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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下社会工作参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路径探析

2023-08-04张琼管一泽

国际公关 2023年9期
关键词:生态系统理论社会工作

张琼 管一泽

摘要:三孩政策的实施面临着不同因素的制约,社会工作是关注到人的发展和运用专业方法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一门学科,能够在“三孩政策”生育服务方面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其作用。本文通过对生育政策的实施问题解读,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生育政策实践的优势和路径,从而使社会工作在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的同时,也能在参与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优势作用。

关键词:三孩政策;社会工作;生育友好型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一、研究背景

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1日正式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生育率正在持续走低,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1.3这一历史纪录低点,还陷入了被国际学术界划分为极低生育率范畴的困境。统计同时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比例明显下降,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第一次超过0—14岁的儿童数量。[1]2021年7月20日实施三孩政策昭示我国人口政策的进一步重大转型。

“生育友好型社会” 这一概念是在“全面二孩” 政策实施之后提出的,更多被界定为友好生育环境的构建。在本文研究中更侧重三孩政策下社会工作在整體的生育环境中发挥的优势,尤其在生育保障中发挥的作用。通过完善生育保障内容,进一步满足当前政策下的生育需求,有利于生育主体及其子女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提高生育意愿,发挥政策效果。同时本研究综合布朗芬·布伦纳和查理斯的观点,结合实际需要,将生态系统理论分为三个维度:微观(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运用)、中观(家庭、社区)、宏观(政策、生育环境及氛围),这三个层次系统的交互影响中变化和发展。

二、三孩政策实施中的制约因素

自2015年“全面二孩” 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效果并不理想,虽然2016年的出生率出现回升,但在2017年就出现了下降的趋势,[2]由此可见“二孩” 政策存在后劲不足的问题。本文从四个方面归纳出了影响“三孩” 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青年生育意愿发生改变

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从根本上影响了我们社会中的生育观念,从“多子多福” 的传统生育观念转变为“只生一孩就足矣” 的现代生育观念,使得三孩政策生育激励目标的达成受到了挑战。周晓燕2002年在对高学历青年的生育观研究中发现,年轻人尤其是高学历青年生育的目的主要为“组成完整家庭”“带来快乐与爱” 以及“取悦父母”,他们中93 %的人表示不会成为“丁克家族”;[3]而邢朝国在2020年对未育青年的调查显示想要生育孩子的比例降至74 %,生育孩子的原因主要为“生孩子要顺其自然” 以及“喜欢孩子”,另外有将近1/4的未育青年存在不愿或矛盾的生育意愿。[4]所以青年生育意愿目前并未达到三孩政策预期水平,在激励型生育政策下,文化观念的转变对生育率尤其是青年生育率的提升存在限制。

(二)女性陷入母职惩罚困境

“生育惩罚” 存在着性别差异,对于男性来说,在传统意义上他们的家庭角色要求其在孩子养育过程中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孩子的成长提供经济基础,生育甚至会侧面给男性带来“父职红利”。[5]而对于女性来说,多数时候都逃不出“母职惩罚” 的“陷阱”。女性在生育孩子之后,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孩子身上,用人单位为了使工作效率更高而减少女性工作岗位的设置或降低其薪资水平,这就是所谓的“母职惩罚”。女性既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也是生育的主体。孕育“三孩”,对职业女性的收入下降和职业中断产生很大的影响,这可能是限制职业女性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6]在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率呈现低迷的情况下,三孩政策的实施也很难破解“不愿生” 的难题。

(三)养育成本上升

养育成本是影响育龄群体生育意愿最主要的经济因素之一,近年来,众多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对此展开研究与论述。但是,从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养育成本与生育成本含义是相似的;从时间界定的角度来说,生育成本包含了“生” 和“育” 两部分,即从育龄妇女妊娠开始到子女成年所需费用的总和;养育成本计算的节点是从孩子出生落地的一刻到孩子成人的支出总和。[7]生育孩子不应该只考虑到最基本的抚养成本,还要兼顾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以及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由于养育成本持续攀升,尤其是生活在一、二线城市的工薪阶层对于生育下一代子女更是采取观望态度,他们更愿意将用于养育孩子的开支投资于提高自身的能力及生活水平中。

(四)政府缺乏财政配套政策支持

虽然政府也正在为生育两个甚至更多孩子的家庭提供多种奖励性措施,以鼓励他们在当地生育,但现实表明这一举措还落实不到位。首先,政府缺乏对生育“多孩” 家庭的激励措施。例如,为生育多孩的家庭每月提供固定金额的奖励或提供优惠的银行借贷服务。其次,对生育“多孩” 的困难家庭扶持不到位,涉及子女生活和教育等救助制度仍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和实物补贴,以帮助困难的家庭支付生育孩子的费用,困难家庭的孩子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教育,家庭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再次,在财政公共支出结构上,儿童教育和医疗健康支出所占比重需要增加。就目前来说,我国儿童教育与医疗健康领域仍存在财政投入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等问题。最后,对生产和销售儿童食品和产品的公司缺乏税收优惠。养育孩子的成本不仅仅是孩子的抚养费用,还包括成长过程中食品及用品等一系列支出。

三、社会工作介入三孩政策的优势

本研究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相关理论加以扩展,并借用查理斯对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划分,说明社会工作与生育友好型建设融合的可能性,以此为基础论证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行性。

从微观的角度来说,社会工作具有助人自助的特殊价值观和行动理念,解决问题过程中,可以采用不同的介入模式或理论框架,灵活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系统性、针对性、阶段性地处理问题,把握有利的机遇,创造有利的生育环境。以个案工作为例,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案工作专业治疗模式,例如采用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缓解因养育多孩带来的压力问题。

从中观的角度来说,社会工作可扮演中介者的角色,通过资源链接的方式,与政府沟通政策落实的情况,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进行社会工作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可以按照生态系统理论,将案主在各个系统中所能运用的资源整合起来,从而为案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帮助其链接社会资源。

从宏观上看,要转变生育观念,既要有制度以及政策上的保证,又要对个人及家庭有人文主义关怀,这恰恰与社会工作所提倡的目标和理念是相吻合的。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就需要优秀传统生育文化的继承和传播,而社会工作者在其中可以扮演文化传递者的角色,在营造和谐的生育文化氛围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除此之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作为政策的倡导者,在有关生育政策制定过程中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工作介入三孩政策的路径

社会工作参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主要目标是,不仅要从育龄夫妇的微观角度考虑生育率下降及其带来的各种问题,还要从社区和社会整体的中观和宏观的角度考虑,既要运用专业技能满足个人需求,又要充分运用宏观社会资源。一般路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挥优势,探索参与模式

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拓展服务对象群体,进行需求评估并综合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满足其需求。

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个案工作的方法向个别人群及其家庭提供有目标的协助与支援。针对有问题的育龄人口,收集有关资料,在与他们建立工作联系之后,再进行诸如孕前紧张等问题的评估,以评估妊娠期间的心理压力,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供精确的服务以及严密的监控。

其次,在宣传方面可以通过设置有关“多孩” 问题的咨询服务台、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个人和家庭更深入了解有关“三孩” 的生育保障政策。还可以通过小组活动、知识讲座等形式分主题进行知识普及和宣讲,同时也让社区中的男性意识到自身所要承担的责任。

最后,除了提供基本服务外,社会工作者还扮演研究者的角色,在有关“三孩政策” 的研究中结合本专业给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协助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的学生制订合适的培养方案。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社工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如收集、分析和结果运用量化或质的方法,最后得出有关经验成果。

(二)链接多方资源形成合力

对于家庭来说,社会工作者可以探索提升多孩父母教养能力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帮助农村多孩家庭中的父母改变错误的教养观念,学习教养知识,提升教养技能。为进一步提升父母的家庭教育亲职能力,通过链接资源让家庭教育专家与当地社区合作,通过开设实用的家庭教育课程和单独举办专题小组咨询,满足家长对科学教育和科学平衡家庭关系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社区层面,社会工作者通过社区一级的平台,搭建沟通与分享的渠道,引进妇女、生育支持等合作项目,并以政府为主导,通过资源共享建立一个专业的服务团队,补充社区的不足之处。将社区作为一个整体,为新成立的家庭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尤其针对部分幼儿的照料问题,鼓励社区发展成安全可靠、便利社区居民的托育服务机构。[8]另外,在社区的框架下,逐步建立起适合社区、便利居民的老幼日托服务新格局,解决好“老” 与“幼” 之间的矛盾。

(三)提供政策倡导,营造生育氛围

在社会层面,提供政策倡导和营造生育氛围对于促进人口增长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让更多的夫妻愿意全心投入到生育的过程中,不再担心能否负担得起子女的成长所需的财物、社会和教育条件等问题。而社工作为服务提供者、利益传递者,可以在政府的资助下,实现“政府+社工” 的创新。建议在大型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建立“社工育儿驿站”,并配备专职社工,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流动的“社工育婴驿站”,根据市民的需要灵活调配。[9]

作为一名政策倡导者,社工应关注的是整个社会保障的系統性以及全面性,协助政府推行鼓励支持、更具福利的生育政策,逐步将照顾孩子的“负担” 转变为“福利”。政府可以通过减免学费或提供宝宝用品补贴来支持家庭生育孩子,以此缓解家庭生育孩子的经济压力。此外,政策倡导也能够激励夫妻在生育中体验自然喜悦和幸福感,减少生育的压力。

在生育氛围营造方面,社会工作者要从宏观角度促使社会生育观念的转变,号召全社会多关注、支持育龄群体,体会他们的不易,为实施三孩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及氛围,为那些对生育持迟疑态度的适龄家庭提供正面的支持。社会工作者在营造生育氛围方面可以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对夫妻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明确生育的正确方向,指导他们如何正确处理家庭生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另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开展关于生育的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生育的重视程度,加强大众对生育的认知。

五、结束语

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价值在于使我们可以生活在一个具备尊重、支持氛围的生育环境中,这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们所必须承担的历史任务。因此,我们要将党中央的各项决策与社会工作理论、方法结合并落实下来,加强多方协作,全面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社会工作者既要从微观角度发挥专业性,也要从宏观角度与多主体合作逐渐培育出“愿生、敢生、能生、能养” 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生育氛围。总之,社会工作可以对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和相关的支持措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各种生育服务的需要。社会要更多地把社会工作投入到生育服务中去,使之“大有作为”。

参考文献:

[1] 陈卫.中国的低生育率与三孩政策:基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J].人口与经济,2021(05):25-35.

[2] 杨良初.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生育政策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21(05):39-48.

[3] 周晓燕.高学历青年的婚姻问题:2002年中国高学历青年婚恋及生育观的调查报告[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04):

21-26.

[4] 邢朝国.“既想生”又“不想生”:对未育青年生育矛盾心态的探索性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20(07):54-61.

[5] 杨凡,何雨辰.中国女性劳动供给中的“母职惩罚”[J].社会科学文摘,2022(11):106-108.

[6] 魏如鑫,吴宏洛.职业女性生育母职惩罚的困境与破解:兼论三孩生育政策的推动[J].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23(06):10-18.

[7] 贾志科,罗志华,张欣杰.我国家庭养育成本的研究述评与前景展望[J].西北人口,2021,42(05):115-126.

[8] 孔凡飞,陈思.社会工作视域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路径[J].西部学刊,2022(15):77-80.

[9] 蒋美华,王梦霞.社会工作介入生育服务的有效路径[N].中国人口报,2021-11-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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