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挑战与方略
2023-08-07徐振宇
徐振宇
(南京审计大学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一、引言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可以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分工深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财富创造,实现“斯密型”经济增长,从而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适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我国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0年9月9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指出,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都离不开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任务。《“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再次强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并明确提出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的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由此可见,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
我国学界对流通体系建设进行了长期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重点研究了流通理论[1-2]、流通体制改革[3]、流通渠道[4]等方面,进入新世纪后则重点关注流通体制改革[5]、理论逻辑[6-7]、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8-9]和建设思路[10-14]等方面。总之,国内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偏少,聚焦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略的成果更是鲜有出现。那么,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质是什么?我国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是什么?关键挑战背后的深层原因又是什么?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基本方略有哪些?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当然这并不表示其他问题不重要,而是唯有厘清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并剖析关键挑战背后的深层原因,才可能提出更具针对性、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的方略。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的主要边际贡献如下:其一,厘清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质,试图更好地回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中国之问与时代之问。其二,揭示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及其深层原因,试图讲好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中国故事。其三,提出应对关键挑战的七大方略,为解决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二、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质
有必要结合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回顾国内外流通体系的演进历程,深入剖析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质。
(一)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论内涵
现代流通体系是围绕数量庞大的商品(或服务)与多种类型的行为主体,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组成的多层次分工分业体系、交易体系与多流程复杂适应系统。与传统流通体系相比,现代流通体系在规模、水平、深度、广度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具体来说,在现代流通体系中,行为主体数量更大且异质性程度更高,商品种类更丰富,设施更先进,技术含量更高,渠道更多元,流程更复杂,场景更生动,氛围更友好,集聚的要素更丰富,对企业资源、知识、能力和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分业分工更加深化,行为主体间的相互影响以及行为主体与营商环境间的影响都更复杂[6]。现代流通体系涉及的领域极为宽泛复杂,为使研究重点更加突出,本文将现代流通体系研究聚焦到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但与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密切相关的物流、金融等问题未做专门研究。
(二)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特质
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与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要求下,有必要对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特质进行再审视。现代流通体系主要呈现如下基本特质。
第一,现代流通体系是跨部门跨领域的全流通。现代流通体系是超越国内贸易(或“内贸”)或者商贸流通的多部门、跨部门、跨领域的全流通或者一体化流通,这正是中共中央强调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深意所在。从现代流通涵盖的行政部门来看,涉及商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中国人民银行等诸多部门;从现代流通涵盖的空间来看,包括国内贸易与进出口贸易。这也是中共中央明确强调主动扩大进口、强调出口转内销和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原因。
第二,现代流通体系是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新流通。从发展趋势看,各国在商品加工、包装、储藏等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流程方面以及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方面的信息技术投资力度非常大,流通业已发展成为资本投入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行业。流通业的高技术特征吸引更多资本投入,从而带来更多高新技术应用到流通业,流通业通过技术创新、业态创新与模式创新,全面重塑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品类、交易速度和交易环节等方面,从而更高效地满足并创造消费需求,进而不断提升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发布的系列文件也多次强调现代信息技术对扩大消费和搞活流通的重要性。
第三,现代流通体系是兼顾流通效率与安全的高质量流通。现代流通体系是更强调降本增效,强调供应链产业链的韧性和稳定性,兼顾流通效率与安全的高质量流通。马克思就强调,资本的不同形态(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在时间上继起与空间上并存,是资本循环周转与流通顺利进行的前提。数字经济技术对资本在时间上继起与空间上并存的支撑更强大,极大改变了相关主体对时间和空间的理解,过去长距离、长时间、高成本的流通体系正在被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改造[15]。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有望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继续推动开放,高质量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价值链攀升与供应链整合,最终提升流通效率。
第四,现代流通体系是战略型流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强调,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从而明确了现代流通体系的战略性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之定位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发展阶段,市场与需求约束将进一步强化,流通引导消费与牵引生产的功能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流通在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功能的同时,其战略性地位也在不断增强。现代流通承担着产品价值实现的功能,与品牌建设、专业服务、研究开发、设计提升等有机结合后,能极大增加产品附加值。通畅、高效的流通渠道体系日益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源。正如“微笑曲线”理论所揭示的,制造环节往往附加值最低,而以批发、零售、物流等为代表的流通业以及研究开发、设计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是价值链、产业链上的高端产业,处于高附加值环节或者战略环节。
三、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
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设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当前,我国各种体制机制障碍仍影响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社会交易成本较高,仍广泛存在市场分割、封闭、垄断和失序现象,与新发展格局要求的全流通、新流通、高质量流通、战略型流通仍有较大差距,流通效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以下关键挑战。
(一)流通主体竞争力总体偏弱
一是我国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偏低。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排行榜显示,中国连锁百强在全国范围内的门店总数只有14.4万个,而我国注册小店8 000多万户,这意味着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中小流通企业占我国流通主体的绝大部分,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偏低。截至2019年底,我国注册小店带动就业约2亿人,不仅是活跃市场、便利消费的主体,也是吸纳创业、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应全方位扶持。国家也高度重视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加之受城市管理体制与观念的影响,中小流通企业不仅面临激烈竞争,而且面对租金、税费等多重压力,自组织与他组织都不容乐观,故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亟待提升。
二是我国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竞争力不强。伴随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利用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等方式进行扩张。为应对跨国公司的巨大挑战,我国必须加快培育和提升本国流通企业集团竞争力。目前,我国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等重点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仍较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还很少,加之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的影响,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流通企业也难以快速做大做强。虽然已有部分流通企业尝试“走出去”,但“走出去”的流通企业数量偏少、经验不足、绩效不佳。
三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流通企业未能实现错位发展。不同规模、业种、业态的流通企业,尚未实现良性错位发展,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这既影响了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也制约了中小流通企业跨越式发展。以往针对流通企业的政策扶持目标是提升流通企业竞争力,尤其是注重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可政策实施效果不好,获得政策扶持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既未能显著提升自身竞争力,也未能带动中小流通企业发展。2020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对中小流通企业造成持续冲击,甚至还出现部分平台企业凭借自身资本,利用巨额补贴打起价格战的现象,这客观上又挤压了中小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
(二)流通载体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部分流通载体过剩。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与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各地迅速兴建,对提升流通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以及各种孵化器等流通载体不断快速新建或者改扩建,体量增长过大,出现了过剩现象。与此同时,各种电商平台也快速扩张,这进一步加剧了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等流通载体的过剩状态,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亟待优化流通载体结构,实现流通载体转型发展。
另一部分流通载体待补齐。一是社区商业设施待补齐。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的政策并未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并未得到优先保障。二是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待补齐。虽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数量已能满足基本需求,在不少城市甚至出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结构性过剩,但是农产品产地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还存在短板,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的高效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流通治理体系不健全
一是流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在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流通产业促进政策,还是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为代表的政府监管,以及各种社会性规制,已基本形成一整套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相比,我国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仍有不小差距,有待健全。在许多重要流通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比如,在流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大背景下,不少商家涉嫌卖假、侵犯知识产权、宣传不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存在大数据杀熟、刷单、删帖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偷税、漏税等其他不法行为。当前,新型消费领域的监管可能存在缺位或者越位情形,关于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与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必要根据新形势和新发展的要求加快修订完善。
二是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滞后。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提高流通效率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国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取得一定进步,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中有关商品流通规范制定工作稳步推进,但对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仍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相关流通规范或标准的宣贯与采用率仍有较大改进余地,部分行业标准已经不符合流通企业运行的现实需求,亟需加快修订[16]。
三是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在不少地区市场上,仍有大量与知名品牌相似的高仿商品在销售,或者以标注某品牌制造商等方式推广仿品,这损害了知名品牌的利益,一方面反映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反映流通领域诚实守信的商业文明和社会风尚也有待树立,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亟待加强。
四是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应有功能发挥有限。从各国经验来看,在竞争性越强的领域,协调社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发挥的作用越大。流通被公认为竞争性最强的领域之一。行业协会商会在流通业创新发展、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政府与企业之间高效沟通以及参与行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协调、推广、普及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我国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在上述方面发挥的应有功能有限。
(四)流通业营商环境不佳
部分职能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在调研中,部分流通企业反映部分职能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现象,即针对不同管辖客体(如投资者是否是本地人,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刻意区别对待,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仍时有发生,刁难企业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增加流通企业负担的同时,严重影响执法公正与市场公平竞争。
部分地区乱处罚、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虽然国家三令五申要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流通企业负担的行为,但2020年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省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违规组织货车驾驶员培训或者指定货运企业到指定机构检测,并实施捆绑收费。部分发达地区的城市管理部门也有乱收费情况。在调研中,部分零售企业反映,城市管理部门对实体店门口的约束性管理过于严苛,如对门窗张贴促销宣传有诸多限制措施,甚至对店门口的垃圾分类也有过于严格的措施。在某大城市,一旦发现店门口的垃圾分类措施执行不到位,就可能被处以数千元罚款。
商业用电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一是当前电价结构不利于流通业发展,也未能充分考虑流通业的行业基本特征是作为民生行业。流通业作为基本民生行业,其用电单价高于大工业用电单价。在同网同质情况下,流通业用电单价也明显高于工业用电。①二是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的优惠政策与红利被部分转供电环节截留。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显示,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国家先后多次实施的降电价政策优惠(包括一般工商业电价先降低10%、再降低10%和工商业电价降低5%),但转供电环节(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未将上述优惠政策与红利全面传导至流通业终端用户。
(五)流通要素市场存在瓶颈
流通专业人才出现结构性短缺。现代流通体系大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流通企业广泛参与资本市场,公司治理更复杂,管理更棘手,需要大量中高层次的技术、经营、管理和法务等专业流通人才。而不同层次专业流通人才的短缺,尤其是中高层次专业流通人才的短缺,成为今后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短板。
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用地难和用地贵问题。在绝大多数地区,流通业尤其是实体流通业都被地方政府视为传统行业。很多地方政府因为财政收入、政绩等方面的考虑,不愿将本来就紧张的土地指标出让给实体流通企业和用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流和供应链体系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即便能够获得部分用地指标,单价一般比较高。在缺少物流和供应链等基础设施支撑情况下,流通业发展前景堪忧。即便是国有独资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申请土地指标时都比较困难。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的政策并未全面落实,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并未得到优先保障。
流通主体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困境。以零售业为例,多数企业的物业来自租赁,这些企业虽有一定的现金流,但缺乏数量足够且被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加上存在关键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故零售业获得银行贷款较困难(即融资难问题),融资成本普遍偏高(即融资贵问题)。为缓解流通企业的融资问题与消费者的预算约束,业界推出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但实施中面临较多问题。部分平台流通企业(以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和京东旗下的京东数科为代表)通过自身数据优势与平台生态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并主动与部分银行开展合作,利用交易大数据进行供应链金融创新探索,即通过平台流通企业的少量资金,撬动合作银行的大量资金,从而较好缓解了流通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但上述供应链金融创新举措,与当前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冲突,还可能触及银行传统信贷领域的利益,目前在合法性、合规性方面仍有争议。
三、阻碍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深层原因
从我国长期实践来看,阻碍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深层原因,既有长期以来认识的偏差,也有关键知识的缺乏,还有体制机制的不健全。
(一)对流通认识存在偏差
很多亚洲国家(包括日本和韩国),都曾在较长时期内出现过片面促进生产部门而忽略流通部门的政策偏向与观念偏差。久而久之,流通拖累了国民经济,成为国内物价水平偏高、阻碍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短板和关键堵点。②上述经验提醒我们,在努力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不应忽视流通对生产的巨大反作用[17]。
相比日本与韩国,片面促进生产部门而忽略流通部门的政策偏向与认识偏差,在我国更加根深蒂固。我国商品经济很不发达是“无流通论”的肥沃土壤[18]。长期以来,我国不仅受自给自足传统观念的影响,还受计划经济体制与长期流行的“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产品经济论”的影响,因此在很长时期内都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的认识偏差。③另外,各界在看到流通领域竞争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其公益性,没有认识到流通在繁荣市场、增加就业、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的社会功能,从而形成可以补贴生产但不应补贴流通的认识,且这种认识还根深蒂固。有部分“专家”“学者”甚至认为,很多流通环节尤其是批发环节纯属多余,减少流通环节就可以降低流通成本。上述长期以来的观念偏差与认识偏差是导致我国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基础设施“欠账”的重要原因。
(二)流通管理体制未理顺
流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未到位。21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开展了几次专项流通体制改革试点,④近年来中央又出台文件⑤反复强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认为流通管理体制改革首当其冲。作为经济转型国家,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仍在不同程度上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条块分割和多头管理,与流通相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广泛分布于多个部门。实际上,从现代流通体系基本要素看,对流通主体、载体、客体、渠道、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管理和公共服务,在不同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叠。从现代流通基本流程看,商贸流通由商务部牵头,物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运输由交通运输部主管,支付结算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信息与数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基本流程间管理是需要协调的。另外,牵头市场监管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中小企业扶持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管应急物流的是应急管理部门,主管特殊商品流通的是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集团(包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供销社、邮政等部门的业务也与流通密切相关,不少场合还需与财政、税务、海关等专业管理部门配合。近年来,很多与流通有关的政府指导意见都采取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这就可以看出与流通有关的行政管理职权交叉重叠之程度。⑥2015年开始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表明,在流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尽管建立了国内贸易流通行政管理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准入清单,但受国家层面的流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对流通领域不同环节进行切块管理的限制,改革措施难以触及流通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仍不到位。总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权责划分仍有改进空间,部门间统筹推荐的协作机制尚未健全,流通管理和服务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流通监管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当前,我国流通领域的监管执法,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监管,仍然呈现多头管理与多头执法的格局。根据我国新一轮部委“三定”方案,流通领域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等监管执法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但与此同时,商务、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也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然而,流通企业点多面广,监管执法事项多、任务重,受流通监管执法编制、经费等制约以及监管职责衔接存在模糊地带等原因,流通监管执法仍不同程度存在缺位现象。以药品流通监管为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分别负责药价调控、医院监管、药品监督、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药品流通监管,流通链条被人为分割,很容易导致流通监管缺位问题。另外,在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信息经济、数字贸易高速增长大背景下,上述流通监管体制将面临更多挑战。
税收管理体制影响流通企业减负。当前,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不利于连锁流通企业减轻税负。连锁经营是流通业通过规模扩张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本组织方式。长期以来,国家政策从多方面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发展,国家政策也允许流通连锁企业汇总纳税,但由于缺少各网点所在地合理分配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政策意见,也没有合理分配流通连锁企业网点所在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数据的政策意见,导致很多流通连锁企业设置多个独立法人,这就影响了流通企业的做大做强与合理布局,不利于流通连锁企业降低整体税负。另外,很多重要的鲜活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前些年,国家已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⑦但是水果、水产品等诸多重要的农产品以及基于农产品的加工食品均不纳入免征范围。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同样不易保鲜,利润薄,且已成为家庭日常消费品,纳税时却作为初级农产品缴纳9%的增值税,这就会最终转嫁到单品价格上,在增加流通主体税费负担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生活压力。
商业网点规划缺乏权威性。在大多数城市,地方政府虽然编制了商业网点规划,但大都没有建立统一的商业网点、商务办公楼宇统计监测体系,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畅,没有建立针对商业设施科学及时预判、预警和引导的机制,缺乏对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导致部分流通载体的过剩处于失控状态。
(三)流通组织化机制滞后
中小流通企业自组织机制长期滞后。在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小流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协同物流、共同配送、合作社、联号经营、自愿连锁等多种方式实现自组织,并达成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成为与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抗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中小流通企业自组织也有进步,以“四方联采”等为代表的采购联盟积极探索自愿连锁,荷兰SPAR等自愿连锁零售集团也在中国推广其自愿零售连锁模式,但联合采购、协同物流、共同配送、联号经营等自组织方式仍有相当的提升空间。
中小流通企业他组织机制不健全。从全球看,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都在努力打造融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一体的生态体系,以实现核心平台企业与供应商、代理商等多元经营主体间的协同,实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协同,实现不同供应链之间的协同。正是在上述多层次协同过程中,中小流通企业可以实现高效的他组织。比如,日本伊藤忠株式会社遵照上述典型路径,主要通过以加盟连锁(主要是特许连锁)方式搭建了7-ELEVEn连锁便利店体系,实现了大型企业总部与广大中小零售终端、物流配送企业间的共生共赢发展。国内连锁便利店领域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美宜佳,其发展路径与7-ELEVEn连锁便利店体系极为类似。但是,国内不少实力雄厚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包括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和平台型流通企业集团,依托资本市场获得低成本的股权资本,通过直营连锁和快速开店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却忽略了特许连锁在快速促进中小流通企业他组织过程中的重要性,致使这些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经营业绩不断恶化、关闭门店甚至濒临破产,流通领域的竞争环境也被严重恶化。
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强化。“十二五”时期,商务部在试点城市设立了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持续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依托公共服务平合开展服务(如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企业融资和市场开拓等)。但是,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延续性有待加强,试点城市经验的改进与推广机制未健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资源、能力建设有待提升,试点城市用于开展中小流通企业服务的专项资金较少,与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协会商会之间的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流通领域关键智力资本缺乏
流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严重滞后。当前,流通人才的培养培训以高等院校(包括培养高职高专学生、本科生、MBA、EMBA以及部分相关专业研究生的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为主,以专业培训机构、学会协会和企业内部培训为辅。上述流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虽能在总量上满足流通业的发展需求,但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表现为中高层次专业流通人才紧缺,如流通领域的中高层管理人才、行政管理人才(包括政府多个部门对现代流通体系进行管理、服务与治理需要的人才)、法务人才、科技人才以及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物流等新兴领域人才都相对短缺,这也是很多流通企业通过“挖墙脚”方式引进中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原因之一。流通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待提高。以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高度相关的高等院校贸易经济、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国际商务等专业人才培养为例,人才培养的最大问题是未能落实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未能及时跟上形势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尚未形成可供大范围复制推广的经验,毕业生的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口头表达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都难以满足流通企业、流通事业单位和流通管理部门的需求,流通人才出现了较严重的资源错配。与流通密切相关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又难以克服生源、师资和投入等方面的瓶颈。
流通学术研究难以满足业界和政界需求。要想对现实有深刻的理解,必须基于坚实的基础理论,这样才能从流通的现实中解读出流通的未来[19]。长期以来,生产与制造领域一直强调被优先,流通与消费领域往往在遇到严重“卖难买贵”问题时才得到重视,这很大程度上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产生负面影响。孙冶方先生就一再批评经济学界对流通研究重视不够。流通大概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最缺少深入研究的领域之一[20]。日本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比较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本各界极其重视高水平流通研究。日本政府和企业都高度重视持续、专业的高水平流通研究(包括流通理论研究、流通技术研究和流通政策研究等方面),还专门设立了流通经济大学、流通科学大学、日本流通经济研究所。我国一直不太重视流通领域的科学研究。相比种植业和畜牧业等产业,流通业缺乏国家层面的常态化、制度化现代流通产业研究体系或现代流通产业技术体系,⑧持续聚焦流通领域的高水平智库极少,全国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研究指南中很少涉及流通领域。上述情形是难以吸引科研院所中青年学者在流通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原因。另外,研究流通领域的人才队伍出现青黄不接,人才数量正在萎缩,研究水平停滞不前,现有成果未能有效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人才队伍对流通领域新问题、新现象、新趋势的研究缺乏深度、广度、速度与创新,与业界交流、合作不紧密,缺乏介入流通行政管理事务的渠道。
流通领域统计与数据资源建设滞后。在流通统计方面,国家统计局、商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在多年探索中已初步建立成型的流通统计制度,“一体两翼”的统计工作机制和统计部门集中、各部门分散的统计制度基本形成,来自国家统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包括商务部市场运行监测数据)与行业协会的数据互为补充,为流通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基本的数据支撑[21]。但是,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数字经济背景下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量化决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等要求相比,现行流通统计体系与数据支撑能力均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为:其一,部门与行业协会缺乏统计统筹机制。流通统计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和协会,统计资源分散,不同部门报表内容交叉重叠,数据口径不一,导致数据碎片化和数出多门[22],难以及时反映国内贸易流通全貌和真实动态,在厘清分工和定位基础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整合。其二,缺乏及时全面详实的流通专项统计。一是缺乏类似美国零售贸易经济普查、零售贸易年度调查、电子商务季度报告、零售贸易月度调查和零售贸易月度先行调查等专门针对流通的法定专项统计调查;二是已有国内贸易统计数据中,较全面详实的统计数据挖掘不够充分[22];三是在数据获取方面,缺乏对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充分利用。其三,流通统计指标体系设计不够合理且发布机制待优化。
四、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基本方略
为满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实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的目标,把现代流通体系逐步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全流通、新流通、高质量流通、战略型流通,本文基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面临的关键挑战与深层原因,特提出以下基本方略。
(一)加快理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基本关系
一是处理好市场决定与政府有为的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至少同样重要,但顺序不宜颠倒。首先是切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放松行政管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活力更好发挥出来。然后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政府在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要聚焦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尤其是公共信息、标准化、制度规范、信用体系、保护环境等方面可以发挥主要作用,并助力部分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考虑到流通业组织化程度与流通主体竞争力都偏低的问题,政府有必要着力提升流通业组织化程度和培育流通主体竞争力。
二是处理好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关系。长期以来,流通体系建设的经济目标更强调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提升以及流通企业做大做强;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社会目标更强调民生,强调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增强服务的丰富性、多样化和便利度,强调人性化关怀,创造和谐的生活氛围[23],更需要强调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可持续发展。这不仅需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处理好效率、公平与就业的关系,还要在产业政策层面处理好扶大与助小的关系以及线上与线下的关系。为满足人民对流通业多样化、个性化、体验化、场景化、品质化需求,线上线下、大中小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业态、不同渠道的流通主体都应健康发展。当前,网络零售持续快速增长,但实体零售仍是满足人民多样化、个性化、场景化、品质化需求的主渠道,且在增加就业、繁荣城市、增强人气、促进人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流通业应将人性化和人文关怀作为基本底线,实现城市流动商贩群体基本权利、中低收入群体需求与城市治理要求之间的平衡,高度关注老年人、数字鸿沟中“掉队者”的消费需求满足,要更加重视社区商业、连锁便利店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三是处理好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所谓问题,首先是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长期都没有能够很好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偏低问题、流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流通企业用地保障问题、流通领域人才培养问题、流通领域统计问题、物流成本长期偏高问题、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执行问题、流通企业税费负担问题等。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流通体制机制障碍。因此,我国必须集中力量统筹解决流通领域的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另一方面,要贯彻目标导向。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除了要聚焦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堵点、痛点、难点,尤其是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补齐各方面短板外,还要紧扣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避免片面强调新建或改扩建各种硬件设施,包括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电商产业园以及各种挂新模式新业态之名的孵化器。在网络零售快速增长背景下,应运用大数据强化监测、预警和规划功能,优化流通结构,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真正推动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
四是处理好产业发展与产业规范的关系。一方面,我国流通体系相对滞后,需要促进其高质量建设;另一方面,某些重要流通领域(如平台经济领域)越来越需要规范。这就需要更好把握现代流通体系演化基本规律,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重点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二)整体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管理体制改革
在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众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交叉重叠,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归属变化和职能调整的频率较高,再多的协调衔接努力也难以全面治理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顽疾,导致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从而降低其工作效率,还会削弱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效果。数字技术支撑的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往往是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跨主体发展,多头行政管理必然导致流通业面临更严峻挑战,亟需通过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流通系统化、整体化推进的理念。
所谓流通系统化或整体化推进理念,是设法将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全过程和所有流程都视为一个系统,谋求不同功能流通机构的协调发展,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全社会流通效率[17]。此理念为日本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所提倡,也符合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的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精神。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等的政策文件也落实了统筹或整体化推进的理念。广东省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流通强省。浙江省在《浙江省商贸流通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基本目标是全面推进现代流通强省建设。上海市提出以市场化和市场建设为抓手,包括平台建设为重点和一体化协调。在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具体策略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从而谋求现代流通体系的整体化推进。
一是统筹好流通业行政管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与流通业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精简、运行高效且职能相对稳定,各部门间分工明确、合作顺畅。在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将条块分割和多头管理作为重要改革目标,尽可能实现流通业相关行政管理之间职权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尽快改革中央政府层面按职能对不同环节、不同流程的切块管理,⑨因为切块管理是不符合现代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运行规律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求。针对流通领域新趋势、新变化、新特点,要实现多元主体共治,治理标准依法依规,治理手段与时俱进,加强行政管理体系的协调性与统筹性。
二是统筹好现代流通体系基本流程。现代流通体系涵盖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大基本流程,理应系统化整体化推进。首先,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至少应同等重视商流、物流和信息流建设,要改变当前过于偏向物流、物流园区和物流硬件建设的政策。其次,在流通主体扶持方面,应同等重视批发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和信息化企业,尤其应重视对中小批发零售企业的财税扶持。最后,尽量避免在部分物流园区出现有场无市和使用率严重偏低现象。另外,应进一步统筹好城乡流通体系建设与消费促进之间的关系,如通过乡村旅游、社区支持等多种措施将城市消费引至乡村,加快城乡市场、城乡消费和城乡流通体系的统筹协调。
三是统筹好现代流通体系基本环节的政策扶持。流通业不仅有竞争性和市场性,也有公益性,尤其是其强大而广泛的社会功能,在观念上应彻底结束对流通业的歧视,在政策方面应给予流通业更多的重视和扶持。从中央部委开始,在流通业发展理念层面,明确要以内循环为主,结束在土地、投资、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对流通业的制度性歧视。政府应更加重视对流通业的政策扶持,包括财政贴息、低息贷款、以奖代补和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基本流通环节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包括冷链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内的流通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三)进一步健全流通治理体系
健全流通治理体系,提升流通治理能力,是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具体包括以下方略。
一是进一步放松流通领域行政性管制。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放宽对流通业的行政性管制。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面放宽了对流通业的管制。为提高物流和电子商务的竞争力,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起陆续放宽了很多重要产业的管制,并制定了物流与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促进方面的政策,修订企业并购政策,引导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24]。
二是完善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各级政府对流通领域的管理,不得不较多地依赖政策管理,这正是不少重要政策在各地贯彻落实时容易打折扣甚至完全无法落地的重要原因。未来必须加快流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流通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依法行政,缓解相互推诿,减少不作为、不当作为与任性作为。继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强化竞争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涉嫌垄断的平台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从而制止各种不公平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让技术和资本赋能网络流通体系并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推动流通领域标准化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未来应加强标准化试点,聚焦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与关键领域,指导流通领域各地区、各行业、各市场主体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方面开拓创新,健全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流通领域标准供给。加大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中有关商品流通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流通规范的采用率。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继续强化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应有功能。为强化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的应有功能,应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关系,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身在促进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和参与政策法规标准修订完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考虑日益增多的不确定性情境,应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流通与储备体系。
(四)高度重视流通主体竞争力提升
日本等发达国家曾瞄准提高流通主体竞争力,尤其是国际竞争力,出台过系列支持政策。我国也应通过方略去高度重视流通主体竞争力的提升。
一是进一步重视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提升其组织化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扶持中小流通企业的经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中小流通企业之间利益关系。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政策扶持中小流通企业的重点方向是提高其组织化与连锁化水平。根据我国国情,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首先,要加快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机制建设。出台扶持性财税政策,鼓励连锁企业总部在精心打造自营店铺的基础上,稳步推动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经营模式,促进连锁加盟店数量持续增长,持续提升中小流通企业组织化水平和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应创造条件,通过媒体宣传、组织考察、加强培训等途径推介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经营模式,通过实施补贴、融资支持、长期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等多种支持性措施,重点鼓励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经营模式在批发和零售两大领域的试点示范和加快发展。其次,要强化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国家对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持的延续性,切实强化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资源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与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专业协会商会之间统筹协同。最后,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赋能力度。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重要目标应是该企业带动中小流通企业共同成长和提升流通组织化水平,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聚焦打造与中小流通企业共同成长、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平台流通企业通过流量扶持、精准降低佣金费率、优化人才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小流通企业在数据、流量、算力、培训等方面的赋能力度。加强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行为引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二是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大型批发企业集团、经销商和大型零售企业集团。落实已有政策,打破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隐性限制,尽快形成规模大、实力强、重量级、连锁型流通企业集团,稳步提高行业集中度,改变我国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尤其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过少的格局。另外,可考虑实施流通主体“走出去”行动计划。基于全球化视野,助力中国流通企业集团“走出去”、走进去、扎下根,加快构建中国流通的全球网络,实现“中国商品遍天下”“中国商店遍天下”与“中国渠道遍天下”的有机融合,最大限度促进我国制造业产品全球分销,即促进国内流通企业进军海外市场,增强国际合作,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外贸商业模式,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转移和化解机制。
三是切实为流通主体减税降负。首先,进一步完善关于连锁企业汇总纳税并在各网点所在地合理分配增值税与所得税的政策,合理分配连锁企业网点所在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数据的政策,因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速一直都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其次,继续施行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将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扩大至全部鲜活农产品(至少可考虑覆盖水果和水产品),甚至可考虑扩大至全部食用农产品。再次,继续降低流通企业的社保费率,考虑对实体零售企业实施结构性减税,优化监管部门对流通企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减少不必要罚款。最后,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网同质同价,改革对流通企业发展极为不利的峰谷平定价机制。
(五)着力推进流通载体现代化与合理化
一是加大与流通有关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中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要求,系统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消费集聚区、重要交通枢纽和主要应用场景。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新一代通信网络。考虑现实条件,逐步加强农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补齐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短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政策倾斜和扶持,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农产品集配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营与管理模式创新,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高效衔接。
三是促进城市更新、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与商业网点优化的有机融合。首先,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其次,进一步提高城市中心街区的商业活力,将中小流通企业与文化、观光、旅游、地产、特产及大型购物中心等联系起来,打造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的地域复合型商业区和城市时尚标杆;支持对某些重点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进行合理改造与再开发,通过设施现代化和购物环境改善,为顾客创造更好的消费体验。最后,应顺应商品市场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和消费升级等新趋势,加大对生产资料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市场转型升级和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六)高质量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现代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等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本市场力量之间的正反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流通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推进流通体系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具体来说,一是在加强规制和提升监管能力前提下,加快打造一批面向全球的流通平台;二是充分利用国内专业市场发达、平台经济发达与跨国网络化布局优势,培育境外分市场,稳健推进海外仓建设,助力国内实体商品交易市场、互联网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园区与境外分市场的无缝联结,进一步做强做优中国流通全球产业链;三是发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重点跨境电商平台和重点港口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中心城市和贸易集聚区。
(七)切实加强流通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与统计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快流通领域中高端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在流通专业人才培养中,应真正落实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方案,强化案例分析与实地调研,推动课堂教学、业界实践与政界管理服务的无缝衔接,全面完善人才培养的内容、结构、方式与方法,从而全面提升流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制定流通领域人才资源专业教育和后续职业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一支具备现代流通理念、熟悉现代流通规则、具有商业头脑、善于从事内外贸业务的经营人才。高等院校在研究生阶段可考虑设置跨学科的“流通经济”“智能流通”“流通科技”等专业或研究方向。促进高层次流通人才长效机制之一就是加强流通领域教学科研人才的培养,为流通强国建设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高素质的研究队伍支撑。按照中央关于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大力加强与流通相关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或者高等院校,可以面向中小流通企业员工传授先进流通经营方法,或资助其现场观摩。
二是要加强流通研究体系建设。参照农业农村部实施多年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议由商务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现代流通产业技术体系或者现代流通研究体系。围绕这些体系,建立一批制度化、任务驱动型流通研究智库,吸引高校与科研院所相关学者,聚焦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至关重要的领域,这些重要领域不仅包括基础设施、体制机制、营商环境、技术、组织、布局、标准、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还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运输、仓储、冷链等重要子行业,针对这些重要领域开展相对独立、专业、持续的科学研究。瞄准流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重视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新现象、新问题、新趋势和新矛盾的研究,在强化理论研究的同时,运用案例研究、统计研究与扎根研究等多种范式开展研究,加强政策评估、政策储备与政策预案研究,使这些流通理论、流通统计数据、流通经验证据与流通政策研究成果不仅可供学界所用,也能为业界和政界所参考借鉴。
三是要强化流通统计、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强化流通产业调查与统计工作。为及时全面系统了解流通业发展现状、未来动向和远景规划,应加强国家统计局与商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相关部委合作,开展定期的流通体系专项调查,在此基础上开发国家流通景气指数。
[注释]
① 2020北京电费收费标准显示:1-10千伏等级,一般工商业尖峰电价为1.443 0元/千瓦时,高峰电价为1.314 7元/千瓦时,平段电价为0.796 0元/千瓦时;而大工业尖峰电价为1.076 1元/千瓦时,高峰电价为0.986 4元/千瓦时,平段电价为0.677 0元/千瓦时。
② 1984年,吴小丁教授在《战后日本的商业政策及其作用》一文中提出,在战后初期,日本走过一段弯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面临大量生产和大量消费,落后流通部门难以适应,甚至成为消费物价上涨和阻碍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政府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着手制定了流通现代化政策,改变了落后状况。
③ 正如宋则研究员在2005年出版的专著《流通体制改革攻坚》中指出的,改革开放之初,让商业改革先走一步,绝非重视商业,而恰好是中国历来轻商的又一次验证。同计划经济中优先发展的工业相比,商业历来等而下之,体制改革理应先向被认为是最不重要的领域“投石问路”,万一“搞砸了”也无碍大局。
④ 21世纪以来,国家先后开展的专项流通体制改革试点主要包括2005年国家商务部等部委开展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和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⑤ 此处中央文件指201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⑥ 联合发布流通有关的政府指导意见包括:201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下发的《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中规定,一是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二是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中,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⑧ 早在2007年,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依托现有中央和地方科研优势力量和资源,启动建设了以50个主要农产品为单元、产业链为主线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⑨ 此处切块管理是指商务部门管商贸、发改系统管物流、交通运输部门管交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管中小企业扶持、应急管理部门管应急流通、供销社管部分农村流通、农业农村部门管农产品产地市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粮食流通、烟草专卖局管烟草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