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转型升级与政策性银行创新业务研究
2023-08-26窦婧逸
窦婧逸
一、前言
农业政策性银行根据当前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战略部署,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金融保障,通过区域金融模式、产品借贷资金和创新开发理念等,满足粮食和能源安全、农业现代化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求,全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借助政策性银行金融支持,发展实体经济,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择优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可以不断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本文对农业经济转型升级与政策性银行创新业务进行了研究。
二、农业经济转型升级与政策性银行现状
(一)保障性制度尚需落实
当前城乡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所有类型的贷款需求量很大。小微企业在该类业务中的比重相对较小。对于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遵循稳中求进的基调,遵循政治引领、示范带头、择优扶持、风险可控的原则,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的国家相关监管政策,以进一步按照各地区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从优质特色农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中获取客户。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
现阶段,涉农金融机构在国内主要是以政策性银行为代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和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等,在农业政策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并在制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除上述国有银行外,还有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及其他小额供资企业,可以为农业经济提供资金支持。但在现阶段,部分地区的政策性银行还不能满足农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农业经济中的金融服务质量因地区而异。最常见的现象是政策性银行分行数量不足,虽定位于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却还没有开通个人业务,农民难以直接获得金融服务,对金融服务的接受度不高[1]。这导致金融机构难以深入农业地区,促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提供,结果就是大量农民转而寻求商业性市场化金融支持。
(三)不良贷款问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21年年报显示,该行年末贷款余额6.69万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6.43万亿元,年末总负债7.76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6%。中国农业银行2021年年报披露,该行年末贷款29.07万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16.45万亿元,年末总负债26.6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3%。虽然相较于同样服务于农业农村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并不高,但从总体看,不良贷款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仍造成一定程度压力。
三、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农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优势
首先是经营策略的政策属性。农发行是国家出资设立,具有鲜明的国家意志属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其次是“三农”定位。依托国家信用支持,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例如保障政策性粮棉油收储资金供应,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助力种业打好“翻身仗”,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最后,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出台长三角、革命老区等不同区域建设实施意见,发展可复制创新模式,形成金融协同效应,共同发挥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支撑作用。同时,农业政策性银行具有较强的政治优势,业务范围广,同时以与涉农担保公司和涉农股权投资公司合作等方式开展涉农业务。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提供金融支持,新投放贷款利率有序下行,免收评估费、财务咨询费等服务费用。比如,南通农发行参与推动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农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全国同行中率先推行“公司+基地(蚕业农场、蚕业合作社)+农户+高校院所(工程中心)”的茧丝绸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茧丝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体化带动规模化、规模化促进一体化发展的产业特色。在江苏海安、广西环江等重点蚕区建立基地,带动40万亩桑园建设、30万户蚕农增收、50多家丝绸企业发展和5万名劳动力就业,有效推动企业完善产业链、带动农村人口增收。
四、通过农业政策性银行创新业务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
(一)明确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边界,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制度
首先,明确业务边界是促进银行政策改革发展的必然。明确业务范围,实行分类子账户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管理政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也有助于加大资本限制作用,加快资本补充。其次,明确业务边界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前提。业务边界不清会导致政策性贷款投向分散,难以集中力量为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第三,明确业务边界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在资金来源方面,通过吸收涉农企事业单位存款、发专项债等方式填补金融缺口,并有助于形成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最后,明确业务边界是开展合规风险防范操作的需要。划定业务边界指定了特定的业务领域,并且可以重新实施和调整业务。根据职能定位,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是围绕国家战略或政策方向进行的[2],因此,宜采用確定授权的方法,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同时,国家通过颁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银保监会更好地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防止政策性银行同时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削弱政治职能。目前,建议从四个维度确定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边界,如果一个方面符合要求,就可以找到满足业务领域的要求。①从农业服务的角度来看,支持农业农村相关产业的企业可被视为符合业务领域的要求。总体来看,依托农、林、畜、渔业资源,以及衍生的第二和第三产业,比如加工、生产、分销服务,可直接作为银行信贷指引政策的依据。②从服务农业的观点来看,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企业可以被视为符合业务领域的要求。③从服务农民的角度来看,任何使农业人口受益并符合某些标准的人都可以被视为符合业务领域的要求。可以探索以项目服务的人口或行业管理的人口为标准,不限于项目所属的地理区域,对服务产生严重影响的业务。④从服务国家战略的角度出发,确定国家为满足业务领域要求而设定的关键任务[3]。
健全的政策性金融体系由发展金融、补充金融、补偿性金融和社会保障金融四要素组成。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要多方设法解决“三农”问题,减轻农业压力,按照产权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等基本原则,使政策性银行成为政策导向型金融机构。在符合农业发展实际的情况下,明确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制度。第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粮食等“产购储加销”全链条业务的探索和实践,要把农业绿色企业等农业农村新型主体作为贷款主体,对部分农业需求实施定向贷款,尽可能解决各生产环节资金短缺问题;第二,调整信用杠杆运用,优化整体结构,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在解决农业发展不足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帮扶金融精准第一线的价值,把财政支持与金融支持结合起来,探索“线上+线下”贷款模式,提升支农成效。
(二)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和防范措施
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监管及处置力度不够,风险揭示不足。少数机构存在“重投放轻管理”的现象,存续期监管工作薄弱,不能及时发现贷款使用、资金回笼和贷款客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二是极少数银行为了完成不良贷款清降和收贷收息任务,借新还旧,隐藏实际风险,错失最佳清收窗口期。三是不良贷款处置手段单一。同业主要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包括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券转股权、破产清算、资产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等。农发行相比上述大型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处置手段仅局限于现金清收、呆账核销、以物抵债及表外欠息减免。处置手段的单一严重影响着农发行不良贷款清收成效。
如需化解不良贷款,需要多方力量、多种方法多管齐下。只有严格监管信贷,把好客户准入、贷款发放、业务存续期多个关口,关注企业真实经营质态和同业支持水平,掌握稳定高效的还款来源,才能真正降低不良贷款产生的风险。首先,要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在业务经营上分散贷款的指标,比如避免“垒大户”。大客户在业务上出现问题肯定会给银行带来较大损失,所以有必要使贷款对象多样化,合理分配贷款期限可以降低临时因素带来的信用风险。贷款风险较低,则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其次,农业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后,要严格监控资金使用情况,以便更好地避免发生贷款欠款的催收发生[4]。例如,农发行要求客户经理切实落实粮食库存监管责任,配合企业严格执行粮食储备计划,确保粮食数量与贷款金额相符。最后,丰富清理不良贷款的措施,尽量减少资金损失。有些资产适合处置,有些资产适合激活,这是银行和企业基于双方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共同努力将亏损转化为利润。建立多边合作和信贷理念综合协调,凝聚各方力量,为不良贷款催收提供便利。因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应打破传统信贷观念的束缚,引入创新的催收方式,积极探索打包销售、信托撤资等新模式。
(三)创新金融模式,聚焦支持骨干企业,赋能新动能
一是保障粮食安全,完善服务流通,开创新局面。加强积极落实我国粮食安全信贷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粮油储备资金需求,积极应对粮食收购市场变化改革,始终遵循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粮食产区,要加强收购份额的持续提升,确保收购渠道作用的强化;在港口运输区,要加强区位优势灵活运用,提高信贷产品的多样性,保证粮食储运渠道畅通;在产销平衡方面,支持中央厨房等新型市场模式,配合加强各类农产品供给,提升县域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活力[5]。二是聚焦扶农政策,解决中长期项目短板,取得新突破。针对资金不足、存债偿还困难、重点涉农项目资金不足等问题,政策性银行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积极沟通配合,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金融模式的灵活运用。并引入大量的社会资本,保证企业效益,探索有效实施各类中长期项目贷款的新途径。三是利用区域自然优势,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加强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战略规划,建立与政府部门、工商联等社会机构沟通长效机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支持本省本市涉农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农业用地资源重点整合,深度利用新增长点振兴农业,灵活运用增长指标,并设计综合还款来源。四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6]。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制定者要制定全面合理、可实现的制度,充分发挥自身金融优势,配合“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多方力量,在项目建设、劳务协作、园区共建、产业协作、消费帮扶等方面细化任务和举措。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运用科技创新改造影响大、效益高的农业产业,如茶叶生产、中药材种植等,为提高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五、结语
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中具有关键作用和价值,因此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不仅要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乡村振兴和发展中的重要性,还要采取多样化措施,不断优化和加强政策性银行的综合实力,确保农业政策性银行采取的金融政策能够有效匹配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的内容,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发挥支撑作用,为我国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提供积极帮助。
引用
[1]赵盈盈.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金融研究[J].农业经济,2019(11):102-103.
[2]杨子坤.农村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以安康市为例[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
[3]陈巧雅.孝感市生態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9.
[4]吴明明,邵德东.争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农发行江苏省分行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纪实[J].江苏农业经济,2019(2):46-48.
[5]董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金融支持路径[J].农业发展与金融,2020(8):46-48.
[6]丁振京.农发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J].青海金融,2020(0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