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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策略研究
——基于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个案考察

2023-08-17李晓栋

体育教育学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合法性运作协会

张 靖,李晓栋

(1.太原科技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2.中北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51;3.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型使得处于政府、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开始大量涌现,仅2019-2020年成立的社会组织数量就超过了5万个(数据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新生社会组织数量的激增一方面意味着我国国家治理的社会力量正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如何确保大量新生的社会组织能够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治理所面临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新生社会组织的重要特点在于,一方面在原有双重管理体制转型背景下,政府从严格监管或视而不见逐渐转为帮扶和培育;另一方面新生的社会组织更加强调自身的公益性和专业性,希望在目前良好的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下能够进一步拓展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相对于其他领域的社会治理,体育治理体系中体育社会组织的力量更加薄弱,作为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如果无法有效获得组织发展的自主性,那么就无法有效发挥自身的治理作用,因此行为策略的选择对于新生体育社会组织而言至关重要。

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问题是贯穿于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大量研究几乎都从“国家—社会”关系的经典研究框架出发来分析体育社会组织如何在“政社合作”中创造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体育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我国体育管理研究领域中的核心议题,其对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1]。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不能仅仅从某一个方面来进行,而是多渠道、多层面、多方式的综合推进,要包含体育社会组织的组织能力、组织活力和组织运行三个方面[2]。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我国体育社会组织需要真正参与到社会体育治理的实践之中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宏观性的理论视角之外,结合具体的治理实践针对性地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策略就成为我国学者所关注的一项重要议题。如果说宏观性研究是从国家角度出发来探索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路径,那么基于地方政府层面如何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则更加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从地方政府角度出发,加快政府的简政放权,完善地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的制度设计,强化针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是核心举措[3]。政府职能转型对于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巨大影响在于构建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型“政社关系”,“双向嵌入”[4]“依附式合作”[5]“政府购买公共服务”[6]等都成为改善“政社关系”,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

目前关于体育社会组织的相关研究正在不断深化,但是既有研究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在解释变量上,既有研究几乎都从制度环境以及行业规范的角度来解释新生体育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虽然方向正确,但是分析的深度有所欠缺,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如何能够从制度困境夹缝中获得生存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并没有被有效解释。此外,一些研究在解释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时更多地将国家制度、政府行为和法律规制作为解释变量,也有一些研究从微观的个人关系网络来解释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但是并没有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机制下,对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多种制度逻辑的应对策略进行深入分析。其次,从研究的时空维度来看,现有研究缺乏对于不同时期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纵向分析,更多只是局限于某一个时间节点,在特定的政策环境背景下来探讨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问题。因此,有必要以一种理论结合经验的方法对于体育社会组织在与政府合作中不断生存和壮大作出解释。正是基于一种这样的现实诉求,笔者于2021年5月-10月在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下文简称“H协会”)进行了为期5个月的田野调查,对组织领导、组织成员、组织服务对象以及与组织运作相关的政府部门人员进行了多次咨询和访谈,了解了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运作机制、功能发挥以及各种互动关系,力图分析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作为一个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在多种制度逻辑下如何实现实施自身生存发展行动逻辑和应对策略。

1 研究方法与田野描述

本文的实证材料采用田野调查的方法获取。H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普通地级市,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成立于2017年,在短短几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一个较快的转型和发展过程。截至2021年8月,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51人,其中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人员31人,专家团队8人,硕士学历人员21人。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于2018年开始承担所在X区部分社区的孤寡老人扶助项目,项目内容包含社区内孤寡老人的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孤寡老人文体活动组织、孤寡老人心理疏导等。在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中,帮助孤寡老人进行基本的体育锻炼,组织孤寡老人的社区体育活动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整个活动过程而言,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首先从构建信任关系入手,逐步引导社区孤寡老人能够主动参与社区体育活动,认识到社工事务所组织的相关活动能够为自身带来关怀和温暖,逐渐建立起了信任关系。在2020年以后,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社区体育服务项目更加多元,暑期社区青少年体育培训、社区体育活动周、社区亲子体育比赛等项目陆续承办。作为“民办非企业团体+基金会”的混合体,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在正式注册之后就无法享受政府的专项财政拨款,当然这也是组织领导的意愿之一,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始终面向社会和市场筹集相应的运作资金,这就使得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在“国家—市场—社会”的环境中做出了更加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应对策略。综合来看,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作为一个中部地区体育欠发达城市的体育社会组织在生存发展能力以及治理效果方面甚至超越了一些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体育社会组织,这就引起了笔者极大的研究兴趣。正是基于这种研究兴趣,自2021年5月份开始,笔者多次与协会的负责人L女士(43岁,L市本地人)进行了深入访谈,同时对于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所有组织活动记录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读。此外,笔者还以参与者的身份于2021年7月和2021年8月两次全程参与了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组织活动,收集了丰富的田野调查材料。

从目前来看,一些学者针对一些新生体育社会组织或草根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问题也进行了研究,尤其是一些成功的体育社会组织,它们之所以能够生存往往归结于强大的企业依托背景以及出色的组织领导者,但是在对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深入调查中发现,其之所以成功并不仅仅是依托于上述两个因素,其在与政府合作中的有效经验对于其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这也是本研究之所以选择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的原因。

2 注册与成立:必须依赖的政府与可能合作的市场

在组织的注册与成立阶段,H市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会(下简称“H协会”)同样面临着其他新生社会组织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政府合法性资格以及财政资金的获得。H协会利用地方政策机会以及负责人L的强大个人社会关系取得了政府的认可,获得了合法性资格。在资金的获取上,H协会向一些拥有良好经济基础以及社会事业参与需求的实力人士获取了基本的注册资金,从而拥有了组织得以产生的基本经济基础,由于对既有社会权力的继承,H协会也具备了微弱的社会权力。

2.1 迎合政府需求,获得合法身份

良好的政策环境是H协会获得合法性身份的基础性条件。对于大多数体育社会组织而言,从产生到合法资格获取,再到实现组织自身发展是一个动态漫长的过程,且就体育社会组织而言,由于自身力量相对薄弱以及社会需求度相对较小,实现这一过程的难度也比较高。无论是具有官方色彩的体育社会组织还是完全具有社会性的草根体育社会组织,其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场域下,都需要获得生存所需的“发展空间”,实现与权威机构之间的“合作式嵌入”关系。体育社会组织嵌入并不意味着体育社会组织完全失去自主性的“依附”,这种合作式嵌入是指体育社会组织与权威机构之间“关系网络”的结构化变迁,是一种权威部门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双向嵌入。实现合作式嵌入,前提是要获得“合法化资格”,组织社会学中的新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合法性机制”包含法律规范、观念和文化制度[7]。其代表人物Richard Scott在论述组织合法性时认为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包含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要素三个方面[8]。规制性要素是指具有强迫性特征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制度,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即所谓的“官方资格”。但是就中国本土实践而言,政府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明显,需要专门加以分析和阐述,因此本研究将从“法律合法性”和“官方合法性”两个方面来论述;文化—认知要素强调社会组织在共同的社会环境下被人们理解和认可,从而获得合法性,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组织认可度的体现,也是体育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得以产生的一个基本前提,因此可称为“社会合法性”;规范性要素是指社会组织自身的行为制度,是组织对自身和组织成员的有效规范,可称其为“组织内部合法性”,其目的在于约束组织行为,从而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因此可以纳入“社会合法性”范畴中。综上所述,体育社会组织合法性资格的获得应该基于三个层面的分析,即社会合法性、官方合法性(政治合法性与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实现合作式嵌入的前提就是信任和共识,体育社会组织在一段时间内能够获得党和政府部门的信任,同时就某一项社会体育治理环节和事务达成共识,在一种正式或者非正式连接下建立具有“强关系”特点的关系网络结构,进而获得党和政府的资源扶持,这就是体育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部门关系机制运作的良性结果。体育社会组织要想实现合作式嵌入基础上的发展空间拓展,就需要体育社会组织在遵守环境机制的前提下获取社会、法律、官方和组织内部四个方面的合法性,这就需要体育社会组织表现出足够的能动性。

第一,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获得社会合法性。服务型体育社会组织,尤其是草根型体育社会组织,其组织发展的宗旨与目标就是服务于社会,因此获得社会认可,进而获得社会合法性是其生存的首要前提。目前H市对于社会组织的注册审批不再需要主管单位进行注册,公益类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从这一点来看,组织是否服务于社会公益,是否具有公益性质就决定了其是否能够在接下来获得民政部门认可的“官方合法性资格”。正因如此,H协会的负责人在组织成立初始就将组织的性质定位为社会公益性组织。经人介绍,H协会的负责人找到了山西省民政厅的相关人员,希望能够在山西省进行民办的非企业社会组织注册。同一些沿海省市相比,山西省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与运作方面的总体效率相对较低,因此政府部门希望H协会能够在山西省内进行注册,从而服务于山西省公共体育服务治理工作。但是山西省对于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的注册权已经下放到各个地市,因此L女士以自然人的身份在山西省H市完成了协会的注册工作。但是H协会为了能够顺利完成组织的官方注册,在正式注册之前也实施了一系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目的就在于能够提升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政府认可度,为后续的注册创造条件。从目前H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度来看,大多数政府购买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总体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下,这就意味着项目的承揽无须经过公开招标,可以由政府制定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接,但是项目要经过严格的过程性评估,这就给许多现有的体育社会组织设置了更高的要求。在尚未注册之前,H协会以资金捐助、物资捐助、志愿者帮扶等方式积极参与了多个社区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实施,虽然没有官方性的合法资格,但是完全以一种公益性的姿态对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帮助和协同,给予了当地社区极为深刻的印象,也获得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和好评。可以说,H协会在获得官方合法性的努力过程中采取了一种之前学者所提到的“适应性策略”,通过迎合政府需求来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这就为之后合法性资格的获取提供了条件[9]。

第二,通过登记备案与服务运作获得官方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体育社会组织获得政治合法性与行政合法性是指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和运作需要获得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体现出一种“官方合法性”身份。体育社会组织应该弱化自身的“维权”与“倡导”等相关职能或外在标志,扮演好党、政府和社会“帮助者”的角色。不能够与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导向相背离,也不能有碍于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面的运作,因此作为国家代理人和社会角色的双重身份拥有者,体育社会组织需要在获得党和政府认可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社会大众的体育需求,从而与党和国家进行体育治理的理念和宗旨相一致。H协会能够在H市完成注册,一方面取决于前期的一系列铺垫工作,政府逐渐认可了H协会的工作能力,同时L女士所具有的“体制内”的工作身份也增加了政府的信任感,这都为获得官方的认可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从政府部门来说,其对于新生社会组织的认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是否能够给政府的政绩带来风险,但是H协会主要的负责领域是公共体育服务,不会涉及一系列的敏感维权行为领域,同时L女士以自然人的身份发起注册也不会涉及相关机构的资金流动。更重要的是,目前H市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本身的资金数额比较少,因此也不会造成政府大额资金的浪费。

第三,以遵守法律规制为准则获得法律合法性。依据新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尤其是服务型社会组织要想获得完整的法律合法性,就必须满足“政治上达标、行政上挂靠、得到社会支持”这三项标准。换言之,只有通过政治合法性、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的检验,体育社会组织才具有实质意义的法律合法性。法律合法性是指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与相关的组织行为要符合法律要求,通过正式的登记注册获得法律地位。在我国,法律是社会组织成立的刚性标准,是社会组织基本的行动指南。体育社会组织实现与权威机构之间的合作式嵌入,在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基础上,首先需要通过注册获得合法资格,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相关政策。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与后续开展的各项活动、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等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从事违法活动。

2.2 遵从市场规律,获得资金资源

资金是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得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对于一项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而言,其所承接的公益类项目本身就缺乏有效的资金收益,而且承接的体育公共服务项目本身在资金数额配置方面就极为有限,因此一些学者在研究中也指出资金是制约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瓶颈”[10]。H协会在成立初期也面临着极大的财政困难,获得合法性资格之后就需要通过不断承接项目来获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但是资金的匮乏使其在项目的承接方面存在巨大的劣势,因此L女士希望能够通过非公募基金的方式先为组织发展筹集基本的启动资金。但是目前山西省关于非公募基金的要求是需要相关机构出具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这就意味着L女士首先需要进行100万元的注册资金融资。L女士之前一直从事公益类的活动,同一些企业家存在良好的个人交往,其通过号召自己的企业家朋友筹得了90万的注册资金,而L女士则自筹10万元,因此从资金比例来看,H协会所需要的注册资金首先就来源于市场方,虽然在筹集渠道上夹杂了过多的私人交往因素,但是不可否认这是新生体育社会组织起步所面临的一个必然问题。

在注册成功之后,H协会的运作又出现了一个更为棘手的资金问题,注册所需的100万元不能用于组织的运作,其更接近于一种抵押款的形式。本希望通过100万元让组织正式运作起来,作为承接项目的前期垫付款,但是组织还是不能运作。针对此,L女士又将上述企业家纳入组织之中,承担了副理事长、荣誉理事等职位,而且也承诺在相关的组织活动中对上述企业的产品进行大力的宣传,但是上述企业家也需要缴纳少部分的年费。年费的收取让组织有基本的行政运作资金,加之组织成立之初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人力资源的经费支出数额是相对较少的,同时L女士自身的经济条件也较为理想,能够适当补贴一些组织运作的日常开支,H协会至此才正式运作起来。

从H协会成立前到成立后资金筹措的特点来看,这一阶段组织的筹资主要是通过一种私人关系网来实现的,但是这种私人关系网并非完全基于一种人际交往情感,同时也夹杂了一些企业的公益动机,是一种在私人情感上的商业化合作,其不是利益基础上的市场合作,也非市场中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动机,而是通过一种私人社交与商业合作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协会运作的资金问题。

2.3 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组织影响

体育社会组织如果想要实现自身的生存发展,首先要获得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从而实现政治和行政上的合法性。虽然有学者指出体育社会组织在政治和行政上的合法性也能够通过特殊以及良好的服务质量来实现[11],但是从长久发展的角度来看体育社会组织实现“自我造血”式的发展,既要更新自身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同时也要不断拓展自身的资源获取渠道,以多元化和专业化的运营方式以及产品质量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换言之,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注册”,但是生存和发展则需要进一步地服务社会,尽可能地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

2021年,R社工事务所被评为T市先进社会组织,之后政府购买、社会捐赠、提供服务的收入均有大幅增加,由此可以看出有限的政府资助为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社会信任和社会认可度,可见限定性的政府资助带来了声誉效应与竞争效应,进而帮助社会组织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在所承接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上,H协会始终坚持多元化的承接思路,不仅在服务内容上有所差异,而且在服务地域上也不局限于W区。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H协会逐渐拓展了其在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深度,各类社区体育培训、健康咨询、身体健康评估、社区体育赛事等都成为组织收益的重要来源,这就使得H协会维持生存发展的经费来源不再仅仅局限于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自我经营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也能够基本维持组织的常规运作,这就进一步拓展了H协会的生存发展空间。H协会承接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数量的提升,一方面来自自身服务质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服务质量的提升能够促进政府给予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源。

丁洁等人指出:社区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有效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的主要来源就是组织能够为社会提供何种服务,满足何种社区居民的体育需求[12]。H协会在成立前期通过在宣传方面的巨大投入,结合在项目运作上的高质量实施,吸引了众多社会媒体的关注,这在为H协会带来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也给予其在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自主性空间。

3 组织发展:社会权利资本的大幅提升

在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之后,H协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还依赖于外部的政策环境,但是其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开始针对国家、社会以及市场等多方面的制度逻辑进行一些自主性的应对。面对H市当地政府,H协会采取了一种“遵从政府意愿”的基本态度,这就能够让政府对协会的运作更加放心,这是H协会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但是作为协会负责人的L女士则认为协会的发展重点还是在于政府之外的市场资源,因此对于市场方则动用相关的关系尽可能多地获取市场资源。与此同时,随着H协会不断在公共体育服务层面的探索,协会社会动员能力和形象树立能力也不断凸显,社会认可程度不断提升,新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关系不断被开拓,H协会的社会权利资本得到了进一步的放大。

3.1 “求真务实”的基本态度

作为一个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H协会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L女士认识到只有“求真务实”才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而这种证明又是获得政府认可和市场经济支持的必要前提。与此同时,现阶段丰富的自媒体宣传平台也让H协会的领导者认识到只要能够高效完成项目任务,通过自媒体平台的报道完全能够实现协会自我的宣传。基于这样一种思路,H协会在注册完成以后,就迫切想通过承接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来展现其“求真务实”的工作能力。

一方面,H协会首先选择了一系列覆盖面较小、运作时间较短的社区类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作为初级阶段“求真务实”的突破口。在成立的半年时间内,其首先承接了X区部分社区的孤寡老人扶助项目,项目内容包含社区内孤寡老人的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孤寡老人文体活动组织、孤寡老人心理疏导等。之后又相继承担了FH社区的中老年体质健康筛查项目、JD社区妇女体育文化节等项目,同时通过自媒体平台及时将相关的项目运作情况以及具体的参与嘉宾进行宣传,这不仅仅对于自我能力起到了一种宣传效果,同时对于当地社区和政府的“民生绩效”也进行了宣传,从而获得了政府的认可。

从承接的项目不难看出,H协会在成立之初主要是针对孤寡老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社区性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进行运作,这类项目虽然资金收益极为有限,但是运作周期短、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小,更加适合于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H协会在“求真务实”方面采取了“做小项目、做好项目、好好做项目”的原则,一步步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影响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由于在起步初期迫切地需要承接项目,对于项目运作的成本效应以及长远规划的考虑不足,在浪费了一定资源的同时也并未使不同项目之间形成有效的结构性整合,这也是新生社会组织在承接项目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能否取得理想的表现也是H协会所关心的关键问题。从前期协会承接的项目来看,大多数项目的经费数额十分有限,但是H协会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效果,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例如在承接的JD社区妇女体育文化节上,音响购置费用、舞台搭建费用、评委出场费用等就达到了2万元以上,而其他社会组织在承接同类项目上只需要几千元就可以完成。之所以对项目以一种“不计收益”的方式进行投资,L女士认为还是要通过资金的投入让项目的总体表现更好,尤其是与同类项目相比要表现出更多的亮点,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媒体关注,这是能否获得政府认可以及市场企业赞助的核心要点所在,“我们每个项目的投资都是基本大于回报的,但是这只是单纯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讲,我们现在最缺的是社会影响力,所以我们宁愿用利润去换取社会收益,这能够让我们组织在后续的发展中获得更理想的基础和条件,所以投入多一点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现在主要是看效果(项目的运作效果)。”

从实施效果来看,上述违反市场原则的项目投资方法的确让H协会获得了更多来自社区服务对象的认可,同时政府方和首选宣传的企业赞助方也十分满意这种项目的总体效果,从实际上来看,H协会获得了更多的社会性资本。

3.2 “迎合政府意愿”的运作原则

虽然国家体育治理现代化强调体育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主体性地位的提升,但是不可否认政府依然是治理体系的主导方,体育社会组织不可能完全脱离于政府的管控而实现绝对意义上的自主[13],因此政府管控仍然是H协会发展必须面临的客观环境。对此,H协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政府采取了一种“迎合”态度,尽可能地避免在组织运作过程中触碰到过多的政府权利关系,以一种“温和社会组织”的姿态来处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与学者汪文奇等人的观点较为一致[5]。此外,H协会也会通过对于项目的运作来获得政府的认可。

第一,H协会基本上是以服务的形式来展开相关的活动,从未与社区或者基层政府出现过任何形式的对抗,甚至连分歧都不会出现。在承接项目的过程中,H协会不仅成了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成为政府体育治理理念的一个传声筒,总之以服务质量为目的进行项目推进,一定程度上压抑了自身的“发声功能”,对此,H协会的副理事长K先生解释道:“政府不鼓励的项目我们不做,同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一些服务对象或者市场企业要求我们同政府“唱反调”,我们也坚决抵制。我们在服务项目的选择上首先要看看项目的运作是不是会引起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或者矛盾,这是我们项目运作的底线,我们对居民的体育权益是重视的,但是我们尽可能地去帮助他们,但是我们不会成为他们维权的‘工具’。”

第二,是不接受境外企业或者敏感组织的经费赞助。作为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H协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费的问题,市场方的企业赞助是其获得组织运作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在这一方面,H协会是具有严格的标准和原则的。在H协会的管理方来看,接受敏感组织或者企业的资金赞助就意味着其可能出现一些行政管理或者法律上的纠纷,这种纠纷可能一次性让协会所有的社会形象完全扭转,这对于企业发展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第三,H协会将与政府间信任关系的建立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除去基本的项目运作,L女士也经常邀请一些社区的负责人或者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到组织进行考察和指导,同时对于组织发展的动向也会定时向相关人员进行汇报,这就极大程度上同社区和基层政府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K先生指出:“与政府建立一种信任关系,主要目的还是让政府相信我们不会做出格的事情,双方及时交流和沟通,同时项目效果也让政府满意,以后的项目自然也会优先给我们,这是双方共赢的关系。”

3.3 “社会关系”基础上的资源汲取

新生体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和基础,在获得合法性资格之后,除去基本的经费条件之外,社会关系作为一项重要的组织发展资源,对于H协会的发展同样至关重要,在这一方面,以L女士为核心的组织领导层也采用了多项策略行为。

首先是体制内社会关系的构建与强化。由于L女士之前长期从事社会公益性活动,因此其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加上H协会的需要负责人都是具有企业管理者背景的人员,这也强化了H协会的社会关系,甚至这种社会关系已经渗透到了体制内领域。在承接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过程中,H协会所获得的多项资源都是基于一种私人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获取,例如在承接X区部分社区的孤寡老人扶助项目时,办公场所的问题就是通过这种关系所获得的。

其次是与合作伙伴之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前文说道,H协会运作资金的重要来源就是市场企业的赞助,这种赞助也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得以实现的。H协会通过不同管理人员的私人关系可以同多个企业进行项目合作或者资金赞助问题的洽谈,这种洽谈的成功率在私人关系的保障下具有极高的成功率。除去经费支持,H协会也会从其他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方面获得更多的收益,例如项目上的合作、人员上的合作、资源共享等,这些合作方式是通过社会关系来实现的,反之又会对这种社会关系起到一个强化的作用。例如H协会通过内部人士的私人关系,同山西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几位教授建立了合作关系,不仅会进行专业指导,同时学校也会派遣一些相关专业的学生到组织进行实习,这就大大提升了组织发展的人力资源储备。

最后是通过商业关系来获取市场资源。对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而言,H协会自身的影响力还是十分不足,因此其对于政府、学校等体制内主体方的资源获取数量也十分有限。在H协会看来,体制内资源的获得更多是一种政府的认可,而组织运作资金的获取就需要通过商业关系来获得。一方面,H协会通过管理者的个人关系来获取一定比例的行业赞助或者其他实物的捐赠,适当对相关企业进行市场宣传。例如在承接妇女体育文化节的过程中,音响购置的费用就是来自企业的捐赠,但是活动中要将该企业的宣传条幅悬挂于音响之上。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会报销相关的交通费用,或者提供一些食宿餐饮类的赞助等,虽然数额有限,但是多家企业的资源供给很大程度上缓解了H协会的经费困境。

4 深化运作:社会与市场制度逻辑冲突的化解

在H协会深化运作阶段,组织对环境中的政治权力的态度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变,由之前的“政治顺从”转变为一种“温和回应”,即从迎合政治话语转变为制造话语。但是这种转变是建立在组织与政府之间相互认可和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H组织以一种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体育治理之中,以更好的姿态来解决体育中的社会性问题。此外,从市场角度来讲,H协会在获取资源的同时也遭到了市场规律的挑战,社会公益的服务宗旨与市场逻辑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和分歧,也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H协会社会权利的增长。

4.1 以实现体育治理目标为宗旨,遵循政府治理导向

通过不断迎合政府需求,H协会获得了较多的政府认可和相应的社会权力,这就促使了H协会开始以一种更为积极的姿态来回应政府的政治权力,从而在解决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更加具有主动性。一方面,H协会采用了一种温和的策略来制造新的话语权力;另一方面,H协会的行动开始具有挑战意识,甚至开始改变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的不合理安排,更加适应体育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需要,这是H协会社会权力提升的直观体现。

首先,H协会在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上增加了处理的灵活性。从目前协会的资金来看,很大程度上是依托于L女士及其他相关组织领导者的私人关系获得的市场赞助或者捐赠,但是这种赞助和捐赠的主体方的数量是极为有限的。不过,随着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覆盖范围的拓展以及社会影响力的提升,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在缺乏有效私人关系的基础上也开始对H协会的项目进行赞助,目的就在于通过项目运作进行企业的市场宣传,这就意味着H协会已经开始受到了市场力量的帮助和保护。

其次,在与政府关系的处理上还是采用一种绩效导向的方式。H协会认识到了政府在行政绩效的驱使下更加倾向于支持一些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因此H协会在具体项目的运作方面,积极配合政府“树典型”的工作思路,积极邀请一些政府人员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让政府认识到H协会的项目运作是能够促进其绩效提升的,从而获得更多的支持。对此L女士表示:“政府虽然支持我们,但是他们也需要我们,你项目干得好,能够增加政府的绩效,政府在考核方面也更好,因此这是一种双向需求。现在我们每个项目都能够提升政府的绩效,因此在一些项目的运作上,我们不去申请,政府也会主动找我们。”

最后,H协会也在尝试进入政府决策制定之中,作出更为积极的权力回应。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H协会更加主动地参与到体育社会治理中让政府部门对组织更加信任,甚至在制定公共体育服务政策时也会征求协会的意见,这就让H协会参与到了政府的话语构建之中。L女士表示:“政府是不了解公共体育服务的具体情况的,他们也担心政策与实际情况之间有脱节,所以他们需要我们提供更加真实的信息,这就能够让政府的政策更加具有针对性。我们也会借这个机会提出我们的需求,这种直接对话让我们的话语权更加有分量了。”参加政府的座谈会让H协会有了“发声”的机会,从而有了参与影响政治权力的机会。

4.2 以资源获取为目标,遵循市场逻辑运作要求

从前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资源的获取方面,H协会主要是通过运用一系列的私人关系来获得相应的企业赞助或者企业捐款,且H协会也会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回报,这实际上是基于私人关系进行的商业合作,无法长期持续。

首先,H协会在市场资源获取方面受到了资源供给方的制约。例如在承接某社区亲子活动上,K企业赞助了1万元的项目运作经费,其提出的条件就是要在活动中对其企业所代购的一款保健品进行宣传和线下的促销活动。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参与亲子活动的青少年数量较多,而保健品也涉及一些“成人保健”的内容,因此许多家长要求撤销相关的宣传和销售活动,但是K企业却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反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资源获取虽然能够保证项目的有效运作,但是资源方的条件也可能造成项目运作出现偏差甚至负面影响,但是H协会在获取资源后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商业雇佣关系,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组织的项目运作。

其次,公益—市场的逻辑冲突限制了项目的有效推进。H协会是公益性的体育社会组织,但是其在资源获取方面又遵从了市场逻辑,这就让投入—产出这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逻辑被纳入项目的运作之中。作为赞助企业而言,其并不关心项目能够产生何种公益效果,也不关心是否能够提升组织的影响力,只关注赞助的金额是否能够获得等值的回报。例如一些体育商品生产企业的赞助只允许将金额用于青年人的公共服务项目运作中,不允许使用到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中,其原因就在于产品在老年人群体中的销售数额是非常小的,而在青年人群体中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力。L女士提道:“企业给你的赞助费是有目的的,作为我们来讲关心的是项目能不能搞下去,能不能实现目的,但是企业关心的是这些钱能够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回报,他们是市场的产物,是以市场收益为目的的,这与我们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但是我们又需要他们的经费,因此面临着一个巨大的矛盾。”

总而言之,H协会在具体运作的过程中受到了市场逻辑的强力制约,市场经济下的投入—产出逻辑虽然让H协会获得了更多的市场资源,但是也让其在市场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这种赞助形式虽然让一个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获得了理想的起步动力,但是却让其后续的发展失去了足够的“后劲”。

4.3 社会与市场制度逻辑的冲突:H协会的发展困境

随着H协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方“服务社会”的公益逻辑与市场资源方“投入-产出”的效益逻辑之间的冲突不断突显出来,H协会的发展也因此面临了诸多困境。

首先,作为公益型社会组织,H协会应该通过自身的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求,体现出体育社会治理的主体性价值,但是在市场逻辑的强势作用下,组织发展的宗旨被一定程度替换。例如在H协会所承担的一些偏远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中,H协会原本以为缺乏相关的体育器材和设施,但是在项目实施中才发现许多农村缺的并不是器材设施,而是人员指导,因此原本是以器材设施供给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就转变为以指导服务供给为主要目标的服务项目。但是这些企业赞助的体育器材设施并没有真正在项目中产生作用,赞助方的赞助目标没有实现。这种冲突让H协会在项目服务过程中面临了巨大的压力,两难的抉择境地也让H协会感受到了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巨大困难。

其次,作为一个接受多方企业赞助或者募捐的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H协会的相关决策人员甚至都不清楚自身应该以何种定位来开展相关的服务项目。既然是公益性社会组织,那么就需要完全以社会需求为基本导向,是否能够满足服务对象的体育需求是衡量组织运作的核心标杆。但是H协会又汇集了多方企业的募捐和赞助,这就意味着需要在服务项目的运作中满足市场企业方的需求,这就让H协会又成为一种企业型的体育社会组织,这种定位上的矛盾对于组织的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威胁。

5 讨论: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如何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

从H协会的个案来看,其生存到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注册成立阶段、活动开展阶段和深化发展阶段。在注册成立阶段,H协会主要通过汇集一系列的政府认可和市场资源来实现民政部门的注册,获得合法性资格;在活动开展阶段,H协会采取了一种“迎合”态度来获得政府的认可,同时通过一系列社会关系的建立来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通过项目的承接和运作提升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在深化发展阶段,H协会在巩固政府认可的基础上开始获得了政府决策的话语权,但是过度依赖市场资源让H协会陷入了一种发展的矛盾境地。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H协会作为一种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外界的环境来确保自己的成长与发展,但是一旦步入正轨之后,就必须逐渐摆脱外部的束缚,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权力和自主性特征。但是不可否认,H协会的确在发展中面临了无法摆脱外部束缚的困境,那么作为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如何实现自我更好的发展,这是本研究想着重讨论的问题。

在针对H协会的个案分析中,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互动中,能够采用一系列的方法来提升自己的话语权,逐渐摆脱政府行政干预力对自身发展的束缚,同时还能够以一种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政府决策之中,从这一点来看,H协会已经构建出了现代化体育治理体系中的理想“政社关系”。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H协会在获得市场资源的情况下,也受到了市场逻辑的强力约束。在社会权力尚不稳固的情况下,H协会对于市场逻辑的强力干预表现出了无力应对的态势,这就对组织的发展造成了更大的威胁。社会中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是不断变化的,社会中的无权者也能够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博弈来不断积累社会权力,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11]。作为本就毫无社会权力的新生体育社会组织来说,不断积累社会权力就需要将自己置身于社会结构的转变之中,不断在多方博弈中积累社会权力。社会权力的决定因素是构成权力的资源和物质,权力的运行逻辑也对权力的效能产生了重要影响。政治权力的逻辑就是通过不同方式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持政府的权威,同时满足更广大群众的需求。但是经济权利的逻辑就是能够通过更小的资本投入来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在两种不同的逻辑下,新生的体育社会组织应该如何选择相应的策略,如何在这样一种逻辑冲突和逻辑博弈中体现出更多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这需要进行认真的思考。

首先,新生体育社会组织要始终明确自己的目标和价值。体育社会组织的一切努力和付出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社会大众的体育需求,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体育参与服务,同时在组织运作过程中时刻体现出公平、尊重、付出的价值观念。从社会角度来看,人民福祉的诉求意味着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对自身根本价值的坚守,这种价值坚守要时刻提醒自己在接受市场资源之后应该保持何种价值取向,从而确保组织发展不会被市场逻辑所约束和控制。

其次,新生体育社会组织要时刻明确自己的功能和定位,无论是市场筹款还是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互动,一定要以自身所具有的公共体育服务专业能力作为基本的前提,不断注重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这是组织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

再次,从政府角度而言,要明确不同体育社会组织的特点和专业优势,将不同体育社会组织逐渐打造成为一个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组织生态。政府要作为指导方,通过雇佣一些专业人士或者专业机构来作为中介点,合理地构建政府—新生体育社会组织—市场企业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体育社会组织能够以共同体的姿态来更加积极地表达自己的话语,同时市场方也能够给予体育社会组织最大的帮助,政府、体育社会组织、市场能够真正实现现代化体育社会治理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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