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研究
2023-08-07杜阳莉
杨 丽,杜阳莉
(河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1]这种有效衔接是实现长效脱贫减贫,走向共同富裕和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我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衔接的内在逻辑性,全面梳理并深入挖掘两者衔接的必要性、把握两者的关系、全面探寻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必要性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两大战略,二者侧重点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却联系紧密,具有潜在的衔接空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有理论必然性、现实必然性以及历史必然性,其必然性集中体现在基层实践的现实需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三个方面。
1.1 基层实践的现实需要
首先,按照战略计划与战略目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应是相互联系并接续推进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难做到通盘考虑,可能会出现脱节,即呈现出“两张皮”现象。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贫困地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然而,在现实实践中,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在部分乡村中没有能够有效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导致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一些边缘户返贫风险的存在。
其次,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存在一些现实差异。脱贫攻坚战强调对象的精准性,是阶段性目标的“攻坚战”,时间比较紧迫,具有短期性、局部性、特惠性等;而乡村振兴战略则注重地区的全面发展,是具有长期战略目标的“持久战”,体现了长期性、渐进性、整体性、普惠性的特征。可见,脱贫攻坚战致力于全国范围内的贫困地区脱贫,聚焦于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以摆脱绝对贫困为目标;而乡村振兴战略以我国全体农民的共同富裕为目标,其中包括贫困地区农民,最终要解决的是“三农问题”。但是,在现实中,部分偏远地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未能有效衔接,导致二者在区域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既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也影响了乡村振兴的长期稳定性。
最后,在规划衔接方面,部分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缺乏系统性。用乡村振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从总体政策延续、体制机制延续和相关产业扶持等基本对策来推动。但在实际操作中,二者在政策衔接、战略规划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割裂化、等同化现象。在理论层面,一些地区难以把握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区别,错误地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同,这不仅会导致扶贫范围的盲目扩大,也忽视了扶贫脱贫的精准性[3]。如果在实践层面不能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农村发展,还会为扶贫工作带来困扰,降低贫困地区人口脱贫的积极性。
1.2 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必然要求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但是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交汇期应以现实问题为重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同时,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从“脱贫”转向“防贫”。脱贫攻坚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改变了贫困地区的社会面貌。但脱贫的地区多数位于偏远地区,教育、交通、通信、自然条件等相对落后,存在较高的返贫风险,为乡村振兴的实现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因此,要科学把握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通过扶智和扶志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从“等靠要”到“自己想要”、从“两不愁三保障”到生活富裕、从生态扶贫到生态宜居、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从党建扶贫到乡村治理有效。具体做法为:加强防范化解返贫预警机制,加强教育、危房改造、就业培训、种养殖等方面的投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1.3 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作为人口大国,要想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我国人口分布不均,区域间、农村与城市间发展不平衡,且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而共同富裕要实现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5],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所以共同富裕实现的重难点在农村。如今,脱贫攻坚战已收官,但如果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刚刚脱贫的群体返贫风险仍然较大。因此,应努力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大规模返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2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存在的现实困境
从现阶段我国贫困治理状况来看,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但是,当前农村发展还存在着农民持续增收困难、部分脱贫群众不同程度存在返贫风险、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和农村人才流失严重等影响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问题。因此,厘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是破解农村发展困境、决胜全面小康的必要前提[6]。
2.1 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产业发展是实现脱贫、防止返贫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产业发展具有长期性、综合要素投入多、见效慢和收益不确定性等特性。部分脱贫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生态脆弱、人才匮乏、资金短缺和技术有限等,产业发展后续动力不强。
首先,乡村产业基础薄弱,产业类型比较单一。脱贫攻坚时期,扶贫模式是以政府投入的项目作为资源要素,投入的多为效益高、生产周期短、操作简单的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了立竿见影的作用。但由于部分产业存在同质化、发展不稳定、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导致产业发展以及脱贫带动持续性等方面存在不足。以养殖业扶贫项目为例,部分农户只重视生产环节,忽视了加工与销售环节,导致产业链条比较短,不能够达到产业兴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目标。
其次,农村资源要素瓶颈依然突出。脱贫攻坚是主要针对贫困地区实施的战略,这些地区依靠政府的优惠政策,产业得到了发展。但由于部分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受地区自然资源要素的限制,缺乏创新力,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可持续性较差。如农村旅游中的农家乐,受季节和基础设施的影响,农家乐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升。
2.2 乡村文化建设存在不足
乡村文化是乡村的宝贵资源。脱贫攻坚时期,文化扶贫弥补了脱贫工作在文化建设方面的短板,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但随着社会发展,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中乡村文化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乡村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率低。乡村文化建设虽有多部门参与,但却没有明确的牵头与管理部门,加之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沟通,导致乡村文化建设统筹性不够。同时,部分乡村文化建设设施与村民实际需求不符或达不到村民的需求,其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导致部分公共文化资源闲置和浪费。
二是乡村文化存续面临挑战。我国地大物博,农村地区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而部分地区为了改善农村人口的居住条件,破坏了原有的建筑风貌。此外,一些村民单纯追求利益,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和利用意识,导致当地特色乡土文化流失、乡村文化载体被部分现代建筑取代、历史遗存遭到破坏等。
2.3 乡村振兴人力资源短缺
乡村振兴强调对所有农村地区的“全覆盖”,其涵盖的时空范围远大于脱贫攻坚战略。人力资源作为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振兴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参与。
首先,乡村教师队伍有待扩大。国家在脱贫攻坚时期重视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扩大了乡村教师的供给量,提高了乡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但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更需要专业化程度高的教师参与,乡村教师队伍应进一步充实,实现更新换代,促进教师队伍结构调整,配备更多专业对口教师。
其次,农村人才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乡村建设的主力,乡村振兴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但现阶段,农村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吸引能力有待提升;人才培训偏理论轻实践,且尚未形成规范体系;新型职业农民比较紧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发展。
2.4 乡村生态振兴面临困境
脱贫攻坚战完美收官,我国农村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得到提升。尽管如此,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境制约着乡村生态振兴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缺乏有效措施。经过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农业发展过程中,不合理的农业发展方式引起生物多样性减少、林区生态退化、土壤板结化严重等问题,既破坏了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又难以守住生态红线[7],成为制约乡村生态振兴的瓶颈。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面积大、构成复杂,包括农田、山丘、水库等,一旦生态环境监管不力,极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是人居生态环境有待改善。首先,部分农民对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的认识有限,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诸如,部分群众认为垃圾清理、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情,和自己关系较小,仍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现象,影响农村生活环境。其次,部分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存在污水乱排乱放问题,造成环境污染,增加了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压力。
2.5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收官,我国农村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与要求。但是在现阶段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行动力欠缺。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顺利实施的关键和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但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重结果、轻形式”的现象。其次,基层党组织结构欠优化。脱贫攻坚时期,驻村工作队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工作队伍老龄化问题,然而这不是长久之计,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势必要对基层党组织队伍结构进行优化。最后,农村基层党组织后备力量发展不充分。农村受过教育的高素质人才以及青年劳动力为了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基层党组织成员“老龄化”,后备力量不足。这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性与效率相对低下,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3 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实践理路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是新时代为实现中国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农民生活富裕必须完成的两大战略任务,二者具有很强的承接关系和内在联系[7]。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性胜利,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过渡期,需要从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以及人才振兴五个方面进行规划,协调推进,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即通过产业振兴,实现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通过生态振兴,实现生态扶贫到生态宜居;通过文化振兴,实现扶贫扶志扶智到乡风文明;通过组织振兴,实现从党建脱贫到治理有效;通过人才振兴,实现从人才帮扶到队伍振兴。
3.1 推进产业发展有机衔接
发展产业是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需要构建产业升级机制。在脱贫攻坚时期,我国坚持把产业发展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就业帮扶为农户提供就业与自主创业条件,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地区脱贫的基本路径。通过一系列产业扶贫政策,致力于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产业,提高乡村的持续发展能力。
在产业升级方面,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培育特色产业,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通过延长产业链、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增加产业和产品的多样性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经营主体方面,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根据经营主体的方向,将不同经营主体分类,协调好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发挥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以及带动作用。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通过改造传统农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与现代化经营相匹配的体制机制,继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利益联结分配机制以及产业扶贫选择机制等,以实现向产业兴旺过渡。具体而言,以市场为导向选择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积极打造农业创新链,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发展直播带货、农产品众筹认筹、农产品基地直采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多种渠道、多种产业模式共同发展,拓宽农民从业渠道,使农民生活更有保障,增加农民幸福感。
3.2 推进文化发展有机衔接
乡村文化建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是关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底色。
在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要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政策倾斜等措施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乡村通信设备、增加数字化阅读产品等推进乡村数字化进程,同时要建立文体活动中心、阅读室等公共场所,制造文化氛围。产业兴旺是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根基。在文化产业方面,打造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根据乡村特有的文化资源,突出产品和服务的特色,开发手工艺产品,将具有乡村特色的文化融入旅游产品中,使其成为独具特色的文旅产品。在提高乡村群众文化素质方面,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导、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等方式培育贫困地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能力素质,建立健全引导、宣传、教育等制度。针对贫困地区的特色文化,应有序开发,通过多种途径给予支持,打造更多的“乡精品、村精品”,既能够助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又能够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传承。例如,河南省洛阳市的倒盏民俗文化村、凤凰古城等,景区内会售卖一些当地的特色文化产品,既提高了当地人民的收入,也传承了乡村特色文化。
3.3 建立人才队伍助力人才振兴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离不开人才的支撑,人才振兴是关键。首先,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全面发展。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已完成,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投身于乡村建设。乡村人才包括本土人才和引进人才,要把人力资本的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以及高水平创新团队,壮大乡村人才群体,加强人才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凝聚的良性循环。其次,“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重视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工作能力,从根本上脱贫,即让农民农村有能力脱贫。因此,应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为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形成精准化的培训模式[9],不断激发乡村人才的内在活力。再次,完善乡村人才体制机制。要不断推进乡村人才培养、使用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关制度,相应地提高资助标准,使低收入家庭子女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最后,要合理配置乡村人才。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乡村建设,用项目驱动人才,同时打破区域限制,鼓励优秀、有能力人才加入乡村建设,打造公平的工作环境,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
3.4 开展生态绿色扶贫实现生态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脱贫攻坚阶段,通过生态扶贫将生态环境修复与扶贫相结合,既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乡村振兴时期,要由生态修复到广大农村地区实现生态宜居,这意味着生态环境将得到彻底改变。因此,要寻求长期发展模式,推进生态减贫发展,实现生态振兴,构建美丽宜居的乡村生态环境。
首先,深化生态减贫发展理念。一方面,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坚持取之有度、用之有度,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生态产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针对区域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发展政策。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文件等,地方政府亦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措施,引导农户和企业的生产行为,实现地区的长期发展。其次,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目标,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农业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方面,要加快农业投入,推进水肥一体化;继续推广先进灌溉技术,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在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方面,继续推进厕所改造工作,提高人均沼气占有量,实现乡村治理覆盖全部地区。最后,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开展采摘园、农家乐等特色项目,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3.5 打造支撑服务体系确保组织振兴
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乡村振兴的序幕徐徐拉开,成为农村工作的核心。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攻坚时期的包保帮扶等措施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水平,因此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10],建设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应保障驻村工作队伍稳定。完善的组织工作体制机制能够保证政府产业扶贫成效持续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进而实现产业兴旺。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举办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定期开组会,不断强化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明确规划工作方向,倡导基层党组织成员关注农民群众的需求,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有效落实衔接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工作体系[11]。另一方面,要严格开展选举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熟悉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持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将脱贫攻坚帮扶干部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队伍。
4 结语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12]。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证明了党在农村工作中所执行决策的正确性。但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体现在农村地区,我国基本国情的主要特征也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而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衔接是解决制约农村发展问题的有效路径,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助推器。我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三农”工作的重点转移至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战的优化升级[13],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涉及许多方面:产业振兴是根本;文化振兴是内在动力;组织振兴是“第一工程”;人才振兴是关键;生态振兴是保障[14]。因此,应从有效路径出发促进二者有机衔接,首先,深入分析总结脱贫攻坚成功的经验,认真研判乡村振兴形势,在坚守防止返贫底线任务的基础上,健全长效稳定机制,补齐社会发展短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其次,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水平,利用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扶贫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