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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鄠县修城碑》历史价值初探

2023-08-24蓝鑫

今古文创 2023年31期
关键词:历史价值金代

【摘要】金人靳康侯为纪念鄠令刘公修城而撰写《鄠县修城碑》,该碑文较为详细地记载了鄠县重修城池的具体情况,主要阐述了鄠县修城的时代背景与原因,反映金代县级城市城池建设与城市规划,颂扬金代鄠县当地官员的良好德行,碑文本身又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现存关于金代修城碑刻数量不多,篇幅长者更是屈指可数,此文作为不可多得的反映金代鄠县地方历史文献,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

【关键词】金代;《鄠县修城碑》;历史价值

【中圖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31-0071-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31.022

《鄠县修城碑》是金人靳康侯为记录鄠县修城始末而撰写的碑文,该碑立于金世宗大定二十二年(1182),现收录于张金吾《金文最》一书中。文中所言鄠县即今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志》载:“鄠县本夏之扈国也。”[1]秦时该地改名为鄠,汉属右扶风,西晋属始平郡,北魏属京兆郡,唐属京兆府,宋、金皆属永兴军路、京兆府路下的京兆府,行政归属较为稳定。关于“鄠县修城碑”的相关问题,古今学界少有关注,因此本文试图从碑文本身出发,针对其反映的史实,加以其他相关史料,以图论述该碑记的历史文化价值。

一、碑记的撰写体例与特点

自先秦以来,中国古代王朝均有修筑城池的习惯,筑城碑记是我国古代地方在城池营建、修葺后用以记载事实与功德的碑刻。古人对筑城的记载起自先秦,兴于汉唐,发展于宋辽金,鼎盛于明清,历史悠久,并多由地方统治者邀请名流才子以记之。本碑文笔整体平实,以记录事实为主,用以传颂后世,即为记事,这就要求碑文在体例中详细记载修城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修城原因、过程、结果。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鄠县县城的损坏现状、金朝政府的大规模修城和当地官员的懒政怠政三方面出发,讲清了鄠县修城的时代背景、缘由,亦表现出鄠县城池修缮的紧迫性与正当性;第二部分以县令刘公入鄠为切入点,从修城预算、修城工期、修城时间、修城主体、地方官员在修城中的作用等方面叙述了城池修建的具体过程,着重强调了县令刘公在修城过程中爱民如子的态度,与本碑颂扬官员功德的初衷不谋而合;第三部分主要讲述鄠县修城完工后的具体成果,包括城池规模、城门名称、城池景观规划、文教基础建设等内容,特别抒发期盼当地文教之风兴盛的感慨。作者在第四部分感慨修城后鄠县县城的全新面貌并与修筑之前进行对比,随后描绘了当地传统的民风民俗,表达出邑民百姓在修城后的幸福感和自豪感;第五部分重新阐述县令刘公在鄠县修城中的作用和功绩,反映官员为政之本,最后总结撰写此碑的原因。

《鄠县修城碑》全文结构齐整,逻辑通顺,层次鲜明,语言平实,文风优美,是金代不可多得的一篇碑记文章。其体例在延续前人风格之上又有独特之处,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是研究金代后期关中城市建设、政治生态、民风民俗等内容极为难得的原始文献。

二、《鄠县修城碑》的历史文化价值

金大定二十二年鄠县修城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关中地区从金统治之初的兵戈扰攘业已走向稳定,统治者将目光投向城市建设,关中地区众多县城均有修葺,鄠县作为“南山诸县”中最为废驰者,城池既不能满足其基本的防御功能,更无法保障民生之需求,修城之举迫在眉睫。此修城碑记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以下进行详细阐述。

(一)体现建城资金、工期与主体

中国古代修建城池的资金来源大体上来讲可分为中央拨款(公帑)、地方自筹(集捐)两种方式,据碑文所载:“比者承上司准省文,上计二万八千”[2],可见上级财政部门已经估算了修城所需费用并进行拨款。此外,此次修城是金世宗即位后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修城政策,后文也并无官民集捐自筹之记载,因此鄠县修城的经费来源应以中央政府拨款为主。除去其他因素,至少说明此次修城期间并无资金之忧,这亦与世宗大定年间社会安定、“家给人足,仓廪有余”[3]的盛世局面有密切关系。

碑文载此次修城“限以三岁……始于九月初,朝鼓而暮止”[2],三岁即三年,按照金朝政府的工期规划,鄠县修城应从大定二十二年始,大定二十五年止,每年在农闲时兴工即可。据相关建城资料来看,诸县城工期短则数月,长则五年,但大部分县城工期都在一年左右。而金代鄠县预估的修城工期却有三年之久,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大定年间的鄠县修城并非受自然灾害、人为战乱等紧急情况影响,只是因鄠县年久失修而进行的正常的、大规模的修缮举动。古人对工程营建的工期极其讲究,择吉日开工、吉日完工,其中包含着统治者和民众对工程圆满的美好愿景。文中刘君七月就任鄠县县令,而修城工程始于九月初,关中地区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而春秋二季气候温和少雨。此外,关中地区多种粟麦,夏季又是当地农忙收获之期,上司择九月初为开工日期是综合考量下的结果,既避免高温酷暑,又错开农忙时期,以便发动全城百姓合力修城。通过刘令传达金朝政府政令内容来看,统治者从体恤爱民的角度出发,要求修城工程在每年农闲时进行即可,而后刘公实行德政,邑民“相率子弟丁属”前来修城,体现出此次修城主体应当以鄠县民众为主。当然,城墙维修涉及一系列复杂技术,技术性工匠对修城结果的好坏有着直接影响,虽然碑刻中并未提及其他参与修城的主体,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邑民”“子弟丁属”在修城中虽占绝对比重,但应以“人夫”“民夫”等辅助性角色为主。

(二)描绘城池规模

关于金代鄠县县城的整体规模,《鄠县修城记》已有涉及,即城“高二丈五尺,周两千步”[2],但在查阅相关史料后发现,《鄠县新志》《重修鄠县志》对金鄠县县城的描述更为详尽,以此可补本处之研究,兹将其摘录并列为一表:

金代关于地方城池修建的记载本身较为稀缺,县级城池具体规模则更难以知晓,通过以上数据并不能直观反映出金代鄠县县城的整体规模如何。但北宋《长安志》一书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前朝北宋包括鄠县在内的关中地区诸县关于城垣规模之记载,可与之进行比较。如北宋时期鄠县县城周长二里二十四步(约合1116米),金代重修县城使周长达二千二百三十有四步(约合3351米),较北宋扩展了三倍有余。由于宋金鄠县城址为隋大业十年迁治所在,故隋以前另有旧城,据《太平寰宇记》云鄠县旧城“周四里,頺垣尚在”[4],以此不难看出,无论与旧城或金鄠县城比较,北宋时期鄠县整体规模确实不大。北宋关中地区其他县城规模不一,大者如兴平之七里二百步,小者如高陵、云阳二里有余,但其周长主要集中在二、三里之间,金代鄠县县城周长择大于北宋关中绝大多数县城。若以城墙高度来看,金代鄠县县城高二丈五尺,高于北宋咸阳、兴平、武功、渭南、云阳、蓝田等主要县城。就城外壕深来看,仅有云阳县和咸阳县有所记载,而金代鄠县县城壕深一丈五尺,远深于前两县的二尺与九尺。可见,金代大定年间鄠县县城重修后,无论从整体规模、高度、沟壕深度来讲,都较北宋时期的鄠县和其余诸县有了全方位提高,其工程量和人员的参与规模也有所扩大。另据本文所录碑记所载,金代大定年间关中诸地都进行了城池修缮之举,虽然金代关中诸县的修建情况已经不详,但我们可以从明代大规模县城修缮的记录中寻找依据。据明代各县地方志可见,咸阳城于景泰三年(1452)创修,“周四里一百五十二步”[5];临潼城于洪武初年增筑,“周四里,高二丈七尺,池深一丈五尺”[6];高陵城于景泰元年(1450)增筑,“周四里二百二十步,高三丈”[7];蓝田城于嘉靖二年(1523)“毁故城而拓展城垣,计四里有奇”[8]。明代各县县城已延北宋、金、元诸朝,政府对其或扩建或重建,但即便如此,金代鄠县的县城规模仍不输下风。明代鄠县县城并没有进行扩建,仅于崇祯九年(1636)进行重修,“城上建楼四十二座”[9],这也从侧面印证自金朝重修鄠县城后直至明代末期,鄠县县城的整体规模并无太多变化。此次修城应为金代鄠县最大的城市建设工程,也是鄠县最大的防御工事,这不仅反映了该时期鄠县城墙重修之历史,亦在鄠县的建设历史中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凸显城市建设与景观规划

阅读该文,县令刘公此次除主持重修鄠县城墙外,亦对新建的各城门进行重新命名。按本文所载,鄠县县城共有五门,分别为宜春、仁智、通济、望威,而正东门之北有一门曰长安,此门随后被废①,不知何故。不难看出,以上城门皆以嘉名命名之,如“宜春”表示适合春天、“通济”表示往来通达、“仁智”表示仁爱多智,既有文化气息与历史积淀,又体现地方统治者的期许和普通百姓的美好愿景。此外,关于县城内外的的景观、建筑规划也在该文中有所体现。其一是护城河的规划,鄠县背靠秦岭山脉,境内水系众多,地理区位良好,县令刘公在组织修完深约一丈五尺的沟壕后,“引南山皁、粟、涝谷三水”[2]注入沟壕之中,以为护城之河。皁即今皂河、粟即今粟峪河、涝即今涝峪河,三水皆自南山为源,自南向北流经鄠县,欲将此三水引入鄠县城壕之中,势必要开凿水渠、疏通旧渠以引水,这亦是不小的工程。在护城河两岸与城墙周围,刘公命民夫“环植以嘉禾异卉”,即栽种各类粮食作物、奇花异草以作美观之用,无论是护城河亦或城墙,都是体现古代城池防御功能的重要一环,从以上描述来看,鄠县多年未遭战事应为事实,这也是县令刘公能将景观规划融入防御体系之中的重要因素。

此外,县令刘公对城内的基础建设和景观规划也格外重视,首先是兴办县学,发展教育。关中地区自宋末金初以来连年战争,经济残破,文化底蕴虽存,但相应的官方教育机构显得缺乏。刘公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亲自监督管理,派人兴办县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安排师儒,完善鄠县的基础教育体系,期望达到“青衿白袍,济济于桥门”[2]的繁荣景象。最后,该文直观表达了县令刘公对城内景观的具体规划,“于城之隙,依古垒以为之园圃,度地势以就其台榭,引溪泉作漱玉净琮之声,裁花竹养风烟苍苒之秀,斯皆非私于己,在于乐民也”[2]。县令刘公充分利用空间,在城内间隙中依托古时留下的壁垒规划种植果蔬的园地,凭借城内地势修建亭台楼阁,构成“曲水池亭、奇花静院……漱玉净琮、风烟苍苒”[2]的景观格局,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城池的维修并不是一次简单的建城工程,而是一系列复杂建设的总和,除增加城墙本身的防御功能,保护城内民众外,对改善城市基础建设、布局规划、提高民众幸福感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颂扬官员的良好德行

《鄠县修城碑》立碑之目的,不仅为记载鄠县修城的前因后果和具体过程,亦为突出地方官员在城池修建中的重要作用,颂扬官员的德行。就该文来看,刘公在就任前为寿州酒使,于大定二十二年七月任鄠县县令,属于升迁之列。刘公来鄠后正值金世宗下令全国遍敕城邑之时,故其上任后的首件大事即晓谕邑民,宣布重修鄠县县城。查阅该文,刘公在修城过程中将官员的为官之道和对百姓的体恤之情发挥得淋漓尽致。首先,刘公在就任之初宣布修城事宜,其言辞一严一柔,先明确告知此令是为朝廷旨意,迁延工期严惩不贷,后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邑民讲述修建城池的益处。其次,修城工期计划明确、奖惩分明,鄠县修城自大定二十二年九月始,暂定三年内完工,九月开工或与此时农忙结束,气候转凉,适宜进行工程建设有关。工程开工后“朝鼓而暮止”,早晚皆有鼓声报时,确保邑民百姓的劳役时间得以固定,提高其建设积极性。刘公还确定了一套奖励制度,即在城池修建中,如有充分利用时间提前完工者,将拿出自身俸银的一部分奖赏之,并亲去安抚,如果中途有退却者,不加鞭挞或阻拦,任其意愿行之。正是因为刘公在修城过程中充分尊重邑民意愿、不额外增加劳役、奖惩分明,这才使鄠县乡民“相率其子弟丁属,忻然共毕其事”[2],原本数年的工程只用五旬即完工。撰文者靳康侯亦认为刘公“大抵虑于民也深,则谋其始也精”[2],体恤民情、谋划得当,这是此次修城“用力少而为功多”[2]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因素,县令刘公作为此次修城的策划者和负责者,他在工程中统筹兼顾、一方面保证重建工程高效有序进行,又行仁政之举又颇受地方百姓爱戴,一个勤政爱民的父母官形象得以充分體现。

总而言之,靳康候于金大定二十二年撰写的《鄠县修城碑》是一篇极具价值的文献资料,碑文中可挖掘的内容除上述几点外仍有很多,如碑文反映当地的政治生态、民风民俗,碑文本身具有的历史地理学价值、艺术价值等,囿于本文篇幅所限,故无法面面俱到。不过,金代筑城碑刻本身存世较少,如果能对这批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应当从全国视角出发,成为研究金代城市建设的宝贵利器。

注释:

①《重修鄠县志》卷二《城关第八》云:“又宜春之北曰长安,随废”。

参考文献:

[1](宋)宋敏求,(元)李好文撰,阎琦,李福标,姚敏杰校点.长安志·长安志图[M].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

[2](清)张金吾编纂.金文最[M].北京:中华书局,2020.

[3](元)脱脱.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2020.

[4]乐史,王文楚.太平寰宇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8.

[5](明)赵廷瑞,马理等.陕西通志[M].清文渊阁四库 全书本.

[6](明)张应诏.咸阳县新志[M].西安:三秦出版社, 2010.

[7](明)吕柟纂.高陵县志[M].明嘉靖二十年刊本.

[8](清)郭显贤等.蓝田县志[M].清顺治十七年刻本.

[9]强云程等.重修鄠县志[M].西安:西安酉山书局, 1933.

作者简介:

蓝鑫,男,陕西西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辽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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