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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书法艺术中道家思想的分析与思考

2023-08-16赵安宁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道家思想天人合一

摘 要:有中华文化基石之称的道家哲学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正式成型。在中国的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道家思想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它对中国文化与艺术方面的影响,也是哲学在艺术与美学领域扩展的体现。从历代书家对道家思想的体现入手,分析道家思想的核心要素对书家发展和书法演进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就现当代的书法学习和实践展开思考。

关键词:道家思想;自然无为;中国书法;天人合一

道家思想是古代的一种思想流派,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时期,老子集合历代圣人的大智慧,将其精髓归纳为一套完整的学说,这一套学说的形成也就标志着道家思想体系真正形成。道家以“道”为核心,以此来探索自然、社会、人之间的联系。在这一思想体系中,“道”被列为最高级的哲学范畴,其是天地间至高的真理,也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使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发展、演进。道家思想的精髓在于道法自然、无为而治、天人合一。本文从书贵自然、无为而治、天人合一三个方面对中国书法中的道家哲学思想进行解读。

一、书贵自然的理念

道家思想的精华是道法自然,指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关系,主张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它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以及万事万物生生不息的运行演进法则。

正如道家把自然作为自己的终极境界,书法的终极美学也是自然。在這方面,书法美学的内核与道家思想的内核是一致的。我们先从道法自然的核心理念出发,探讨书法和自然的关系,以及道家自然和书法艺术中自然的两个层面。

关于自然,无论是从道家思想出发还是从书法角度出发,其都有两方面的含义。道家思想中自然的第一个层面是自然的客体形态。自然在混沌初开之际就已经产生,它给“道”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第二个层面是本来自由,这是一种无形的状态,是连接第一层自然客体的媒介,是自然客体呼吸的空气和养分,为自然客体提供生存的宇宙空间,是自然客体此消彼长、万物平衡的艺术。一种是有形的客体,另一种是无形的抽象概念,且无形的通常比有形的更为重要,无形是有形的主宰。

从书法的角度来说,第一层面的自然是指书法出于自然。书法本体从自然中来,从最早的象形文字开始便是对自然的再现和描摹。图画是最早的文字,很多的石窟和崖壁上都保留了文字最初始的形态,逐渐演化形成后来的抽象文字并流传至今。东汉蔡邕首先提出这一观点,他在《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1]书法源于自然万物客体,秉性也是自然的形态。第二层面的自然是书者在书写过程中的内驱力,是书者在还未在纸面呈现第一层面的自然形态之初,对于字形结构、内部空间、整体章法、全篇布局和用笔中起承转合的把握,使自然客体能够恰如其分、自然地表现在纸面上,犹如造物主一般,使自然客体像大自然的法则一样呈现的一种看不见的隐形媒介和连接黏合剂,形成纸面上的自然生态。书法角度的自然,第一层面是外化的具象显现,是浮现于纸面上的、看得见的、有具体形象的字形;另一种是抽象的内在驱动力,是造物者的双手,它是看不见的内在能量场。二者一内一外,阴阳相合而生,有形、有势,然后才是充满灵性的艺术创作。

颜真卿从屋顶漏水后在墙上留下的痕迹中得到启发,获知了笔法的精髓,其“屋漏痕”所表现出的是一种渐进、曲折、凝重又稳定的沉着博大的自然力量,这一现象深深地影响了颜真卿的审美取向。颜真卿观察到这一现象,感悟到其中美的规律,摄取自然的力量和规律,将其转移到自己的书法创作中,形成了圆浑、朴厚、气势磅礴、自然壮阔的书风,开一代新风,成为唐代书坛名家,对后世影响深远。

怀素说:“贫道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夏云因风变化,乃无常势,又遇壁坼之路,一一自然。”[2]怀素书法的特点就是通过字形的左右摇摆,呈现出视觉的动态之美,在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显示出动势,让整幅书法充满灵动之感。怀素对书法的感悟来自夏云,夏云滚滚而动,相互之间融合变换,因风速不同而相互追赶、幻化,这正是怀素书法的动态之美。

蔡邕在《九势》中说:“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3]这说明书法创作需合乎自然的韵律节奏。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说:“中国书法探索了每一种可能出现的韵律和形式,这是从大自然中捕捉艺术灵感的结果……凡自然界的种种韵律,无一不被中国书法家所模仿,并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了某种灵感,以造就某些特殊的书体。”从颜真卿和怀素对于书法的感悟来看,书法艺术从自然中摄取的不仅是自然客体的物象,如屋漏痕的线条、夏云的形状等具体的表面形象,还有自然界万事万物表现出来的韵律。例如:云无时无刻不发生转变,各种形态之间随意切换,那是一种无形的变化,也就是自然的融容规律,是聚合的内在演化系统。

二、无为而治在书法中的体现

道家谈的无为而治就是顺应自然,是说统治者应当遵循自然规律,让人民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安稳。

老子倡导模仿天地、任其自然,认为强行用意志与欲望去干扰百姓的作息是违背了天道。他在《道德经》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4]

道家思想中的无为而治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其是在“无不为”的基础之上提出的观点,是在了解自然界事物的发展规律后顺应万物的法则、利用自然的法则达成自己的意愿。

在中国书法艺术中,无为而治是最高的行为法则。以苏轼为例,其是中国艺术史上的一位天才,在文学领域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书法领域则被列为宋四家之首。无为而治的思想,在苏轼的书学思想中也有着深刻的体现:

一是“无意”。苏轼主张“书初无意于佳乃佳”,意思是说书写时处于无拘无束的自然状态更能写出好的书法,反对刻意求工,书写时不宜作千秋之想。因此蔡邕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5]这是孙过庭说的“五乖”之一的“意违势屈”,所以苏东坡强调“书初无意于佳乃佳”。最能体现苏东坡“无意”之思想的便是被誉为“天下第三行书”的《黄州寒食诗帖》,随着苏轼被贬后的情绪变化,此帖字迹从缓慢到快速,从浅到深,全凭感觉,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跟随自然心绪随笔而出。二是“无我”。“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这句话强调心和手相忘却就能达到作品浑然天成的境界,也就是道家所说的无为而治,与道家哲学思想“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物我两忘的精神境界相契合[6]。苏轼另有“吾醉后能作大草,醒后自以为不及”一言[7],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喝醉之后,可以把自己的思想抛到九霄云外,去理性、留感性,不被外界干扰,随自然性情肆意发挥,从而让作品变得更加有趣。三是“无法”。苏轼有独树一帜的书学理论——“我书意造本无法”,其中,“本无法”就是“法外求法”,是从客观事物本身出发揭示事物的规律,凭感悟的智慧冲破一切障碍,领悟人与自然的内在关联,强调感性和悟性,领会书法的“逸”,不计较所谓的“法”,而是以“天真烂漫”为旨趣。“意造”“本无法”不是不要法度,而是辩证处理“法”与“意”之间的关系,看似无为,却无不为,看似无法,却无不法, 追求一种高度自由的创作心态。其书作因抒写胸臆而自然天成,从而开创了宋代尚意的新書风。

苏轼说:“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8]其本质就是在“已意”之于“无法”之境中“信手”而成。“书初无意于佳乃佳”指在书法的初创期,要有一种“无心”的心境,才能随心所欲,将书法家的才华与潜力完全发挥出来,才能让创作达到最好的状态。

苏轼“无法为法”的主张,与道家无为而治的观点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将“无为”的观念运用在书法艺术的创作中,可使书法达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状态,这也是书法创作更高层次的一种追求。

三、天人合一的书法境界

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与自然、人与宇宙是相互依赖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宇宙是一体。因此,道家思想强调的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在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中,不存在所谓绝对独立存在的自然和规律,人与天地及自然万物是共存关系。天人合一论讲求天地万物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人也包含在其中。

天人合一思想强调、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同时重视自然的发展,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认为要按照自然的本来面目,去追寻事物的自然规律。老子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9]意思是说,不同生物都在按照自己的规律不断循环运动。宇宙是一个大的天地,而人是小的天地,是包含在宇宙之中的一个主体。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将人性从藩篱中解放出来,同样是遵循道家思想中天人合一理念的体现,将人类的感性成分释放,重新复归于自然,应用在艺术创作中,便是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

道家主张人的人格解放,主张人的自由,主张人的自由发展和创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的观念。这正是道家审美推动书法艺术创新性发展的理论基础。在自由精神的引领下,魏晋时期出现了新道家,又称玄学。这是道家之学的一种新的表现方式,对其的彰显和应用,王羲之是一个杰出代表。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是在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中创作而成。王羲之深受道家思想浸染,同时玄学思想也深深地埋藏在他的心中,故其趁酒兴之时,放笔走纸,意在笔前。这完全是无意识的情感流露,抒发自己的心绪,与道家天人合一的主张是相契合的。“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这段话正是道家思想观念的体现。王羲之在书法创作时崇尚自然,达到了道教“涤除心胸、忘怀尘世、虚极静笃”的境界,超脱尘俗而自由放荡,因而在书法创作时自然也会无拘无束、我手写我心,这正是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和书法艺术中“自然与我为一”观点的灵魂相通之处。魏晋时期的尚韵书风,充分肯定了人的自然本性和感性要求的合理性,实现了从重天到重人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转变,也就是从自然到无为再到天人合一的进阶。这是书家们追求放浪形骸、愤世嫉俗的处事态度,是讲求放达飘逸、自由潇洒的书风。这反映了一种全新的人生追求,他们要求自然生活,实现自然的人生,表现为崇尚自然、不受礼法束缚、追求人性的解放,这种人的自由精神的解放在书法艺术中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和展现,充分体现了道家思想和书法艺术观的同一性。

书家们借助道家的达观,从无我发展到一个有我、天人合一的状态。王羲之《兰亭集序》在自然的环境中抒发自然状态,完美展现了天人合一的道家思想,被后世誉为“天下第一行书”,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由古至今,细数历代有所作为的书家,没有哪一位是可以脱离道家自然、无为、天人合一三个思想层面的。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其无一不是从道家思想的某一层面出发。道家思想是中国最本土、对中国人影响最深远、流传最久、最具有普世意义的一种传统文化,自带国家文化属性,没有哪一个人可以脱离这种数千年文化基因的影响。道家思想不仅对书法艺术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具有指引作用。

四、结语

道家思想对中国书法的审美有着深远的影响,影响着书法艺术的最高追求和审美取向,它揭示了书法艺术三个层面的问题,即书法从哪里来、怎么走、到哪里去。书贵自然揭示了书法最本来的面貌,即书法本是源自世间万物的客体形态。无为而治揭示了书法艺术应该如何实践的问题,遵循自然万物的生长演变规律进行艺术活动才符合艺术之道。天人合一强调充分发挥人作为自然客体又作为自然规律载体的作用,实现对本我的充分展现。认识道家思想对把握书法创作规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一切艺术创作的法则。我们应该以道家的自然无为、天人合一等思想精华来指导当下的书法实践和学习,从而达到自然而然的状态,推动书法艺术的创新性发展。

参考文献:

[1][3][5]蔡邕.九势[M]//王原祁.佩文斋书画谱:第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83,83,191.

[2]陆羽.唐僧怀素传[M]//陈思.书苑菁华校注.崔尔平,校注.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279.

[4][9]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64,163.

[6]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2:290.

[7]苏轼.东坡题跋[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140.

[8]苏轼.石苍舒醉墨堂[M]//曾枣庄,舒大刚.苏东坡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21:136.

作者简介:

赵安宁,天津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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