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与共性的联系分析

2023-08-07伍碧宁

艺术大观 2023年19期
关键词:艺术价值个性共性

伍碧宁

摘 要:一部成功的音乐表演作品,不但具有良好的艺术审美价值,还能带动受众,激发共鸣。而这一成果的取得需要表演者在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音乐表演作为音乐的二次创作,能使音乐作品成为真实的音乐存在,并在同一作品中体现出不同的美。而这种不同的美就是表演艺术个性,是十分宝贵且不可替代的,但音乐表演并非只有个性,艺术本身是相通的,不同表演之间势必也存在一定共性,只有处理好个性和共性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音乐表演艺术发展。为此,笔者从现代音乐表演艺术的价值分析着手,阐释了其中“个性”和“共性”的基本内涵与表现,并以此提出了两者之间相互依存、制约、转化和互补的关系。

关键词:音乐表演艺术;“个性”;“共性”;艺术价值

中图分类号:J6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3)19-00-03

音乐作品依赖于演奏者、歌唱者、指挥家等群体的艺术表演,同一音乐作品会因为不同艺术家的表演形式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风格和味道,因此也被称为二度创作或者再创作。在这之中,表演者表现出的动作、特点等都是自身个性的体现,而共性则是音乐作品的创作意图,表演者在遵循原本创作意图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诠释和演绎,以使作品更具艺术审美价值。我们能够看出,音乐表演艺术的个性和共性之间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表演水平的高低和受众的欣赏度,为此表演者有必要明确个性和共性之间的联系,在充分尊重作品创作本意的前提下,充分展现自身风采与个性,以使整个表演更具艺术价值。

一、现代音乐表演艺术的价值分析

现代音乐表演艺术是在音乐基本规律之上形成的,涉及内容众多,包含基础乐理、音乐鉴赏、音乐史等,并且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在整个音乐领域,它占有重要地位,是现代社会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基础,能在丰富的演奏方式下幫助人们自由表达自身情绪和情感,形成一定审美态度。

(一)诠释音乐作品

音乐表演是音乐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音乐价值形成至关重要。一般评价一部音乐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除了要看到创作者的曲谱,还要综合衡量音乐表演。这是因为曲谱创作只是记录了音乐,只有通过表演者将音乐诠释出来,使原本的物质文本转换成真实的声音,音乐才会变成现实[1]。而要使音乐体现出基本的审美价值,就需要表演者利用自身音乐技能、感悟等实现,一旦缺少有效化表演,就无法确保记录在文本上的曲谱发挥自身价值。

(二)展现艺术个性

音乐表演并非简单进行曲谱复制,而是在诠释作品的基础上,体现出表演者的个性化和创造性。实际表演时,表演者会对曲谱进行深入研究,掌握具体旋律、节拍、力度、节奏等,有利于充分把握音乐作品,实现对各项细节的准确诠释;也会基于理性思考和感性体验等对作品风格进行分析、探索,有利于从创作背景、文化传统、艺术审美方面确定风格表现的根本,更好地把握作品神韵和宗旨;也会从作品的深层含义和思想层面进行研究,从而在音乐表演形式层面进行作品艺术价值升华,在丰富受众思想和情感的基础上,也促使自身表演上升到一定层次。同时,也会利用自身的音乐创造力和想象力进行作品的二次创作,更准确、更深入地理解作品。

(三)满足受众审美

一方面,音乐受众的审美欣赏是基于理性的一种感性活动。对于他们而言,音乐可以为自己提供一种美好的感受和感性体验,特别是对音乐有所把握之后,这种感受与体验会更为深刻[2]。比如,贝多芬《第三交响曲》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体现了对英雄的赞颂。受众在了解了贝多芬本人的民主思想和他对拿破仑的相关态度后再欣赏音乐表演,就会对他的创作意图产生更深的体会,思维也会更为清晰。另一方面,受众在音乐欣赏中获取审美感受。这不仅是作品自身和受众之间共鸣的结果,还是受众对外部世界情感体验所产生的情感升华,从而获得充分的情感满足。比如,在欣赏《蓝色多瑙河》就会产生圆舞曲的感觉;在欣赏《?A大调波兰舞曲》就会想到战争场面等,有利于获得审美享受。

二、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

(一)个性理解

所谓音乐表演个性,即不同表演者因自身性格、气质、音乐领悟力等层面差异的影响,而使得表演呈现出与其他表演者不同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行为特点、情绪变化等方面。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包含两点: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分析、对音律变化的感受、对情感内涵的理解;表演者自身表演形式具备的基本特点和风格[3]。

1.心理层面

在心理学中,个性代表了动力组织,其中包括性格、气质与能力。性格是人意志、态度、情绪方面的特性;气质是心理活动中的动力特性,如反应的灵敏度、耐受的强度、情绪的兴奋性等;能力则是完成某项活动的本领,涵盖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灵巧度、力度等。这些特性对于音乐表演艺术活动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也体现了表演的个性化。在真实的音乐活动中,这一点也能得到有效证明,即不用看音乐表演,受众也能基于表演者的演奏或演唱辨识度而认出其身份,这种辨识度,可能是音色的个性化处理,可能是特殊的情绪表达,也可能是综合了多项个性表演元素所形成的表演形式,这也是表演最可贵的个性化因素。

2.表演层面

在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具体是指表演人员所体现出的艺术个性,即指表演者音乐才能、文化修养、价值观念、生活阅历等因素的集中体现。这些因素彼此渗透,从而推动表演者形成良好的创造力,因此表演者不同,所产生的创造力就会存在一定差异,作用到音乐作品表演中,就是各自拥有的个性特征。而该个性特征主要体现在表演的两个层面:对音乐作品的形式结构、音调内涵有不同认知和理解;自身具有独特的艺术展现形式。这两大层面彼此作用,共同组成了音乐表演个性。

(二)个性表现

在一个极具个性的音乐表演作品中往往拥有其他作品所不具备的效果,个人风格更显著,给观众带来的感受更特殊。比如,张国荣演唱的《千千阙歌》,根据自身特色将音调控制得很低,声音更为庄重和沉稳,使得作品风格哀伤感更重;而陈慧娴版的这首作品,声线十分优雅轻柔,音调高、音域宽,充满想象力,作品风格治愈效果更突出。此外,在音乐表演中,一些表演者还会将原作品的旋律、音符等进行个性化创作,再融入自己擅长的表演形式和技巧,使观赏者更易记住作品与表演者。比如,李斯特基于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创作出了著名钢琴曲《钟》,不仅表演形式变得更具个性化,还使得原作品本身的内涵与表演者情感紧密融合在一起,有效激发了观赏者共鸣,成为传世经典的钢琴曲大作。个性突出是主体性较强的一种表现,主体性是决定能动性发挥的关键,但这种主体性不能超出一定范围,即不能超出一度创作的范围,否则就会矫揉造作,失去作品原本的创作意图。

三、音乐表演艺术中的“共性”

共性和规律之间密不可分,在对某些事物或事件的共性进行总结处理时,通常就能得到一定规律。所谓音乐表演共性,就是所有表演者都具备对音乐艺术价值和美感的感知能力、认知能力,都掌握正确的音乐表演方法,了解音乐艺术的表演规律,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创作意图[4]。比如,掌握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创作背景等信息,从而在表演过程中进行准确的情感表达,展现作品主旨。这一概念贯穿音乐表演多个方面,包含乐谱、乐器等。以钢琴演奏为例,钢琴曲的呈现效果与演奏者基本功的扎实与否密切相关,不管哪种难易程度的作品,对演奏基本功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即必须掌握“什么是正确的弹奏钢琴”“弹钢琴应该做到什么”“如何把握创作者意图”等。如手指可以迅速在琴键上灵活跑动,曲目音色、音量、节奏、力度都保持均匀性等。再比如声乐表演中,需要演唱者使用正确的歌唱呼吸方式、发声技巧、歌唱共鸣技术、歌唱语言等。

经过长期发展,音乐美已经基本形成一定规律,即具有一定共性。比如,节奏较快、音色短促轻巧往往会给人带来明快、活泼的感受;速度较慢、音域较低,节拍变化较少且乐器音色绵长的旋律往往会给人带来伤感、哀愁的感受。所以,音乐美的共性是长期以来受众对客观物理现象相对统一的主观感受。但音乐并非静止不前的,它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中,所以这种规律性也会有所变动。就共性在音乐表演中的体现来说,不同作品所呈现出的共性也会有所差异,这主要在于音乐作品表演会基于作品创作背景、社会环境等层面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特征,时代不同,大众审美也会有所差异,即便是过去备受关注的艺术形式,现在也可能脱离潮流。所以从这点来看,音乐表演共性就是音乐作品都是根据特定审美,把被受众广泛接受的艺术表现形式实施有效处理和加工,使其得以深化和创新。在二次创作表演中,需要深入了解作品背后的情感,合理把控作品共性,特别是在时代发展下,受众审美和对音乐的欣赏变化都在不断变更,所以必须把握受众审美共性,将不符合受众需求的进行改进,创作出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四、“个性”与“共性”的联系

个性和共性本身就是矛盾的双方,在音乐中两者的这种联系更为明显。音乐是一项审美艺术,注重情感、语言、技巧等要素的综合应用,但不能只拘泥于此,还要善于创新,发展个性化的艺术创造力。即在音乐表演艺术中,由共性建立基础平台,由个性进行演出,两者缺一不可[5]。

(一)依存性

对于任何事物而言,个性和共性都是必然存在的特性,虽然彼此独立,但相互依存。共性属于事物最基本的形象,在音乐表演中,倘若演出人员只进行作品共性展示,那么整个作品就会丢失审美标准,索然无味,缺乏艺术价值,所以必须同样注重个性展示。因为个性能有效加深受众印象,对音乐作品实现再次创作,使其中的情感和内涵得到有效拓展和延伸,获得更具多样性的艺术形式。正如音乐表演不能只进行共性展示一样,表演时也不能过于追求个性化,导致作品丢失原本的精华和价值,必须在表演当中合理控制“个性”因素的应用,从而创作出广受欢迎的音乐表演艺术。

(二)互补性

在进行音乐艺术作品欣赏时,需要调动听觉、视觉等感官进行感受,并主动思考音乐的艺术价值。审美能力越强的受众,对音乐作品的表演形式和呈现出的情感与情绪就会领悟得更为透彻。在所有音乐表演艺术作品中,时代背景不同,所体现出的思想、文化等都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但其都是站在当时社会环境下,融入了当时的精神和思想。所以,音乐表演不仅需要共性,也需要个性,只有两者彼此结合,才能产生最佳的表演形式,给受众带来最符合其审美需求的音乐盛宴。

(三)制约性

音乐表演中的制约性主要体现在共性与个性的平衡问题上。实际上,表演者个性的发挥和原作品给出的表演界限处在天平的两头,个性处理会受到原作品创作的制约,而原作品也会因为表演者的个性化处理发生变化[6]。最理想的状态不仅要体现原作品所要表达的所有内容,还要完整展现出表演者的个性要素。但这种理想化的最佳平衡几乎是无法达到的,类似于静止与运动。这种平衡看起来属于表演的最佳状态,不平衡则是表演有所不足。可在表演中,即便是世界上音乐水准最一流的表演者都无法完全达到平衡状态,所谓能实现的平衡也只是某一时间段或者某一層面上的相对平衡。所以表演者必须无限接近于平衡,有效思考如何使天平两端有机结合在一起,否则无论偏向个性还是共性,都可能会破坏音乐的完整性,导致音乐失去对创作意图的尊重,或过度墨守成规而缺少独创性。

(四)转化性

根据事物发展规律来看,个性和共性之间通过彼此依存、相互制约能最终实现发展促进。从宏观角度来看,当某一个性处理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被无数音乐艺术表演者都渐渐演练成同一类作用时,这种个性处理就会发展转化成某一共性,并被固定下来。这种个性转为共性的成因,不仅是优秀表演者普遍统一的审美素养,还是人本身对外部事物所产生的一种较为相对固定的感知力。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和共性之间并非完全对立甚至割裂的关系,而是在不同环境下,可以随时转化,并向着受众需求的方向不断变化。

五、结束语

一部优秀的音乐艺术作品,不仅要有优美的旋律、丰富的情感和动人的节奏等相关“共性”,还要表演人员拥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特殊的个人标识、高超的表演技艺等相关“个性”。通过分析发现,音乐表演中的“个性”是基于“共性”范围之内的,“共性”则是在“个性”基础上的,两者既彼此独立,相互制约,又互为一体,相互补充,需要表演者充分掌握两者的平衡。即同时兼顾“个性”和“共性”,不但要精准把握音乐作品的深层内涵和历史意义,还要应用现代的思想观念对这种意义与内涵加以深刻认知,以加强对作品的理解,使表演本身的创造性得到最全面展现,强化表演效果。

参考文献:

[1]殷英.中国现代音乐美学的生成基因与价值依归[J].人民论坛,2022(18):107-109.

[2]多罗提亚·法比安,周全.西方音乐表演研究的意义与价值[J].人民音乐,2020(01):84-88.

[3]夏丹.论戏剧表演与音乐表演的共性与个性[J].四川戏剧,2022(06):31-34.

[4]刘毅,李旭东.真实与创造——当代音乐表演的再创造研究综述[J].四川戏剧,2022(03):125-127.

[5]胡东冶.音乐表演行为研究——从声乐艺术表演的角度[J].音乐创作,2018(11):165-167.

[6]杨和平.简论中国传统音乐表演美学理论话语体系构建[J].人民音乐,2018(02):66-69.

猜你喜欢

艺术价值个性共性
喜欢在墙上画画是人类的共性吗?
共性
“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引领和推动共性使能技术在中小企业推广应用
浅析现代包装插画设计的商业应用
语言表达重“个性”
融合与创新:伪满洲国建筑研究
古城墙中所包含的艺术文化解析
浅谈当代艺术在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研究
浅谈小学语文个性化习作的教学策略
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分寸感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