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探析
2023-08-08高健王美珍
高健,王美珍
(1.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10870;2.内蒙古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10)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32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0%”[1]。构建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2]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内涵延伸和超越,其本质是多元主体在有序的网络空间通过自为行动实现需求的满足。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导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社会组织)和网民理性参与网络社会治理,在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尊重客观规律的治理原则基础上,通过创新网络核心技术、凝聚网络治理共识、完善网络民主协商、健全网络法治建设等方法,进行网络安全的维护、网络生态的绿化和网络资源的整合,从而提高网络生产力、实现网络社会善治和网络主体自由,不断推进网络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主体论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在各级政府部门主导负责下,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企业和网民对网络各项事务进行合作治理,形成立体协同的治理架构。
(一)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统一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党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3]。这也是构建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前提和保障。
首先要增强党对互联网空间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管控。党不仅要积极推进网络媒体集团内部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更要在互联网信息传播中牢牢把握主导权和话语权,引导网络舆论理性发展。2020 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党中央迅速作出战略部署,一方面充分报道疫情实况,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对传言和谣言进行跟踪研判与正面引导,加强与民众的交流互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在各大网络平台科学设置议题,引导社会热点问题,传播正能量,使人们在疫情大考中不断增强制度自信。
其次,要加强党的工作队伍建设。党的各级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4]6,提高网络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熟悉和掌握“互联网+”条件下的工作技能,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党的领导干部作为网络工作主体,需要在复杂多变的网络浪潮中坚定政治站位,善于正确引领网络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
(二)政府在网络治理中主导负责
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分布式的拓扑结构,只有节点而没有中心点,诸多的治理问题并不能通过互联网自身解决。政府是网络社会治理决策的颁布者、治理资源的提供者和治理实践的监督者,网络治理必须依赖政府扮演主导负责的角色。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要积极转变职能,推动各项网络治理政策落实、提供网络公共服务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调动各行政部门协调工作与合作治理,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迈进。
在具体网络社会治理实践中,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统筹和监督体系。纵向来看,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治理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的网络治理相关工作,政府组织层级分明、边界清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横向来看,每个政府职能部门做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在治网实践中善于洞察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确保它们能够得到及时和妥善处理。
(三)社会积极协同网络社会治理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需要社会积极协同,这内在地包括了企业履责与社会组织参与等相结合。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不断为市场提供网络表达元素,并构成网络社会的行动主体,其履责水平事关网络突发事件的频次与发酵程度。因此,企业要明晰其主要责任,非互联网企业要建立健全网络服务规范、指导员工安全上网,不断增强员工参与网络治理的意识;互联网企业要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奖惩制度,将保护用户安全作为技术开发首要责任。
社会组织的形成决定了其特殊的专业性和广泛的社会性,它与相关社会关系主体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的重要主体。首先,互联网行业的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可以通过对舆论的把控与影响,引导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其次,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保持着正向合作关系,推动网络治理的各项政策得以制定和实施,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的网络治理工作;其身处社会基层,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关联,便于与人民取得联系,促使其在处理网络各项事务时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最后,网络领域的社会组织作为党政与网民协同合作处理网络事务的推动者,自律是其形成的初心,要以自律公约带动全社会协同治理,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功能的发挥。
(四)网民理性参与网络社会治理
网民是网络社会治理实践的现实主体,是构建这一共同体的主力军。截至2021 年12 月,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0.32 亿,如此庞大的群体已经成为网络最活跃的主体。
网民在网络突发事件中的理性参与,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最好的注脚。2019 年底,武汉出现的不明原因肺炎成为微博流量话题,在微博热搜榜高居不下,网民面对未知的流行性疾病并未出现大规模的造谣转发,人民日报博文下点赞量第一的评论是呼吁大家提高重视,但不信谣不传谣。2020 年1 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扩散,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并未影响到广大网民,他们通过互联网时刻关注着武汉疫情,在网络舆情中坚守自我,理性地看待现状,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益性社会团体官方网站、各类个人社交平台积极进行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网络提供的新场域和新载体,在增强公民话语权的同时,也成为网民与党政部门交流互动的纽带,“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方面的作用”[5],推动着网络社会治理更加民主化与透明化,呈现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主导的网络治理趋势。
二、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客体论
从根本上说,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处理网络事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主要的治理客体包括对网络安全的维护、网络生态的绿化和网络资源的整合等。
(一)网络安全的维护
随着对互联网发展规律的不断掌握,中央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6]198的重大论断,将网络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指出,要“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2]。网络安全是经济发展的推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网络日益发展的今天,保护网络安全就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同时,网络安全也是人民幸福的重要来源。网络平台系统安全、信息安全不断给人民群众带来网络安全感,人民幸福指数持续上升。
我们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创新科学技术、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维护网络安全和推动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一要坚持国家网络主权独立,这是网络治理的安全底线,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和管理模式;二要创新科学技术,保障科技领域安全,特别是在互联网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这是维护网络安全的战略基础;三要注重培养网络稀缺人才。近年来,各大高校在本硕博阶段开设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并进行相关领域的研究探索,致力于培养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复合型人才、发展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
(二)网络生态的绿化
网络的发展日新月异,日益成为人们学习、交往、娱乐的重要平台,但也存在着如网络谣言、颠倒黑白、恶意炒作等道德失范的问题,时刻影响着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
一要设定他律的约束,从营造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做起,对在网络随意发表低俗内容、对他人进行恶意谩骂、宣传各种极端主义的行为和不顾社会责任、唯利是图的网络企业进行严格治理;二要不断加强我国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2],科学地设置网络议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引领网络思想,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网民网络德性;三要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坚决打击历史虚无主义、制造民族分裂言论、破坏国家主权等违法乱纪行为,还人民群众风清气正的精神家园。
(三)网络资源的整合
我国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了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治理客体。一方面,东西部地区、城乡之间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差距较为明显。网络的本义是指由若干节点和框架构成事物间的相互联系,这就决定了网络的互通性和关联性。然而,不同地区间网络基础设施的差距限制了人们的交流与互通。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应不断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网络硬件设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网络资源惠及更多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国学校利用网络直播授课,而困难地区网络基站较少,网络信号差,很多学生上课都成为了难题。为学生上课不受影响,中国大地迅速涌现出一批奔走在困难地区的网络基站建设人员。新时代网络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也彰显了中国速度。另一方面,网络覆盖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如网速、网络质量、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有一定的差距。整合网络各种资源、“加强数据有序共享”[4]138、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化升级、实现供需平衡,成为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的新课题。
三、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7]。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基础是网络生产力的提高,这也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首要目标;其实践目标是重构网络社会秩序,实现网络社会善治;终极目标则是实现人在网络中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一)提高网络生产力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以提高网络生产力为首要目标,是构建这一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8]307“生产力”是一个历史范畴,社会历史性是其显著特征。随着人类进入互联网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从最初的生产要素逐步向物质生产力转化,网络生产力以其与之相对应的新型生产力形态进入大众视野。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搜索引擎和电子商务为主要渠道的网络生产力不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还推动着社会建设智能化、产业数据化和数字产业化,事实上更在于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社会思维和生活方式,网络生产力已成为信息时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网络生产力的发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实现网络社会善治
实现网络社会善治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目标和鲜活标志。
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互联网本身的匿名性分散了现实社会身份的责任感、降低了社会道德的约束力,导致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网络脱序现象本质上是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脱离了共同体。要想重构良好的网络社会秩序,使人们最终回归到网络社会共同体,新时代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的新范式为其提供了选择路径。技术手段是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首要选择。网络技术设定主体具体的网络行为,并且可以通过网络监督、反制等技术实现对违规者的“精准定位”,从而规范其网络行为。法治是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德治是柔性手段,以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不仅实现二者功能上的互补,更强调道德的价值统摄作用。法治与德治刚柔相济、相辅相成,同频共振以约束网络主体的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社会秩序,从而实现网络社会善治。
(三)实现网络主体自由
人类创造互联网的初衷是提高自身的生存质量,从而实现网络自由。然而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在发达的信息时代里迷失了自我,逐渐被互联网控制和支配,面临着网络沉溺、网络犯罪等异化的困境。随着网络功能的不断完善,人们对网络技术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甚至有些人沉溺于网络世界无法自拔。原本网络技术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是人生产出的劳动产品,但它又反过来支配人类。在网络社会中,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成为了二进制的数字,人与人本来的主体间网络共生关系成为了“人机关系”,造成主体“客体”化。在这一层面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被虚拟化和数字化,逐渐变成“键对键”的技术方式,人与自己的类本质关系陷入异化危机。为消解这种异化,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致力于促进人在网络中自由和全面地发展,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网络社会治理理论、掌握网络发展规律,从根本上对网络社会治理思维、治理模式、治理方法进行改进,最终实现人在网络中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四、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原则论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社会治理、遵循网络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尊重网络社会治理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社会治理原则
“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9],而网络社会治理是网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以人民为理论起点,以维护人民网络安全、廓清人民上网空间、推动网络资源更好地惠及人民为逻辑旨归,这是中国共产党对群众史观的继承与发扬,也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
“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社会治理原则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一是网络社会治理为了人民,要牢牢把握网络发展的根本属性,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期待和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二是网络社会治理依靠人民,牢记人民是网络事业的建设者和推动者。网络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任务,须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巨大合力,尊重人民的发展意愿。三是网络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互联网+”逐步走入民生领域,更好地弥补民生短板、赋能实体。“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就业”等,让“互联网+民生需要”成为网络社会治理常态,尤其是互联网赋能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坚持网络社会治理走群众路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贴近群众、了解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激发网络社会治理活力。
(二)遵循网络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
共建是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共建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集体行动。这一共同体的构建强调网络社会治理应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需要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形成多元主体立体协同的集体行动机制。党和政府在其建设过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与主导负责的作用,并不断“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10],尊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人民大众的首创精神。
共治是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模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实现了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和价值表达的便利化,与之相伴则是各类网络问题和矛盾的加剧与复杂化。新时代要创新和积累网络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以各类智慧移动应用平台为载体,通过完善网络矛盾调解机制、处理人民群众的内部问题,将日常活跃于互联网的民众纳入治理共同体中,拓展其利益诉求的渠道。网民得到正向反馈后,其共同体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增强,逐渐形成正向循环的闭环,更有效地投身于共同体治理实践。
共享是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价值归宿。这一共同体在其形成和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和企业等通过使用大数据准确把握人民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群体和需求的差异性,最终实现治理成果精准化供给,提升网络公共治理的有效性能。如购物类智能软件的开发与应用、高校间网络共享资源课的运用、VR 技术向医疗方面的深入发展、交通工具的共享等,让人民群众平等地共同利用社会资源,共同享有网络社会治理成果。
(三)尊重网络社会治理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与其持续发展,离不开对网络自身运转规律的科学把握及对网络社会治理规律的深化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8 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8]311。构建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首先要尊重网络技术发展变迁的规律和自身运转的规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社会的逐步完善,网络的社会属性不断拓展延伸,媒体属性与社交属性日益明显。网络的虚拟性、数字化、“后真相”化将客观实在的实践行为在否定意义上异化,即异化的物化,表现为物的主体化和人的客体化。网络内部的这种矛盾对立关系遮蔽了其内在的关联性和平等性,即网络内部各构成元素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相对平等,因此认识并尊重其客观规律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要辩证地看待网络社会治理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利用互联网本身的关联特性和平等性的优势,将其转化为网络一体化发展,构建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优势。如此不断深化认识治理规律,才能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共同体持续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方法论
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通过创新网络核心技术、凝聚网络治理共识、完善网络民主协商、健全网络法治建设等方法,创新了这一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一)创新网络核心技术
网络核心技术的创新事关网络社会治理的质量与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更好惠及民生”[6]198。具体来说,党和各级政府一是要制定完善网络技术的发展战略和前沿布局,包括从当前到长远的发展计划,从资金、人才到政策、技术的体系支撑;二是增强科学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产业和技术的主导权,尤其针对互联网核心技术,实施全方位研究与技术攻关,将核心技术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4]109,促进网络社会治理的完善;三是汇聚网络社会治理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对网络人才的培养力度和网络科技高水平创新团队的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治理人才引进机制,实现人才“引得进、稳得住”。
互联网新型科技的应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成效显著。在疫情防控初始和关键阶段,运用大数据背景下的网格化治理,以基础数据平台、统计分析平台、社情民意平台、监督服务平台等各功能模块,针对疫情和“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11],及时回应大众关切等都发挥了关键作用。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健康码”“健康宝”“五色图”等技术为复工复产提供了科学依据,利用区块链独特的信息不可篡改、可溯源、透明安全等特点,对网络谣言进行信息溯源、对红十字会的抗疫物资进行透明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社会治理与疫情防控深度融合。
(二)凝聚网络治理共识
“网络治理看上去是治网,本质上是做人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凝聚人心”[12]。在网络治理实践过程中,凝聚人心就是凝聚共识。
从理论维度来看,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有着不同的行为主体,必然会产生利益和价值观方面的分歧,或许在短时间内很难形成广泛共识,但这不代表没有共识,潜在的共识可能会被假象遮蔽。只要各行为主体在治理实践中不断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并积极求同存异,便会逐步形成一种共同的思想观念和认知。从实践维度来看,凝聚共识对于高效治理网络、发展网信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缺失共识,则可能导致部分主体对网络空间认知不足,在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时可能会导致偏执、非理性情绪弥漫。从价值维度来看,网络社会治理形成安全有序、利益共享、平等发展的共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在精神追求。
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属于新兴事物,接受新事物并推动其持续发展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治理实践过程中不断解放思想,逐步形成共识。要通过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凝聚共识,加强社会共识的网上正面宣传,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用主旋律滋养人心;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和消除意见分歧,解决各种舆情问题,及时引导和纠正各种错误思想与观点,发挥社会共识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三)完善网络民主协商
网络民主协商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与空间形成的民主协商治理实践方式,是网络社会治理的方式创新与民主协商的场域拓展之间的有机结合。从规范意义来讲,它不仅要在遵循公共性精神的前提下,引导所有利益相关主体理性有序地治理网络,更须以实现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价值为导向,推动各行为主体平等充分地参与网络协商。
网络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交互性等特征为协商民主的核心理念即公共性、平等性提供了契机。网络的空间开放、内容共享与网络相伴而生,其公共性既体现在网络空间公共、相关主体范围公共,也使网络公共内容在合理范围内指向公共目标。具体场域、行为主体和内容合理三者的有机结合,为通过民主协商实现对网络事务的治理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而平等性是实现网络民主协商的充分必要条件。网络的交互性使网络行为主体平等自由地沟通成为常态化,这也契合了民主协商的价值理念。在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各行为主体基于对彼此的信任,各自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信息,实现共享成果、共担风险,基于这一点,通过沟通合作和平等协商来解决网络社会治理中产生的差异。
网络协商民主仍属于探索发展阶段,可通过构建一系列民主协商、人民调解的网络平台,将日常网络边缘化的中老年和青年流动人口也纳入治理共同体,激发其参与网络民主协商的活力。
(四)健全网络法治建设
“依法治网”[13]是依法治国在网络空间的具体实践,也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解决立法问题,“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9],做到有法可依。近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以《宪法》为立法基础和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法律体系。我国还将延伸性立法作为网络立法体系的补充支撑,完善了网络法律法规。
其次,要有法必依。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涉及多个治理主体,党中央和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法律法规。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针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使用者、网络行业组织等不同行为主体,制定了详细的规则。要依据相关法律尊重各行为主体的独立性和主体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当前,我国的网络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体系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对于网络的法治建设,既要保持已颁布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随着网络的发展,及时制定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使其与网络社会治理发展水平相适应。要运用好法治这一重要法宝,积极推动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总的来讲,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国互联网发展实际结合而成的与时俱进的新事物,是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体。构建这一共同体对于提高网络社会治理具体实践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进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先进的研究和发展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