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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内涵异解的学史梳理和学理阐释*

2023-08-16

汉字汉语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用字造字学史

温 敏

(汉字文明传承传播与教育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文学院)

提 要 现代研究对传统训诂学术语“古今字”的核心指向义在“历时同词异字”之外存在异解。文章从学史上“古今字”“分别文”“后出字”“后起字”的术语关系中,梳理其内涵义产生异解的过程,以正本清源,明其本旨。同时从学理逻辑学角度,说明产生这种异解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不同视角下同一材料具多维属性不等于概念的同一或对立。

“古今字”是传统的训诂学术语,在现代研究中,关于“古今字”的内涵和外延,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内涵方面总的来看有两种倾向:一类传承古代的“古今字”观念,认为其内涵义为“记录同一词义的古今不同用字”;另一类则认为自清代王筠起,“古今字”研究已发生转向,“古今字”就是“分别文”“分化字”,讨论文字的孳乳和分化问题。那么“古今字”观念为什么会发生从“用字”到“孳乳”的异解?“古今字”与“分别文”的关系怎样?文章在梳理“古今字”与“分别文”“后起字”“后出字”的学史关系中,正本清源,厘清其流变。同时从学理逻辑学角度,说明产生这种异解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不同视角下同一材料的多维属性不等于概念的同一或对立。最后从域外文献“古今字”材料中反观传统“古今字”术语的内涵以及日本学者冈本保孝对“古今字”观点的相关认识。

1.“古今字”与“分别文”的学史纠葛

有关“古今字”和“区别字”的关系,自20 世纪80 年代起,有些学者就将其等同起来。朱星(1980:42):“先造字和后起字的关系就是古今字的关系。就其实质来看,古今字就是区别字,以不同的字形来区别其不同的字义。”杨五铭(1986:247):“本字与分别字、累增字之间,就是古今字的关系。”张振宇(1988:1):“我们把古今字的范围限定为在某种意义上先后产生的字形不同但又有联系的字,先产生的为古字,后产生的为今字……这种古今字又叫做区别字,也是清代文字学家王筠所说的分别文。”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洪成玉(1981)、贾延柱(1988)、张本固(1990)、许威汉(2002)、李淑萍(2007)等。这类观点把“古今字”定义为造字相承的“文字分化”现象,并且其理论根据通常追溯到王筠的“分别文”,以为王筠的“分别文”就是“古今字”;继而认为徐灏又承继王筠,使得“古今字”术语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王筠的“分别文”是否就是“古今字”?如何理解徐灏“古今字”中的“相承增偏旁”?我们应首先明确学史上王筠的“古今字”与“分别文”、徐灏的“相承增旁”的真正面貌,下文结合古人的这些术语同现的文例和现代学者的评述作一分析。

1.1 王筠“古今字”和“分别文”“累增字”

从学史出发,王筠著作中“古今字”和“分别文”是两套平行共用的术语,虽然都是不同字形,但使用“古今字”时,着眼于不同字形记录同样功能,通过说明古字今字关系,用易识的今字去注释古字,以达到破解文字障碍、疏通文献的目的。

(1)古今字

《说文解字句读》(以下简称《说文句读》)卷九:

酉部收酒字,而两字说解大同。则酉酒是古今字,与豆部梪字同。

《说文句读》卷二十八:“酉,就也。酉乃古酒字也。”《说文·酉部》:“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王筠用“古今字”术语表示“酉酒”记录同一义项“就也”,故曰“说解大同”。

王筠《说文释例》卷十三:

《荀子·臣道篇》:“边境之臣处,则疆垂不丧。”注:“垂与陲同。”按,此以今字释古字也。

《说文句读》卷二十六:“垂,远边也。《释诂》:‘疆、界、边、卫、圉,垂也。’”《说文句读》卷二十八:“陲,危也,从阜垂声。”此“今字”“古字”术语,其用意在于以今字解释古字,注释文献中“疆垂”即“疆陲”,“垂”与“陲”功能同。这种“异形同词”以沟通词义理解文献为目的,属于训诂学的范畴。

(2)分别文

《说文释例》卷八:

部首“共”与部中“龔”、《人部》“供”盖同。龔,给也。供,设也。一曰供给,是龔、供同也。共下虽云“同”也,然具下云“共置”也,则共、供同义。供盖共之分别文也。《周礼》以共为供,《左传》以共为恭,似非省借一类。盖“供”为共之本义。凡《周礼》所云共王、共祭祀、共宾客,其事皆当致敬,则恭义生焉。而所供非一物,则共同之义亦生焉。故古文四手上向,则恭以奉上之状也。“恭行天罚”或作“龔行天罚”。正以恭、龔皆共之分别文,故用之也。龔从共龍声,供从人共声。

《说文·共部》:“龔,给也。”《人部》:“供,设也,一曰供给。”“龔”“供”同有{供给}之义。段玉裁注:“糸部曰:给,相足也。此与人部供音义同,今供行而龔废矣。”

《说文释例》卷八:

爰与《手部》援,皆说曰引也。援下只云爰声,爪又皆手,旁又加手,殊嫌其复,盖爰从于,故《尔雅》训为于,借义夺之,乃加手为别耳。

此例“爰援”都记录{援引}义。“爰”爪又皆手旁,已备其义,旁又加手。《尔雅》训为{于},既“爰”记录{于},借义夺“爰”字形,遂加“手”旁形成“援”以别{于},表示{援引}义。所以为“区别”之目的,增加偏旁分“爰”一义,是为“造字别义”的范畴。

在王筠表述中,经常有术语并用的情况:

(3)古文、分别文

《说文释例》中有“一字”“古文”“分别文””共现字组:

《说文释例》卷十二:

媛下云:爰,引也……盖上文人所欲援也。援字即当作爰。《说文》爰、援下皆曰引也。是爰为古文,援为后来分别文。或不知爰、援一字,乃改爰为援,不知人所欲爰也。

这一例中,与“古文”相对应的是“分别文”。李运富(2013)对此有解释:“这里的‘分别文’不是用来取代今字以表述‘古今字’关系的,而是用来说明今字的来源的。”此例中“古文”与“分别文”对举,二者所指不同:“爰援”是“古今字”,记录{援引}本一字。“爰”借表{于}义,分别文“援”字表示{援引}义,用“分别文”术语表示“爰援”记录不同词项{于}{援引},同一字组具有“古今字”和“分别文”两种属性。

《说文释例》卷七:

而现代有些学者所持“古今字即分别字”的理论根据追溯至王筠“‘古今字’主要指‘分别文’”。如:

洪成玉(1981):

王筠在创立分别文这一术语的同时,仍沿用古今字这一术语……《说文释例》“萆”下云:雨衣,一曰衰衣……《玉篇》云:雨衣,一曰蓑,以蓑易衰,乃以今字易古字……从王筠所提及的古今字来看,他把古今字范围一般缩小为分别字。

孙雍长(1994)基本沿用洪成玉说法。孙雍长(2006):

王筠所说的分别字,就是古今字,此外,他还从造字角度提出了累增字这一术语,累增字其实也是古今字。

傅承德(1981):

王筠并不是用“随时异用”的观点来看待古今字的,而是从字义分化的角度出发,把古今字看作分别文。

潘志刚(2004):

他突破了段玉裁关于古今字的见解,从文字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古今字问题,提出了“分别文”的说法。

黄圆(2005):

王筠的有关论述,实际上把古今字的范围缩小为分别字。分别字与古字之间有明显的造字相承关系。

洪成玉从王筠的“衰—蓑”“垂—陲”字例出发,孙雍长也引“衰—蓑”得出“古今字主要指区别文”的观点。为了说明,引文如下:“‘萆’下云一曰衰衣……《玉篇》云一曰蓑,以蓑易衰,乃以今字易古字……衣部衰下云,艸雨衣,秦谓之萆……借为盛衰既久,乃加衣字以别之。不知一曰衰,犹今言一名蓑也。”文中“以今字易古字”后解释“衰,艸雨衣”和“不知一曰衰,犹今言一名蓑也”指的是“衰—蓑”记录“雨衣”。结合上文的学史分析,王筠的“古今字”指不同字形记录同一词项,即“同字”关注其功能之同。而“分别文”是指为别其义而增旁造字的现象。这种“造字别义”关注其功能之异,是一种文字孳乳现象。这属于两个范畴的问题在某一字组材料的重合,但两范畴的着眼点和主旨用意有显著差异,遂采用两套术语指称,不能因为材料的重合而视为概念的同一,把王筠的“古今字”和“分别文”等同。

1.2 徐灏的“造字相承增偏旁”

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卷一“佑”下说:

祐,助也。从示,右声。注:“古祗作右。”笺曰:“右、祐古今字。凡古今字有二例,一为造字相承增偏旁;一为载籍古今本也。”

现代学者在徐灏“古今字”内涵上,认为其“古今字”观基本上是“王筠加段玉裁”、徐灏的“古今字”观已经发生了转移,等等,存在一些误解。现针对现代学者表述,结合《注笺》材料进行分析。

1.2.1 徐灏的“古今字”内涵

(1)徐灏的“造字相承”和王筠的“分别文”。洪成玉(1981):

从徐灏把王放在首例以及他在注笺中对古今字的分析来看,还是比较倾向于王筠的说法……连行文的用语,也几乎和王筠一致。

洪成玉(1981)、陈必祥(1984)、张劲秋(1999)等学者都认为徐灏“造字相承”类“古今字”就是王筠的“分别文”。今考徐灏《说文解字注笺》第三上:“《部》:‘,引也。从反。凡之属皆从。’笺曰:、樊古今字。樊、亦古今字。”徐灏的“载籍古今本”确实和“古今人用字”观念相关,但其“造字相承增偏旁”和王筠的“加偏旁而义遂异”的“分别文”并不相同。徐灏上例中指认“—樊”古今字,“”隶变作“大”,“樊”中“樊”的相承增旁已不明显。而且从其指认的“—樊”“樊—”古今字来看,都是记录{攀引}义。徐灏“古今字”是记录同义,而非王筠的“义遂异”的“加旁分别文”。徐灏“造字相承”强调“同词”。

(2)徐灏的“古今字”和段玉裁的“古今人用字不同”,内涵已经转移。陈韵珊(1995):

(徐灏)显然以“字形”为讨论的重点,与段氏以“音义”为单位不同。由此可看成对“古今字”研究学风的改变……他对于“古今字”的定义已有了转移。徐氏对“古今字”的新定义,将训诂术语“古今字”延伸至文字学上造字衍生先后的字形问题。

徐笺:“才、材古今字,因‘才’为‘才能’所专,故又加木作材。”段氏则认为“才”引申为凡始之称,《释诂》所言“初、哉,始也”之“哉”即“才”之假借。凡“才”“材”等字是同音通用。

陈韵珊认为徐灏与段氏以“音义”为单位相比,“古今字”观已经不同。文中以“才—材”“永—羕”为例,说明段玉裁关注“主谓同音”,徐灏关注“相承增偏旁”。实际上,二者并不矛盾,如上例中,徐灏关注今字“材”形体上的“相承增偏旁”,段玉裁关注词义变化产生今字,即“材”产生的原因:“‘才’引伸为凡始之称”,遂以“材”表{材}。这说明二者观察同一字组的角度不同,并不表示徐灏“古今字”观转移。

李淑萍(2007:447):

徐灏书中用例所呈现的古今字面貌几乎都放在“汉字孳乳”的造字角度上。……徐灏……几乎全部地转向“造字”观念的古今字。

《说文解字注笺》第二下《彳部》:“得,行有所得也。从彳㝵声。䙷,古文省彳。”笺曰:“㝵、得古今字。见部误重。行有所㝵作得,用世俗通行之字使人易知,段改作䙷,非许意也,后不悉论。”《注笺》卷十二上《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笺曰:“郑樵曰‘不象华萼蒂之形’。……因不借为语词,久而废其本义,又加艸作芣,实一字也。”

徐灏指认“㝵、得”古今字,并以“用世俗通行之字使人易知”说明“古字”“今字”记录的是“同词”,唯此才能达到“易知”的沟通目的。指认“不、芣古今字”,“实一字也”,也说明其“古今字”记录的是同一词项,无论是“使人易知”的目的还是“实一字”的实质,都说明徐灏的“古今字”观前承汉唐至清的传统古今字观点“同词”“异字”,和王筠的“加旁分别文”而“义遂异”是完全不同的,其实质也并未改变。故陈韵珊、李淑萍之“徐灏‘古今字’定义转移”的看法是对徐灏“古今字”内涵的误解。

1.2.2 对徐灏“古今字”外延的认识

有些学者认为徐灏“古今字”限于“造字相承增偏旁”,将“通假字”“异体字”排除在外。如:

洪成玉(1985:34):

徐灏的说法,文字虽不多,但明确提出了古字和今字有“造字相承”的关系。这个说法对我们今天理解古今字仍有很大的启发,他把形体上没有造字相承关系的通假字等其他文字现象排除在外。

徐灏确实提出了古字、今字有造字相承关系,他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认为此类为通例:“愚谓《夏小正》‘九月荣鞠’、《礼记》‘鞠有黄花’只作鞠,而蘜字相承加艸,此古今字之通例。”(卷一“蘜”下注)但并没有把没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字组完全排除,如《说文解字注笺》第四上:“《鸟部》:‘鷻,雕也。从鸟敦声。’”笺曰:“王氏引之曰敦与雕古声相近,故雕谓之鷻。《大雅·行苇》篇‘敦弓既坚’,《周颂·有客》篇‘敦琢其旅’,正义并云‘敦雕古今字’,是其例也。”

徐灏引孔颖达“敦雕古今字”表明其“古今字”观念外延包含此类没有造字相承增偏旁的字例。而且这组古今字在记录{治玉、雕琢}义上,“敦雕”都是通假字,其并没有把“通假字”等现象完全排除在外。

孙雍长(2006):

第四阶段以徐灏为代表,他所说的“古今字”……似乎未包括不同历史阶段所产生的异体字问题。

《说文解字注笺》第五《竹部》:“簾,堂簾也。”笺曰:“段氏分析颇细,其实㡘、簾古今字耳。古无竹簾以布为之,故从巾,后人易之以竹也。”

《说文解字注笺》卷十一《水部》:“汻,水厓也。”笺曰:“汻、滸古今字。”徐灏指认的“汻滸”“㡘簾”古今字都属于异体字关系,并未被排除在“古今字”外。

可见,徐灏“古今字”和“通假字”“异体字”并非对立不相容关系。关于洪成玉、孙雍长所述徐灏“古今字”材料的范围问题,刘伊超(2006)全面收集整理了《说文解字注笺》 中明确标记“古今字”的材料,在通过“古今字”“古某字”术语提取的314 组“古今字”中,其中具有分化关系的占80%,钟韵(2016)也有这方面的统计,认为徐灏“古今字”中不具造字相承关系的约有50 条。

结合前人的成果和对文本的考察,我们认为徐灏“古今字”内涵并未发生根本改变,但徐灏《注笺》的材料处理和有关表述确是后人误解“古今字”只限于“形体造字相承”的观念的重要原因。一是其造字相承类字例占绝对优势;二是徐灏“古今字”的表述“造字相承增偏旁”“载籍古今本”本身存在逻辑缺陷,二者不符合一般逻辑关系上分类的同一标准原则,也不具有对立性,是从不同角度观察的结果:造字相承是从形体孳乳演变的角度,后者是从文献用字而言。二者的范围大小也不一致:“载籍古今本”是对历时用字不同的统称,而“相承增偏旁”只是其中典型一种,不构成并列关系。由于“载籍古今本”语焉不详,而“相承增偏旁”古今字标记明显,数量上又处于绝对优势,后人误解其“古今字”仅限于“造字增偏旁”的分化字。

有些学者从学理的角度分析文字材料,认为“古今字”本来就应该是文字分化现象,甚至要把“名不副实”的“古今字”直接改称“区别字”或“分化字”。例如:

吴琦幸(1982):

实际上,提出上述古今字观念的人也看到“古今字”这个词不能确切反映文字的这种孳乳现象,他们也认为“在文字学著作里,古字统称为初文,今字叫做后起字”。进一步的探讨还发现“就其实质来看,古今字就是区别字”……故而先前持为“古今字”的,也暂且避开这一术语改称为区别字。

针对自己圈定的“相承增偏旁”的文字分化事实而改称“区别字”,这种改名不仅不符合王筠以前各家的学史原意,甚至跟徐灏的认识也几乎相反:徐灏把文字分化现象归入古今用字现象而统称“古今字”,今人却把古今用字现象完全限定为文字分化现象而专称“区别字”,结果使学史上的“古今字”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认识转换——从用字训释范畴转入了造字分化范畴。

班吉庆(2007):

80 年代末,王凤阳把这类字直接称为“分化字”,并分为“派生分化字”和“交替分化字”两类……本世纪初,许威汉也赞同把“古今字”限定在“分别字”范围之内。

王凤阳(1989:835):“最早接触‘派生分化’和‘交替分化’这两种现象的是王筠。他在《说文释例》卷八《分别文》中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王凤阳“分化字”和王筠“分别文”论述的主题并不是“古今字”,更没有直接将“古今字”称为“分化字”。可能由于作者的学理认识“古今字指的是分化字”,当看到王凤阳“分化字”字例有些和“古今字”重合时,就认为“王凤阳把这类字直接称为‘分化字’”。这些都是不合学史、以文字材料进行各自的学理分析的结果。

2.“后起字”对“古今字”性质异解的影响

清代以前“古今字”的“训诂学”内涵一直传承稳定,其内涵转变为“文字学”自人们对清代王筠的误解始。这种对王筠、徐灏的误解成为“古今字”孳乳说的理论基础。具体在近现代术语使用中,这种异解和迁移是如何形成的?为了溯源追踪,我们对学史上“后起字”(也称“后出字”)的使用及内涵作一梳理,以揭示“后起字”对“古今字”性质转变的枢纽作用。

2.1 与“初文”对应的“后起字”

“初文”最早是由章太炎在《文始·叙例》中提出的:“刺取《说文》独体,命以‘初文’;其诸省变,及合体象形、指事,与声具而形残,若同体重复者,谓之‘准初文’。”章太炎的目的是以“初文”为线索,梳理语言文字的“变异”“孳乳”规律以建立汉语“词族”系统。此后,民国学者黄侃、杨树达常用“初文”“后起字”指称文字孳乳现象。《黄侃年谱》曾论:“七曰后,菄之为东风菜加艸之字,崧嵩为崇高山专造之字,凡由正字引申义或别义而加偏旁以为之者皆是也。”可见,“后起字”是在“正字”基础上“加偏旁”而形成的专用字。但是据黄侃先生列出的材料,温敏(2016)考察认为:“‘后’类现象更复杂些,其‘后出(起)字’包括两类,一类在同词的前提下说明今字的产生时代和途径;一类是从词语派生的角度来说明后出,重在说明文字的滋生时代和途径。”

杨树达(2007:301):

《卩部》:“卩,瑞信也,象相合之形。”今按:以字之形音义求之,卩乃厀之初文也。厀下云:“胫头节也。从卩,桼声。”字今作膝……厀从桼声,卩与桼同在屑部,声亦相近,厀实卩之后起加旁字也。

此例后起加旁字“厀”与初文“卩”相对,标记字形的孳乳关系。通过章太炎、黄侃、杨树达等“后起字”用例,我们认为黄侃、杨树达的“后起字”一般与“初字”对应,标记的是记录同词的后出字形或派生词的后出孳乳字,是文字学术语。

2.2 以《说文》为标准的后出字

所谓“后出字”,顾名思义,应有一个参照标准。陆宗达、王宁(2005:449)指出:“‘后出字’是许学家的术语,他们笃信《说文》为正统,把不见于《说文》而意义在《说文》中能找到的字都称为‘后出字’。其实这些字仅是当时的正式文献不用而已,有些未必后出。但是许慎《说文》正篆中不出,却用来作‘读若’字的,一般可认为是汉代隶书中才有而篆字未见的字。许慎用这种字作‘读若’是为了以当时通前代。”文中以“摼铿”为例,《说文》:“摼,捣头也……读若《论语》:‘铿尔,舍琴而作。’”文献使用中,《楚辞》《论语集解》《文选》皆用“铿”字,说明从《说文》的角度看,“铿”为“摼”的后出字,正字应是“摼”。

以《说文》为标准的后出字常与正字相对,“后出字”包括字形后出的含义,同时后出字见于后代文献,也包含使用的因素。陆宗达、王宁指出的“后出字”作“读若”字,从功能上就是为了沟通“当时和前代”。以《说文》为标准考察文字的出现和使用对后代学者影响很大,现代学者也常用“见于《说文》”和“不见于《说文》”对文字的出现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

2.3 王力和现代学者的“后起字”

在学史上,“后起字”内涵不一。一是与初文对应,初文关注的是形体,属于文字学范畴;二是很多时候“初文”就是文献中的“古字”,这时的“后起字”就与学史上《说文》“正字”、王力“本字”相对应,属于“用字”范畴。由于“初”“后”和“古”“今”都包含历时的因素,“后起字”在历时发展中对应的术语和所指范畴都有变化。

2.3.1 由“古字—后起字”替换为“先造字—后起字”

王力(1962:169):

这不等于说上古没有“债”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当时是由“责”字表示……由此看来,“责”“舍”等是较古的字,“债”“捨”是比较后起的字。我们可以把“责债”“舍捨”等称为古今字。

“后起字”和“较古的字”相对,具有文献使用的因素。学者在使用“后起字”时,往往忽略“后起字”文献用字的背景,有意无意地用“初文”“先造字”替换了“较古的字”,如:

朱星(1980:42):

一个字往往兼表几个意义,后来为了把这几种意义加以区别,就另造新字来代表其中的某一项意义。就这一意义来说,先造字和后起字的关系就是古今字的关系。

李忠初(1983:46):

古今字是汉字孳乳过程中的一种历史现象……为了区别起见,或对本字加以改造……造出新字。这种后起的新字即今体字,所以又叫后起字、区别字。

盛九畴(1980):

识别古今字,历史典籍是重要依据。例如“捨”在先秦典籍里不曾发现,甚至《说文解字》也没有收录……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舍”是“捨”的初文,“捨”是个后起字,“舍”和“捨”是一对古今字。

盛九畴用“初文”替代了“较古的字”。今人之所以有意无意地把“古字”“今字”等同于“初文”“后起字”,大概是因为它们都有时间先后的关系,注意了时间关系的同,却忽略了各自研究的不同出发点,忽略了“文”和“字”的差别以及“初文”和“古字”的不完全对应关系。

2.3.2 由“先造字—后起字”替换为“先造字—今字”

现代最早将“今字”和“后起字”对应起来的是王力(1962:170):

凡是《说文》所不收的(a 类),文字学家们都承认是后起字(今字),这没有什么问题。

此类后起字常与正字相对,包括字形后出的含义,同时后起字见于后代文献,也包含使用的因素。现代有些学者不顾“后起字”的不同含义,又将“先造字——后起字”替换为“先造字——今字”,最终“今字”变成“后造字”。如:

程希岚(1984:22):

文字的兼职现象往往造成语义分歧……所以必须另行制造一批新字,以求一字一职,分理别异……人们把这些后来“新造的字”叫做“今字”或“后起字”,把原来的那些字叫做“古字”……一般古字产生在前,今字产生在后。

陈必祥(1982:22):

职务多了怎么办?应该有个适当的分工。我们就把“要”称作“古字”(即先造的字),把“腰”称作“今字”(即后造的字)。

程文将“后起字”和“今字”等同起来,从而造成了先造字和今字的对应关系,最终如陈文中,将“古今字”转变为“先造字和后造字”的关系,成为“文字学”范畴术语。列表如下:

总结一下,“后起字”在“古今字”内涵转变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后起字”曾经与“初文”“正字”“本字”相对应,具有“造字”和“用字”两个范畴的内涵义。现代有些学者在继承使用“后起字”术语时选择其“造字”范畴义,先将“古字—后起字”反向替换成“先造字—后起字”关系;又将“后起字”和“今字”牵合在一起,最终将用字范畴的“古字”“今字”异字同用关系转换成了“先造字”和“后起字”造字范畴的造字先后关系。

3.“古今字”内涵异解的逻辑学解释

从源头上讲,自清代王筠至民国时期语言文字学家都曾同时注意到“古今同功能异字”和“汉字孳乳造字明义”这两类现象,多采用不同术语及上下文语境言明。如王筠提出“分别字”“累增字”术语以表示文字孳乳发展现象,与“古今字”平行,但有时两类术语在同一则材料中并用,分别表示不同含义,或者作为另加说明追述用字的来源属性;使用环境上分别和“以今字释古字”“后起”“后作”配套使用以明义;黄侃、杨树达也多用“古文某”“今作某”“后起字”等不同术语以别其异。这两种学术领域被同时关注,学者们可能各有侧重。那么“古今字”术语能否表示这两种内涵呢?

从术语和概念的关系看,术语可以表达概念,任何概念都具有内涵和外延。陈波(2007:37):“所谓内涵,就是词项所表示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区别性特征。”而“术语”本身多义,就为术语表示多种内涵提供了可能,如“本字”就有“古字”“形义本字”“母字”等概念义,为其表示多种内涵提供了可能。“古今”这个词语的含义就是时代的前后,所以理论上讲是可以指称“用字先后”和“造字先后”的。由于事物或现象本身是客观的,但特征是人们对客观现象的主观认识,随着人们认知活动的深入,事物属性、特征不断被揭示,概念的内涵义可以变化并不断丰富,但是这种新增内涵义必须真实、正确,和内涵规定的本质属性不相冲突,同一术语的内涵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就会违反逻辑学上的矛盾律。“古今用字”和“文字孳乳”是两种不同语言文字现象,如将两个对立内涵义由一个术语“古今字”承载,必将导致概念内涵淆乱,所以这一术语的内涵应该明确,不能两指。而在材料和概念的关系中,面对同一字组材料性质可以两属的现象,以下两种错误倾向会存在。

3.1 将材料重合看成概念同一或包含关系

上文洪成玉(1981)、孙雍长(1994)对王筠“古今字”认识是从“衰蓑”字组出发,洪成玉(1981)对王力《古代汉语》“古今字”的观点,也是从字例归纳概念,“从它所举的‘古今字’的例字和所做的说明看,是把‘古今字’限定在上述的‘分别字’以内”。陈韵珊(1995)对徐灏“古今字”内涵认识,是从“才—材”“—塞”“冃—冒”“永—羕”等字例出发,得出“徐氏则用造字的‘古今字’来看待这个问题,强调古今字‘义近形相承’”的结论。

不仅如此,在这种推理下,学史上除了“古今字是分别文、区别字”,还出现朱振家(1988)、谢永玲(2000)、周鹏华(2002)等提出的“古今字是分化字”,孙钧锡(1978)、朱峻之(1984)、吴义江(2004)等认为的“古今字和通假字可以互相转换”,朱星(1980)、王力(1982)、洪成玉(2013)认为的“古今字一般都是同源字”,钟华、王之廉(1987)、康健(2002)等认为的“古今字是初文和后起字”等说法。这种因具体材料的交集而混同概念的现象比较普遍。我们认为不能用部分材料的归属来代替整体概念的异同,因为字组材料往往是多属性的,同一材料对象可以从多个角度用不同概念指称或说明。

3.2 将对材料从不同角度指称的概念看成对立关系

如果概念内涵不是对立关系,从不同角度来分析材料,就可以用不同的概念去指称其不同特征,具体到“古今字”来讲,“今字”是从时代用字的角度定义其属性,从形义关系讲,又可能是“借字”。这种从同材料不同角度观察的多属性现象,在“古今字”学史中,被不少学者认为是范围不明,需要区分,如:

洪成玉(1995:2-3):

随着古汉语知识的普及,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同源字等术语的广泛使用,如何区别它们之间的异同,也是一个应该解决的问题。

他在《古今字》中,以古今字“造字别义”为出发点,专立小节区分古今字和同源字和异体字、通假字、同源字关系。从20 世纪90 年代起,不少学者将“古今字”与异体字、通假字对立起来,认为“用字说”的“古今字”概念含混,界限不清,范围庞杂,并将学科发展科学化、规范化作为改变术语内涵外延的理论依据,这种看法被广为接受。持这种“划清界限”观点的还有傅承德(1981)、徐流(1985)、张劲秋(1986)等。我们认为对于“古今字”术语,不顾学史,一味追求所谓的“明确和规范”,而改变“古今字”学史内涵,缩小外延,把应该包含的项排除在术语之外,不合“科学”之真义和学史之“求真”原则。

事实上,不少作者在面对本不对立的关系进行区分时难以自圆其说,只好采取有“明确引证的”“公认”的等说法,如邓芸(2012:8):“鉴于古今与通假字的区分困难以及本人的能力有限,本文第二章古今字的范畴,仅尝试着将自己切实把握及有明确印证材料的古今字归入其中,其他暂归通假字。”傅珏(2014)也提到其语料《古今字总表》中有通假字、异体字混入,只好经筛选之后设立“公认、无异议”的范围更小的字表作为考察对象。由于这些字际关系本身不是按同一标准划分,把不具有对立关系的概念强作分辨,在实践中顾此失彼、自相矛盾就不可避免。从逻辑学上讲,我们认为,材料的两属既不等于概念的同一,也不能因视角的转换等同于概念的对立。

4.域外材料里的“古今字”相关现象

汉字在被异域接受、变异的过程中也伴随着传统术语的同步接受和使用,考察域外“古今字”可以拓宽“古今字”研究视域,也可反观“古今字”术语的内涵和学史原貌。《第五游》是韩国现存汉字字源研究专著之一,根据韦良玉(2012:164)对《第五游》“古今字”材料的统计与分析,“‘古今字’术语指称的是记录同词的历时用字现象。在说解中,作者一直强调古字和今字字义的一致性”。另外《第五游》中今字简省偏旁、古字今字形体无关者均有之,这些都是“古今字”历时学史面貌的侧面。

再以日本冈本保孝《古今文字》为例,看看材料和概念的多角度关系。《古今文字》成书于嘉永五年(1852),属于《况斋丛书》六十三的一部分,全文影印收入杉本つとむ所编《异体字研究资料集成》第一期第八卷。《集成》汇集了历史上中日两国学者有关“异体字”研究的主要资料,共计20 卷。从各卷篇名看,虽总名为“异体字”,实取其广义,并非狭义的“异体字”所能涵盖。其中包括的字际关系类型甚多,如“正俗字”“略字”“通用”“同文”“古今异字”“古俗字”等。从杉本つとむ对该书的解说可知,《古今文字》编写的意图就在于对比古文和今文,其“古今文字”不仅包括古今字体的异同,还包括古今用法的异同。例如:

(1)豫 预 與 按:與,豫之假借字。预又豫之俗字。豫、预,古今字。

按:《说文·象部》:“豫,象之大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此豫之本义,故其字从象也。引伸之,凡大皆称豫。……亦借为舆字。如《仪礼》 古文舆作豫是也。”《尔雅·释诂》:“豫,乐也。”邢昺疏:“豫者,逸乐也。”《说文新附》:“预,安也。案经典通用豫。”表示{安乐}义,“豫”为本字,“與”为假借字。《仪礼·乡射礼》:“宾不舆。”郑玄注:“古文舆作豫。”“豫—舆”虽也具古今字关系,但记录{参与}义,“豫”为假借字。

此则中“舆—豫”记录{安乐}是本借关系,“舆”为借字。从正俗、古今的角度看,“预—豫”具有正俗关系和古今关系。可见,“豫”在不同语境中,可以是本字、正字、古字。

(2)穆 缪 陈树华云:凡谥法曰穆者,史汉多作缪,盖古字假借也。

按:此则引用清儒陈树华的说法,说明在记录{谥法}义时,古字多用假借字“缪”,“缪”是古字,也是假借字。《说文解字·糸部》:“缪,枲之十絜也。”段玉裁注:“枲即麻也。十絜犹十束也。亦假为谬误字。亦假为谥法之穆。”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缪,假借为穆。”《荀子·王制》:“分未定也,则有昭缪。”杨倞注:“缪读为穆。父昭子穆。”《礼记·大传》:“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郑玄注:“缪读为穆。”

(3)脤 祳 蜃 脤乃祳之俗字耳,古本必作祳或作蜃也。

记录{祭祀肉}义,“祳—脤”“蜃—脤”为古今字,“祳—脤”也是正俗字。《广雅·释器》:“脤,肉也。”《玉篇·肉部》:“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皆社稷宗庙之肉也。”《广韵·轸韵》:“祳,祭余肉。《说文》云:‘社肉盛之以蜃,故谓之祳,天子所以亲遗同姓。’脤,上同。”

再如:

(4)鱼 渔 《史记》及《汉·五行志》作渔,此古字假借也。

(5)解 懈 按古多以解为懈。按懈正字,解假借字。

(6)错 措 厝 按错与措厝,诂训皆别而古多通用。按措置之措,经传假错字为之。措正字,古经传多假错字为之。

(7)嗜 耆 按嗜正字,耆假借字。古多假耆为嗜。

按:(4)鱼—渔是古今字,也是本字和借字。(5)解—懈是古今字,也可以是本字和借字。(6)错—措可以是本字和借字,也可以是正俗字、古今字。(7)耆—嗜可以是借字和本字,也可以是正俗字、古今字。

以上材料说明在作者冈本保孝观念中,同一字组可以具备古今、正俗、本借多种属性,属于不同的字际关系,这些关系并不对立。他为什么保留了传统的“古今字”观?从杉本つとむ先生解说来看,他可能受段玉裁影响较大:

从开头的“卷十一水部”同《古今字样》的关联来看,本书参照的应该是段玉裁的著作,尤其是他的《说文解字注》。冰凝,《说文》四下肉部腻字段注,古今字毛诗“肤如凝脂”,《庄子》“肌肤冰雪”,《释器》曰:冰,脂也……书中提到的中国学者,除了上面的段玉裁,还有“陈树华”“惠栋”等,可见清代考证学也对他产生了影响。而书中提到的日本学者狩谷棭斋是保孝的老师,以“棭斋先生”的形式出现。①承蒙研究生黄诗琴同学翻译,谨致感谢。

5.结语

我们曾以“训诂目的”“同词职能”“历时标准”进行学术史溯源,针对当今有些学者的观点,总结“古今字”的核心指向义。本文从“古今字”与“分别文”的学史源头,展示了“古今字”在与“初文”“后起字”“后出字”等术语的不断纠葛、衍变中,被赋予“文字孳乳分化”的内涵义异解的过程,并从逻辑学角度阐释原因,辅以部分域外材料佐证,以正本清源,还原学史上“古今字”术语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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