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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

2023-09-01王晨蕾

雨花 2023年5期
关键词:诺曼底克里斯尼克

王晨蕾

我好朋友的男友是个乐手—并非交响乐团的那种乐手,而是乐队成员。这多少为我的留学生活增添了一些传奇色彩和谈资。

不过我和他并不熟悉,只在诺曼底街看过几次他的乐队演出,朋友们都喊他克里斯,即“克里斯蒂安”的简称。

诺曼底街并不像它的名字那般气派,它不过是条横贯在两条城市主干道之间的小巷子,逼仄、破旧,甚至脏兮兮的。尤其白天,在英格兰灰云的笼罩下,诺曼底街一片萧瑟,除了街角残留的呕吐物和酒瓶,便只有鸽子懒惰地闲逛。我很少经过那里,因为气味总是不好。在认识乐队的朋友以前,我以为它不过是条无名小巷,更从未见识过它在夜间的“盛景”。不过后来,我明白了它在城里人心中的地位,结合如今它遭受的状况,“诺曼底”这个称号倒像是应了景,竟浮现出一丝壮丽的悲剧感来。

大约在去年万圣节和圣诞节之间的某天—那是十二月初,英格兰已经步入一年中黑夜最长的季节,我的好友邀请我去诺曼底街看克里斯乐队的演出。我按照手机导航,拐错了几次弯才找到演出地点—一间在诺曼底街拐角的音乐酒吧,或者说“livehouse”。

午夜时分的诺曼底街上,一位女士瘫坐在地,显然已经喝得烂醉。她一手拉扯着同伴的裤脚,另一只手则挥舞着鞋子。我经过时她正在尖声大笑,刚走出几米开外,身后又突然传来凄厉的哭声。两个穿荧光马甲的警察和我擦身而过,我不用回头也知道他们的来意。当然,也有些清醒的人,他们聚集在每个昏暗的门口大声谈话。远看过去,他们手中各式各样的酒杯如同奄奄一息的灯泡漂浮在空中。酒精、呕吐物、食物残渣和草莓电子烟的气味混杂着,在冬夜发酵出一个大洞。地砖像变质的奶油蛋糕一样黏腻且散发着腐败的气味。我加快脚步,只想早点见到我的朋友们。

走进巷子深处,光线变暗,人群的喧闹也像被什么隔绝在外似的陡然黯淡下来。手机导航指示我在一家门廊很窄的酒吧门前停下,与那些灯光闪烁的门口不太相同,它纯黑的招牌在夜里难以辨识,上面纤瘦的小字写着“Moonlight”(月光)。我几乎是蜷缩着穿过窄门和楼梯,在二楼和朋友们会合了。

于是我认识了这家酒吧的老板,也是克里斯的老朋友,他叫尼克,曾经是名乐队鼓手,几年前转行经营酒吧。

尼克在演出结束后请我们喝一杯。我和这位潇洒的年轻男人之间本没有故事,直到后来,我准备为期末课题拍一部短纪录片,彼时我再次见到了他。

在那之前不久,市政部门公布了一项城市翻新计划,宣布诺曼底街一侧连片的酒吧房即将被拆,未来将有座玻璃写字楼拔地而起,成为一家本地新闻机构的总部大楼。

那段时间,只要天气不算太糟糕,总会有奇装异服的人聚集在诺曼底街,他们拿着花哨的硬纸板—上面大多是一些手写标语:“音乐不死”“耻辱!诺曼底陷落!”,等等。由于白天诺曼底街总是门可罗雀,活动者们碍不着什么事,便放松地吃东西、抽烟、闲聊,或者突然高声合唱经典的摇滚乐,再喊几遍标语口号制造声势。活动结束后,他们会拍一张大合照上传到社交媒体、贴上统一的话题标签,于是真正的声势被营造起来了,所有人都知道了这片历史建筑群即将被拆,并一起声讨这“耻辱”的“陷落”。这件事也引起了我所在大学新闻学院的密切关注,于是我决定利用时事热度为我的期末课题增色。

某个晴朗的周末,我带上轻便的设备出了门,打算去随便拍点什么。我没料到诺曼底街的影响力如此之大。那天,或许是天气实在不错的缘故,许多知名媒体的记者也出现在了街角。新闻车、摄影机、乱七八糟的电线几乎霸占了整条街道。其中,那家即将接管诺曼底的新闻机构阵仗最大。

我猫在乱哄哄的街角,拿起小相机一遍遍调节设置、检查电量(其实根本用不着),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靠近人群。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外地游客—好奇地四处张望,偶尔端起相机拍个几秒,冲着妆容各异的人们微笑示意。

我注意到在月光酒吧门口,一家电视台的采访持续了很久,受访者正是那位与我有一面之缘的酒吧老板尼克。他并不像大多数活动者那样打扮得很夸张,只是穿了件白上衣,上面印着一行英文,我看不清楚,但猜测是活动口号之类的。这身行头似乎说明了他在组织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戴着墨镜接受采访,不过这并不违和,因为那天阳光明媚,几乎称得上是英格兰一年到头最好的天气。我迟迟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的原因是:他与我记忆里的样子大相径庭。首先,他的头发乌黑,并不是我以为的棕色。两缕油亮的黑发蜷在他前额,稍微遮住了墨镜的边缘,衬得他脸部轮廓窄而长。他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更显突兀。站在一群欧洲男人中间,他的身高算是中等,削瘦的身板又为他徒增了一种怪异的离群感。酒吧老板的整个形象完全阴沉下来。

采访终于结束了,他同记者握手道别。我犹豫该不该上前和他说话。我觉得他不可能认得我,毕竟我们仅有的那次碰面发生在半年多前,还是在昏暗的酒吧里。有那么一瞬间,他朝我这边看过来,我忙低下头整理相机储存,不过他的目光并未停留,而是转回了和他聊天的同伴。于是我确信了自己的判断—他不记得有我这号人。我便没有鲁莽行动,而是继续安心办正事。我用自己的小相机拍地上的垃圾、老建筑破落的细节以及人们发呆的表情。

我积攒够了素材正打算离开时,在人群中发现了克里斯。他的出现并不奇怪,作为本地小有名气的贝斯手,他自然应该参与捍卫音乐酒吧的活动。好在他也看见了我,一路小跑过来同我叙旧。克里斯对我的出现似乎感到挺惊讶,我解释说自己是为了期末作业寻取素材。接着他说他想起来了,我的好朋友同他提起过这件事。

“听起来很有趣,也很有意义。”他这么评价道,接着他说,“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帮忙的—”

“当然!”我感谢了他。

“你看见尼克了吗?”他问。

“哦?没有。我没注意,他也在吗?”我一边把相机装进包里一边说道。

“对,实际上他还是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呢。”克里斯边说边四处张望,“他应该在附近。”

我跟着他一起环顾四周,尽管我完全知道尼克正站在什么位置。

我说:“那个是他吗?我看不太清。就在月光酒吧门口。”

我的同伴顺着我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玩笑说:“也许我该配副眼镜了。”

尼克仍然没看见我们,于是我们朝他走去。两个男人热络地打了招呼后,尼克客气地同我问好。他对我说话时并没有看我,只是水平地转了一下头。这个动作略显僵硬,甚至有点怪异,但我没有多想。他们两人聊了一些关于这天活动组织的事。我插不上什么话,只能频频点头,表示自己在认真听。实际上我当时有些焦躁,只想赶快回家。

闲聊终于结束时,克里斯提出要送尼克回家,尼克说不必了,社区已经安排了社工给他,让我们放心离开。

“希望这次那些社工能别让他等太久。他们总是不靠谱,把尼克丢在某处,迟迟不派人来。”我们二人走出诺曼底街时,克里斯低声对我抱怨道。

我一头雾水,不明白尼克回家和社工有什么联系。我怀疑自己遗漏了他们谈话中的某个片段。来英国后,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虽然交了一些本地朋友,但往往无法同他们深入交谈。在无数次轻快推进的集体谈话中,我一旦注意力有所松懈,就会错失信息,不过这些信息大多无关紧要。通常我都能成功地佯装自己还处在所有人的节奏中,我会表演一次“分神”,配上些小动作,譬如看一眼手机、喝一口咖啡、像被什么声音突然吸引了注意似的猛然转头……到了需要给讲述者以回应时,我会点头轻声说“是啊,没错”,诸如此类。

这天我一如既往地熟练运用这套流程—我没有向克里斯发出疑问,而是缓缓地点头,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整座城市对盲人的支持都太不够了,令人失望。”他说。

这下我不必发问了—盲人。克里斯解开了我所有的疑惑。

我当然非常震惊,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但我确信,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件事。我努力回忆了一遍上次和尼克会面的情形,在嘈杂的酒吧,他大声同大家说话、大笑、比划着手势,也没有戴眼镜……

无论如何,那绝不是一个盲人的形象。

我想要表示震惊,但已经迟了。在瞬息万变的社交谈话中,如果你没有即时对某件事作出某种反应,那么便永远丧失了给出此种反应的机会。那天,我没有立即表现出惊讶,于是便丧失了表达惊讶的完美时机。何况我的同伴似乎默认我对此是知情的。我迅速决定迎合对方的逻辑—假装自己的确已经知道了尼克是盲人,所以我仅仅说:“是啊,令人失望。”

我反应平淡,如同一个已经不得已吞咽并消化了某个令人伤感的真相的人那样。但对于那个拥有精确的、真实的回忆的我来说,即对于第一次知道尼克是盲人这件事的我,那口吻实在太冷漠、刺耳,太令人羞愧了。

“但尼克很好。”克里斯说。很显然,我的表演令人信服,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我此前并不知情。他说“尼克很好”时,使用的表述是“But Nick is doing fine”。

我明白他想表达的意味—尼克没有被这种“令人失望”的状况伤害,他对生活仍然乐观。这句话让我更难过了。这位退役乐手的形象瞬间急转直下,如同被戳破的气球,不受控制、滑稽地打着旋儿落在地上,成为一片干瘪的橡胶皮。

“尼克为什么退出乐队?”我几乎是问出了一句废话。

“就是眼睛的关系。几年前他出了事故,失明之后,就没办法再打鼓了。”

之后我们几乎一路都在讨论尼克,我问了一些常规的问题,也得到了答案。当我走到自己公寓楼下时,尼克已经彻底从意气风发的生意人变成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艺术家。

我决定主动联系尼克—我萌生了把期末课题聚焦在他身上的想法。我向克里斯要到尼克的电话。他同意了接受采访,我们约定在一周后见面,计划是在他的酒吧进行拍摄访谈。

到了约定的日子,天气很糟糕,毛毛雨伴随着狂风,指望靠打伞遮风避雨是不现实的。尽管是个周末,市中心的商业街却因恶劣的天气而变得空空荡荡,我家楼下的几家商店甚至歇业了。整个上午,我都在犯愁,我指望尼克能主动联系我取消计划,然而他并没有联系我,我只得按时出门。我将摄影器材包得严严实实,自己则暴露在雨中,对此我早已习惯。诺曼底街在这个晦暗的雨天更显得死气沉沉,我在街角短暂停留,费劲地架起相机拍下几个悲戚的画面,用来衬托这个故事。

月光酒吧的门虚掩着,我上楼时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好让尼克意识到我已经到了。他在窗边一丝不苟地端坐着,脸朝向楼梯口,大概算是同我打招呼。那天尼克没有戴墨镜,但他看上去没什么异样,反倒神采奕奕。他的头发显然是收拾过的,前额那两缕卷发被梳了上去,衣着也比我们前两次见面时都更正式,尽管不是西装革履,但他用亚麻质地的白衬衫搭配了条深色牛仔裤,颇有青年老板的气质。

酒吧二楼的布局在日光中一览无余,与我印象中的截然不同,我没想到这儿竟然有扇可以敞开、透光进来的窗户。窗户一侧是调酒台,对面—也就是靠近的楼梯的一侧—是乐队表演的舞台,此刻上面杂乱地堆着些乐器、调音设备和作废的海报。

尼克对面坐着一个背双肩包的年轻女孩,她起身同我打招呼,说自己是最近被“指派”给尼克的社工,负责协助他出行。她对尼克说:“那么我就先走了,等会儿给我打电话?”

“好的。谢谢。”

我迅速架起了摄像机,连上录音设备,同时和尼克说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他的回应总是很简短,于是我只得让自己多说一些。刚开始我还算如鱼得水,但渐渐地,我的英文发音开始出现一些尴尬的偏差,因为当我紧张地组织语言时,大脑便只能顾及语法,这时一些不地道的、带着些母语本能的发音就会从我嘴里跑出来。这本来没什么,毕竟我是个“外国人”,但我常常无法包容自己,发音不准会令我感到羞耻。不过那天,我很快意识到尼克无论如何是看不见我的,因此逐渐平静下来。不得不承认,后来尼克成了一个让我感到轻松自在的聊天对象—甚至可以说是我那群本地朋友中的唯一一个。而这仅仅是因为他看不见。

我调试拍摄设备的间隙,尼克说桌上的咖啡是为我准备的,加了半脱脂牛奶。他开玩笑说因为不清楚我是否在管理体重,但全脱脂牛奶太过无趣。我说我没有管理体重,但半脱脂牛奶很完美。

“是什么让你觉得我在控制饮食?”我问。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它仿佛带着一句颇有伤害性的潜台词:“你又从没看到过我。”

他笑了笑,似乎并没有被冒犯的感觉。

“你听起来很苗条。”他甚至故意幽默地把重音放在了“听”字上。

他紧接着补充道:“只是我的感觉。抱歉,我本不该这么说。我无意对你有任何评判。”

“没关系,我不介意,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胡说,我只想尽快从这段对话中逃离,于是我说:“你准备好了吗?”

“我们开始吧。”他正襟危坐。

我低头,目光落在笔记本的第一行:“那么第一个问题—”

我写着:1.如果不考虑音乐的因素,仅仅作为一个盲人,你是什么感觉?

我迅速下移视线:2.失明后最大的困扰是什么?3.不再从事乐手工作是因为这次不幸吗?4.能否讲讲它具体是怎么发生的?……

他很耐心,在我良久的停顿中一言不发地等待。

窗外下着雨,屋子里却没有一丝声音,仿佛那天的雨是以雾的形状降临的,它只是轻柔、不着痕迹地覆盖了诺曼底街。酒吧二楼的暖气很足,隐隐有微酸的、混杂着老木头的味道,像是残留的酒精从地板缝隙中被蒸发出来。我大声地翻动纸张,试图通过制造噪音来填补令人尴尬的沉默。我发觉自己笔记上的问题几乎都是围绕着他的“盲人”身份兜圈子。我烦躁不堪,终于合上笔记说:“不如我们先随便聊点什么吧。”

“当然可以。”

“你从小就练乐器吗?”我问他。他说是的,还说自己小时候除了乐器,也酷爱足球,和每个普通孩子一样。于是我顺势问及他踢足球的事,关于队友、比赛经历等等,甚至追问他踢什么位置。聊起足球,他显得很兴奋,他说自己的父亲曾经是本地足球俱乐部的职业球员,教了他不少,他还说自己高中时期所在的校足球队曾拿过地区联赛冠军。我意识到那段时光对他而言是快乐的,便一直徘徊在这个安全区域,不敢向外迈出一步。

我们闲谈了半个多小时,还未涉及任何我为纪录片提前准备的话题。何况他语速很慢,仿佛对于自己说的每个词都很审慎。这样的闲谈有一点好处:他所说的每句话、每件事我都能听清,且有充裕的时间消化。我此前也采访过几个英国人,他们的语速和奇怪口音总是我最大的困扰。

“你不问问我眼睛的事吗?”他终于说道。

“当然,我正要问。”我撒谎说。

我再次翻开笔记本,下意识地挺直背,像个职业记者那样问道:“能说说是怎么一回事吗?”

他说,大约四年前—他二十五岁时,乐队刚刚有起色,开始收到一些来自其他城市的演出邀约,一切都很完美,但他出了车祸,视力退化最终发展成失明,于是不得不退出了乐队。他补充道:“有段时间我变得很消极,不愿见人,更不联系过去的朋友,乐队成了我最想丢掉的回忆。后来我听说他们也解散了。我觉得我很对不起他们。”

我只是说:“那一定很艰难。”(That must be hard)我这里的“艰难”并不完全指放弃打鼓这件事,而是他的心情。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帮我看看,台上是不是有套鼓?”

“有。”

“你想看吗?”

我立即明白他是问我想不想看他打鼓:“当然……但你确定吗?”

“我想试试。”他缓缓地站起来。我也跟着站起来,因为手忙脚乱,扯到了腿边的线,麦克风滚落到地上,耳机里发出一阵杂乱的巨响。我顾不上这些,忙伸手去扶他。尼克听见这些动静,笑着说:“不用担心,别忘了这是哪儿,我很熟悉这里。”

于是我任由他独自走上台。他像个乐队成员那样自然地坐下,弯腰捡起地上的鼓棒,用手掌擦拭了好几遍,然后开始缓缓地摸索着调试乐器。他看上去并不慌张,反而显出某种从容的魅力。我毫不顾忌地盯着他,像在观察一只蜗牛。有些人喜欢看蜗牛爬行,缓慢的行动很容易让人的眼睛专注,甚至着迷。

“我能拍下来吗?你打鼓。”我在他即将开始时鼓起勇气问道。

然而,为难的神情仅仅在他脸上出现一秒,我的勇气便像百叶窗般齐刷刷地合上了。我说:“没关系,如果那样让你不舒服的话,我不会拍的。”

他说“谢谢”。

我没有拍他,但也没有关掉机器。我的镜头仍然对着我们访谈时坐的窗边—一张圆桌和两把沙发椅。窗外是片混沌的灰白,毫无变化,像凝固在玻璃窗上的一层涂胶,被任意游走的水珠割裂。

尼克的演奏并不笨拙,虽然每个鼓点都落得很轻,总归还是流畅、连贯的,至少我这个外行听不出什么明显差错。不过,尽管他在声音的世界里很安全,视觉还是出卖了他,这位鼓手始终抬着下巴,坐得笔直,似乎无法像鼓手们通常所做的那样用身体的律动寻找节奏。渐渐地,某种茫然甚至悲凉的意味在他毫无波澜的演奏中浮现起来。我再次无法控制地开始同情他—我告诫自己不要这样想。

“太糟了。即便是这么简单的节奏,我也四年没有尝试过了。”他收起鼓槌时说道,“谢谢你。”

我不知该如何回应他的“谢谢”,只是本能性地说:“不,不。”

“你打得很好。”我补充道。

那天采访的后半程,尼克说出了很多我“需要”的东西。那些素材—他回忆过去时的神情、一些自嘲的笑话,还有眼神的特写,都被我保留在了成片里,被配上音乐,和诺曼底萧瑟的街景画面剪接在一起。

采访结束后他准备给社工姑娘打电话,我礼貌性地提出不必麻烦,我可以送他回家。

他没有跟我客气,反而开心地说:“你方便的话就太好了。”

他告诉我他住在“温莎公园”,我知道那儿,那是个离诺曼底街并不算远的现代公寓。我们仅需顺着无人的诺曼底街走到另一端,横穿一条城市主街道的马路,再穿过市政花园便可到达。我松了口气,毕竟背着摄影器材,还要看顾他,若走得太远,我担心自己会出状况。

雨总算停了。诺曼底街上没有行人,或许是因为一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路面角落的污垢被冲洗干净了,那天甚至没什么难闻的气味。

我把手放在接近他腰部的高度。“这样可以吗?”我问他,我没什么经验,生怕他感到不适,于是事先向他确认。

“完全正确,”他说,“你的高度比大多数照顾我的社工还要合适。”

他抓住了我的手腕。“哦,你穿得很少。”他说,“今天很冷的。”

我说:“你穿得不是更少吗?”

我总算也成功地把他逗笑了一次。鉴于他看不见,我侧过头仔细打量着他走路的样子,他仰着头,仿若很自信的样子,这在我看来反而有些滑稽。雨后的诺曼底街仿佛一艘缓缓航行在雾霭里的大船,寂寥而平静。我不敢走太快,于是我们走了很久。离开诺曼底街后,眼前是条车流涌动的宽阔马路。等红灯时,尼克有些难为情地开口问:“你介意我拉着你的手吗?”

“我的手?”我重复了一遍,感到不可置信。

“抱歉。只是我的社工们的习惯,出于过马路的安全考虑……你介意的话,没关系,像现在这样也没问题。”他像个以为自己做错事的无辜小孩。

我连忙说:“不,不会,你抓着吧—我是说,我的手。”我为自己龌龊的揣测感到羞愧,一时有些语无伦次。

他的手掌温热,但并不柔软,而是有些类似老茧的硬块,我猜那是练习打鼓留下的。我十分不自在,我担心我们会被误认为一对牵手过马路的情侣(这已经够让人尴尬),何况我们的手并非自然地垂在身侧,而是一上一下相叠,水平地支在身前,那样子大概很怪异。我注意到有行人投来目光—那是几个我曾打过照面的中国留学生,她们悄悄回头打量我和尼克,还小声议论着什么。我几乎可以确信她们对我和这个欧洲男人的关系产生了一些让人不那么愉快的臆测。于是我拖着尼克加快步伐,只希望能快点完成这件差事。在接下来的路程中,我几乎无法集中注意听他说话,除了简短地附和他,我更没了心情主动挑起任何话题,只是尽量不让自己听上去忧心忡忡。

到他的公寓后,他立刻给我泡了一杯红茶。我虽很想立即告辞,却还是劝告自己耐住性子多留一会儿。我仍在为自己方才的行为感到愧疚,不忍心拒绝什么。

他的客厅异常整洁,陈设也十分简单,开放式的厨柜上没有任何器具,书桌和茶几都是光秃秃的。整间公寓中最有生命力的陈设居然是一台亮着指示灯的冰箱,它间断地发出电流低沉的声响。他向我介绍各种配备了盲人辅助功能的家具,还告诉我他平时怎样使用手机等现代科技产品,他开玩笑说其实在这个时代看不见也不算坏事。我不禁想尼克独自一人在这个无趣的空间里时会干些什么,莫非只是坐着听冰箱的低吟?

那天之后,尼克竟然会时不时给我打电话,同我分享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生活琐事。刚开始我受宠若惊,总是能同他聊上一会儿,但后来他来电话的频率越来越高—在我赶论文时、上课时、在图书馆找资料时、和中国的朋友一起吃饭时……我开始有些厌烦了,甚至有时会不作任何解释地拒接电话,但他似乎从来不在意。我偶尔“良心发现”,也会主动问候尼克,聊一些关于酒吧生意或者社工派遣的事,在忙碌之余,我尽我所能地去关注他。如果这位孤独的盲人朋友需要什么安慰,那么我愿意、也应当成为他能握住的“一根稻草”。闲谈日复一日地进行下去,我觉得我在尼克心中似乎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

后来,尽管尼克和克里斯这群人作了种种努力和尝试,诺曼底街还是要“陷落”了。我的期末作业即将完成时,拆迁的挖掘车停在了巷口。包括月光酒吧在内的许多酒吧纷纷开始邀请乐队进行告别演出。月光酒吧邀请了克里斯的乐队。

我自然接到了观看演出的邀请—连同我的男友,这倒是第一次。但我有我的考虑,我暂时还不想把他介绍给我的外国朋友们。我总觉得这事有些麻烦,仿佛合适的时机从未到来。我的男友也是中国留学生,和我同届,读医学。我们相处得很好,只是不太参与对方的社交生活。我这群外国朋友的圈子他更是从未涉足。不过我还是对他转述了我朋友的邀请,毕竟我也没有隐瞒的正当理由。他说他还有课题要完成,祝我玩得开心。其实我已经猜到他会这么回答,我们在这一点上始终保持着某种奇妙的默契。

于是我自己去赴约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进入月光酒吧。我一直在想,如果那晚我没有去,或许如今仍和尼克保持着联系。

当晚一行六人,包括我的好朋友和克里斯,乐队的另一位成员以及他的女友,尼克,还有我。我们从月光酒吧转场到拥挤的炸鱼薯条店,又转到另一个嘈杂的英式“pub”,最后在一个相对安静、彻夜开门的酒馆结束—至少我的故事在那里就结束了。

我一直是个喝酒克制的人,我坚信喝醉是种冒险,醉意换取的一时的快乐不值当“暴露”自己。但当天—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我开始控制不住地想要说话。我意识到不太对,赶紧放下了酒杯。我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无奈身旁的两对情侣醉意已浓,他们开始亲密地搂抱、耳语起来。为了驱散令人尴尬的暧昧气息,我只能对着尼克不停地说废话。

我抱怨作业评分、学校设施,后来扯到做煎饺的方法……无论我说什么,他都听得很认真,且一直面对着我,我甚至恍惚以为他是在“看着”我的。他偶尔会笑出声,也会用简单的语句回应我,但几乎没有主动提出什么,相比于平时在电话里的健谈,他那天仿佛揣着什么心事。

我在兴头上说了好一阵子,终于感到口干舌燥。我环顾四周,发现酒馆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一阵困意笼罩了我,微醺的快感也陡然消逝,仿佛有张厚重的幕布飘落,盖在我身上,将我同外界隔开。周围的空气突然变得密闭闷热,我感到一阵令人烦躁的窒息,大脑再也组织不出半句英文,我希望尼克能说些什么。然而,当他终于说话后,我又希望他永远没有说。

他说:“你真好。”这句话在英语语境中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此处的“好”多指“友善”。

“可不是嘛,我可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人之一。”我还是打起精神和他开了个玩笑。

“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

他这句话把我吓了一跳。我一向对这类口气坚决且具有强烈排除性的表述充满警惕。何况对于他,我认为自己向来只是同所有其他人一样表现出礼貌和关怀而已。

“我是说真的。谢谢你。”他接着说。

他在试图把对话变得隆重,我彻底不知所措了。我尽量平淡地回复道:“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别这么客气……”

他皱了皱眉—这是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说:“我不是在客气。”

我隐隐感受到什么东西正在迫近。

“我们是朋友,对吧?”他问。

“你说什么呢!”我夸张地说道,“当然了,我们当然是朋友。”

我朝门口瞄了一眼,酒吧的玻璃门外挂着圣诞槲寄生,门廊暖黄的灯光在地面投出边界模糊的圆圈。一个醉汉经过,他在灯光下停住脚,晃了晃手里的啤酒易拉罐,透过绿色的松枝圆环和装饰贴纸朝室内看进来。我立刻警觉起来,开始揣测这个神智不清的男人意欲何为。然而什么也没发生,他很快走开了,消失在槲寄生后面的被雾化的光晕中。

我回过神来,尼克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忧伤的微笑,他接着说下去:“我知道我是个盲人。我只是不希望你对我好全是因为同情我而已。”

他这句话像一口茴香酒顺着我的嗓子流进胃里,又酸又苦。我说不出话来。我回忆起第一眼看见尼克时的场景,那天晚上他和乐手们开着玩笑,评判时下糟糕的流行音乐,我认真听着他说的每句话,却没有一次与他直接交流。我以骄傲的态度试图对他保持疏离。然而,在我得知他是个盲人的瞬间,我和曾经那个尼克之间的平衡便被打破了,我那竞争般的心态陡然消失,之后每每再面对他,我的内心总是不受控地充满温情。我先后认识了鼓手尼克和盲人尼克,他们是两个人。

我回想着,再次不由自主地看向门外。外头仿佛起了一阵风,槲寄生微微颤抖起来。我注意到地面上放着一只被捏扁的易拉罐,大概是那个醉汉留下的。

尼克嘴角的笑容还在,但已彻底扭曲变形成为自怜自伤的弧度。

于是我不争气的“温情”再次跑出来了。“怎么会呢。因为我们是朋友……”我的“温情”驱使我重复着动听而无法被证实的话。

他扯了扯嘴角,大约是接受了我的回答,接着他问:“我永远都不会失去你吧?”

门外的风在变大,地上的易拉罐被吹走,槲寄生也抖动得厉害,好像随时都会掉落。我回头看了看吧台的酒保,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岌岌可危的情况。我旁边的伙伴们仍在热切地耳语着,没有人关注我和尼克在说什么,我再次回过神来。

“你在说什么呢!”—我仍在试图扭转什么,“这话听起来有点儿怪异地浪漫了。”我用夸张的玩笑语气说道。

“是啊,或许吧。很怪异。”他极其认真地说,“但这正是我的本意。”

我必须阻止他继续说下去了,于是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根本没剩几滴,喝完我说我需要去趟洗手间。

仓皇而逃后,我已经彻底清醒,我突然想给男友打电话,说我想回公寓,我需要他来接我。我几乎是在进入卫生间的一瞬间就想到了他—我理所应当的求助对象。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多钟,我把手机放回口袋,决定把男友排除在这个事件之外,我不希望他觉得我喝多了,也不太愿意他见到尼克。我打开水龙头开始洗手(其实我已经洗了一次手,还用了比平时多好几倍的洗手液),洗完第二遍手之后,我觉得自己必须得出去面对这一切了。

我回到桌旁时,众人正在纷纷起身穿上外套。他们说这里快要关门了,要转移去另一家还在营业的酒馆。

我的好朋友问我:“你和尼克一起,没关系吧?”

我感谢她剥夺了我的选择权,否则我又能如何呢?尼克像往常一样抓着我的手腕走出了酒吧。我们穿过一片中产社区,每户人家都已熄了灯,在黑夜里沉睡。路灯还亮着,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投出的斑如同糖纸金箔,像是有人拿走了糖果,随手把它们丢弃在那里。我和尼克走在队伍的最后,同另外四人保持着一些距离,起初我和他都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同伴们的脚步声和耳语声。

在寒冷的空气中行走使我的心情渐渐冷却、平静下来。我劝告自己,尼克的那番话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何不坦然一些?

“抱歉,我好像让你感觉不舒服了。”尼克轻声说。

我已经接受了自己在这段对话中语言的匮乏,只是连声否认。

他出乎意料地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我隐隐感觉手腕上他手掌的力量愈来愈大。那是某种语言,他在试图向我传达什么—绝不是任何温和的、朋友的话语。出于生理的不适或心理的惧怕,我很想挣脱。只是无论何种原因,在他是盲人这个事实前都不作数。相比于尼克的手,我更像是被同情心和道德感紧紧钳住,总之我那点儿“自我”早已动弹不得了。

前面四个同伴已经和我们拉开了一段距离,仿佛全然忘了我和这个盲人朋友的存在。我尽量加快脚步,想追上他们,可尼克似乎不这么想,他以前总是乐意配合我的速度,唯独这次,我的手腕感受到了一种很坚决的牵制。我恍然大悟:在我们两人的交往中,我一直把他看作弱者,实则不然。我被尼克盲人身份的悲剧色彩蒙蔽了双眼,忘了他是个体格健全的青年人。他的“盲”竟然也剥夺了我的视力,我猛然意识到,在面对他时,我其实并无优势可言。

穿过居民区后,一条大马路横在眼前,我的朋友们总算停了下来。这是条一直通向伦敦的主干道,街灯彻夜明亮。等红灯的间隙,接连有两辆夜车呼啸而过。斑马线那头指示灯上的红色小人规律地闪烁了几十下之后变绿了,随着一阵急促的“滴”声响起,绿色小人开始以更快的频率跳动。同伴们再次率先向路对面走去,把我和尼克撇在了身后。

尼克理所当然地握住我的手,没有像我们第一次过马路时那样征询同意。我双腿沉得像是灌了铅,宁愿停在马路中央任由过路的汽车撞上我们。没有我引导的尼克渐渐失去方向感,开始在人行道上偏离,他扯着大步走出一条荒谬的斜线,丝毫没有停顿或犹豫。我几乎是被他拖拽着抵达马路对面。身后绿灯加速秒针般的声音骤然停止,被打湿的午夜再次沉静下来。他依旧没有松开手,我也依旧不知该如何挣脱—或者说,该不该挣脱。

他开口道:“我不希望给你造成困扰。但我很开心我说了那些……”

那语气简直平和到了骇人的地步。我自我放弃般地听着,一言不发。他进行了一番凌乱的解释和自我剖析。最后,他说道:“我毕竟看不见。”

他没有直接说出“盲人”这个词,但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我瞬间心生怨恨和厌恶,我认为他压根不是诚心对我道歉,反而还要把我推向某种道德审判席,仿佛我的情感是这么肤浅,这么容易被俗世的评判所干预。

我依旧没有答话。他终于松开了我。他布满茧的粗糙掌纹已经覆灭了我所有的温情。我们沉默着走完了那段通向聚会终点站的路。落座时,我选择了一个与尼克隔开的座位,为此不惜插在一对恋人中间。那间酒馆空气不流通,气味混浊,我没坐多久就感到难受,于是提前告别了大家。

我走出酒馆时已经快凌晨四点钟,我站在路口吹了会儿冷风,最终不顾一切地给男友打了电话让他来接我—通常我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把他吵醒,但那天我非常需要他来。我沿着马路走了没几分钟,他就在对面的路口出现了,我感动地牵起他的手—那柔软的操作精密仪器的科学家的手。

我们路过已经彻底安静下来的诺曼底街时,白天停在那儿的挖掘机已经开走。

我对他介绍道:“这就是诺曼底街,我的期末作业。”

“就是这儿啊,确实很破落。”

“是啊,这排小楼大概很快就要拆了。最当头儿就是月光酒吧。”

“你那个盲人朋友的酒吧?”

“对。”

“那他怎么办?”

“不知道。”我故作轻松地答道。

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我收到期末作业的反馈邮件。我得到了不错的分数,我的导师特别写道:“你选的这个人物非常好,带有很强的故事性……”我没有仔细读那封邮件,只草草看了分数后就合上了电脑。我抗拒看见尼克的名字。那件事之后,我心烦意乱了好一阵子,困惑于自己对尼克的感情,甚至某些瞬间,我曾罪恶地设想:若我男友不存在,我会不会接受他;如果他不是盲人,我会用何种眼光看待他……作业的高分让我更加不安,我反思自己用他的人生悲剧换取了利益,但每每回想那晚的情形,这种愧疚感便又消解许多。或许我的确利用了他,但他又何尝不是在拿自己的弱点暗中“胁迫”我?总之,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不断涌现,我只能尽量转移注意力。

那年冬天,英格兰下了好几场罕见的大雪,雪堆积在地面和屋檐,附着在窗子上。许多人迫不及待出门玩耍,另一部分人则腻在屋子里的壁炉旁,什么也不做。我属于后一种,只是我没有壁炉,于是我便靠着暖气喝咖啡。

某天,雪停了,甚至有点放晴的兆头。尼克突然联系了我,他说月光酒吧在做最后的清点,他发现了几张我可能会感兴趣的唱片,如果我有空的话可以去拿。实际上,整个寒假我一直在等着他主动联系我—并非对此期待,而是仿佛抱着某种信念—我觉得他一定会找我说点什么的。而且,我必须承认,我不想失去这个难得的朋友,我希望能有机会挽回点什么。但是很多天过去,始终没有他的消息,我的信念也如同蓬松洁白的雪花逐渐融化,冻硬,最终成为脏兮兮的冰碴儿。然而当他终于来了电话时,我却几乎是不受控制地说道:“真的吗?太感谢你了,尼克。但实在抱歉,我今天和同学约好了一起去图书馆,怕是要为论文待上一整天……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暂且帮我保管吗?我改天联系你。”我语气轻快,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一样。

“当然。祝你论文进展顺利,我们回见。”他回答得很简洁。

这便是我和尼克的最后一次通话。我之后并没有联系他拿唱片,并非我故意躲避他,那晚发生的所有事都已经被我抛在脑后,在我心中他仍然是那个被命运伤害的漂亮的年轻男人。只是我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再提起此事。而由于月光酒吧已经不复存在,能让我们见面的最自然、得体的理由—克里斯的乐队演出—也不复存在了。有一回,我偶然间向朋友问起尼克的状况,她说他暂时没做什么事,只是决定回父母家休息一段时间,之后的打算或许还是经营酒吧。

“哦对了,你的影片怎么样?”朋友问。我说尼克帮了我大忙,那个作业完成得很顺利,甚至拿了高分。她说:“那太好了,我很开心。”没有人知道我和尼克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因有共同的朋友而轨迹短暂相交的两个人—或许勉强也能称得上是朋友。

再之后,他大概是加入了某个慈善组织,并和成员们一起去欧洲大陆环游了一段时间。那个社团的社交媒体账号断断续续地更新着大合照,尼克总是戴着他的墨镜站在最左侧,被一个高大壮实的小伙遮住半张脸。那些照片都贴着定位:巴黎、阿姆斯特丹、罗马、雅典、巴塞罗那……不过我确信那只是短暂出游,因为我曾在城里又见过他一回,他的社工牵着他穿过市政广场朝“温莎花园”的方向走去。我没有上前打招呼,我当时不知道该对他说点什么。

大约是在夏季快结束的某天,我当时快要毕业了,正在焦头烂额地四处投递简历,也忙着搬离学生公寓,寻找新的住处,克里斯在社交媒体发布了一张和尼克的合照,那大概是他们少年时期的照片,一人抱着贝斯,一人坐在架子鼓后,都穿着复古样式的皮夹克。他的配文是:“一切顺利,鼓手。”

那是送别的口吻。我打开和克里斯的聊天窗,本想问问他尼克的动向,又觉得或许见面找到合适的时机来问更好。

不久后的某天,我经过诺曼底街,发现那里的拆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大部分房屋都被推倒了,不远处市中心的热闹景象如海市蜃楼般从坑洼的废墟上升起。不过月光酒吧那栋灰色小楼还在,二楼的窗户微微开启,玻璃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我无法看清里面的陈设,但觉得那张出现在我访谈片段中的小圆桌应该已经被搬走了。

回家后我打开电脑,找到尼克在月光酒吧打鼓的那段母带。灰白色的天光透过窗户投在小圆桌上,桌上放着两杯未尽的咖啡,一切都在缓慢、有规律可循的鼓点声中静止不动。相机小屏幕后面,我卧室的窗外仍在不停落雨,水滴缓缓、有间隔地顺着公寓外墙滑落在窗台上,好像鼓手在小心翼翼地寻找节奏。重复播放几遍后,我删除了那段影像。

我最终没有找到心仪的住处或者工作,仓促中同男友一起飞回了北京,甚至没来得及和这些英国朋友告别。我们在聊天软件上互相许诺“要保持联系”和“有天终将再见”,但回国的时间一久,我便越来越少登陆留学时常用的那些社交账号,渐渐连密码也记不得了。我并不因此感伤,我对那个阴郁的岛屿本也没什么留恋。只是后来,我偶尔会好奇尼克的生活,也好奇那几张我最终没有拿到的唱片的去向。如果合适的时机到来,我也许会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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