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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石林民族特色优势 走“乡村旅游+”发展振兴之路

2023-09-02唐丽芬

创造 2023年6期
关键词:石林村寨彝族

◆ 唐丽芬

近年来,石林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结合石林的资源优势,把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作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点,以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村旅游得到较好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民族特色优势依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乡村旅游+”发展振兴仍任重而道远。

一、石林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石林县距昆明主城区78 公里,国土面积1719 平方公里,县城海拔1679.8 米,森林覆盖率48%。石林县具有光热资源和气候优势,适合各种农作物生长,森林资源丰富,具备发展观光农业的良好自然条件,观光农业和乡村特色美食已经有很好的基础。四季如春,花开不败,空气纯净,具有最适宜人居的气候条件和居住环境。石林县境内居住着汉族、彝族、苗族、壮族等26 种民族,总人口25.8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3.56%,彝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7.8%,在多彩的红土地上创造了以阿诗玛为代表的独特的彝族文化,铸就了五彩缤纷、璀璨夺目的民族风情。

石林县的经济支柱产业是旅游业和农业,但通过对一乡三镇三街道办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县内村庄主要经济还是以烤烟、玉米等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在乡村旅游方面,早在2002年,石林县人民政府就扶持了一批以具有浓郁撒尼文化根基的阿着底村为示范的“农家乐”经营户;“十一五”期间,先后实施了7 个阿诗玛民族文化旅游生态村建设,创建了阿着底、糯黑、小圭山三个“民族团结示范村”。2010年,寺背后村被列为省、市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这些为石林乡村旅游发展奠定了优质的物质基础,石林乡村旅游形成了由一元向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二、石林县乡村旅游发展问题与困境分析

(一)乡村旅游规划缺乏整体性、层次性

从石林乡村旅游发展实践来看,虽然乡村旅游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有力推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

第一,缺乏整体规划。在石林县,诸如圭山镇矣美堵、糯黑,长湖镇阿着底等村庄,乡村旅游资源优势非常明显,但缺少整体规划,各村特色优势尚未凸显,利用本地资源开展文旅服务不充分。据石林“万家欢”的行政经理反映,“万家欢”项目用地存在多归合一的问题,企业要完善手续实在太难太慢,土地调规和土地合法性问题难以解决,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

第二,乡村民宿审批难、规范经营难。由于在现行的旅游、消防、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旅游行业的相关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民宿行业的管理,以及立法缺失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使民宿管理难以法治化,成为制约民宿发展的最大障碍。以民宿名义开展经营的住宿企业证照不全,只有营业执照、无特行证、无消防验收的情况居多。据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反映,审批难的问题已经严重挫伤了农户通过开展民宿经营实现增收的积极性,制约了外来资本和人才的流入,民宿发展的营商环境不太理想,制约了城市周边休闲度假游的发展,影响了农村产业和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乡村经济较落后、居民生活水平偏低,石林县除五棵树村外,其他各个乡村旅游的位置距离集镇、城区都较远,没有健全的设施设备,无法满足旅游者的基本需要。

第一,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属性,但并不是所有的乡村都适合旅游。坐落在圭山镇国家圭山森林公园半山腰的“云上人家”矣美堵村,是一个传统的彝族村落,具有底蕴深厚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彝族的一个支系彝青)和秀美的自然风光。近年来,圭山镇大力打造具有鲜明彝族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态,但因村子处于山区偏远地带,交通非常不便,从一个乡村旅游点到另一个乡村旅游点,没有完善的公路,出行的交通工具受限,缺乏安全性且耗时。经过多年的发展,各乡村旅游点之间的交通状况有所改善,但仍然无法满足大一点的客车会车,客源无法保障,交通仍是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因素。

第二,后续资金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全。石林县乡村旅游项目投资大、见效慢、融资难。农庄企业资金压力大,石林县经上级部门批复建设的农庄有8 个,其中,建成对外营业的2 个,正在建设尚未对外营业的3 个,已停止建设的3 个。对外营业的2 个农庄,投资规模都在1 亿元以上,虽然已对外经营多年,但都尚未收回全部投资。旅游项目的缓慢发展,制约了接待游客能力,游客乡村游过程中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无疑对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石林县圭山镇是撒尼文化的发源地、红色革命圣地,有着“一支人民的军队”等历史文化资源,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停车场、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简陋,宾馆、饭店等食宿设施条件差,环境卫生状况难以让游客满意,导致乡村旅游接待水平不高。

(三)民族特色村寨文化保护意识相对滞后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群众建新房意愿强烈,迫切希望进行拆除重建或者申请宅基地审批新建,对乡(镇)、村建房规范及要求异议较大,导致后续新建住房大都按照现代建筑风格建设,没有将村寨建筑元素进行有效整合。调研走访发现,石林县圭山镇糯黑村的许多村民认为,住房属于私人财产,有的村民建新房时多采用砖混结构,或者在主房旁建设与整村风貌不符的耳房,使得村寨的整体风貌受到破坏。还有村民在翻盖、修复自住的特色民居时,改为砖混建筑或利用石棉瓦、树脂瓦等简易材质,缺乏整体艺术性,使得特色民居减少。而各方面条件跟糯黑村相似的鹿阜街道清水塘村,虽然民族文化底蕴深厚,但是农户仅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年轻人基本外出务工,缺乏特色村寨开发。村寨缺少民族特色文化的支撑,“沉浸式”深度游乡村不能得以实现,对游客的吸引力也就下降,村庄也就留不住远方的客人。

(四)乡村旅游同质化明显且模式单一

虽然石林县拥有独特的彝族撒尼文化,但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仍然难以摆脱固定模式束缚,特色难以发挥。石林县大部分乡村旅游只是“吃农家饭、摘农家果”的“农家乐”模式。这些旅游产品缺乏文化内涵,没有特色,留给游客的印象只有“千村一面”之感。石林县现有50 余家度假山庄、休闲观光、农业采摘等乡村旅游场所,但大多属于个体经营,受场地和土地限制,整体规模不大,存在小、散、弱的情况。农村自身投资能力不足,大多从低层次的农家乐、采摘项目入手,产品简单重复,影响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目前,农家乐旅游在乡村遍地开花,但受服务意识、专业人才缺乏因素影响,乡村旅游整体服务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偏低,缺乏从事乡村旅游经营和市场营销的专业技能,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旅游特色不突出的局面,目前只有红色文化旅游及田园风光两类,且农产水果采摘存在季节性且周期较短,对乡村旅游的内涵、地域特色文化的开发模式单一。

(五)乡村旅游品牌效应不明显

石林县的乡村旅游还停留在观光层面上,旅游产品深度开发不足,载体相对单一,辐射带动作用较弱。

第一,刺绣对乡村旅游的品牌带动效应不明显。石林撒尼刺绣远近闻名,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石林旅游的特色“拳头产品”,但未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带动,旅游伴手礼选择刺绣的也较少,刺绣对乡村旅游的品牌带动效应不明显,品牌效应发挥不充分。

第二,乡村旅游产品单一,缺乏层次性。石林县各乡(镇)推出的乡村旅游景点产品缺乏特色性和多样性,乡村旅游收入主要来自餐饮和时鲜水果采摘方面。出产的农林畜牧产品深加工不足,经济附加值低,没有形成产业链。而民族工艺品加工方面,缺乏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产品设计方面投入不足,太多的模仿,缺乏创新意识,许多佩戴首饰打着“石林独特纪念品”的牌子卖给游客,但在其他地方也可以买到,失去了应有的纪念意义。缺乏创意和独特性的旅游是没有吸引力和生命力的。

三、基于乡村旅游的石林少数民族特色优势发挥对策建议

(一)完善石林彝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

石林县作为民族特色地区,应突出乡村旅游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功能,从经济与社会统筹推进的视角来拓展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视野和纬度,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让农民真正融入乡村旅游产业链中,提高农民的持续增收能力,实现乡村旅游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第一,兼顾好乡村旅游发展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环境效应。要建立乡村旅游发展中撒尼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科学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发挥制度的强制性约束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俗文化,使之不因乡村旅游发展而被淡化或商品化。大力拓展彝乡文旅产业、健全旅游机制。把乡村旅游规划纳入各级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发挥彝乡文化的魅力,拓展乡村文化旅游空间。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现代理念、优秀文化引领乡村振兴。

第二,建设合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文旅、住建部门要增强针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合力,针对少数民族村庄建设、发展,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民宗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人社、医保、政务服务、文旅、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以点带面,让彝族村庄建设实现整村推进。

(二)完善设备条件,丰富旅游内涵

加强乡村旅游地区公共设施与食宿设施建设,开发高端乡村旅游主题项目,形成系列和规模,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加强民宿标准化建设,打造乡村民宿品牌,引导各乡(镇)差异化发展,创新旅游民宿与旅游要素深度融合,引导文艺演出、户外运动、生态观光、乡村生活、养生度假、怀旧体验等旅居要素与旅游民宿发展有效融合,探索“民宿+ 演艺”“民宿+非遗”“民宿+文创”“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塑造各具特色的区域旅游民宿品牌,打造撒尼文化民宿、艺术民宿、民族文化研学民宿等旅游民宿新产品。也可通过品牌引进和企业整合,推进旅游民宿企业在各乡(镇)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发展,打造辨识度高、品牌力强的系列石林撒尼旅游民宿主题IP。

(三)进行有保护的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护的内容包括保护彝族居民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场所,通过教育宣传、制定法规政策等约束旅游者的不良行为。

第一,对乡村居民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让其认识到民族文化的价值,从而自觉维护民族文化,尽可能避免文化异化、同化现象的发生,避免文化间的冲突。与此同时,还要促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创作出更加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作品,给旅游者带来美好的旅游体验,满足游客的审美需求。

第二,深度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要依托彝族村庄自然景观和民族特色民居,深入挖掘各村的人文、生态特色内涵、民族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等。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抓手,做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优势,不断增强乡村凝聚力,创新开发一批有代表性的文创产品,推动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第三,保护民族文化建筑,传承民族文化。要科学编制石林彝族地区特色村庄建设规划,在村庄建设中注重保持原有的自然风貌,发掘不同区域的民族特色村寨建筑资源,切实做到对原始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四)因地制宜走特色发展之路

根据县域内不同村落的环境特点、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和档次,深入挖掘彝族特色文化。梳理各村寨历史文化及风俗特点,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文化内容。逐步挖掘和展示民族特色文化,在村寨建设、村规民约中体现本民族文化内涵。以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为主线,大力挖掘民族特色文化,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通过深入挖掘撒尼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加快发展一批乡村特色民宿、休闲街区、采摘基地,培育形成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形成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示范品牌,增强当地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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