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研究
2023-08-14张萍
张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高校要承担起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就要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探头作用,这对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三全”育人要求有着重大的意义[1]。
一、监督在高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当前,深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百年未有之变局迎面扑来,多元思想交融、主流价值背离的社会环境更加错综复杂。高校承担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责任,也承担着“立德树人”的使命任务,这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高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存在的不能忽视的廉政风险,对高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是高校最基础的实体单位,作为高校基层治理体系,其治理水平关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历史使命,承担着“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等根本性任务。随着现代高校制度建设的推进,高校管理重心下移的步伐日益加快,作为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的权力日益增强,各类经费逐步增加,腐败问题也在高校建设发展过程中不断渗透和滋生。在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公开招聘、职称评定、教学科研、选人用人、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培训经费、奖助学金管理等重点领域,都发现了高校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这些腐败现象的发生,使“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高校的教育效能受到严重削弱,使党的教育方针在高校的有效贯彻落实受到阻碍。
要充分发挥基层纪委在高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监督作用,推动完善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健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持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与组织人事、审计、财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体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校得到贯彻落实[3]。
二、监督在高校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问题
教育部 2014年下发文件,要求教育部直属的三所高校西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率先启动二级党组织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试点工作,此后各大高校纷纷启动二级纪律检查机构建设探索。各项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委纪检组织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了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展开。基层纪委从二级学院、教辅部门的纪检组织架构入手,有效发挥了对二级学院、教辅部门的监督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制度不完备,权利职责不清晰
基层纪委工作缺乏基本的制度规范,职责权限不明确,特别是对具体事项缺乏细化和手段,不清楚“监督什么,如何监督”。高校纪委和二级学院、教辅等部门作为基层纪委的上级主管部门缺乏相关的体制机制保障,不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开展工作束手束脚、成效难见[4]。此外,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作为基层纪委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的主体,其工作成效没有得到全面体现,导致基层纪委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相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积极性、有效性受到影响。
(二)队伍不齐备,履职能力不达标
根据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安排,仅在二级党委(党总支)中设置纪检委员(纪委委员),没有建设一支完备的纪检工作队伍。纪检委员(纪委委员)一般由同级党组织副书记或行政班子中的党员兼任,对纪检工作了解不多,有的甚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政策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不甚了解,大多数纪检委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对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不全面,短期内难有作为;有的不懂得如何开展有效的督查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找不到工作的切入点;有的不注重知识更新,经验主义色彩浓厚,不与时俱进,仍然因循守旧地开展工作,制约了基层纪委工作人员作用的发挥。
(三)培训不到位,督导效果不尽如人意
基层纪委工作人员虽然学历较高,但各专业出身不同,对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缺乏业务技能,不利于监督作用的发挥,获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作为“监督员”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有的纪检委员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明哲保身”、有的“轻描淡写”、有的“掩耳盗铃”、有的“避重就轻”,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日常监管形同虚设。
三、对高校基层治理体系如何发挥监督作用的思考
(一)健全纪检监察制度机制,明确监督职责
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按制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跟踪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二级纪检队伍的职能作用真正发挥出来。积极探索并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督制度,在“联”字上下功夫,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上联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二)配强人才队伍,提升履职能力
基层纪委工作人员政治信念要坚定,业务基础要扎实,心理素质要过硬,工作思路要创新。一是结合党支部换届和基层纪委换届,配齐配强党委 (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结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纪委五项主要职责,并根据高校基层纪委实际情况,可制定印发《高校纪委加强基层纪委工作指导办法》,明确基层纪委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具体任务,要求每季度上报《履职台账》,指导督促基层纪委精准有效履职。二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力度,特别是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每季度召开纪检工作例会,着重学习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对程序、流程的把控,通过集中培训、开展专题讲座、纪检工作例会、跟班锻炼、跟案实践、以案代训、列席纪委委员会议、参与巡察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纪委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把好队伍的“入口关”,切实把业务骨干、先进代表、部门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建立定期听取部分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履职情况报告,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并对基层纪委对如何开展监督工作、如何精准有效履职进行全方位培训。同时,召开高校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使监督工作形成了合力。
(三)强化责任意识,实现高质量发展
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提高二级纪检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的标尺,站在维护国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政治标准、更强的工作能力、更实的工作作风,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
四、聚焦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制度融入高校治理体系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在高校,二级纪委开展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高度和学校全局高度,重点加强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推动高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校的主体责任,确保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重点发现二级学院党委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不断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理解转化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要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围绕党中央 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等方面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举措,确保 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穿高校始终,不走过场。三要紧紧围绕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开展政治监督,重点发现二级学院党委在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推动二级学院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完善党对学院全面领导。四要聚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对二级学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风险排查应对处置,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教育管理全过程,在思想阵地上牢牢坚守。 比如,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领域开展政治监督时,就要深入教学一线,进班级、进课堂,查看教师教学情况,是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思政课和专业课教学中,领导班子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对“五个阵地”(教师、课堂、教材、网络、校园思想文化阵地)进行安排部署、定期清查,我们的队伍中是否还存在“嘴上喊着作贡献,眼里尽是黑暗面,身子站在对立面,心理打着小算盘的人”等等,这些都是落实政治监督的具体措施。所以政治监督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我们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坚定地捍卫“两个确立”、更加坚定地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战略决策在学校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监督融于管党治校全领域全过程
聚焦高等教育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师生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学院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变异新表现,聚焦招生考试、学术评价、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教育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职能监督等,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分析深层次原因,推动问题整改。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内控制度,促进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学院治理,把监督融于管党治校的全领域全过程。
(三)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发挥治理效能
把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强化分管校领导“一岗双责”,分管校领导要抓好抓实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与各监督主体信息沟通,分析研判,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督促各监督主体履行自身的职责使命,及时纠正偏差,释放综合监督治理效能。
(四)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监督质效
当前,上级纪委监委已经赋予高校部分监察权,高校要切实做好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贯通协调,厘清职责、规范流程、健全制度,带领二级学院纪委(纪检干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督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新方式、新技术,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互动、抽调二级纪委纪检干部参与校内巡察、日常督导等一系列组合拳,织密监督网,更好将监督融入现代高校治理体系中,通过提升监督质效,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现代高校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五、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通过专责监督的履行,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实现社会主义办学目标、确保“国之大者”落到实处,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职责。高校要从制度上保证基层纪委工作人员的选拔和人事调整机制,配强人才队伍,加大培养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素质,确保高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高校学院及教辅部门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高校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