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诗歌是“史诗”吗?
——兼与美国汉学家柯马丁商榷
2023-08-15徐志啸
徐志啸
(复旦大学 中文系, 上海 200433)
屈原诗歌在中国诗歌史、中国文学史乃至中华民族史上,都有着不凡的价值和意义,历来对其评价甚高,它堪称中国诗歌史早期的一座丰碑,影响波及了后世百代,刘勰《文心雕龙·辨骚》对它的高度评价,正确概括了它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堪称惊艳绝伦、百世无匹。
但是,从诗歌本身来说,屈原诗歌有着它的文学本性定位,我们后世不能予以不恰当地拔高。近些年,海内外学者有将屈原与“史诗”(epic)连称的①,甚至有人认为以屈原诗歌为主体的楚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史诗”②。为此,笔者以为,必须对此做些正名、梳理和阐发工作,以正学界之误。
先看所谓“史诗”(epic)。从世界诗坛看,诗歌按其表述功能,从总体分类角度言,可以分为两大类——叙事诗(lyric poetry)和抒情诗(verse)。相对而言,世界范围的早期诗坛,毫无疑问,叙事诗(lyric poetry)占着极大的比重,而抒情诗(verse)则相对占比较小,这在西方和其他地区尤其明显。我们考察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乃至古希腊都会发现,上古时代这些古国的诗坛上,流行的绝大部分(当然不是全部)大都是叙事诗。相比来说,东方中国的情况有些不同,占汉族诗坛主要地位的主要是抒情诗,而叙事诗相对比例较小,这不仅包括《诗经》、楚辞,还涉及早期的歌谣和民谣(少数民族情况例外)。而世界上影响很大的早期叙事诗代表作,一般认为是荷马《史诗》,它是叙事诗的典型代表,属于叙事诗的一种,由它,人们自然联想到了常说的所谓“史诗”。
毫无疑问,史诗属于叙事诗范畴,它是叙事诗中篇幅相对较大、描写对象比较特殊、有着特定概念范畴的诗歌体裁,某种意义上,它属于一种庄严的文学体裁。此话何讲?简要地说,史诗乃人类早期叙述英雄传说或重大历史事件的叙事长诗,它涉及的主题,往往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和民族或宗教的重大传说,它所叙述或反映的,大多或基本上是人类早期童年时代的重要历史事件或神话传说,它们大多以口头流传的方式传播。据历史资料,上古时期的史诗,流传至今的有:古巴比伦史诗《埃努玛-埃立什》《吉尔伽美什》,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古埃及史诗《亡灵书》,以及古希腊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至于中国的少数民族史诗,有藏族《格萨尔王传》、蒙古族《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等。一般来说,史诗是口头传说时代流传下来的宝贵文学遗产,它在今天成了珍贵的文学作品和历史史料,它们一般篇幅很大,描述故事内容细腻详尽,在表现体式上,主要包括创世史诗和英雄史诗。
那么,屈原诗歌是否属于上述叙事诗的范畴,甚至是“史诗”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且看屈原25篇作品所表述的内容和其艺术表现形式。
屈原诗歌,属于今日我们所知道的楚辞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说楚辞,首先就是指屈原诗歌,其次才是宋玉、唐勒、景差等人的作品,而后是广义上包括两汉时代文人的拟骚诗(以东汉王逸《楚辞章句》收录的作品为准)。也就是说,说到楚辞,首先且主要是屈原诗歌,这是毫无异议的。屈原诗歌,按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共25篇,这25篇作品可靠与否,历来争议很大,我们姑且搁置争议,就其整体作论述③。
屈原诗歌的主要代表作是《离骚》,对于《离骚》,从作品的整体框架、结构和内涵看,笔者以为,这是一首具有叙事和自传成分的长篇抒情诗,它的主体部分记叙和描述的,是由诗人个人身世经历和对理想的刻意追求,导致生发的丰富情感的生动流露和切实表述。诗的上半部分,诗人自叙身世经历的成分较浓,从世系出身到朝廷任职的屡受挫折,虽然其间穿插了抒发感情的因素,毕竟叙事成分占据了主导。然而,诗篇的下半部分,诗人笔锋一转,开始展开了浪漫想象,诗歌主人公离开故土,上天入地,驰骋天国,追求理想对象,其笔下驱使的,尽是楚国和先秦时代的神话与历史人物,诗人所刻意描画的,是他个人对理想追求的矢志不渝。因此,从整首《离骚》诗来说,它虽然上半部分具有叙事成分,但这叙事的主体所要表现的,乃是充满激情的抒情,是为抒发诗人个人满腔爱楚地、爱楚民的丰富感情,和为实现楚政改革理想的忠君意识表现,这样的诗篇,总体上显然属于抒情诗,而绝不是叙事诗,它没有记下重大的历史事件本身,也没有重点描写神话故事或历史人物,它所记录的,主要是自己个人充满波折的坎坷经历和丰富复杂的心路历程,是一部记录心灵世界丰富变化的情感诗,它最终喊出的是震天撼地的生命绝唱。
再看《天问》。这是一首大胆发问的奇诗,通篇只有问句,没有答句,一口气问了一百七十多个问题,从宇宙天际,到苍茫大地,到人间历史,涵盖天、地、人三界,属于一首充满哲理意味的发问诗,从中抒发了诗人发问宇宙和人世的强烈情怀。可见,《天问》一诗绝不可能属于叙事诗,它是一首具有怀疑精神的抒情味浓厚的哲理诗,诗人借助一连串问天、问地、问人的发问,寄寓了内心远大的理想抱负和对宇宙人生的深度思考和深刻疑问。
《九章》题材内容上与《离骚》相近,而具体内容乃各有侧重的九首诗歌的合编,它们有叙事成分,记叙了诗人生平的不少经历,特别是诗人遭君主疏离后,离开朝廷流放各地的坎坷经历,以及其间复杂的心理痛苦和变化。但总体上,它们和《离骚》相似,属于抒情性占上风,叙述性穿插其间,当然整体上缺少《离骚》后半部那样浪漫想象的成分,与《离骚》不可同日而语。
《九歌》《招魂》《大招》《卜居》《渔父》《远游》等作品,更显然不具有叙事诗的成分,它们分别记录的,或是朝廷的祭祀歌舞(《九歌》),或是朝廷和民间的招魂仪式(《招魂》《大招》),或是诗人身世经历中的不凡片段(《卜居》《渔父》),以及驰骋天际、漫游天国的浪漫想象(《远游》)——其成分比《离骚》更荒诞、更离奇。可以说,除了《离骚》和《九章》较有叙事成分外,但都以抒情性为主,其他诗篇则基本不具备叙事因素。
可见,综观屈原25篇作品,不管是单篇作品,还是整体篇章,它们总体上都不属于叙事诗范畴,而是基本属于抒情诗,以抒情为主,少数穿插叙事成分,这些诗篇自始至终所抒发的,是诗人遭遇不幸后的情感爆发,它促使诗人满腔激情地书写下了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丰富复杂的情感经历和充满浪漫的天才想象——毫无疑问,这些诗篇根本谈不上是“史诗”,与严格意义上的“史诗”概念,完全挂不上钩。因此,说“楚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史诗”,完全不符合客观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著名汉学家柯马丁在他的论文中,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屈原史诗”的观点,其概念的语词定位,类似“荷马《史诗》”——名之曰“屈原史诗”。该论文收录于最近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表现与阐释——早期中国诗学研究》一书中。应该看到,《表演与阐释》一书,收录了柯马丁从1996年到2022年之间发表的16篇论文,这些论文可以说是他近三十年研究汉学的部分成果结集,体现了他在汉学研究范围,特别是中国早期文学、诗学、文化等领域的深入研究成就。尤其是其间融入了宗教、政治、哲学、思想等多学科,体现了宏观视野与微观剖析相结合的特色,对中国学者的研究不无启迪。但是,收入该论文集的最后一篇:“‘文化记忆’与早期中国文学中的史诗——以屈原和《离骚》为例”,笔者读后,不得不提出不同看法,以求教于柯马丁及海内外的学界同人。
我们先引述该文的观点及论据,而后作适当的分析与阐述。
首先是关于“史诗”的定义。柯著特别引述了一段关于“史诗”的定义文字:“一首史诗即是一篇关于英雄行为的长篇叙事诗。称其为‘叙事’,是因为它在讲一个故事;称其为‘诗’,是因为它以韵文而非散文写成;称其为‘英雄行为’,是因为尽管会被各大史诗诗人重新诠释,但从广义上来说,它讲述了对该英雄所属群体具有重要意味的一系列英雄行为。”[1]405作者在引述这段文字之前指出:“这一史诗并不是一首单一的诗作,而是一系列诗歌和散文形式的文本的聚合,其中包括了司马迁《史记》中的屈原,《离骚》,以及其他或被收入《楚辞》或未被收入的相关文本。”之后,他又特别指出,“关键不在于单一的长文本,而在于这个单一长文本之所以构成一首史诗的理由:它是叙事性的和诗性的,且只围绕一个无论在精神层面还是能力范围都远超其他凡人的单一主角的英雄行为展开。”[1]406
根据这个定义判断,我们试看屈原及其诗歌,是否符合“史诗”的概念。首先,屈原的行为,是否属于英雄行为?试问,在屈原身上,发生了什么行为?屈原早年受君主重用,任左徒官,出入朝廷,应对诸侯,帮助君主制定宪令,试图改革楚国大政,力图使楚国强盛。这些行为本身,应该属于振兴楚国、有利楚国的行为,它一旦完全实现,那么,或许可以说是完成了有利于楚国楚民的英雄行为。但可惜,在屈原试图实施这些行为之前及其过程中,由于朝廷奸臣们的挑拨离间与有意破坏,以及君主本人的昏庸无能,致使屈原的这些试图付诸实施的英雄行为,不幸中途夭折了,他因此而陷入了困境,甚至惨遭君主离疏,被迫离开了朝廷,这使他怨恨满腔,在流放过程中,他怀着剧烈的痛苦,悲愤地写下了长诗《离骚》,以发抒心中极大的不快。可见,屈原曾想实施英雄行为,但没有也不可能完成他的英雄行为,他所留给世人的,是悲哀的挫折和悲愤的激情——充其量也只是精神层面的苦苦追求和艰难曲折的苦难经历。
其次是叙事。从屈原流传下来的所有25篇诗歌作品看,能具备叙事成分的,主要是《离骚》和《九章》。《九章》包括九篇,它们并非屈原本人所定,系西汉刘向在编定楚辞时所就,篇名也是他定,其中的作品,至今有争论,且九篇作品,均篇幅不大,叙事与抒情间糅杂合。屈原作品最有叙事性的,自然是《离骚》,可《离骚》虽然具有叙事成分,尤其上半部,是屈原自叙出身世系,描述自己进入官场后的波折经历,以及遭遇各种不公待遇后的心路历程,但其中的抒情成分之浓烈,也是显而易见的,更何况,诗篇的下半部分,完全展开了浪漫抒情,想象自己离开楚国故土后,进入天国境地,在神的帮助下三求女,以寻找理想对象,直至最后只能以失败告终,重返楚地故土,这当中,几乎谈不上叙事,完全是浪漫抒情的充分展现,天马行空,驰骋万里,惊采绝艳,令人赞叹。
可见,按“史诗”的概念定义判断,屈原诗歌作品均不符合“史诗”的主要要素——英雄行为和叙事,虽然它具有诗性和长篇的条件——如果《离骚》还算相对篇幅长些的话(当然无法与荷马《史诗》的篇幅匹比)。
大概作者也意识到了这些,故而紧接着,他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屈原故事可以视为一种独特的史诗”。注意,这里所说,不是屈原的某篇诗歌作品,而是屈原故事——“他之独一无二,不仅是被呈现为第一个中国伟大的诗人,而且围绕其典范式的经历汇集而成了一整个文集;还有更宏阔的相关知识传统——无论是书写的还是口传的——明显沿袭并超越了这一文集之所选所集而流传下来。”[1]406看来,作者的论点有所明确了,他不是就屈原的某一篇作品,划定其为“史诗”作品,而是将其全部诗歌和其本人的身世经历,以及更宏大的围绕他的身世经历和诗歌作品所产生的东西——历史上(主要是西汉时代——“是西汉学者全然建构了‘屈原史诗’”,也应包括东汉)全部书写的和口头流传的资料,完全超越文集本身了。这就把话题的内涵大大拓展了,话题的核心也不一致了——作者实际是在构造中国历史上或中国诗歌史上的“屈原文化现象”——屈原本人的身世经历和诗歌作品,加上当世和后代(主要是西汉)人们围绕屈原其人及其作品所建造的“文化宏伟大厦”,作者将其命名为——“屈原史诗”。
也就是说,作者所要命名并探讨的,并非屈原作品某篇(如《离骚》)是否属于“史诗”?也不是屈原其人本身,是否创造了英雄行为,而是试图通过“文化记忆”理论的描述和概括,梳理并组合出一个人为的文化现象——“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先人的镜照中找到了自己的身份认同:这位先人去今足够久远,他不为人知,只能在文化记忆中被创造,只能被赋予理想的而非现实的英雄力量,他经历的英勇挫败不是可怜的,而是悲剧性的,也是超越性的。”[1]407看来,作者所要探索和命名的,并非屈原诗歌是否属于“史诗”,也非屈原其人是否具有英雄行为,而是屈原的全部经历和全部诗歌作品,以及后世人们对他的纪念、怀念、描述、歌颂、评论、研究的文字资料,构成了他在中国历史上一个引人瞩目的文化现象——这就是作者所谓的“文化记忆”,以及由“文化记忆”所生发的对屈原及其诗歌作品乃至屈原文化的理解、诠释和阐发。作者自己是这样解释他的这一想法和做法的:“我认为汉代的屈原形象并非指向一个具体的历史人物,更非指向所谓‘他的’作品的作者,而是一种合成文本的形构,其间铭刻了关于汉代‘文化记忆’充满变迁的理念。这一构想(imaginaire)源自一系列的追忆,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楚国旧贵族阶层的典范构想;对楚亡于秦的预见,同时伴随后来秦朝瓦解的必然性;楚国的宗教、历史和神话传统;具象化的君臣关系模式;楚国的文学遗产;诗性的英雄向英雄化的诗人的转变;以及经由刘安、司马迁和刘向而逐渐形成的作者身份的理想,等等。”[1]394可以看出,作者这是试图通过“文化记忆”的理论和方法,追溯在汉代之前一位中国历史上的伟大诗人,所走过的人生轨迹,所创造的伟大诗篇,所留下的英雄业绩,到汉代,由西汉学者所汇集的全部文本和资料,汇聚成一部可彪炳史册的“史诗”——这就是“屈原史诗”,这是宏大的、包含整个屈原时代到西汉(乃至东汉)的政治、历史、经济、文化、文学等的综合集合体,由它们,组合成了作者特别赋予的概念——“屈原史诗”。笔者毕竟要问,这是否符合“史诗”的本身概念定义?这一切是“屈原史诗”所能涵盖的吗?用“史诗”的名词涵盖这一宏大的历史与文化现象,合理吗?合适吗?
笔者发现,《表演与阐释》一书附录中,与柯马丁合作的郭西安,在其撰写的文章中有一段话,倒颇能启发我们对柯马丁撰写《“文化记忆”与早期中国文学中的史诗——以屈原和〈离骚〉为例》一文的理解:“另一个更有趣的探讨是柯马丁对屈原和《离骚》的‘另类解读’。他的问题意识并非加入‘屈原及其作品’的真伪论争,而是从文化记忆与诗性构建的角度提出‘屈原话语’这一更为形态灵活、边界含混的理念,将《离骚》的经典化与刘安、王襃、扬雄等人的诗学回应与隐性阐释关联起来分析。”在柯马丁看来,“在汉代人的构想中,存在着某种共享的表达集合体。”“有关屈原史诗性话语的形成,乃是出于一种合成文本、文本素材和文化记忆之间的互文性,这种互文性在《离骚》和其他文本之间,以及《离骚》自身之中都发挥着效用,这样一套史诗性话语‘时代误置式’地投射着汉帝国早期知识群体那表面系于过去,实则关乎当前的文化构想。”[1]509读了这段话,我们应该比较清楚作者柯马丁的研究宗旨和写作本意了,他并非将屈原创作的某一篇诗歌作品,定名为“史诗”,这恐怕不符合屈原诗歌作品本身——即便长诗《离骚》,也不切合“史诗”的定义;他也不是把屈原的全部作品合成一块,定其名为“史诗”,这也不符合客观事实;他是将所有包括《离骚》在内的屈原诗歌作品,和后代(主要是汉代)全部撰写的涉及屈原及其诗歌乃至整个时代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包括赞颂的、记忆的、纪念的、传略的、评论的、研究的,以及涉及战国至两汉时代历史、文化等的所有文字资料,全部囊括在内,组成表达的总集合体,共同形成所谓“屈原史诗”,用“文化记忆”的理论和方法,做总体式的宏观认识和体认,标之以历史话语的模式,以至称为中国文学史中的永久“史诗”。
可见,即便在柯马丁自己看来,定屈原诗歌的任何一部作品为“史诗”,都是不恰当的,唯有将屈原的全部身世经历、全部诗歌,以及两汉时代及其前(包括宋玉、唐勒、景差等)的所有文字,都包括在内,组成文字表达的集合体,其间穿插诗性互文性,才能共同组成所谓的“屈原史诗”——即由整体的宏大屈原现象所形成的“文化记忆”的“史诗”模式。这就是说,柯马丁也很明白,屈原的诗歌作品本身,不属于“史诗”,不符合“史诗”的原定概念,他的“屈原史诗”实际提供的是这样一种视野:它既包含原先的楚国贵族文化,这一文化如今随着刘安及其宫廷而存续,又容纳了楚国的历史、神话和宗教,这些元素分布在《楚辞》的不同部分之中。柯马丁认为,“屈原史诗”的形成乃是处于一种合成文本、文本素材库和“文化记忆”之间的互文性,这种互文性在《离骚》和其他文本之间,以及《离骚》自身之中都发挥着效用。
由此,我们可以来看荷马《史诗》与“屈原史诗”的联系与区别了。柯马丁确立“屈原史诗”四字组合,显然脱胎于荷马《史诗》——由荷马《史诗》启发,而创立了“屈原史诗”:两者的前二字,同为有关系的作者或前提人物,两者的后二字,同为“史诗”,虽然此《史诗》非彼“史诗”。我们说,荷马《史诗》,毫无疑问,是由一位名为荷马的作者,写下了有关特洛伊战争的史诗,它篇幅宏大,场面宏伟,描写细腻,全诗包括了《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两大部分,详细记录描述了这场史无前例的战争,包含其间的战争经过和战争结束后的漫长游历。当然,西方学术界至今对历史上有无荷马其人,尚有争论,但基本可以确定的是,根据史书记载和特洛伊战场历史故址的考古发掘,能证明这场战争的基本真实性,因而也就可以确定荷马其人的真实存在,以及《史诗》记录的可靠性。由此,我们看“屈原史诗”,它的作者显然不是屈原本人,因为屈原并非这个“屈原史诗”逻辑上的作者,它是包括屈原及其作品以及直至两汉时代的文人学者,所有留传下来(或不曾流传至今)的文字的综合表达集合体,它描述和记录的是一个大时代特别的文化现象,这个文化现象所记录和反映表现的,不仅仅是作为屈原单个诗人的某篇文学作品,而是一个综合的时代的社会文化现象——以屈原为代表,以屈原作品为素材,围绕屈原所产生的一系列纪念、歌颂、贬抑、研究的集合性综合表述,透过它,作者试图说明“文化记忆”在中国文学中所起到的作用,所产生的影响,所能引发后世人们启迪的东西。由此,我们不能不说,总结和概括由这种“文化记忆”所得出的结论本身,可能会有其一定的意义,有它的特殊的价值,或至少可启发我们后世读者从中发掘其内在的社会和文化内涵,得知屈原及其作品的存在和流传至少到两汉时代,属于一个非常值得引起重视的综合文化现象,它不是孤立的和偶然的。但是,“屈原史诗”,它确实与荷马《史诗》属于两回事,它们两之间,没有任何本质上的联系,纯粹同属四个字组合,字面上有相似性而已。鉴于此,笔者以为,与其用“屈原史诗”作上述概括,不如用“屈原文化现象”更确切,更符合历史史实,更能说明作者想要说清的问题。
我们再回到本文开头所说。我们已指出了“楚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史诗”这一说法,是谬误的,那么,中华民族历史上有没有西方概念上的“史诗”作品呢?首先应该明确,我们没有必要,也不需要,一定要按照西方的概念指向,盲目跟风,要求我们中国的东西,都要贴上西方的标签,这是没有意义的,也完全没有必要。其次,实事求是地说,按既定的西方“史诗”的概念,我们中国早期有没有“史诗”作品呢?可以肯定地说,有。首先,少数民族绝对有,上文已讲到了,藏族《格萨尔王传》、蒙古族《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等,都是显例。其次,汉族的早期诗歌作品《诗经》中也有,比较公认的,如大雅部分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④,这些诗篇,按“史诗”的概念判断,它们所描写的内容、性质及特征,与西方的“史诗”基本相仿,都是反映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或古代神话传说,塑造著名的英雄形象,富有幻想或神话色彩,只是篇幅上,较之荷马《史诗》小多了——它们属于周人自叙开国的历史,涉及了诸多历史人物——《生民》写后稷,《公刘》写公刘,《绵》写太王,《皇矣》写王季,《大明》写武王。这些被写的人物,都是周代的开国伟大人物,是周先世具有史诗性质的半神半人英雄人物,他们的事迹,实际表现的就是周王朝的开创、发生、发展的历史,而他们半神半人的形象,无疑具有幻想与神话的成分,所以《诗经·大雅》的这五首诗篇,可以说属于中国早期的“史诗”,但它们篇幅太小,和荷马《史诗》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只能说是极度浓缩型的“史诗”。
由此,我们可以下结论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确有“史诗”,不仅少数民族有,汉族也有,但不是楚辞;说楚辞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史诗”,肯定不正确;屈原诗歌为主体的楚辞,不是“史诗”,它们不属于叙事诗,而是属于抒情诗;“屈原史诗”,乃相对荷马《史诗》而生,但两者完全不相干;“屈原史诗”,不等于屈原创作“史诗”,更不等于屈原诗歌是“史诗”;“屈原史诗”,实际是综合的历史和时代文本集合体的“屈原文化现象”;“文化记忆”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对文学史或诗歌史上产生的文学和文化现象,作综合的历史追索和考察,但它不能代替我们对历史上的文学人物和文学作品,作不符史实、不合逻辑的推理判断。
注释:
① 参见柯马丁的《表演与阐释——早期中国诗学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3年版。柯马丁系美国著名汉学家,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亚洲学讲座教授,他在早期中国文学和比较古典学等领域,有着跨区域和跨学科的学术成就与国际影响。
② 参见《湖北日报》2022年8月3日,报载:“如果换一个角度,如同荷马史诗一样,以屈原为主要作者创作的《楚辞》,堪为中华民族的第一部史诗。”
③ 按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中的说法,相对比较可靠的屈原作品,一般认为是《离骚》《天问》《九歌》《招魂》《哀郢》等,其他如《九章》,系西汉刘向编定,争议较大,还有《大招》《远游》《卜居》《渔父》等,难以定夺。班固《汉书·艺文志》载屈原作品为25篇。笔者以为,在没有更确凿的文献资料和出土文物可以佐证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主要以司马迁和班固的说法为据。
④ 有人认为,《诗经》中的“史诗”作品,还应包括《大雅·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