方法要求简单易行易懂,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公安民警可在短时间内学习消化并付诸实施。

在经济学模型中有一个著名的“冒烟指数”,它是互联网金融监测指标体系,通过烟与火的形象比拟来推断“冒烟指数”与集资类企业从事非法集资程度的关系。具体来说,“冒烟指数”使用工商数据、招聘数据、舆情数据、法院行为信息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客户提供风险企业数据、监管机构数据和网络爬虫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形成非法性指数、收益率偏高指数、投诉举报指数、传播力指数、特征词命中指数等多角度学习、可增可减的风险分析子模型,最终信用风险评分。因为虚拟货币的交易方式与传统的互联网金融不同,预警机制的难点在于如何针对虚拟货币,深入研究电子账本的结构,将从中分解出来的交易记录、金额、交易类型、交易流向等数据构建适合于虚拟货币的“冒烟指数”模型,进而借助该模型对网络集资活动实施风险评估。

二、ICO 金融犯罪的预警方法

(一)ICO 金融犯罪的预警价值

针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形式,学者们目前仅仅研究了其犯罪行为和法律防控策略,而对如何预警和打击鲜有人涉及,其产生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防范预警。针对虚拟货币这种新型形式,给公安机关提供一个容易理解的方法,设计一套完整健全的机制实施防控措施,以及提出对重点群体、重点网站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的办法,帮助公安机关有效对此类犯罪活动进行防范宣传。

2.精准打击。由于虚拟货币非法集资均是通过网络进行,涉及的人员、资金流向不仅庞大,而且异常复杂。简单高效的打击对策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在线上迅速锁定目标,线下精准抓捕,切实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二)ICO 金融犯罪的打防策略

国内外几大虚拟货币交易所均为开放平台,可以很方便地注册到平台账号并跟踪到最新的ICO 发行情况;对已发行或即将发行的虚拟货币实施跟踪,观察记录下其分销模式,通过购买少量的虚拟货币就可以得到所有用户的交易记录(即账本,这是由区块链的特点决定的);然后尝试使用传统的冒烟模型对交易记录进行分析,不断修正完善;在收集到一定数量的可疑样本集后,通过机器训练,强化模型的识别精度。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深入研究电子账本的结构,将从中分解出来的交易记录、金额、交易类型、交易流向等数据构建适合于虚拟货币的“冒烟指数”模型,进而借助该模型对网络集资活动实施风险评估,形成一个防范和预警机制。通过与公安经侦民警合作,熟悉现有的经侦技战法,可以形成一套打击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金融犯罪活动的对策和办法。

因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此类犯罪活动隐蔽性高,又因交易通过网络完成,资金链难以追踪,给防范和打击此类犯罪带来了难题。因此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实现该打防策略:

1.研究基于ICO 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模式及“冒烟指数”。可以Y 虚拟货币平台作为研究对象,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1)研究电子钱包中的账本数据,挖掘可以利用的信息;(2)设计改进的“冒烟指数”;(3)通过模型检测账本中的可疑交易和可疑钱包;(4)利用已知的非法金融交易样本集对分类算法实施训练;(5)强化第2 步中提及的识别模型。

2.以“冒烟指数”为基础,建立防范和预警机制。针对ICO 金融犯罪,防范机制以“冒烟指数”为基础,在网络上对重点网站、重点群体实施风险评估,对风险超过阈值的网络金融活动进行预警,协助公安部门快速发现风险,同时做好防范宣传工作,扑灭不安全因素的苗头,维护社会稳定。

3.结合经侦技战法,形成犯罪打击对策。结合经侦部门的技战法,研究打击ICO 金融犯罪的对策,包括如何线上迅速锁定目标,线下精准抓捕,切实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三、总结

本文针对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现状,结合金融活动规律,对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预警对策进行了浅析,针对当前基于ICO 的非法金融活动,特别针对虚拟货币的特点,结合ICO 金融活动规律,提出可利用改进后的“冒烟指数”,构建一套防范预警策略,对高风险投资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为公安维稳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利用改进后的“冒烟指数”得到区块链中的可疑交易及可疑钱包,结合经侦技战法为公安机关线上线下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一种潜在的打击对策。该方法可以对高风险投资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同时为公安机关研究如何预测此类犯罪提供了潜在的预警方法,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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