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经典方法论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与数字人文服务模式探讨
2023-08-19王欣
王欣
关键词: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数字人文;服务模式
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要指的是,“针对各个区域、整个国家甚至全球具有本区间特色的文化信息资源,其收集的对象主要是各类多媒体声像、影像、文字的文化信息资源”,[1]或是指“区域范围内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信息资源,蕴含着区域历史背景、风土人情、经济特征和科技前沿等信息资源”。[2]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是指一定区域、行业、法人、自然人形成并以一定方式保存利用的具有某种不同于其他区域、行业、法人、自然人形成的文化信息资源。
协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协同是指与竞争相对立的合作、协作等[3];广义的协同“是指主体通过相应规则建立协作关系,彼此规定和执行一定契约,协作完成不同主体的共同目标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数字化实现了主体之间有序而完整的协同过程提升”。[4]协同是“主体间基于共同愿景而达成的情感和行动上的协同一致”,[5]也是指主体间的一种“相互关系和行为模式”。[6]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的“法定性”,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在学科、权责、性质、目标、职能、职责、信息、需求、资源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法定性”,是进行协同开发的基础。
数字人文,既是人文领域的数字化,也是数字化技术在人文领域的应用。数字人文技术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及服务提供了新技术、新视角、新观念、新方法、新模式,成为数字人文环境下,多种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开展共享服务的抓手和有效手段。
“道”“法”“术”“器”“势”,是中国传统文化老子《道德经》的精髓思想。道法术出自老子《道德经》,“以道御术”是《道德经》的主旨,即以道义来承载智术,悟道比修炼法术更高一筹。“术”要符合“法”“法”要基于“道”,道法术三者兼备才能做出最好的策略。[7]运用这一经典方法论,从“道”“法”“术”“器”“势”五个层面进行探讨,有助于探索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与数字人文服务模式的优解答案。
1 特有性: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源之“道”
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首先要解决什么是特色文化信息、如何判断特色文化信息、什么样的信息资源称得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等基本问题。
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之所以成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在于其“特有性”。这种特有性主要表现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具有区域性、历史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文性等特征。
“道”是指事物的本质规律,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有的本质属性。就某一种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来说,这种有别于其他文化信息资源的特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个性”。失去了这种特有的本质属性,“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就没有了“个性”,也就不能称之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但就各种文化信息资源中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整体而言,“特有性”却是所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共性”。解析“特有性这一共性规律”,有助于掌握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源之“道”,循“道”而行。
1.1 区域性。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区域性,也称地域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空间特征。指的是形成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文化生态系统通常具有区域环境依赖性,其构成的参与主体和环境要素存在差异,[8]即指构成要素的情境。[9]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语言上的“南腔北调”,吴侬软语,十里不同音;饮食上的“南甜北咸”,本帮菜的浓油赤酱,淮扬菜的清鲜平和,鲁菜的咸鲜纯正,川菜味型多样,粤菜的质和味;戏曲上京剧的唱念做打、字正腔圆,豫剧的激情奔放、质朴通俗,黄梅戏的淳朴流畅、明快抒情,秦腔的高昂激越、强烈急促;曲艺上河南坠子、东北二人转、天津快书、山东快书、苏州评弹、宁波走书、凤阳花鼓、温州大鼓、胶东大鼓;乐器中江南丝竹、北京京胡、内蒙古马头琴、云南葫芦丝、山东河南唢呐等,无一不是区域性(地域性)强烈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也无一不是区域性(地域性)的产物。
掌握不同区域(地域)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既有利于这些宝贵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传播,也有利于这些宝贵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在交流中不断取长补短,迭代发展。
1.2 历史性。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历史性,一般是指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产生过程,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时间特征。无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生产,还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阐释,“并非都是纯客观的,而是产生于特定历史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境中”,[10]并与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发展的历史密切相关。”[11 ]比如汉字的演化。汉字字体从商代之前起源,殷商甲骨文,之后的大篆到小篆,汉代隶书取代小篆,隋唐楷书取代隶书,宋朝宋体取代楷书,再后仿宋体取代宋体,就体现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演化的历史性。二十四节气的形成;春节、上元节、清明、端午、中元节、中秋、重阳、腊八、祭灶等传统节日的由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国庆节的确定;都是具有历史性特征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熟知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既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文化认同感,也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1.3 行业性。所谓行业就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如林业、汽车业、师范业以及政府组织等等。[12]行业性则是指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经济社会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在社会事务中,所表现出来的有别于其他行业的,能够体现或代表本行业的标签化特征。比如长木匠,短铁匠;档案记事、图书传事、情报探事、文件办事[13]、博物陈事、展览扬事、群艺播事……了解不同行业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具备的特性与规律,既有利于从不同行业的特性出发,在各行业的既有边界内,最大限度地利用其他行业特色文化信息的有用性,也有利于挖掘本行业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价值,在本行业允许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向其他行業输出有影响的信息。忽略本行业自身既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价值,是为不知“己”;忽视不同行业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差异,是为不知“彼”。既不知“己”,也不知“彼”,何以取胜?
1.4 专业性。专业性是指对某事物所掌握的可被参考的知识、经验或技能。[14]即人们在从事某项工作时,应当具备的与所要从事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从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提供方来说,是“指公共图书馆、文献或信息中心、公共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制度安排中对其基本职能定位的要求,针对用户信息需求的特点和规律,以信息资源的整序、加工和组织等核心业务为基础所开展的信息服务活动”。[15]从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使用方、接收方来说,是指受众感知到信息源能够提供正确有效的相关知识或经验的程度。[16]从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本身来说,是指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收集、保管、提供的特色文化信息在真实性、可信度、完整性上与其“特色”的匹配程度。
熟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专业性,既是特色文化信息的质量要求,也是特色文化信息协同开发的必要条件。
1.5 人文性。就各种文化信息资源中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整体而言,“人文性”是所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共性”和“本质属性”。
从概念上看,所谓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人文性是一种文化产物,一种价值取向,一个价值体系,是传统文化与人文学科的结合,彰显特有的文化内涵,体现人文关怀、同是“文化事业单位”、同属于人文学科。
种属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产物”,[17]属于人文领域。人文是文化的属,文化是人文的种;文化是特色文化的属,特色文化是文化的种;文化信息是特色文化信息的属,特色文化信息是文化信息的种;文化信息资源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属,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是文化信息资源的种。
本质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人文性是“以人性、人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18]是“人性和文化性复合的一个价值体系,它包括人性和文化性两个含义,其中,文化性本身又是人性的根本属性”。[19]形式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人文性表现为一种“复合体”,是“传统文化以及人文学科,如哲学、历史等方面的结合”。[20]内容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人文性体现在特色文化信息中“彰显出来的一种文化内涵,……包括民族历史和宗教信仰以及文化背景等等”。[21]目标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人文性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产物”。[22]性质上,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同属“文化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条、《博物馆条例》第二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有明确之规定。
学科上,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主体,所拥有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知识来源),均属于社科人文领域。这就使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具有了学科同属性,“同宗同源”窝里近,自带亲切的认同感和普遍的共鸣,方便交流、沟通、协作。
当然,特色文化信息资源除了区域性、历史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文性等特征外,还具有“多样化及分散性”[23]和“信息丰富和资源广”[24]等特点。但只有区域性、历史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文性,才是特色文化信息成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本质规律——“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若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清如许”,须从“源头”循“道”而行。
2 法定性: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可行之“基”
协同开发是信息社会信息共享要求下,发挥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作用的必然要求,法定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可行之“基”。“法”是指规则和规律,是不同主体间实现目标时的链接和桥梁。在现实社会中,或表现为法律、规章、制度,或以法理、方法论的方式体现。强调的是不同主体为实现共同目标时具有的“法定性”和共同遵守的规制性。“物以类聚”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即“合久必分”;协同则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即“分久必合”。指社会分工环境下“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合作,”[25]使协同成为必然。协同学创始人哈肯认为,协同是指在复杂大系统内,“各种分散的作用在联合中使总效用大于单独的效果之和”,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26]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执念,促使协作成为必要。
由此,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的“法定性”,应指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在学科、权责、性质、目标、职能、职责、信息、需求、资源等方面具有的相同或相似。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是具有“法定性”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
2.1 学科:同属人文社科领域。这里的学科指的是基于知识来源的学科领域,即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一般认为,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阐述学科的涵义:从创造知识和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学科是一种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从传递知识和教学的角度看,学科就是教学的科目;从大学里承担教学科研的人员来看,学科就是学术的组织,即从事科学与研究的机构。[27]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主体,所拥有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知识来源),均属于社科人文领域。这就使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具有了学科同属性,“同宗”窝里近,自带亲切的认同感和普遍的共鸣。极大地方便了交流沟通与开展协作。
2 . 2 权责:同受法律法规规制。法制社会“权力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28]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同样受专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授权与规制。比如,图书馆受《图书馆法》的授权与规制、档案馆受《档案法》的授权与规制、博物馆受《博物馆条例》的授权与规制、文化馆受《办法》的授权与规制、群众艺术馆受《办法》的授权与规制、科技館受《科技馆条例》(制定中)的授权与规制,等等。“权力法定”,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之间开展协同提供了法制保障;同受法律法规规制,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依法“协同”成为可能。
2.3 性质:同属文化事业机构。文化事业机构指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独立建制的单位。反过来就是说,凡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性质上属于文化事业机构。《档案法》第十条、《图书馆法》第二条、《博物馆条例》第二条和《办法》第九条均有明确规定。这种共同具有文化事业性质,消除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的“利益壁垒”,保证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进行“协同”开发的公益性。
2.4 目标:同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比如《档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办法》均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5 职能:共同负责文化资源收管用。职能是机构所应有的职责与功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都具有文化资源“收”“管”“用”的职责与功能。比如,《档案法》规定: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博物馆条例》规定:博物馆负责“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办法》规定: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负责“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在职责与功能上相同或相似,既为相互之间开展交流提供了便利,也为彼此之间进行互鉴提供了抓手。
2.6 职责:一同传承红色基因和优秀文化。職责是指职位上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职务上应尽的责任。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在职责上也具有相同或相似性。比如《档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通过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书馆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博物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时“主题和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办法》第二条规定:两馆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等等。职责所在,使命所然。这是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开展协同开发利用的共同职责所在。
2.7 信息:一物数主互通互用。在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机构,保存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中,有一些藏品既是“档案”,又是“图书”;既是“文物”,也是“艺术品”。在数个不同主体间具有互通性、互用性。对于具有这种特性的藏品,相关法律很给出了相似的规定。比如:《档案法》第十八条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相似的《图书馆法》第十条规定: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文物、档案或者国家秘密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档案管理或者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博物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藏品属于文物的,应当区分文物等级,单独设置文物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从定性、管理、使用三个方面解决了“一体数主”特定信息的互通互用难题。
2.8 需求:同有相互间协同合作的需求。《图书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属于档案、文物的,公共图书馆可以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档案法》第十八条规定: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可以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编辑出版有关史料”。
2.9 资源:同拥有海量文化资源。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科技馆等机构是保存文化信息资源的主要场所,在公共文化机构多按行政区划设立的情况下,上述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个个都拥有大量的文化信息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用公共图书馆3215个,总藏书量126178万册。档案馆3320个,馆藏档案104671.1万卷册,照片2676.6万张。博物馆5772个,藏品46648282件套。文化馆43531个。群众艺术馆43532个,参加培训611 9万人次,参观展览14259万人次,参加研讨和讲座678万人次,馆办文艺团体9533个。(上述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中国数字科技馆总用户接近1500万,资源总量达16.32TB。这样一个海量文化资源,其中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自然不在少数,称为丰富绝不为过。俗话说,家中有粮,心里不慌。有如此丰富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打底,开展1+N协同,获得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自然会远远大于单个机构或单一系统的1+1合作。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存在的“法定性”,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在学科、权责、性质、目标、职能、职责、信息、需求、资源等方面具有的相同或相似的“法定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进行协同开发的基础。梳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的“法定性”,是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从“必要”转变为“必须”的必依之法——规则和规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五音难正六律。若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方圆,正六律”,须立“规矩”定“五音”,依“法”而行。
3 数字化: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必备之“术”
有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源之“道”和协同开发可行之“基”,还需要实现目标的具体的行为和手段——“术”。
数字化是数字人文技术中的技术部分,也可称人文数字化技术,是数字人文环境下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必备之“术”。人文数字化技术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及服务提供了新技术、新视角、新观念、新方法、新模式。因此,本节使用人文数字化技术指代数字人文技术。
3.1 新技术。所谓技术,就是指人类改造社会、自然以及人类本身的活动中所应用的方法和手段的总和。[29]新技术主要是指“发明创造”[30]或“高技术”。[31]新技术是一个不断更新中的概念,并不恒指某种技术。昨天的新技术,今天就可能成为“旧”技术;今天的新技术,明天就会成为“旧”技术。不同领域、行业对新技术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新闻采编领域是指“与新闻传播有关的智能媒介技术与通信手段、语言工具与数据处理工具、先进设备与交通工具”。[32]多媒体广播领域是指“天地一体、星网结合、统一标准、全国漫游”的“信道传输技术”,[33]生物技术领域是指“基因工程、单克隆抗体技术、蛋白工程、酞(即缩糖酸)或其它生物特性活跃物质、疫苗、生物体外细胞处理、微生物繁殖、以及复杂生物化学、微生物及免疫学”等。[34]
作为信息领域分支的特色文化信息,为实现服务于利用的目标,需要有一种不同于以往,既具有特色文化信息的人文属性,又适应数字时代传播方式的“新技术”,这种“新技术”就是应用于人文领域的数字化技术——人文数字化技术,是指“推动人文领域学术发展的数字化和计算化工具”,[35]“是近些年来进行的数字技术以及传统的人文研究基础之间相互交互产生的新产物”。[36]人文数字化技术之所以“新”,是因为这项技术在信息获取、接收、记录、存贮、传输、保存上,与以往的文字技术、铸刻技术、印刷技术,完全不同。
3.2 新视角。所谓新视角,是指以现代人的新视角来重新观照以往的文化成果和历史现象。[37]
人文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新视角有三:一是从人文和技术融合的视角看待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消除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天然屏障,一个方向是在人文研究上应用数字技术,另一个方向上是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人文研究。一个目标,双向对进。二是以“上帝”视角,整体看待分属图书、档案、情报、博物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等不同学科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消弭不同学科间的硬边界。三是求同存异,以“求同”夯实不同特色文化信息资源间协同的基础,以“存异”保持文化信息资源中的“特色”。
3.3 新观念。所谓观念一般是指主体对客体以及主体间的认知和信念。[38]一切外界的感觉、反映的知觉、想象乃至概念等,凡是由认识作用而来的都可以叫作观念。[39]
主体在长期处于相对固定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教育环境、工作环境、技术环境、生活环境、语言环境等)之中,便会形成相应的认知,这种认知便是观点。多数人形成的相同观点,便称为主流观念。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上,人文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新观念就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40]
人文数字化技术出现前,“我存归我有”“我有我独用”,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各保存主体的普遍观念。正是由于这种观念,各地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开发时,出现了抢资源、拼馆藏、争经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馆藏分布失衡,实力雄厚机构的馆藏大增,实力羸弱机构的馆藏停滞。另一方面,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在不同拥有主体间的“偏沉”,进一步推高了当地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用的难度。再一方面,一个区域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由于类型不同,所属不同,往往已经被“分割”得“七零八落”“面目全非”。解决文化信息资源不齐全、不完整,已然成为各地的一块“心病”。
人文数字化技术出现后,“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逐渐被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各保存主体接受,成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开发的新观念,为解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不齐全、不完整的“心病”开了个良方。
3.4 新方法。方法一般是指为获得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与行为方式。新方法是指为获得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与既往手段与行为方式不同的全新手段与行为方式。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上,人文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最重要的新方法就是“跨界破圈”。
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多处于一城一地,一个单位一个行业的范围。辖区有地界,行业有业界,专业有边界。一个行政区域,外部有界,内部有圈。几十年来,馆际交流、区域共享,仍停留在新闻报道中,学术论文上。开发时又由于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各保存主体间,既缺乏共同信任的信息交流平台,又没有同时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主体、不同区域的可用技术,无法实现“无障碍”交流,基本上是“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圈地自萌”。
人文数字化技术的出现,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的“跨界破圈”成为可能,并收到效果。比如,河南博物院” “借由节目,生动的盛唐少女形象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喜爱,手绘大赛、周边手办、考古盲盒形成跨界破圈,以年轻人为主体的方式讲述盛唐故事,为传统文化注入活力”。[41]《北京舞蹈学院学报》编辑部文章回顾了2021年舞蹈艺术发展特点,即宏大题材舞剧的小人物视角、舞蹈创作中多艺术门类的跨界融合、引人注目的区域舞蹈发展以及“国风”舞蹈综艺的“破圈”现象。[42]青岛“磨铁阅读”APP在展开跨界破圈联动时则更加重视与用户建立情感联系,以邀请文化名人作为名人荐读官、植入热门综艺影视以及跨界破圈互动等形式,收集受众的反馈,拉近与目标受众的距离。[43]文化产业通过“设计、跨界、破圈等创新业态将传统特色文化与現代生活恰如其分地进行连接”,[44]“与短视频、Vlog、直播、游戏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45]
3.5 新模式。所谓模式,《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新模式则是指,与“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不同的,新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上,人文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新模式有多馆合一、一馆多用、避实就虚、跨域协同,以及信息共享,等等。
3.5.1 多馆合一。多馆合一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化职能构成的文化建筑集群,它包含“文化中心区”与“文化建筑综合体”中各职能分区明确的部分。[46] 比如,沂南县图书档案馆的“多馆合一”是指将图书馆、档案馆、方志馆、党史馆及会议中心等场馆功能组织在一起,提高各馆功能之间的联系。[47]
3.5.2 一馆多用。一馆多用是指发挥场地的多功能作用,适应多种用途的需要。比如,2022年7月23日落成的中国国家版本馆,就是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馆多用。
3.5.3 避实就虚。避实就虚是指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上,不纠缠实体资源的归属,不纠结实体资源的原本,重点关注特色文化信息虚拟资源的建设、交流、使用。建立特色文化信息数据库,搭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色文化信息库。比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数据库、河南戏曲声音博物馆、上海智慧博物馆、青瓷数字人文博物馆、北京孔庙数字记忆、古文智能标引、碑帖建筑VR沉浸式体验展等。
3.5.4 跨域协同。跨域协同“主要是指在不同领域互补性地运用多种能力”。[48]2023年1月4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苏州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等6家单位,在线召开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就是典型一例,仅6家单位新增发布古籍数字资源就有6786部(件)。
3.5.5 信息共享。所谓信息共享,是指社会主体对信息资源可以共同地获取、使用和占有的状态,[49]实际上是指信息权利人对特定信息资源的共享。[50]在数字人文领域已经有地图书知识库、上海图书馆馆藏唱片知识库、清末民国社会调查数据库、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中华传统音乐资源数据库等,其中不乏特色文化信息资源。
总之,人文数字化技术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及服务提供了新技术、新视角、新观念、新方法、新模式,是数字人文环境下,开展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的必备之“术”。这个“术”,不是要不要学、会不会用的问题,而是必须学,必须会,必须精。技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若想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充分利用上“斗榫合缝”“大显神通”,须掌握数字人文“百步穿杨”必备之技。
4 平台化: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众筹共享趁手之“器”
器:是工具。器就是帮助行为的工具,好的工具,能够提高行为的效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这个道理。互联网平台就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众筹共享趁手之“器”。互联网平台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搭建的,以某种服务“为核心的开放式协同体系”。[51]在数字人文环境下,平台有通用平台、融合平台、内容平台、交互平台等。
4.1 通用平台。所谓通用平台,“是指一些通用的、被分享的、用来开发或利用数据的工具和技术,尤其是支持数据开放和利用的底层技术平台或基础设施”。[52]通用性、分享性、工具性和基础性是其典型特征。例如,百度、360、网易、知网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百科知识库、地方各级政府官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等。
4.2 融合平台。从媒体生态看,平台化是指用当下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媒体进行生态重构,使其更加适应当下互联网时代发展的一种媒介融合。[53]实质是“应用模式从独立系统向共享平台的转化”。[54]例如,优酷、哔哩哔哩小电视、爱奇艺、奇异果TV、酷猫TV、芒果TV等等。这类平台由于信息资源多、用户基数庞大、信息量大、获取方便、喜闻乐见,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传播上具有显著优势。比如,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卫视和腾讯视频合作的百集美食短纪录片《早餐中国》(1~4季)。该纪录片从2019—2022年历经4年,访街穿巷、闻香识味,用朴实的影像和家人的口味,寻找地道的中国早餐。每集一道天南地北的传统早餐、一家有趣的小店、一群忘我的食客,一首老板心底的歌和属于的他(她)的“早餐哲学”。节目不仅带领观众早起重回故乡,体味早餐里的人心激荡,早餐里的天长地久,而且记录下所到之处的地道方言和一群“下岗”职工的逆袭之路。既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也是珍贵的档案信息资源。
4.3 内容平台。内容平台是指掌握、汇集、提供某种内容资源的平台。这里是指提供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内容的平台,例如,抖音、今日头条、小红书等短视频软件。这类平台以门槛低、易上手、用户众多见长,具有用户多、频道多、播客多、形式多、类型多、包容性强、反应快速等优势。比如,抖音上以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等特色文化信息而闻名的“杭州小黑”“普陀山小帅导游”;以介绍中华美食而扬名的上海魔都煮夫的“煮夫食记”、大连的“吴哥海鲜记”、北京的“范大厨来了”、广东的“管爷教做菜”等。更有新任全国政协委员厦门自媒体人意公子吴敏捷,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海外传播”提案参加“两会”。这些都反映出自媒体平台是十分有利于特色信息资源快速传播的平台。
4.4 交互平台。交互平台是指为用户提供表情符号进行交流互动的平台,例如,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
4.5 专业平台。专业平台主要是指传统的提供某种专业服务的平台,[55]例如,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艺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电影资料馆等专门文化事业单位的官网。这类平台的突出特点就是专业。因为专业,涉及面相对就窄。比如,抗日战争文献数据平台、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数字平台”“文都时空”文学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文物数字图像关联数据聚合平台、籍合网平台、宁波城市历史数字人文信息化平台、珞珈图腾家谱数字化平台等。
5 融合性:特色文化信息資源有效服务应顺之“势”
“势”,趋势也。是指当下的时空趋势,即惯性和发展方向。它本身蕴含着人们不可抗拒的能量。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说的是在趋势面前,“顺势”而为的便捷;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讲的是逆势而对的困难。
环境在变、技术在变,需求也在变,人类应对之策和适应模式,也应当变,而且必须随之而变。面对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的多馆合一、一馆多用、避实就虚、跨域协同、多业共享等多变之“式”,需要清晰这种变化背后的融合之“势”。
5.1 多馆合一,表现的是职能融合之势。“N+1”的多馆合一模式,反映出的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机构职能,由单一向复合的融合之势。2022年底,广东省阳江市城南新区“七馆合一”项目封顶。这个项目是集档案馆、党史馆、方志馆、名人馆、博物馆、规划馆及工人文化宫七个文化艺术场馆于一体的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综合体,是一个典型的“多馆合一”。珠海横琴新区正在建设中的“九馆合一”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市民艺术中心),集图书文献阅览中心(图书馆、档案中心)、文艺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影剧院)、文化展示中心(科技馆、美术馆)于一体,计划2023年12月建设完成。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主体,保管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要是指公共信息资源。其职能法定,即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国际上长期以来都是将档案馆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并列作为公共文化场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所谓的GLAM(Gallery、Library、A r c h i v e s、M u s e u m,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在国内管理体制和职能分工情况下,档案馆和党史馆、方志馆是最为接近的,最适合在物理上整合起来,再加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N馆合一”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56]顺势而为,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看到更多的“N馆合一”文化机构的出现。
5.2 一馆多用,体现的是功能融合之势。以中国国家版本馆为代表,是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馆多用”。中国国家版本馆中的“版本”一词,最初指同一书籍的不同印本,后来又指同一类事物在不同介质上的体现形态。古今中外一切载有文明印记的各类资源,都可以称为版本。建设中国国家版本馆是为保存版本,而保存版本就是保存历史、保存见证文明的“金种子”。[57]具备典藏、展示、研究、交流多种功能。“一馆多用”代表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领域,机构功能由单一向复合融合的趋势。
5.3 避实就虚,呈现的是实体馆藏与数字馆藏的融合之势。表现在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建设上,馆藏形式是由实体向虚拟(数字化)融合的趋势。避实就虚的数字化趋势,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突破了本馆的物理馆藏,朝着馆藏的物理实体和网络的虚拟资源结合共生、全球化的方向发展” ,[58]“各种类型的电子读物层出不穷,打破了地域和机构的界限,超越了时空的约束”,[59]极大地丰富着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无形中扩大了特色文化信息资源馆藏量,“是一条投资比较少、效益大的捷径和桥梁”,[60]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特别是基层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形成了新的资源化优势,由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个体户”“贫困户”,一跃成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参事”“股东”。
5.4 跨域协同,展现的是能力融合之势。体现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在资源管理的能力上,由独有自管向众筹共管融合的趋势。这种跨域协同的互补,不单指跨不同行政区域、跨不同行业、跨不同专业,而是包括致力于达成同一目标的所有不同领域。比如,档案界长三角地区档案工作一体化、长三角地区红色档案资源协同开发利用、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跨省服务等。在数字人文领域有音乐地理数字人文项目、中国人口贩运地理信息系统、跨越千年的迁徙图可视化、中文梗博物馆等等,都显示出了融合之势。
5.5 多业共享,显示的是观念融合之势。表现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在资源利用的观念上,由各馆自用,到同业共享、再到多业共享的趋势。多业共享是指特定行业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主体和其他行业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主体,进行多个行业的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整合,以实现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在多个行业中的共享。多业共享也是跨界共享,其实质是实现同类互补性资源的共享。共享从同业共享、再到多业共享,已经成为各界、各行、各业的共识,并融入各行业“十四五”发展的行动规划当中。
比如, 《現代科技馆体系发展“ 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提出:现代科技馆体系(简称科技馆体系)以实体科技馆为依托,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等协同发展;统筹省内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普设施、数字科技馆等协同建设和运行管理,构建“纵向一体、横向协同”的科技馆体系新型网状发展格局;增强科技馆体系的开放性和社会协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科技馆建设,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科技馆体系发展态势。
比如,《“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增进局馆协同,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协同监管模式,推动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促进世界记忆项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他遗产项目协同发展。
再比如《国家图书馆“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持续深化全国图书馆行业交流合作、全产业链知识服务协同创新、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共创、共知、共享,实现与多元主体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协同发展。及时调整纸电采访协同业务制度,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图书馆文献信息元数据的集中登记与协同共享。推进多元主体、多载体类型知识资源元数据的协同共建与集中管理。打造协同创新空间,促进业务合作与服务协同。深入推进知识服务全产业链协同创新。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若想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上“青云”,就须乘“融合”之风,借“融合”之力,应时而变、顺势而为、借势而上。
6 结语
综上,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是文化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是文化信息中重要的构成要素,具有区域性、历史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文性等特征,有别于一般文化信息资源。特有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源之“道”。信息社会信息共享背景下,协同开发是发挥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作用的自然要求。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主体间学科、权责、性质、目标、职能、职责、信息、需求、资源等方面具有的相同或相似的法定性,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可行之“基”。数字人文技术为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及服务提供了新技术、新视角、新观念、新方法、新模式,是信息技术环境下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必备之“术”。新技术加持下的各种平台,是信息技术环境下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众筹共享趁手之“器”。环境变、技术变、需求变,应对之策和适应模式,应当且必须随之而变。多馆合一、一馆多用、避实就虚、跨域协同、多业共享的“融合性”,或是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有效服务应顺之“势”。
运用中国特色传统文化中“ 道” “ 法” “ 术”“器”“势”之间相互关系,知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成源之“道”——特有性,行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可行之“基”——法定性,御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必备之“术”——数字化,使特色文化信息资源众筹共享趁手之“器”——平台化,乘特色文化信息资源有效服务应顺之“势”——融合性,应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与数字人文服务模式优解之一。运用我国经典方法论,解决当前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协同开发与数字人文服务模式问题的尝试,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