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农民工集群行为机理及防控路径研究
2023-08-21张静布雯徐进陶莹
张静 布雯 徐进 陶莹
摘 要:后疫情时期我国广大农民工集群行为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维稳以及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然而农民工集群行为的发生机制尚不清楚。本研究对农民工集群行为影响因素包括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等概念和已有文献理论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初步建立了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与集群行为结构方程模型。该模型把影响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的因素变量总结归纳为工资收入、劳动权利保障、医疗权利保障、子女教育诉求、市民身份认同、环境污染、司法权力诉求、下岗压力、文化诉求九个变量,并建立了影响因素变量→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集群行为的因果链,并为政府和企业提出了如何改善农民工的安全感、公平感以及防控农民工集群行为的具体措施建议。
关键词:集群行为;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结构模型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5.026
0 引言
2021年末我国农民工的总量已达到29251万人,他们对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农民工群体整体社会地位还处于城市的底层,如果不是农民工维权、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增多和规模扩大,他们很难进入到主流大众视野。我国农民工阶层数量庞大,农民工群体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稳定发展与进步所依赖的主要力量。倘若我国的新常态经济未能较好地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各种利益所求,他们会越来越能感受到并没能足够分享到我国的改革利益,这种对社会不满的感受很可能引发底层巨大的不稳定力量,进而很可能改变我国未来的稳定局势和未来走向。近几年全球疫情的强烈冲击与影响,中国整体经济有放缓的趋势,企业订单数下降,不断有企业出现裁员、迁厂甚至倒闭的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分析2020年中国社会形势的《社会蓝皮书》警告说,中国劳动争议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大幅上升,给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在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之际,中国劳动者群体性事件大幅增加,主要涉及讨薪、裁员和经济补偿、职工保险福利争議等问题,如2018年各地塔吊工人公开集会爆发群体性事件,还配以相应的网络宣传,强烈要求解决他们工资水平低下、缺乏社会保障劳动时间过长以及拖欠工资等问题。据民间劳工组织统计,中国工人群体性事件的行业分布比例如图1所示,其中建筑业群体性事件以38.77%的占比位居首位。而国内建筑业工人的主体是由农民工构成,这也显明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有规模升级的趋势,其影响力日益增大,破坏力也在日益增强,严重威胁社会稳定。数额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后疫情时期经济下行的宏观背景下,面临诸如下岗、讨薪等多方面的问题和压力,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安全感、公平感也受到外界社会环境各方面复杂因素的巨大挑战。个体在生存缺乏安全感、公平感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其采取集群行为以争取其生存权利。
1 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和效能感的概念与述评
虽然国外学界对工作不安全感已经有了广泛的关注与研究,但是针对农民工的工作不安全感的研究还是非常少的,因为国外的工人主体并不是农民工,这也是我国的特殊国情造成的。农民工群体身份尴尬特别,在身份与待遇等方面与城市国企工人有相当大的本质区别。关于安全感的研究,弗洛伊德的论述 “缺乏爱或对身体受到危害的恐惧会产生焦虑,而这种焦虑会威胁到一个人的基本安全感”,这是最早的心理学领域的安全感研究的论述。G reenhalgh和Rosenblatt( 1984)最先表述工作不安全感是“个体在工作受到威胁的环境中,对于工作能否持续而觉察到的一种无助感”。 Prosbt和Brubaker(2001)的研究提出工作不安全感通过中介变量安全动机,进而影响到安全行为、安全绩效。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社会成员的心理安全感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作用。
公平感是人们进行社会比较所产生的结果。公平感可以直接导致个体之间的冲突行为。现阶段农民工群体无论在经济地位还是社会地位方面都处于劣势,导致他们对贫富差距以及其他权益未能得到有效满足而产生不满情绪,进而通过集群行为来强烈表达自身的社会诉求,寻求更为公平的社会待遇。“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査”数据显示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整体社会公平感和满意度等有所下降。农民工群体的不公平感一般表现为潜伏状态,然而如果发生社会诱因事件,如国内新冠疫情社会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爆发导致农民工的就业压力与生活压力史无前例地空前巨大,潜伏的社会能量就可能被外界激发,进而引爆发生农民工集群行为。
“群体效能感”是指为了达到群体目标,群体成员共同奋斗持有的共同理念。(Bandura,1995,1997)。如果群体效能高,就表示群体成员共同持有的信念就强,认为群体通过努力达成群体诉求(Drury & Reicher,2000,2005; Reicher,1996,2001),群体成员参加集群行为的概率就大(Hornsey et al.,2006; Kelly & Breinlinger,1996; Mummendey et al.,1999)。如果群体成员把某问题视为关乎集体利益的,那么他们采取集群行为的目标就是争取集体利益。成员的群体认同感越强,就越有可能被外界事件影响从而参加集群行为活动。集体行为的主要变量之一即是群体效能感 ( Mummendey et al.,1999; Van Zomer-en et al.,2004) 。
2 农民工集群行为的概念与述评
集群行为(Collective Behaviour/Action)指个体成员由于集体氛围的影响进而通过社会互动相互作用而最终爆发集体性的共同行为。一般集群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善集体的劣势环境。集群行为主要有三大类,分别为反应性、竞争性、主动性三类。情绪聚焦取向与问题聚焦取向是近年来学术研究集群行为的主要研究取向。蔡禾等(2009)研究得出相对剥夺感、社会网络规模、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以及公司集体宿舍制度等因素都会对农民工集群行为产生影响,并把农民工抗争划分为体制外集群行为和体制内投诉。潘毅等 (2010)调研了建筑工人的集群行为,认为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的用工制度是引发建筑工人的集群行为的重要因素。
3 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与集群行为结构模型构建
农民工工作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与集群行为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农民工安全感、公平感、群体效能感可以归纳为工资收入、劳动权利保障、医疗权利保障、子女教育诉求、市民身份认同、环境污染、司法权力诉求、下岗压力、文化诉求九个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公平感、安全感和群体效能感是影响农民工集群行为参与的直接因素。
4 农民工集群行为防治路径
4.1 政府部门与农民工企业应多方面改进管理政策改善中国农民工的公平感
要控制农民工集群行为的爆发频率,那么政府和相关农民工企业最为直接和显著的工作任务就是改善农民工的公平感,聘用农民工的企业要想办法制定管理措施提升农民工的公平感,不要让本企业工作的农民工感受到比城市正式工低人一等以及不公正的工作待遇,尽量做到同工同酬,甚至可以制定企业管理政策来适当照顾农民工的利益,让农民工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关怀以及公正平等的待遇。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与其花费高额的维稳成本来监控农民工集群行为的爆发,不如制定和改进政策以改善农民工医疗待遇、工作待遇等方面。公平感具体包含包括医疗公平、户籍公平、企业公平性、工资待遇公平、就业平等多个方面。因而政府部门应尽量多投入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改善农民工在医疗、户籍、企业、工资待遇、就业等待遇。虽然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负担也比较重,但是为了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为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包括3亿农民工)的生活幸福感,政府部门非常有必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医疗以及就业方面的投入保障,尽量想办法制定政策缩小城乡差距,尽量缩小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医疗和就业方面的差距。虽然改善农民工的医疗待遇是路漫漫其修遠兮,但政府和企业只要持续努力改进,前进一步是一步,这必将对改善农民工公平感进而减少杜绝农民工集群行为的爆发是大有裨益的。其次,在农民工就业方面的待遇,政府可以制定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农民工并对他们尽量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待遇,严禁企业在工作方面歧视对待农民工,严禁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政府可以利用现代高科技大数据管理技术,对那些对农民工实行过分地歧视性待遇的企业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遭到农民工投诉的企业要列入政府颁布的企业黑名单,以示警诫和惩罚。
4.2 减少降低农民工群体的群体效能感也能有效降低集群行为的爆发率
政府和企业想要减少杜绝农民工集群行为事件发生率,减少杜绝农民工群体的暴力活动、游行参与、冲突行为、公共抗议、武力维权等群体性事件,预防的方法手段之一就是降低农民工群体的群体效能感。政府和企业管理人员平时要注重深入农民工群众当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并与农民工代表多沟通,及时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同时对农民工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政府的政策。还有政府和企业需对农民工内部成立的非正式组织要严格管理,预防这些非正式组织煽动联合农民工起来闹事爆发群体性事件。当然,政府和企业要多关注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合理要求,降低农民工群体的群体效能感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方法,要消除农民工集群行为爆发的问题,还得从问题的源头找原因并力图解决好。
4.3 政府与企业须在提升农民工的市民身份认同方面下大功夫
因此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要想提升农民工的安全感、公平感,那么就得在农民工的市民身份认同方面努力。市民身份认同包括打官司实力、子女兴趣班、教育金钱投入、身份歧视、归属感、就业差异五个方面,政府可以依照这些指标改进相应的农民工政策。比如政府和企业还是应该想办法制定相应的政策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使得农民工也能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应对其子女教育及打官司之需。政府和企业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提升农民工对打工城市的归属感,使得农民工群体真切体会到城市对他们的接纳。政府和企业更不能对农民工有身份歧视,在就业等方面力求平等对待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险待遇也尽量保证他们与企业正式合同工同等待遇,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入学、就业等方面制定平等的政策措施以全面保证他们的公平待遇,尽量不要让农民工在城市感觉自己是二等公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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