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纾解数字乡村治理困境路径探析
2023-08-21黄璜
摘要:文章基于数字治理理论,通过对F省Z市C区推出的“数字坂里”云平台为例进行案例分析,提出数字乡村治理过程当存在的农民的参与率低、治理主体数字治理能力不足、客观条件不足的问题与困境。并在数字治理理论的视角下提出应对措施,以群众需求为主体,构建灵活的政务流程;重新整合资源,提高协同治理的能力;健全要素保障体系及法律法规,以期提升数字乡村治理效能。
关键词:乡村振兴;数字治理;协同治理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3-0051-03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F49文章标识码:A
数字治理理论在互联网数字技术与治理理论两者相结合之下产生,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学者帕却克·邓利维,该理论主要观点包括三个方面,即重新整合———协同式治理、重新政府化、逆部门化和碎片化等;以需求为基础的整体主义———互动地搜寻和提供信息、重塑结果取向的服务、灵活的政务流程;数字化变革———加强自主管理、走向开放式管理等。由此可见,数字治理理论构建了一个以创新治理理念为首,以公众需求为基础,以公共问题为中心,以搭建共享的数据平台为桥梁的安全有序的社会格局。数字治理理论对于基层数字治理创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基层数字治理提供理论基础,同时也加强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助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1 Z市C区数字乡村治理现状
1.1 Z市C区数字坂里”云平台建设现状
F省Z市C区推出“数字坂里”云平台,以信息技术为载体,坚持党建引领,创新“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支撑”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因地因时而变,纾解民困。截至目前,全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群众满意率、一次性办结率均为100%,在乡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事项到省上访、进京上访率为0,通过“数字坂里”云平台的建设,C区的乡村治理稳中向好。
1.2 Z市C区数字乡村治理的特征
1.2.1治理主体多元
Z市C区“数字坂里”云平台坚持村、乡、区三级互相联动,形成从下到上联合发力治理态势,助力坂里乡基层事务的高效运转。
对于村里的事情及时办。坂里乡推出各村网格的微信公众号,网络员在公众号后台观察农民是否有纠纷问题的反馈,及时将问题在源头进行处理,属于村这一级能够得到解决的,交给负责该模块的村干部进行处理,及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
对于乡里的事情限时办。对于已经上传到乡一级的纠纷,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设置了任务完成的时间范围,给予农民更快的回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大事不出乡”。
村、乡、区三级合力办。对于村、乡二级能力范围之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总,向上汇报,由区综合治理中心进行资源协调、共享力量、共同解决。村、乡、区共同处理人民群众难点、痛点问题,自下而上形成治理合力,全面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除此之外,“数字坂里”云平台依托其它的技术云平台,建立任务数据库。将农村的矛盾纠纷、纠纷处理的过程、手续等一一记录在数据库,以便后期进行数据分析;该平台对受理相关事项的受理时间、回应速度、任务完成的质量以及农民后续评价也进行保存与总结。对处理不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启动乡镇纪委、效能办进行监督,倒逼干部履责,拒绝责任推诿,促进问题的解决,满足群众的需求,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1.2.2治理方式多元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形成基层数字治理的强大推动力。“数字坂里”云平台融合了村级各个微信公众号,将乡村两级的工作人员、乡风民风监督员、乡村评理员等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同作用的个体纳入平台进行管理。综合提升其应用信息技术处理纠纷的能力,再带动农民参与基层治理,让农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由数字治理带来的红利,共享乡村治理成果。
通过“数字坂里”平台,设置了“法律咨询”、“普法栏目”等栏目,提倡群众守法、学法、知法、用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和高校合作建立乡村心理疏导室,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耐心引导,对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人文关怀。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为心理失衡、矛盾纠纷等原因导致的“冲动式”信访案件的上传,通过疏导情绪,打消群众越级上访的念头。
2 Z市C区“数字坂里”基层治理的发展困境
2.1数字乡村治理中农民参与率不高
2.1.1农村人口老龄化影响农民参与乡村治理进程
得益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的许多青壮年都选择进城务工,其子女多选择进城求学,使得劳动力外流,农村往往只剩下一些已经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1]。由于老年人普遍较少接触到现代信息技术,给数字治理的各项工作帶来了巨大的挑战。调研过程中发现,C区村民委员会的成员逐渐趋于老龄化,对新时代数字治理的工作热情较为缺乏,无法适应数字办公平台的迭代更新,不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影响数字乡村治理的进程。
2.1.2“熟人社会”影响乡村治理效果
农村作为依靠血缘关系建构的熟人社会,其秩序的构建主要基于内部熟人间的联结。C区的治理模式受熟人社会关系的影响,部分农民通过“数字坂里”云平台上报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纠纷问题时考虑过多,担心直接上传问题会不会给自己的“熟人”干部造成工作上的不便,犹豫是否有些事情当面讲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影响乡村治理效果。
2.2治理主体数字治理能力不足
2.2.1基层工作人员数字治理能力不足
通过调查研究,C区的基层工作人员由于受到年龄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数字化意识较低,未能最大程度地利用好数字化云平台平时,在工作中能够较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来完成办公事务的基本上是较年轻且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导致使用数字化平台人员失衡,基层数字治理能力不足。
2.2.2治理主体间权责模糊不清
随着基层治理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事务的管理过多地依赖政府,其他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机会较少。乡镇在各个乡村派遣驻村干部,在村里开展调研,对现有问题进行收集、分析,构建农民与乡镇政府的“连心桥”,但是在C区“数字坂里”云平台的治理过程中出现界限不清淅的现象,各治理主体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2.3客观条件不足延缓了基层数字治理现代化进程
2.3.1要素保障体系不健全
人才的培养、资金的充足、技术的升级都是助力基层数字治理现代化的不可或缺的客观条件。一是乡村地区对于数字治理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普遍面临资金缺口,如果没有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技术支撑无从提起[2]。二是C区的人口老龄化严重,低龄的、受教育水平高的年轻劳动力都涌向城市,农村人口主要由老人和部分留守儿童组成,对乡村数字治理的人才支撑力不足,进而影响了数字化的发展进度。三是现代信息技术是由大数据的收集、分析、云平台共享、投入应用几个环节组成的,这几个环节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由于前两者的缺乏,这便直接地影響到了乡村数字治理的技术发展,从而延缓了基层数字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2.3.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C区基层数字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基层数字治理中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在C区的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互相推卸责任、群众的个人信息被窃取、出售这些问题,需要法律法规的强力支撑,才能得以解决。治理主体权力的界定、大数据信息收集的范围界定、收集数据的开放程度与安全系数都是需要法律作为“最后底线”来防范[3]。
3多重力量协调发展促进数字治理现代化
3.1强调数字治理的人文关怀
数字治理一方面要强调高效的技术开发、技术运用,另一方面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更多地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在进行基层数字治理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适老化改造,例如在平台上增加放大字体、增加语音及视频等功能,最大程度上为高龄、低学历的使用者提供便捷的操作方式,努力地缩小数字鸿沟[4]。
3.2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数字治理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数字治理建设,为人民所用,设计出适合当地情况、群众需要的平台。可以将乡村的类型进行分类,若是相对发达的农村,自然可以设计更为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功能。若是人口流出、老龄化严重的农村,则应该减少对高端信息技术的运用,一方面可以避免资源的过度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农民更好地适应数字治理。
3.3重新整合资源,提高协同治理能力
3.3.1科学培养基层工作人员的数字治理能力
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党的章程、规章、宗旨、路线以及方针政策为指导,把握基层数字化治理的正确方向,把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数字化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在此基础上,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数字工作培训[5]。纵观基层治理的全景,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数字乡村治理的建设水平,因此,需要通过科学培训的方式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培养基层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朝着“有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方向不断努力。
3.3.2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主体的权责划分体系
理顺各主体关系是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的必要条件,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则是规范和引导多元协同治理健康发展的基础。一是要理顺各主体关系,将放权赋能落实到基层,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科学引导治理主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拓展其参与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要实施内外部监督机制,强化治理主体行为的规范性,达到提升社会公信力的目的[6]。
明确农民在参与数字治理时的职责与权力。通过完善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参与基层治理时的职责和权力;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农民才能更好地融入到数字乡村治理的过程当中,才能促进更多的农民参与到村级事务的处理中,使其在参与纠纷治理时,可以各抒己见,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促进农村的全方位发展。
3.4加快数字化变革健全保障体系及法律法规
3.4.1建立健全要素保障体系
要素保障体系包括了人才、技术、资金三者。可以引进更多优秀的信息技术人才,为乡村数字治理注入新鲜的血液,实行“以新带老”,让接受过更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带动基层工作人员学习更多数字治理的知识;基层工作人员也应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加快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的建设,对于有相似功能的平台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的便利程度,让农民办事“最多跑一趟”,提高办事效率,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促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3.4.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健全与乡村数字治理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主体在治理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确保基层数字治理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同时,对于保护数字平台信息等机要信息保密不当的治理主体,应依法严肃问责,保证治理过程的规范性。
4结束语
数字时代,数字技术以其特有的高效性和便捷性,为实现乡村善治提供技术支撑,给予乡村以蓬勃活力。文章通过对C区“数字坂里”云平台进行分析,基于数字治理理论提出解决乡村治理问题的对策,促进数字治理现代化。但是,推进乡村治理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下一步应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社会各主体的协同治理以及推动社会各方面数字化资源的共享,以期更好地促进数字乡村治理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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