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偏见:我对『好语言』标准的一点看法
2023-08-15李浩
□文/李浩
对于所谓“好的语言”,在我看来第一标准应当是“准确”——无论它是使用母语完成的还是由翻译译来的。大致需要说明,在我的偏见中我会把翻译过来的汉语也看作标准汉语,强硬地、毫不讲理地认为它们就是使用“我的母语”来完成的,对于它们,我也使用统一的标准。
“准确”是第一位的,它要保持并始终保持最为恰当、合适、精确和到位,它要保持语言的传达以最大可能以本意抵达它的阅读者,它要让未在现场和未曾经历过此事的阅读者感觉能够身临其境并感同身受……无论你是传统现实主义写法还是现代、后现代写法,无论你试图完成的是讲述一个故事、描述一个故事还是思考一个故事,语言上的准确都是必须保持和保障的。我们看鲁迅小说中,孔乙己到咸亨酒店买酒、阿Q发达之后到酒馆买酒,鲁迅都吝啬地只用了一个词:孔乙己是“排”,阿Q是“扔”。这两个词连接着两个人的不同性格,连接着他们的态度和内心,这种准确是好的语言必须具备的,正是它们,我们才更能理解人物和人物行为,以及这生活和这世界。
“准确”:这里牵扯着我的第二个偏见,我理解的准确并不只是“原教旨”的,而是将一些具有奇妙变化,但从另一个层面抵达准确的表达也放在了里面。可能,第一眼看下去,它是不准确的,或者不够准确的,但反复掂量思忖,又觉得它实在是太准确了,我们换上另外的表述很可能无法比它更准确——这一部分,我也将它看作是“准确”的有效组成,甚至是更重要的组成。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奥雷里亚诺第一次触碰到冰块时惊叫“它在烧”,何塞•阿尔卡蒂奥在回答弟弟对于情爱感觉时的描述是“好像地震”——它们,完全是陌生的甚至灾变的,是作家极有个性的全新赋予,但它却又是准确的,有一种内在的精确在。“它在烧”,一个生活在热带、从未见过冰块的孩子使用火焰的灼烫感来描述对冰块的触摸感受,在仔细的掂对中你很可能会发现这是最准确的“可能表述”,换成另外的词减弱的不仅是陌生和魅力,就连准确性也会遭到衰减;“好像地震”也是如此,它从更为内在的部分抵达的是这个男孩的内心,是他感受强度的“准确”外射……
带着新颖、陌生和变化,以及种种的“重新赋予”,但在表达上却依然觉得它是准确的:这应是我们使用自己母语的一个可能的、也必须尝试的趋向。
“适合”。我对好语言认可的另一标准是“适合”,它与“准确”有着大致相等的分量。所谓“适合”,就是和文本的内容、作者想要的表达有某种极度默契的“贴”,以一种恰到好处的方式恰切地把“这篇小说”想说的良好地表达出来——良好的语言,一定会让你感觉它与内容之间存在一种强匹配,是“量体裁衣”,是“最为适合”。“适合”与否,大抵在小说的人物对话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明显,人物的说话方式是否与他的性格、身份、阶层和地域有着无限的“贴”,同时又可以融合于整篇小说的叙事中,这对作家的才能和耐心是一个考验。在这里我要谈及我的第三种偏见:那种说语言要简洁、要减少形容词使用或者种种类似设定的说法,在我看来大抵是错谬的、荒唐的:虽然它有时不无道理,但更多地标明的是个人的局限,是对单一方式的强调和强化。事实上,凡墙皆是门,任何一种语言方式只要使用得体、运用得好,都会给人以舒服和愉悦——我当然可以举例说明。譬如,像以讲述故事、勾勒故事轮廓为主的小说,采用那种简洁的、叙述性的和少装饰的语言是合适的,它会更有效果,譬如《西游记》《一千零一夜》,譬如哈谢克的长篇《好兵帅克》;譬如埃梅短篇《小说家马尔丹》《大盗悔改记》等等。而像以情绪抒发为主、重视情感波澜和故事氛围的小说,采用一种具有诗性的、黏稠的或具有装饰性的语言则可能更有魅力,更有效果——譬如玛格丽特•杜拉斯和《情人》《抵挡太平洋的大坝》;譬如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譬如玛格丽特•尤瑟纳尔《哈德良回忆录》等小说的内容影响着叙述方式,也影响着语言的使用,与内容能做到匹配的“贴”的语言就要好语言,至于它是否使用形容词,是否更简洁平和还是更复杂喧哗,都要看小说所要讲述的故事的“需要”。史铁生的语言方式讲述他的《我与地坛》《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是完全适合的,它就可以看作是好的语言;莫言用他泥沙俱下的方式讲述《生死疲劳》,就是完全适合的,同样也是好的语言。我们看同一作家,譬如威廉•福克纳,他在《喧哗与骚动》中使用的语言方式和短篇小说《沃许》中的就完全不同,因为他知道,康普生一家的丰富故事可以用喧哗的方式讲述,而用在黑奴沃许的故事中就变得不适合。再譬如萨尔曼•鲁西迪,他在《午夜的孩子》中使用的语言方式与为孩子写下的童话《哈乐与故事海》中的语言方式也是不同的——“适合”与否一直是他们对语言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这里我要提及我的第四条偏见:我喜欢或者极为喜欢那种具有装饰性和小小华美感,时常在语言的使用上有“出人意料”之处的“喧哗性”语言,它甚至可以有些缠绕,甚至小小的滞涩感……我觉得这类语言中包含了更多的东西,它,更耐人寻味。我知道它绝不可作为语言的标准来推广看待,只是我的个人偏好——我承认自己也属于并不那么宽阔的作家,习惯抱着自己的偏见。譬如,我会喜欢玛格丽特•尤瑟纳尔在《火/一弹解千愁》中那样的文字:“凌晨两点钟。老鼠在垃圾箱嗑着逝去的一天的残余:城市属于幽灵、凶手和梦游者了。你在哪儿,在哪张床上,在什么样的梦境里?假如我遇见你,你会不会视而不见就走过去——因为我们没有被我们的梦看见。我不饿,今天晚上我还没有消化完我的生活……”我会喜欢布鲁诺•舒尔茨在《鸟》中那样的文字:“昏黄的冬日来临了,四处充满着无聊。那层积雪就像一块磨出了织纹的、满是窟窿而又显得短小的桌布,铺展在暗红色的大地上……”必须承认这是个人偏好,与性格、审美和趣味有关,它未必会是所有人的喜欢。
好的语言,我认可的标准还有“陌生”,甚至可以带有部分的“灾变”气息——我的个人偏见中还需要再增加一条:我不喜欢那种平常语调的所谓“家常话”,更不喜欢完全可以不加思索地顺畅读下去的文字。请原谅我的某种苛刻。所以基于这一点儿,我觉得像沈从文、萧红、门罗甚至卡夫卡的语言只是“堪堪够用”,不能说不好,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因为它们给我的陌生感不足,是我能够想到的、几乎可以“见底”的那种文字——尽管在适合和准确上,它们都做得足够好。当然知道,我的这一偏见会遭到太多太多的诟病,但我不准备修正。我异常地看重语言的陌生感,而将它看作是作家才华中的“必备品质”,是创造力和艺术精心的合力性体现。譬如在“准确”中提及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无论是“它在烧”还是“好像地震”,它能做到准确而陌生,耐得品啜;譬如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中站在塔尔的角度写下的他站在洪水中的一节:“水凉森森的。很稠,像半冻结的雪水。只不过它像是有生命的。你心里的一个部分知道它无非就是水,跟很久以来在这同一座桥底下流过去的水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当一根根木头蹿出水面时,你也不感到吃惊,好像它们也是河水的一部分,是等待和威胁的一部分。”再譬如,《我弥留之际》站在安斯的角度叙述的那节:“这条路真是糟透了。再说,天肯定要下雨。我站在这里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就跟有千里眼似的,我能看见天暗下来像一堵墙似的拦在他们后面,拦在了他们和我的诺言之间……路躺在那儿,一直通到我的门口,大大小小的厄运但凡经过这里都不会找不到门的……”谈流水,谈道路,都是平常的事与物,而威廉•福克纳都化平常为神奇,并将情感、情绪和故事紧紧地包裹在里面。
好语言的标准,我还想把“耐回味、耐咀嚼”放置在里面。它同样是一条重要的标准,虽然“耐回味、耐咀嚼”的文字不会分布于小说文字的每一个章节,但有和无则是大区别,有意识和无意识则是大区别。这类文字,在文学中往往处在“点睛”的位置上,它不会多也不能多,然而它在我的偏见里也往往充当“最终评判”文学之格的标尺。耐回味、耐咀嚼的语言一般来说是那种包含众多、自身就可在不断地咀嚼回味中“增殖”的语言,它的里面往往贮含着“思”的重量和丰富。譬如,意塔洛•卡尔维诺在《分成两半的子爵》的最后一节,那句包含着哲思和苍凉意味的“他把我剩在这个充满责任和鬼火的世界上了”——联系小说的言说和我们自身的生活,这里的“责任”和“鬼火”会获得极有魅力和沉郁意味的闪光,它们似乎可以代指太多了;再譬如,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中的吁叹:“……当他们搭乘法国航空公司的飞机飞往华沙,并在过去是隔离区的地方深表遗憾地放上一个小花圈的时候,当他们从这里用导弹寻找波兰的时候,我则在自己的鼓上寻找波兰,并敲出这样的声音:丢失了,还没有丢失,已经又丢失了,丢失给了谁,很快就丢失了,已经丢失了,波兰丢失了,一切都丢失了,波兰还没有丢失……”我们可以联想波兰历史,可以联想二战时波兰的处境,然而,这里的“波兰”似乎也可以转换成另外的人或物,譬如捷克或者印度,譬如我们的时光,譬如爱情,譬如我们自己……当然我们也可能注意到“深表遗憾”这一外交辞令中的反讽,注意到人类悲喜的并不相通和可能的漠然,注意到它里面贮含着的罪与罚以及……总之,它可获得的“注释”甚至足够写成一篇内容丰富的长文,且不说它能够引发的更多联想。我在迈克•弗雷恩的戏剧《哥本哈根》中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在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小说中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在萨尔曼•鲁西迪的小说中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在鲁迅的、莫言的小说中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在玛格丽特•尤瑟纳尔的小说中也可读到这样的文字:它们让我深深着迷。
我还会重视语言的“诗性标准”,它保证着文字的魅力感和丰沛的气息,这一点也不容忽视。好的语言在节奏上、气息上都会让人“舒服”,单单是它就能让阅读变得愉悦。具有诗性是文学中“好的语言”的内在要求,它更能让我和我们感受那种文字之美、创造之美和世界之美。记得是米兰•昆德拉说过,他认为具有高格的优秀小说在本质上一定是诗的,这个判断也获得了太多作家的一致认同——而保障小说整体的诗性感觉,首先是语言上的诗性充盈。我喜欢胡安•鲁尔福的写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语言,他在语言上的诗性魅力足以使一些相对平常的故事变得跌宕、浑厚,趣味无穷。“你该记得乌瓦诺•戈迈斯吧,他就是堂乌瓦诺的儿子,迪玛斯的孙子;迪玛斯就是领唱牧歌并在独裁时期临死还念着‘诅咒万恶的天使’的那个人。这事儿已经有些年头了,可能是十五年前的事儿了。但是,你应该记得他。你应该记得,我们都叫他‘老外公’,因为他另一个儿子弗台肖•戈迈斯有两个很倔强的女儿:一个像根灌肠似的又矮又胖,人们给她起了个诨名:阿莱曼加达;另一个是细长条子,长着一双天蓝色的眼睛,甚至有人说这个女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许多迹象表明她患有忧郁症……”(《你该记得吧》)——在这里,胡安•鲁尔福写下的是一般小说开头习惯性的“人物介绍”,但胡安•鲁尔福却将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故事和耐人回味的东西一起压缩在那里,并让它荡漾出诗性和强烈的节奏感来,并将它交给一个“专门的声部”。再譬如,“‘多罗脱阿,确实是那些低声细语杀害了我。’‘在那里你将找到我的故地,那是我过去喜爱的地方。在那里梦幻使我消瘦。我那耸立在平原上的故乡,绿树成荫,枝繁叶茂,它像是扑满那样保存着我们的回忆。你将会感觉到那里每个人都想长生不死。那儿的黎明、早晨、中午和夜间都似乎完全相同,只有风是不同的。那里的风改变着事物的色调;那里的生命好像低声细语,随风荡漾,生命本身就仿佛在低声细语……’‘是的,多罗脱阿,是那些低声细语杀死了我,尽管我到了事后才感到害怕。这种声音慢慢地聚集在一起,直到最后使我难以忍受。我遇到这些低声细语之后,我的生命之弦也就绷断了。’”(《佩德罗•巴拉莫》)在这段文字中,胡安•鲁尔福为充沛、丰盈的诗性所作的是:两个声部,保持对话和平行关系,有意拉扯出更大张力;语言的回旋性,这是诗性方法的有效结构之一,尽管两个人说的“低声细语”并不是一回事儿;节奏感,以及部分的陌生化处理……我想我们大约会记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两个著名的细节,一个是俏姑娘乘坐床单飞上缀满了金龟子和大丽花的绚烂天空的细节,另一个则是被杀害的何塞•阿尔卡蒂奥身上流出的血穿过客厅、绕过土耳其人大街、沿着秋海棠长廊寻找到祖母乌尔苏拉的那个细节。正是这两个细节中的诗性使它们脱颖而出,成为我们在言说时“恒久的记忆”。
对于好的语言,我想重申自己的另一偏见:我喜欢那种能看出“生活质地”和“生命质地”的文字,但这里要加一些特殊的限制:一,它貌似不那么经意,但却显现出对生活的熟稔,对人情世故和心理心态的熟稔。我希望看到的是节制而不是铺排,如果时时处处都对人物进行从头到脚的“扫描”在我看来是不智的,甚至是种相对的愚蠢。我赞赏意塔洛•卡尔维诺在《树上的男爵》中,写到“我”去欧洲旅行遇到伏尔泰并与之交谈的情景,当伏尔泰知道“我”的哥哥就是像猴子那样生活在树上的著名哲学家的弟弟之后。“‘您的哥哥待在那上面,是想上天吗?(法语)’‘我哥哥认为,’我回答,‘谁想看清尘世就应当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伏尔泰非常欣赏这样的答复。‘从前,只是大自然创造生命奇观,’他总结道,‘现在是理智(法语)。’老哲人开始了关于他那虔诚的一神论的宏论。”在这里意塔洛•卡尔维诺用极不经意、极度克制的方式展示了他对伏尔泰性格、生活习惯和哲学思维方式的熟知,包括专门标出他说的是法语的部分,只有点到,但熟悉伏尔泰著作和生活的人会一下子感到会心;我赞赏威廉•福克纳在《我弥留之际》中的所做,他写日常底层生活,那种带有厚重泥土气息的人物和场景,表达熟稔的方式同样是“不经意”的,信手完成的:“‘我跟任何人一样不喜欢犹豫不决,’爹说。‘能拿到三块钱呢,’我说。爹背部隆起的地方衬衫颜色比别的地方淡得多。他衬衫上没有汗渍……”这里,“爹背部隆起的地方衬衫颜色比别的地方淡得多”是神来之笔,那种生活和观察和体味跃然纸上。二,它绝不可像摄像机那样“记录”,凡是摄像机式记录的语言都会部分地受到我偏见地鄙视,哪怕它写得真,像是生活生出来的那样。我苛刻而偏见地认为,“生活质地”和“生命质地”需要有作家的参与注入,它要呈现出独特性和差异性,而不是单纯的所谓生活的原样。譬如在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中,当葛利高里深爱着的阿克西妮亚死在自己的怀里之后的描述:“太阳在热风阵阵的晨雾中升到沟崖上空。阳光照在葛利高里没戴帽子的头上,照着他那浓密的白发银光闪闪,滑过他那苍白的、呆板的、可怕的脸。仿佛是从噩梦中惊醒,他抬起头,看见头顶上黑沉沉的天空和一轮闪着黑色光芒的太阳。”再譬如,《洛丽塔》,“但是,那个星期四,一滴珍奇的蜂蜜确实落进了它的漏斗。黑兹太太一早就要开车送她要营地去,分别前杂乱的响声传进我的耳朵,我匆忙翻身下床,身子探出窗外。在白杨树下,小汽车已经悸动起来。路边,露易丝站在那儿,用手挡着眼睛,似乎那位小旅行者已经驶进低低的太阳……”在余华的、莫言的以及残雪的小说中,我们会注意到他们对现实之物、之事的独特赋予,极有质感,同时又极有特别之处;在普鲁斯特、卡达莱、让•热内的小说叙述中,我们也会注意到极有质感同时又极有特别之处的语言处理。我的另一偏见是,随着时间和时代发展,随着影视和摄影的深入普及,体现作家对“生活质地”“生命质地”了解和熟知的语言处理需要更精进些,更苛刻也更独特些——它,或许是种趋势。
好的语言——在我的理解中,或多或少带有偏见的理解中,它应当既能满足A条件又能满足B条件,既是适合的又是准确的,既是新颖陌生的又是耐回味耐咀嚼的;它应当可以在谈论A的时候提到它,在谈论B的时候、C的时候依然能提到它。综合的,融合的,也是它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