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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逻辑进路

2023-08-07周芷如

关键词:个体价值观核心

周芷如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027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1]。 生活实践是价值观的生成基础,而价值观则是生活实践的内核引领。 进入新时代,美好生活成为人民的向往与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是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现。 而且,这种融入是遵循理据阐释、机理剖析以及路径探索的逻辑展开。 由此,遵循这一融入逻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能有效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各方面,从而发挥出凝结全体人民共同价值追求的功能优长。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美好生活的关联耦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其“二十四字”的内涵实质融聚了人们对多元化美好生活价值诉求,因而在学理上葆有与美好生活关联耦合的依据。 这同时构成探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基础性命题。

(一)美好生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指向

价值观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形态,是人们生活状况和实践经验在价值层面的反映与凝结[2]。 作为一种精神形态,价值观的形成导源于生活实践。 社会中的人总是存在于一个由先在性价值观念影响的生活实践场域。 生活经验的长期积累与储备,以及传统、习惯、经验、情感等因素的协同交织,无不影响着人们自身需要的生成与生活愿景的形成,从而对人们的价值观塑造产生作用。 事实上,美好生活是关于生活的价值心理、价值评价、价值选择、价值行为的总体观念,因而,美好生活是与价值观相统一的[3]。 孕育于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时代时空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上,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美好生活建设过程中不同层级价值关系而构造的价值框架。 区别于其他零散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中人们的所需所求、所思所盼,切实关注到人们的生存境遇与价值诉求。 因此,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将之视为纯粹的政治符号,而应意识到其是对多样化价值观念的最大凝聚。

可以说,价值观念是对生活价值实感的蒸馏与浓缩,而生活实践是观念世界的外化与呈现。要让一种价值观真正发挥作用,那么这种价值观就必须融入、渗透至人们的生活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新时代人们美好生活期盼的价值共识,其要助力人们实现理想图景中的生活——美好生活,将“想象中的世界”兑现为“现实中的世界”,就必须将自身置放于对象化的实践——美好生活建设。 在美好生活的实践场域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与深层次融入,是有助于锻造出美好生活的公共价值底色与激发人们参与美好生活建设实践的。 具体来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影响人们生活目标的设定、人生道路的选择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凝结起人们对建设美好生活的价值认同,并进一步激发人们将价值认同转化为自觉的实践行动。 而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回应与主动践行,自然将推动美好生活建设的顺利开展。 如是,美好生活的建设过程与成果供给无不彰显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有的价值势能。 由此而论,融入美好生活建设将能显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现实意义,而实现美好生活则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实践指向。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美好生活的意涵融汇

共处于新时代的时空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美好生活的意涵存有融汇之处。 这首先表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要求与美好生活的内涵是相互融通的。 在国家层面上,“富强”强调夯实物质基础以满足人民更高的物质文化需要;“民主”促进人民拥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以满足人民对法治、公平、正义等的需要;“文明”倡导以良好的时代风尚和道德规约涵育人民健康精神品格;“和谐”协调人与万物的关系以增进双方的共生共荣。 在社会层面上,“自由”丰富人民树立生活理想的可能性以拓宽他们梦想成真的空间;“平等”推动人民享有同等的生命权、人格权以增进他们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公正”显现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正当性以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法治”主张维护社会秩序以促进社会建设行稳致远。 在个人层面上,“爱国”激发人们主动维护国家主权的意志动机以及厚筑人们共同的情感属地;“敬业”彰显人们为社会作贡献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以激发人们创造社会价值的积极性;“诚信”奠定了社会交往的道德底色以培育人们的真诚人格与积攒人们的良好信誉;“友善”纾解了人们的意见分歧与利益冲突以增进人际关系和谐。

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通过揭示社会价值主体之间的多元互动关系——“社交”关系,为阐释美好生活的内在意涵写下生动的注脚。 “社会的‘社交’本质首先存在于人们相互依存的网络中,这一网络通过人际互动而得以维持和发展”[4]。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乃至一个国家都是由鲜活的个体创造的,其存在与发展离不开个体的生活实践,而个体的生活实践也离不开由社会、国家的历史境遇与现实境况所锻造的现实保障。 具体至中国的实践语境,以上三者的关系都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过程中得以寻绎: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本身就是基于对以上三者关系的深入梳理;另一方面,美好生活建设是由党和国家引领的兼具人民共建性与人民共享性的实践活动,因而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关系构成乃蕴藏于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中。 由此推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上能够通过揭示个人际遇、社会发展、国家命运之间紧密相连的联系,科学回答美好生活应由“谁来建设”“如何建设”以及“为谁建设”等内涵性问题。 可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是促进个人、社会、国家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有效协调宏观的国家调控、中观的社会供给、微观的个体需要的重要内容。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美好生活的价值规导

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上看,美好生活的核心目标——让人们过上幸福生活是基本不变的[5]。但伴随着人们生活样态的转型发展,人们的个体意识正不断强化,“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选择呈现出包括选择丰富与选择贫困在内的悖论”[6]。这进一步型塑着个体之间参差多态的价值观。 在个体价值观的作用下,当个体为实现美好生活而作出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时,或许难以避免产生出以暂时的、局部的、非根本的利益为标准的“小尺度”与以长远的、集体的、根本的利益为规导的“大尺度”的矛盾与冲突。 事实上,这些矛盾与冲突并非不可调和,而是能在个人、社会、国家的共同发展中得以消融。 依上文所述,美好生活内蕴了“个人”“社会”“国家”三重内涵,因此在本质上,它是一个营造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协调融洽,即“合类性”生存境界的过程。 这样来看,判别经由每一位鲜活个体创造的生活是否“美好”,则需要以整全性的价值规导为依据。 这深中肯綮的是“标准”与“选择”的矛盾问题。 核心价值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7]。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其发挥价值规导功能的过程,无疑是一个引导人们以“规范化的标准”作出“顺序性的选择”的过程。

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对象化活动中逐渐探索与凝练而出,是对社会现实的观照与回应,表达了人们在新时代的利益诉求与价值愿望。 更进一步来讲,其积极解答了人口数量庞大、人民需求复杂多样的中国社会可能出现的价值难题。 是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就是以高势位的价值观念引领人们的生活、生产、社交活动,使之符合社会建设的倡导。 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了判别美好生活建设成效的价值规导,为人们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基本价值遵循。 建瓴于国家整体布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整合“我们的需要”唤起“我的需要”的生成,以及促使“我们的需要”获得充分认同,并随之让“我们的需要的满足”最终变成“我的需要的满足”。 概言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层融入,能够在帮助人们充分理解个人、社会、国家的“共同发展”关系问题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价值理想与个人价值期待、社会价值规范与个人价值认同、社会价值导向与个人价值取向等矛盾问题的纾解。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内在机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遵循着价值观念的运行规则和作用原理。 以筑牢共同信念、内驱具体实践、统合生活理念为路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在融入美好生活建设中发挥重要效能。

(一)以价值共识筑牢美好生活建设的共同信念

信念是个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对某项事情或思想笃定不移并身体力行的精神状态,它具有不为诱惑所扰以及不为困难所惧的执着性,实际上内蕴着要建构特定价值本体的意志和力量。 就其本质而言,信念是一种意识形式,而意识形式涣散将“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8]。 换言之,富有凝聚力的意识形式将是繁荣时代发展的“密匙”。 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可见,价值虚无、价值反叛等盘根错节的价值观境遇,使人们对特定思想或事物的信念变得模糊,甚至令这一信念在人们价值共识的离散中消弭。 深究其中,一个社会的成员之所以会丧失与社会共进的信念,在思想层面上可归因于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融入功能未得以充分舒展。 缺乏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共同信念的应然价值底色将被遮蔽,生活建设也将面临失衡与失序的被动境况。 在现实层面上,斑驳陆离、良莠不齐的文化喧嚣,以及多元多样、分歧分化的思想观念交锋,都可能成为稀释人们共同信念的毒剂。尤其是在价值多元的时代,人们看似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选择自由,然而如果这种自由仅仅是人们在选择自然感性满足和快感方式上的自主,实际上并不利于人的发展[9]。 而如果在“标准”的不确定性与“选择”的多样性加剧的同时来袭之下,人们的价值观更可能出现多样与多变的状况,因而也将使人们的共同信念趋向式微。

值得注意的是,信念不仅是个人不畏险阻而坚定前进的意志,同时也是作为无数个人的集合体——社会得以存续、繁盛的深厚根基。 凝聚美好生活建设的集体性共识,以及动员社会成员广泛投身美好生活建设是需要具有共识性的信念支撑。 中国是有着超过14 亿人口的大国,国内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呈现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以及他们的利益获得存在着非均衡性的状况。 那么,统筹不同社会阶层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应当“于‘多元’中建‘一元’、‘多变’中寻‘不变’、‘多样’中立‘主导’”[10],进而引导人们追求合乎全体人民共同期盼的美好生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无疑是中国社会的最大价值共识。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有助于使人们超越由个体生活方式的差异而产生的意识形态偏见,并进一步消除公共价值疏离化、共同价值目标形式化、生活信念私人化等现象,从而内在地驱动人们形成一同投身美好生活建设的坚定信念。 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能科学引导人们在确保自身行为方式合乎集体利益的基础上,依照自身意愿创造、享有美好生活。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更能深得人心,从而助力构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认知、培育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情感、激发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意志,最终有助于筑牢人们建设美好生活的共同信念。

(二)以价值品格内驱美好生活建设的具体实践

现实生活是价值品格的真实根基和依托,而一个社会的价值品格则集中体现于其所处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该社会的成员在处理人与自然、与社会、与自我关系中体悟与积淀而来的共同价值,反映出社会成员对生活的现实吁求,表征着个体生活的公共价值品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价值品格,为人们建设美好生活塑造出普适性价值形式,其在推动人们投身美好生活建设中发挥着价值中轴作用。 具体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品格形成是兼具向上兼容性与时代容涵性的。 从向上兼容性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守着热爱祖国、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中华传统文化的活性基元。 其展现出中国人民的价值境界,筑造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品格,为增强中华民族的民族自信、培育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以及激发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建设精神动力提供丰厚滋养。 从时代容涵性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继承与发展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价值品格基础上,浓缩了当前中国社会各领域发展的价值要求,充分显明了美好生活建设的性质和方向,为美好生活建设确立价值觇标。

契合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文化、结合民族和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以及适应民族和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11]。 当前,如上文所述,筑牢人们对美好生活建设的共同信念是驱动人们投身美好生活建设观念的前提。 但一般而言,这种共同信念不会自然形成,而是需要借助于理论灌输、观念塑造的方法加以实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蕴了“家国情怀”“社群本位”“责任意识”等价值品格。 因而,人们能从建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认识中领悟美好生活建设在国家宏观、社会中观、个人微观中的实践意蕴。 具体而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将有效引导人们在美好生活建设的宏观布局中坚持以国家政策导向为索引,积极从事有助于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发展的工作事业;在美好生活建设的中观牵引中坚持以繁荣社会发展为旨归,自觉投身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百姓福祉的公共事务;在美好生活建设的微观显现中坚持以提升自身责任意识为根本,践履有助于淬炼个人品德、涵养个人修为的生活方式。

(三)以价值评价统合美好生活建设的生活理念

价值观标示着价值主体在现实生活中与价值客体缔结的需求关系。 美国社会学家米德指出,“借助于思想,人们可以把一个社会投射到将来或过去”[12]。 作为一种思想形式,价值观对人们的生活实践是具有引领作用的。 正确的价值观是能通过牵引人们的思想观念而使价值主体型塑出正确的生活理念,从而凝聚起人们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价值共识与实践共识。 与此同时,不同价值主体由于身处的生活环境、面对的个体境遇、拥有的兴趣偏好、掌握的知识技能是具有差异性的,因而他们对同一价值客体的需求迥异。 甚至,同一价值客体,对不同价值主体的需求满足程度亦各有差异。 由此,不同价值主体产生的不同价值评价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生活理念,都将共同作用于美好生活建设进程。 对于美好生活建设的生活理念而言,不存在一成不变或标准归一的模式。但在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评价中,特定的评价尺度则会使经此凝练而成的生活理念蕴含鲜明特质与共同指向。 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判别在美好生活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真理与谬误、正义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的共同性价值标准,它将在促进人们形成内生性的价值自觉中统合不同生活理念。

价值存在于主体的需要产生与需要满足的关系之中。 在中国,人们对共同价值观的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前,中国处于“三期叠加”的发展时期,由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亦会反映至思想层面,其深刻表现为人们对社会发展缺乏充分的认知,继而使价值评价的“金标准”也随之动摇。 这亟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入,以拨开人们的思想迷雾,澄明人们的共同价值追求。 正如前文所述,作为一种新时代的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与美好生活建设所缔结的特定价值关系,其蕴含了包括人民观念、大局观念、集体观念在内的有益晶核。由此,人民情怀、大局意识、集体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内蕴的价值评价标准。 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在引导人们充分认识美好生活建设是“集‘国家建设’‘社会建设’‘个体日常生活’于一体”的基础上,帮助人们根据上述标准剔除或保留自身的生活理念,从而促进美好生活建设的各种要素在不同生活主体间合理流动,以满足人们的差异化生活需求。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推进美好生活建设内涵式发展

美好生活建设的内涵式发展表征为优化建设结构、提高建设质量、增强建设实力,而疏通这些环节的前提,是需要更新人们的美好生活观念,尤其是要疏解内隐其中的价值郁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调适人们价值冲突的精神向导,将其融入美好生活建设是破解上述难题的重要方面。

(一)在一元主导与多样并存中寻求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共契

建设美好生活是实现人的社会化过程,而“人的社会化主要是社会价值观念的内化”[13]。但现实境况却是,不同的社会个体所身处的社会环境、所经历的生活境遇、所型塑的性格志趣各异,这深刻影响着不同个体“小我”价值观念的形成与衔接,继而使不同个体对美好生活建设有着不同的感知与体认、憧憬与规划。 在这当中,部分人可能会将美好生活建设的意义域局限于个体或小群体的利益达成。 其实,“小我”价值观与“大我”价值观的关系内在显现了“多样并存”与“一元主导”的关系。 “一元主导”对于稳定社会发展而言无疑是重要的,但“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14]。 因此,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并非以“一元主导”否认“多样并存”,而是要在多样性中把握共同性,从而在切中人们的美好生活共同需要、增强人们的美好生活“建设共在感”中实现价值目标的联结。 这一方面需要歧中求和,尊重个体美好生活观念的内在合理性,努力在不同个体的美好生活观念中寻找价值共契,另一方面需要分辨个人主义与主体意识的界限,厘清个人主义在美好生活建设层面的特征样态,警惕由片面性认知所引致的精神风险。

个体价值观念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念所达致的契合,表现为个体利益意识与社会利益意识的变化的高度吻合和匹配[15],这当中内蕴了“个体发展逻辑”与“社会发展逻辑”的和谐共生关系。 显而易见,人必须处于共同体中生活,正如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指出:“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16]。 这为我们理解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促进价值观融合之路向提供了富有启发的洞见。 社会发展是促进个体自由度的扩大、总体性生活质量的提升、人类普遍福祉的增进的始源性条件。 因而,个体意志的自我表达须符合社会公共性规范,个体行为举止须与社会共同价值关系范式相匹配,个体生活追求须与社会总体性生存意义相契合。 那么,在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排序中,以“大我”价值观引领全局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毋庸置疑,在当代中国,“大我”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入,将能以化散为整的方式统摄“小我”价值观。 具体来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下,人们将在超脱“小群体”“小团体”的利益困囿中建立胸怀“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理想,继而舍弃狭隘的个人利益而着眼于全社会共同利益。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个体的生活建设要完全服务于社会建设的整体诉求,而是期望个体能冲破由“私人联系”搭建的“差序格局”[17],转而构建出凝结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美好生活建设格局。

(二)在超越现存与阶段省思中弥合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缝隙

美好生活建设具有社会历史性。 超越某种既存的限定性,使现实不断贴近理想,是美好生活建设从初始状态发展到渐臻完美状态的过程呈现。理想与现实之距在价值观层面表征为一种价值缝隙。 而弥合这种价值缝隙,是需要无数个体的共同努力。 对于内蕴公共性生活理想的美好生活而言,弥合价值缝隙是需要在培育公共意识、凝结公共价值的过程中实现。 但如前文所述,由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不尽相同,那么就会产生引导人们超越现存生活与作出阶段化生活建设省思的难题。 这一难题的破解,是需要在把握个体生活差异性的基础上建构出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合乎全体人民共同期盼的美好生活样态,并使其获得确当性的公共价值诠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符合中国社会的客观实践所需以及未来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念形态。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将能引导人们在构想与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建构出对美好生活的共同理解框架与诠释方式,并在塑造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整体性认同的基础上,促进美好生活建设的共同价值范式的形成。 最终,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建设的实践深入与认识加深,美好生活建设的内涵与边界亦渐臻明晰,这又将不断缩短美好生活建设的理想与现实之距。

归根到底,“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最终实现,必然要有能深刻揭示社会发展本质规律与时代发展诉求的理念进行宏观上的牵引”[18]。 美好生活建设的过程是主体按照自身的意志与愿望,通过实践活动支配外部社会条件,改变现存生活条件的过程,即是使“美好生活理想”付诸“美好生活现实”的过程。 具体来讲,推进这一过程的实现需要主体把握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判断所内蕴的前瞻性与延续性辩证关系。 这是基于:其一,主体关于美好生活的蓝图设计不会是完美无缺,但主体可以在开展美好生活建设之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尺度,对美好生活建设的属性及其程度作出预见性的价值判断;其二,主体对实现美好生活建设目标的途径选择也绝不会完全符合理想原型,但主体可以在开展美好生活建设之后,依据前文所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尺度对建设的程度与深度作多维辨思,以不断调整建设思路。 总体而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尺度对美好生活建设进行阶段性省思,而后再根据这一价值尺度调节与协同美好生活建设的具体实践,将进一步弥合美好生活建设的理想蓝图与美好生活建设的创造实际之间的价值缝隙。

(三)在思想交锋与价值澄明中强化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认同

“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有一个价值体系的支持”[19],而核心价值观就是该价值体系的灵魂所在。 核心价值观领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其形成与发展也因此糅合了国内社会因素与国外环境因素。 在西方社会的价值观体系中,普世价值观是唯一符合“官方的色彩”的价值观。 西方统治阶级总是在政治意识形态层面上将本阶级的利益说成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以及将本阶级的价值观说成是全人类而且是唯一正确的价值观。当前,全球化的过程泥沙俱下、沉渣泛起,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高举“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旗帜,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输出所谓的普世价值,以企图提高自身的价值势位,俘获异域群体的价值认同。 面对作为异域性文明的普世价值观,我们需要“明辨是非、恪守正道,不人云亦云、盲目跟风”[20]。 一方面,既要意识到不同文明存有超越歧异、消除隔阂、化解冲突的可能性,因而需要把握好不同文明主体之间友好对话的契机;另一方面,更需要持守中华民族精神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与核心要义,筑牢抵御外来意识形态渗透的防线,激浊扬清各种社会思潮,明辨外来敌对势力颐指气使的价值说教。

核心价值观是烙刻于整个社会灵魂深处的价值基石,旨在让人们形成对其的自觉认同,绝非通过外力作用或强制手段能够使然,而是需要建立在思想交锋与价值澄明的基础上。 这对于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而言,亦概莫能外。 尤其是在当前人们思想的自主性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以灌输嵌入和直白讲解的方式提倡人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是难以真正奏效的,而即便是经此途径形成了人们对美好生活建设的价值认同,其持久性也是极为有限的。 “经正而后纬度成,理定而后辞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的理论前提,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理讲得清楚、讲得彻底,以去除“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浅表认知。 这是化强制灌输为自觉养成、化被动式接受为自觉式认同的必经之道。 进一步来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好生活建设应着力实现四重层级跃升:一是保持辩证思维,以形成对偏离的美好生活建设观念的批判逻辑;二是发现真问题,揭示各种虚假美好生活建设现象所隐匿的逻辑前提,以呈现这一现象的“幕后操纵者”;三是消解错误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力量摧毁错误美好生活建设价值观的思维强制性,以达致绳愆纠谬的良好效果;四是倡导人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于日常生活各方面,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美好生活建设的融合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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