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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论》哲学阐释的几个问题*
——对阿尔都塞和新辩证法学派的比较研究

2023-07-31

浙江学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阿尔都塞资本论辩证法

张 盾

提要:自列宁提出马克思《资本论》与黑格尔《逻辑学》在方法上的内在关联问题以来,对《资本论》的哲学阐释就成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长盛不衰的热点课题。20世纪阿尔都塞对《资本论》的哲学解读和欧美“新辩证法学派”的《资本论》研究,是在该领域产生了广泛学术影响的两种研究成果。其中,阿尔都塞的研究树立了以严格而深刻的方式对《资本论》进行哲学解读的范本,新辩证法学派对黑格尔逻辑学的辩证法与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内在关联的深入发掘,则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资本论》的哲学理解,也更新了人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

自列宁开创性地提出马克思《资本论》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内在关联问题以来,对《资本论》的哲学阐释就成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长盛不衰的热点课题。在西方学界,20世纪中期阿尔都塞对《资本论》的哲学解读和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以阿尔布瑞顿、阿瑟等为代表的欧美“新辩证法学派”的《资本论》研究,是产生了广泛影响的两种研究纲领,而且这两者之间有颇多交集和歧异。本文拟对这两种《资本论》研究范式的要义与得失、相通之处与龃龉之处,做一个概略的比较研究,以期为国内学界近年来方兴未艾的《资本论》哲学思想研究提供参考。

一、怎样才算是对《资本论》的哲学解读

阿尔都塞可以说是第一个以严格而深刻的方式对《资本论》做哲学解读的人,他的工作从一开始就明确划分对《资本论》做“哲学阅读”和“非哲学阅读”的界限,并致力于揭示这两种不同阅读方式的“认识论根据问题”(1)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第3页。。所谓非哲学阅读,简单讲,就是把《资本论》当作规范性的经济学著作或历史学著作,专注于书中现成的、专业化的经济学内容和历史学内容,把对这些专业化内容的经验式研究当作《资本论》的对象。阿尔都塞认为,这种非哲学阅读遵循了“经验主义的认识论逻辑”,即“把全部认识工作归结为看的简单的关系的再认识;把认识对象的全部本质归结为客观存在的简单条件”(2)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而阿尔都塞所发明的对《资本论》的哲学阅读,则揭示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看的逻辑”,它要求阅读者看到那些“看不到的东西”,确切地说是在认识中引入一种包含着矛盾的辩证法,即在看本身中理解“看到的东西”和“看不到的东西”之间自相矛盾的,但又是必然的同一性。质言之,这种所谓哲学阅读提出的新问题在于,“它所涉及的完全不是既定的客体,……而是可见领域和不可见领域之间的必然的却是看不见的关系”(3)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

这就是阿尔都塞首创提出的“《资本论》的知识对象”问题,确切地说,是“《资本论》的对象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的区别”问题。这一问题对理解《资本论》的哲学是决定性的。“既然《资本论》已经向我们提出了对象的理论,严格地说这个对象的性质又是什么呢?是经济还是历史?具体地说,如果《资本论》的对象是经济,那么这个对象在概念上同古典经济学的对象严格地讲有什么区别呢?”在经验主义的解释原则支配下,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对《资本论》做简单的、直接的阅读和阐释,“所有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都不能对《资本论》提出这类问题,……因而不能最终从概念上鉴别马克思的对象同其他对象的区别”。(4)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直至今日,这种以经验主义方式直接解说《资本论》中的经济学专业内容的做法仍然盛行。这种研究根本不能通达《资本论》的哲学问题,正如阿尔都塞早就告诫人们的:“仅仅从字面上阅读,即使是很仔细地阅读马克思的著作也不能使我们解决问题,甚至会使我们忽略这个问题……使我们不能确切地意识到马克思的发现所引起的理论革命及其结果的意义。”(5)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

按照阿尔都塞的看法,《资本论》的知识对象不是经济领域和市场运行中直接被看到的“既定的客体”,而是被马克思的理论思维重新创造的对象,即“关系的总体”和“概念性的存在”。他反复引用马克思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维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3页。以此为出发点就可以看到,《资本论》的知识对象远远超出了经验主义的经济科学,而服从一种全新的认识论逻辑,即要求“必须彻底改变关于认识的观念,摒弃看和直接阅读的反映的神话,并把认识看作是生产”(7)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当把“认识”理解为“生产”时,通向《资本论》之哲学界面的通道便打开了,因为对“认识作为生产”的正确理解只能是新概念的发现和创造,即马克思的《资本论》在忽略和超越经济学内容的既定存在之后,发现和创造了“新的理论总问题”。新的总问题不再是主体直接去“看”现存理论领域内存在的东西,因为新的对象和问题在现存理论领域中是看不见的,它们是被现存领域所拒绝的东西。阿尔都塞的“新的理论总问题”意味着:“系统地不断地生产出总问题对它的对象的反思,这些对象只有通过这种反思才能够被看见”,这种对象“作为被(经验主义)排除的东西,它是由总问题领域所固有的存在和结构决定的”(8)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21、14页。。笔者认为,阿尔都塞的“结构”和他的“总问题”是同等的概念,用来表示“领域对它自己对象的必然反思”。因此,在这里,对阿尔都塞的结构概念无须做结构主义的理解和阐释,结构概念和总问题概念一样,都代表着阿尔都塞对《资本论》哲学意义的重新发现,它们表征着理论上的“场所变换”和“理论结构变化的辩证危机”:“如果说马克思能够看见斯密所看不见的东西,那么这是因为他已经占领了新的场所。”(9)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7、8、63—64、63、12、16页。

由于《资本论》的专业领域是经济学,所以对《资本论》做哲学解读的关键是发现《资本论》的对象同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的区别,从而提出一个同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完全不同的新对象的概念。这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要义。按照阿尔都塞的研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一个既定存在的同质性的经济事实领域:首先,构成这一领域的经济事实和市场现象“是既定的,也就是说,是可以直接看到并观察到的”,因此理解这些事实和现象并不需要有批判性的理论概念作为前提;其次,这些经济事实是同质性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可以比较的,是可以很精确地计量的,因而是可以表现为量的东西”(10)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46、174、174、69页。。全部由这样的经济事实构成的经济学理论界面,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没有超出经验的批判性概念问题,只处理诸如“经济的理性运行”“财富生产与分配的最优化”“充分就业”之类具体问题,它完全服从经验主义的认识论逻辑和意识形态。按照阿尔都塞的看法,这种对经济事实的既定的同质性存在的要求,构成了政治经济学的总问题:“这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总问题”,“任何没有制定自己对象的概念却企求在可以看得见的历史现象的‘领域’中……直接走向‘具体’‘既定存在’的政治经济学,不管它愿意不愿意,都会陷入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经验主义“过去和现在都统治着经济科学”,决定着这门学科的专业特征和实践效果,可以说全部经济科学领域到处都充斥着这种毫无批判理想的经验主义气质,“马克思主义完全不能在经验主义的道路上确立”(11)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66、167、169、51页。。

阿尔都塞认为,把《资本论》同政治经济学根本区别开来的哲学特性,就是政治经济学仅仅指向它的“对象”,即那些既定的同质的经济事实,而《资本论》则创建了“对象”的概念,并要求用概念来规定和说明这些经济事实:“马克思在寻找概念,以便思考结构对它的各个要素的作用”;这当然是一些超出经验事实的、批判性的概念,它们标志着马克思的工作上升到了哲学,“马克思不得不在真正反思的概念中思考他自己生产出来的认识论问题”。(12)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46、174、174、69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现出来的哲学态度是,经济事实不可能是直接可以看到的可观察的既定存在,它的确证要求以它的概念的构成为前提,因为资本主义是历史上最发达和最复杂的经济结构,“这是一个在本质上不可见的、不可阅读的时代”,它的自我增殖的逻辑不可能从既定的事实和现象中直接读出,只能是在事实之上进行思想抽象的结果,因此“整个经济科学就像一切其他科学一样也取决于它的对象的概念的建立”。在此,马克思坚持了与政治经济学完全相反的方法:“现实对象的认识无须通过与‘具体’的直接接触,而是通过这种对象的概念的生产即理论可能性的绝对条件来实现的。”(13)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89、167、168页。这就是马克思本人所说的:“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维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所以,《资本论》实现的巨大理论革命首先是“术语的革命”,其中最著名的也最为人们熟知的例证是:政治经济学只看到利润、地租和利息这些具体的价值形态,马克思则发现了剩余价值的概念;而且阿尔都塞认为,即使是利润、地租和利息这些具体的剩余价值存在形式,在《资本论》中也不是经验的具体,而是概念的抽象:“这仍然是思维的产物,是对经验存在的认识,而不是这种经验存在本身。……从《资本论》第一卷到第三卷,我们从未离开过抽象、认识、‘思维和理解的产物’,我们从未离开过概念。”(14)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46、174、174、69页。在更深刻的意义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入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等一系列概念,这些概念只有作为哲学的概念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西方经济学家责备马克思用来把握经济事实的这些概念是“非经济的”“非功能的”和“形而上学的”,阿尔都塞则断言:“经济学家所指责的马克思理论上的缺陷和弱点恰恰是马克思的力量所在。”(15)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46、174、174、69页。

上述阿尔都塞对《资本论》的独特研究,树立了对《资本论》进行哲学解读的典范,这就是:重新规划《资本论》的理论问题和理论场域,超出对经济和历史领域的经验性事实的描述和研究,实现思想的抽象和概念的飞跃;具体来说就是:用认识的结构性“生产”取代认识的主体式“映现”,用概念的创造取代事实的描述,用“场所”的彻底变换取代对现象的重新发现,最终实现“总问题”的变革——发现《资本论》的全新知识对象。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学术界对《资本论》的研究中仍然盛行那种将表层文本内容当作直接给定的研究对象,对其进行经验主义描述和阐释的做法。阿尔都塞以他真实的、强有力的、完整的工作启示我们:纠缠于《资本论》的表层文本内容发现不了伟大的哲学思想,也无助于证明《资本论》不朽的理论价值。欧美新辩证法学派的学者们虽然对阿尔都塞的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尖锐的批判,但他们一致认为,阿尔都塞提出的“《资本论》的知识对象”问题,是一个“正确的问题”,“为我们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做出了贡献……在阅读阿尔都塞之后,我们对没有作为问题研究过的对象不能再无忧无虑,我们不能再假定它是简单给定的,不能再假定主体(他在知识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能够从这种对象中抽象出知识,不能再认为这样的知识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那个真实的对象”(16)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58—159页。。

二、《资本论》的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之争

《资本论》的方法是逻辑的还是历史的?这是对《资本论》进行哲学解读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资本论》的方法是逻辑方法,这种逻辑方法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辩证法是什么关系?如果《资本论》的方法是历史方法,这种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又是什么关系?自恩格斯开创性地提出《资本论》的方法是“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以来,对理解《资本论》的方法产生了长期而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带来了进一步的困惑和疑问,使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关系成了非常困难、充满争议的理论问题。质疑恩格斯“逻辑和历史统一”的最有名的例子,正是阿尔都塞学派和新辩证法学派。我们必须承认,在几十年的长时段跨度中,这两个学派对于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之间关系的探讨,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资本论》逻辑结构和历史方法的理解。另外,这两个学派各自对《资本论》方法的理解本身又颇多歧异,正是在他们理论工作前后相继的差异和互动中,《资本论》的哲学意义获得了进一步的揭示。

恩格斯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是最早发现理解《资本论》方法的这一巨大困难,并对这一困难提出尽可能合理的解决方案的人。早在1859年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写的书评中,恩格斯就提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以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辩证方法为基础的;同时,也正是恩格斯发现,马克思的这一批判遵循了政治经济学文献的历史发展的“自然线索”(参见《第一分册》的第一章)。(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3、603页。恩格斯明确指出,这种叙述方式的好处是“跟随着现实的发展”,但同时又面临着被历史的曲折前进和杂乱材料“打断思想进程”的弊端。作为对这一困难的解决方案,恩格斯提出:“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纷扰作用的偶然性而已。”这样,思想的逻辑进程不过是历史的实际进程的反映,但这已经是一种经过了思想的抽象作用的修正,因而在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3、603页。

在恩格斯关于《资本论》方法问题的上述创见中,阿尔都塞发现了新的进一步的问题,从而推进了人们对《资本论》的哲学理解。阿尔都塞的根本观点是,《资本论》中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矛盾关系问题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人们无论如何也无法解决一个不存在的问题”(19)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03页。。阿尔都塞认为,恩格斯的误判在于,他混淆了概念的理论发展同现实的历史发展,而没有看到,在科学理论的形式发展中各个环节的推进与现实历史的内容发展中各个环节的演进之间,不可能建立起任何对应关系,因为这是两个完全异质性的领域,服从着完全不同的规律。阿尔都塞从马克思《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发掘出马克思本人对方法的重要说明,来作为支持自己立论的证据。马克思说:“把经济范畴按他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排列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他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表现出来的它们的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的次序恰好相反。”阿尔都塞据此进一步提出,逻辑方法只适用于说明作为“社会机体”的社会现实结构,而不适用于说明社会的历史起源,因为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9、48—49页。马克思在另一个地方也说过:“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4页。阿尔都塞据此申言,尽管马克思的研究对象是被理解为作为历史结果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但对这个社会的真实理解却不能通过这一社会的历史起源理论得到,而只能通过社会现实的结构理论得到。“起点问题完全可能引起对(《资本论》)第1卷第1章的错误的阅读。”(22)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

阿尔都塞进一步指出,解决逻辑同历史关系的关键,是在“马克思的理论总问题”中提出这个关系问题,从而看出这个关系问题是一个虚幻的问题。那么什么是“马克思的理论总问题”?按照阿尔都塞的揭示,这就是《资本论》的科学理论通过它的特定的“认识对象”来把握它的特定的“现实对象”的机制这样一个认识论问题。这个总问题要求,在科学理论的生产中必须严格划清“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的界限,并且意识到“这个界限是不可逾越的”(23)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否则就会陷入经验主义的泥潭。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区分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的要求,同时也说明了这种区分会导致认识过程中概念的形式发展同具体历史中现实范畴的发展之间的根本区别。这意味着逻辑和历史不可能相等同,“《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资本论》都明确地指出,形式的发展仅仅出现在认识中,仅仅同概念在科学论证的表述中出现和消失的必然次序有关。”(24)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现实对象当然是认识过程的绝对依据和绝对目标,但对现实对象的认识却要在理论过程中来完成,这个理论过程处理的仅仅是认识对象。按阿尔都塞研判,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和黑格尔都发生了范畴误置,即把认识对象同现实对象相等同,用现实对象置换概念,用现实历史的内容演进置换“形式的发展”,从而混淆了概念的逻辑发展同现实的历史发展。他认为,马克思明确反对这种混淆,而坚持认识过程中概念发生的逻辑顺序与现实历史中事物发生的历史顺序是不一致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理论思维是特有的体系性的存在领域,它有它特定的存在结构和运作规律,即它是由概念的存在条件和逻辑规律所规定的,它只能以它自己的这种特定结构来完成其对自然和历史的现实世界的认识。“在认识中作为认识的对象生产出来的恰恰是这种结构,这种被思维的具有各个相互连接部分的总体。”(25)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很显然,阿尔都塞的“结构”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说的“总体”,只有生产出这种作为结构的思想总体,才能实现对现实历史的科学认识。在这里,对阿尔都塞将其与“起源”概念相对跖的“结构”概念做结构主义的解释是缺乏教益的,它是理解《资本论》哲学方法中的辩证法的特殊哲学问题。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9、48—49页。

从这样一个认识论的总问题来看《资本论》中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关系问题,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资本论》中所做的理论分析的顺序,是一种特殊的思想结构的顺序,即一种“被思维的整体”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各个概念之间的“综合”;这些概念在综合的结构中所出现的顺序,与现实对象在历史中出现的顺序之间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在《资本论》中,我们所涉及的是系统的叙述,也就是通过马克思称为‘分析’的论证叙述的形式本身表现出来的概念的必然秩序。”(27)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马克思在其“总理论”中创建的这种新的概念结构和论证顺序,产生了新的理论科学的必然性形式和正确性标准,它一定不同于并高于历史研究的顺序。历史研究本身总是存助于“发生”的概念和“起源”的概念,即求助于“原始的认识作用”而不顾当下的科学认识作用的机制;而求助于“发生”和“起源”必然混淆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的区别,从而陷入经验主义。阿尔都塞提出:“起源、‘故土’、发生、中介这些概念必须先验地被认为是可疑的。”(28)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13、174、102、35—36、38、51页。为此,阿尔都塞再次援引《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在那里确实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为了理解先前的,甚至是原始的社会形式,所需要的是对现实社会结构的认识,“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认识资产阶级经济为理解古代经济提供了直接的工具,因为,“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6—47页。这段论述确实体现了这样的思想:使我们能够理解各经济范畴的不是这些范畴的历史起源,也不是它们在先前形式中的结合,而是它们在现实社会中的结构体系,只有这种结构体系才能使现在的形式和先前的形态成为可以理解的。

阿尔都塞据此认为,“《资本论》应该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世界中产生社会作用的机制理论”,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所追求的完全不是理解作为历史的结果的社会的产生机制,而是理解这种结果即现存的现实社会产生社会作用的机制”。而那些纯粹诉诸发生问题和起源问题的历史研究实际上达不到严格意义的科学理论,因为它们“就其理论基础来说,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经验的’”,即停留于经验性的材料和对象,而没有真正理论科学所要求的理论对象和理论概念体系。如果把起源概念和发生概念应用于理解《资本论》的方法,那么,“它们随时都会向我们提供最廉价的回答:它们把原始的认识作用和现实的认识作用联结起来,这就是把简单地提出问题或者毋宁说不提出问题作为解答。”(30)参见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52、54页。阿尔都塞断言,当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时,他或许是对的;但当他提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根本方法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时,“恩格斯由于他所提出的问题完全陷入这种经验主义”,因为他没有看到,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确实使用了历史叙事(例如关于缩短工作日的斗争,关于工厂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过渡,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等),但“历史在《资本论》中表现为理论的对象,而不是现实的对象”(31)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03—104、55、29—30、167页。。

要言之,阿尔都塞用来规定《资本论》逻辑方法的主要概念就是结构,“结构对它的各个要素的作用”这一命题贯穿了整本《读〈资本论〉》;阿尔都塞认为,虽然马克思在他的时代还没有掌握这样一个概念,但《资本论》的逻辑方法带来的理论原则就是结构。结构概念的要义是“同时性”,它强调科学理论的概念形式的基础性原则就是同时性:“同时性表示概念在被思维的整体或体系(或马克思所说的‘综合’)中的组织结构……这样理解的‘同时性’是首要的和起支配作用的。”(32)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03—104、55、29—30、167页。此外,阿尔都塞强调,《资本论》作为科学理论的这种结构完全是理论抽象的产物,是马克思建构出来的知识对象,也就是马克思所谓“具体总体作为思维总体是思维的产物”,科学理论的“这一生产过程完全是在认识中,在‘头脑’中或者说在思维中进行的。……思维本身是由一种结构建立起来的”(33)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03—104、55、29—30、167页。,它和各发展阶段之间历时性的历史过程没有本质联系。

到此为止,我们看到,阿尔都塞对《资本论》方法的理解和新辩证法学派的理解都是完全一致的,比如阿尔布瑞顿认为:“阿尔都塞断定共时性是基本的机制,它规定了理论中的秩序形式,这是正确的。”在他看来,阿尔都塞的“结构”所指就是《资本论》所描述的“资本的逻辑”之共时性方面。(34)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8、181—182页。

3.畜禽产品产量。2011年全县畜禽产品总产量66 297吨,人均161.7千克。其中肉类总产量59 236吨(猪肉49 777吨,牛肉3 569吨,羊肉3 481吨,禽2 289吨),人均144.48千克;奶类总产量101吨,;禽蛋总产量6 960吨。猪、牛、羊、禽、禽蛋的商品率分别达到81.4%,93.7%,90.6%,84.1%,86.9%。

然而,“结构”作为《资本论》知识对象的具体内涵是什么?阿尔都塞将“结构”具体规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严格意义的经济学角度来看,构成和决定经济学对象结构的是下述结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这个结构的概念不能在生产方式的总结构概念范围之外来说明。”(35)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103—104、55、29—30、167页。新辩证法学派认为这一规定是不准确的,无法说明资本的逻辑。比如阿尔布瑞顿教授提出,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来规定资本主义的总结构,“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是真的”;但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似乎有很多非常冲突的意义”,所以这个总结构 “是一个模糊的、有争议的概念”,达不到严格的辩证法。(36)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0、188页。具体来说,阿尔都塞的生产方式是一个社会总体的理论概念,它包含了三个相对独立的实践领域——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因而是一个在逻辑与历史的分界上含混不清的概念,根本达不到阿尔都塞承诺的对资本做严格逻辑分析的辩证法,反而可能导致把一种不恰当的结构分析偷运到对历史的研究中:“最终,‘生产方式’变成了一个僵硬的、机械的结构—功能噩梦,它既不适于价值法则这种相当纯粹的结构,也不适合更加具有行动能力的过程方法,而过程方法才适合于历史分析。”(37)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3—184、8—9页。换个角度来看,按照阿尔都塞自己对“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的认识论划界,严格的科学理论的对象是作为逻辑结构的“认识对象”,这种认识对象必须是思想抽象的产物,而“生产方式”则明显带有“现实对象”的不纯的实体性,因而达不到“认识对象”对理论抽象的逻辑要求。

我们看到,在关于《资本论》逻辑方法同历史方法的这场漫长争论中,新辩证法学派贯彻了比阿尔都塞更严格的逻辑方法,即对资本主义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内容实行理论抽象的方法,以此推进了对《资本论》的哲学理解。按照新辩证法学派的总体理解,《资本论》真正的知识对象,应该是在一种关于“纯粹资本主义”的理论抽象中被把握的严格的“资本内在逻辑”。按此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做出的“资本是自我增殖的价值”这一论断,为建构所谓“纯粹资本主义”理论界面上“资本的内在逻辑”奠定了基础。但由于马克思遭遇到某种“语言的限制”,使他不能充分发展自己理论的“巨大的科学性和批判性的潜能”,故此有必要“把马克思的《资本论》严格地重新概念化”,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假定了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就有可能提出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这个逻辑是一个自我规范的商品—经济逻辑。”(38)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19、6页。在这种理论语境中,如果价值要成为自我增殖的,它就必须能够在一种没有任何外部干预的纯粹社会环境中,完全通过自我规范的市场来实现自身增殖的再生产——这就是阿尔布瑞顿所谓“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很显然,这是一个通过理论抽象得出的概念,它只能出现在马克思资本理论的逻辑中,而不可能出现在现实中,因为现实中的资本市场不可能是完全自我规范的,必然受到经济之外的政治的、法律的、意识形态的,乃至国际关系的历史性因素的影响,因而不可能是“纯粹”的。被重新规划的《资本论》的逻辑方法,就是让资本的运动出现在这样一个不受外部干扰的“纯粹”理论语境中,由此呈现出来的逻辑不是从外部强加的,而是资本自身固有的并在完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逻辑——这就是阿尔布瑞顿所谓“资本的内在逻辑”。在这里,资本的逻辑是一个自我规范的严格整体,它的所有基本范畴都能在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中内在地关联在一起,从而呈现出它的真实的深层结构。新辩证法学派相信,这种理论抽象才是马克思真正的哲学遗产:“这种理论揭示了资本在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干预的情况下的运作方法,它告诉了我们资本主义的本质。”(39)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3—184、8—9页。

进一步,新辩证法学派认为,对《资本论》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正确理解,是把逻辑与历史(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的关系看成一个问题,进而把逻辑和历史分别置于不同的分析层次上,使之各自得到更加清晰合理的解释,而不是将其归结为逻辑与历史之间神秘的同一性。按此理解,对所谓“资本的逻辑”真正的正确发现,是划分市场—社会关系中的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在纯粹资本主义这个理论层次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因素的本性变得一目了然,在这里,市场被假定是自我规范的——市场经济关系一旦确立,它就获得了马克思所说的“虚假生命的独立性”(4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36页。,也就是与其他非经济领域相脱离的自主性,从而能够不依赖这些经济之外的力量而实现自身的增殖。阿尔布瑞顿认为,当马克思用“自我增殖的价值”去规定资本的概念,并且把人规定为只是“经济范畴的承担者”时,(41)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3页。他已经假定了纯粹资本主义,即资本的“单纯的运动形式”(42)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2页。,并通过这一理论抽象揭示了严格的资本内在逻辑。按照这种严格的资本逻辑,经济关系是“彻底物化”的,即:资本按照自我增殖原则进行生产,并克服了所有使用价值的抵抗,一切经济活动都按照自主化的市场逻辑自动进行,在这里,人的行动能力丧失了所有的自主性,完全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和引导,全部经济活动的结果都被价值形式的运动而非人的意图所规定。(43)关于“彻底物化”的特定含义,见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章第1节。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用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的关系”,把人变成了“经济范畴的人格化”。

因此,新辩证法学派的学者们认为,《资本论》中的逻辑研究与历史研究不可能是同构的。只有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进行理论抽象,即假设资本的纯经济要素以自我增殖为目的,能够在不受其他外界条件干预的情况下进行自主性的运动,才能发现资本的逻辑;而在直接的历史过程中,不可能发现这种逻辑。所谓“纯粹资本主义”,就是假定资本市场具有一种内在的能够再生产出整个经济生活的自主性逻辑。资本的这种内在逻辑,作为对《资本论》实行“严格地重新概念化”的结果,意味着资本变成了黑格尔意义上“自我运动的总体”。阿尔布瑞顿反复强调,资本只有在马克思所实行的理论抽象中才是这种总体,“只是在最抽象的理论层次上才会出现这种总体,即在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或纯粹资本主义理论中才会出现这种总体”;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并不直接存在着这种总体性,它是“一种不能直接从这个历史中读出而只能被理论把握住的逻辑”(44)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32、39页。。要言之,所谓“资本的逻辑”在现代历史的演进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资本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自我抽象是一个确实存在的索恩-雷特尔意义上的“真实抽象”,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在理论上设定一种资本的内在逻辑;但同时必须明了,在历史上,资本的这种自我抽象和自主运动的逻辑从来没有能够完成自身并自动显现,只有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理论研究中才得以完成并现身。“在具体历史的层次上,政治经济学也在试着尽可能充分地理解资本的逻辑和所有其他社会力量是如何勾连在一起的,……但是在这个分析层次上,我们不能假定一个被资本的逻辑统一起来的总体。”(45)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33、5、164页。这是因为,要在具体的历史层次上解释资本的逻辑如何对现代历史起到规定性作用,就必须对历史中其他各种起重要作用的社会结构因素与资本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这会使严格完整的资本逻辑理论变得不可能,“因为这些结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内在逻辑已经不是完整的逻辑了。”(46)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33、5、164页。

在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马克思的资本研究来说,在资本主义中具有支配性的深层结构一定是这种“资本的逻辑”,它在现代性的历史建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必须在理论上正确地把握它。当然,资本的这种深层结构是历史的结果,这一点促使人们去追问逻辑与历史的关系。甚至阿尔都塞也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使历史产生的结果作为社会而存在的批判。”(47)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53页。但辩证法学派强调的是,不存在与资本的自主运动法则具有同等意义的历史运动法则,在历史中不存在“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内在逻辑,因为历史不可能像资本那样按纯经济规律做自我规范的自主运动,历史总是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牵扯和扰动,因而只能部分地被吸收到经济生活中。这就决定了,理论的抽象和概念的逻辑从来不能完全把握历史的复杂性,资本的物化力量不论如何强大,都无法在历史这个层次上确立起纯粹逻辑的内在的透明性。“如果我们知道历史中的社会生活总是蔓延到资本的逻辑之外,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就不能把历史看作资本逻辑的具体化。”(48)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33、5、164页。

对《资本论》的研究者来说,如何从资本的内在逻辑进入资本主义的复杂历史,恰当地解释资本逻辑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始终是一个最困难的问题。新辩证法学派坚持认为,《资本论》最主要的目标是把一切主要经济变量吸收进“自我增殖”这一价值形式的辩证法中,说明资本运行最深层的逻辑结构,以此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只有当资本的运动受到外在社会因素的扰动而溢出这种自我规范的逻辑时,《资本论》的研究工作才进入具体的历史分析的层次。在这个具体的历史层次上,出现了使用价值对价值形式的反抗、工人阶级对资本权力的反抗,以及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等,这些都使得资本的逻辑成为不彻底的和不完美的。阿尔布瑞顿认为,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了大量的历史叙事,但《资本论》的首要目标却是发现“纯粹资本主义”意义上的资本深层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包含着大量的历史分析,但这相对于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而言只是附属的和说明性的。”(49)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1、193页。阿瑟教授也认为:“《资本论》前半部分是按照范畴发展的逻辑组织起来的”,这是一个“以流通和价值增殖为主题的严格体系”,“是对内在于整体的相互条件的叙述”,这部分内容是《资本论》的主要成就和主要观点,而《资本论》后半部分的历史研究则“完全是说明性的,并且没有发展这个观点”。(50)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85、82页。

总之,由恩格斯发现的《资本论》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矛盾是一个极其重大而复杂的理论问题。恩格斯提出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上承黑格尔的哲学方法,下启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问题,具有不朽的思想史价值。“资本是自我增殖的价值”——为了揭示资本这种自我运动的逻辑,需要在理论上假定纯粹的价值形式能够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克服历史中遇到的一切障碍,才能完成这一逻辑的建构。然而,在现实的历史中,历史过程的不确定性始终在干扰资本的逻辑运作,价值形式不断遇到使用价值的反抗,使得资本在现实的历史进程中无法成为彻底的逻辑总体。这就决定了,对资本逻辑的理论建构必须以历史研究作为背景和补充,才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看到,《资本论》第一卷在建构了关于流通与价值增殖的严格逻辑体系的同时,也引入了大量历史研究的内容,比如第八章关于为缩短工作日而斗争的研究,第四篇关于工厂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研究,以及最后一篇关于资本原始积累的研究等等,都证明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逻辑分析和历史研究相互支持相互印证,构成了有机的总体。而马克思本人对《资本论》方法的说明,也明确指出了逻辑与历史必须是统一的,即:商品的价值形式既是资本的历史前提,同时又是资本逻辑的内在要素。(5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441—442页。确切地说,为了揭示资本的内在逻辑,需要假定资本的“自行增殖”成功克服了现实中的各种障碍;然而在现实中,资本要达到这一要求需要时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通过一系列自身变革来为资本的霸权创造必要条件。这就决定了对资本逻辑的分析必须引入历史研究,资本逻辑的那些内在要求只有在历史过程的演进中才能实现。

三、《资本论》的方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

阿尔都塞和新辩证法学派解读《资本论》的另一个重大分歧点,是对马克思同黑格尔哲学的关系的不同理解。阿尔都塞在他的哲学思考中对黑格尔采取了一种令人难以理解的强烈抵制态度,否认黑格尔辩证法对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积极影响,认为其影响都是负面的。时隔多年之后,连阿尔都塞的忠实弟子巴里巴尔都批评他“不顾一些文本上的明显事实,抛弃了马克思主义当中的黑格尔遗产”(52)参见巴里巴尔为中文版阿尔都塞著作集写的序言,载阿尔都塞:《论再生产》,吴子枫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7页。。新辩证法学派的学者们一致认为,阿尔都塞固执地反对黑格尔,“这在受他的观点影响的一代学人中注入了对黑格尔的非常消极的解释,由此使得这些人不可能理解黑格尔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深刻的、科学的重要性。”(53)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181、193页。考虑到20世纪西方哲学的众多思潮都拒斥黑格尔、抵制辩证法,“阿尔都塞尖锐的反黑格尔主义态度为那些与吸收黑格尔哲学养料的马克思主义完全异质的范式开辟了道路。”而新辩证法学派重新解读《资本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回到源头,深入研究黑格尔与马克思有关辩证法的真正成果,……以不同的方式重建黑格尔与马克思的遗产,……关注黑格尔的《逻辑学》及其如何切合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54)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5、2—3页。

对于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之间的关系,阿尔都塞完全不顾马克思自己关于他的方法就是颠倒过来的黑格尔辩证法的说明,而固执地断言:“马克思的叙述基本上不同于黑格尔的叙述,马克思的辩证法完全不同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他推断马克思确实独创了自己的辩证法,但却轻率地宣布自己只是从黑格尔那里借用了这种辩证法:“马克思在发明独创的分析方法的时候,就把他的这一方法看作是已经存在的方法;他在切断他同黑格尔的联系的同时,却认为他是从黑格尔那里借用了这一方法。”而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阿尔都塞将其解释为,《资本论》的伟大思想在其问世之际尚不具备充分表述的概念:“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完全生产出了他同自己先驱者的区别,但是他并没有(这是一切发现者的共同命运)以完全令人满意的明确性来思考这个区别的概念。……有时,在没有更好的概念的情况下,他只能用部分是借来的概念,特别是黑格尔的概念来思考这个问题。”(55)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38、39、107页。

按照阿尔都塞的分析,从根本上讲,马克思之所以不可能借用黑格尔的方法,是因为《资本论》的总问题和黑格尔的总问题是不相容的。如前所述,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以前的整个“古典哲学总问题的中心”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认识论,这个总问题“深深植根于黑格尔的哲学之中”,其核心教条就是“把对现实对象的认识本身思考为需要认识的现实对象的现实部分”,从而把“现实对象”同“认识对象”混为一谈。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摒弃了黑格尔把现实对象同认识对象、现实过程同认识过程混为一谈的做法。”马克思开发的新的认识论总问题要求必须把现实对象同认识对象区别开来,把认识对象理解为思维在其自身中生产出来的作为“思维具体、思维整体”的东西,思维只有经过这样的认识生产过程,才能完成对现实对象即“现实具体、现实整体”的认识。(56)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第27、26、29页。

对新辩证法学派来说,以这种臆测和独断的方式将黑格尔的影响从马克思《资本论》中强行驱除出去是不可接受的,不仅因其不符合“文本的事实”,更因其完全错失了关于黑格尔《逻辑学》和马克思《资本论》之内在联系的“列宁问题”。阿瑟宣称:“新辩证法的特殊标识是重估黑格尔”,“并以不同的方式重建黑格尔和马克思的遗产”。(57)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2、9、10页。他们发现,对理解马克思《资本论》来说,黑格尔《逻辑学》最重要的价值不在于它的具体结果,而在于它的体系性方法,即在表述任何客观领域时,都按照体系性原则来组织诸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而这也正是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即从最简单的抽象范畴开始,辩证地发展至具体整体,通过诸经济范畴的这种体系性进展来重构资本主义生产的理论图景。“我们看到黑格尔《逻辑学》和马克思《资本论》在结构上明显的相同性。”(58)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2、9、10页。具体来说,新辩证法学派认为,当把黑格尔的抽象概念置换为商品生产的具体条件,把黑格尔的绝对否定性置换为价值的自我否定和自我增殖,便能看到,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包含着诸逻辑关系。换言之,当交换方式把异质性的商品看作普遍性价值的实例,这种交换过程与思想的抽象过程几乎是相同的,由此产生的价值诸形式与思想中的概念诸形式也几乎是相同的。阿瑟明确宣称:“我的观点是,黑格尔逻辑学可被用于对资本主义的这种研究,因为资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对象,它以交换中真实的抽象过程为基础,这种交换中的真实抽象与黑格尔以思想抽象力分解和重建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59)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2、9、10页。

新辩证法学派提出,当马克思承认他是在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下研究资本问题时,他并没有清晰地解释这一研究方法的具体运用,这部分是由于马克思理论的重大创新性,使他必然在某种程度上被旧的语言所束缚,从而无法充分解释这一方法上的传承与创新的深刻内涵。这一过程需要理论上的重建——这正是新辩证法学派的主要工作目标,即“在资本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逻辑学》之间找到明确的平行关系”(60)阿尔布瑞顿:《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李彬彬译,第6页。。

那么,为什么黑格尔的辩证法可以用来说明资本的运动?我们知道,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一个重要原理是,所谓思想的内容就是“概念自己运动”的过程,它“只需让那本身活泼自如的思维规定循着它们自己的进程逐步发展”(61)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珍藏本),第85页。,换言之,思想只与自身发生关系,它能够自由地在自身诸要素中向前运动。新辩证法学派的研究发现,马克思对资本的研究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即在理论上让价值在流通中自由地运动于自身的诸表现形式(商品、货币、资本)之间,在这里,诸价值形式仅仅和自身发生关系。这就决定了“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必然处于马克思资本研究的中心地位,这些价值形式是资本主义商品关系特有的社会形式,在《资本论》中,它们成为马克思用来表征复杂生产关系的形式规定性。阿瑟说:“黑格尔诸范畴的体系性辩证发展清晰地表达了总体的结构,它展示出总体如何在它内部要素的交换中并通过这种交换支持自身。我认为资本就是这样的总体。”(62)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15、119页。

按照新辩证法学派的研判,《资本论》在方法上无疑受到了黑格尔的启示,即把对象看作是一个总体,在其中每一部分都要被其他部分所补充才能是其所是。问题在于如何以概念的方式深刻地表达这一总体的结构和本质。新辩证法学派认为,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的叙述从一个特定的恰当的起点开始,通过一系列内在矛盾的作用,使一个要素逻辑地运动至另一个要素,直至最后达到这样的结构——总体现在是作为其自身的内在关系的统一而被理解的。具体来说,《资本论》第一卷的前几章是按照概念发展的自主逻辑组织起来的,构成了关于流通和价值增殖的严格体系:“价值形式的逻辑在它们自我相关的抽象中就是黑格尔逻辑中思想自我运动在现实中的体现。”(63)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15、119页。笔者认为,对于发现黑格尔逻辑学的辩证法与马克思《资本论》的辩证法的内在联系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让我们将新辩证法学派对这一理论平行关系的重建简述如下:

(1)马克思辩证叙述的起点是商品,《资本论》第一卷开篇就讲,资本主义生产出来的巨大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辩证法之所以选择最简单的商品作为起点,是因为商品是价值形式的最初体现,正是这种起点所具有的抽象性和不充分性,构成了辩证叙述从一个概念向另一概念推进的内在动力。新辩证法学派的学者把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的“商品章”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存在论”进行对照,发现在这里,马克思的入手点和黑格尔逻辑学的思路非常相似,黑格尔也是从特殊东西的抽象规定开始,然后又将这种特殊的实例剥离出逻辑概念的“纯思”。马克思在价值形式的研究中忽略商品的自然异质性,这和黑格尔是一样的思路。

(2)从商品过渡到货币,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的“货币章”中实现的一次概念翻转,它提供了将黑格尔辩证法的概念自我运动转变为价值形式的自我运动的实例,即:一个概念通过向另一个概念的运动,来克服自身的缺陷和不充分性。仅仅发现商品的本质是价值,这是不够的;价值要成为真正的本质而非正在消失的假象,就必须在某种更明确、更具体的表现物上获得现实性,那就是货币。辩证法学派的研究表明,这种对现实性的要求也是来自黑格尔,即精神的自我运动“只有通过其必然自我显示的种种确定的形态才是真正现实的”(64)参见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页。。马克思说:“价值没有在额上写明它是什么。”(6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1页。但是价值必须“写在它的额上”,它不能仅仅隐蔽地、不完善地存在于商品中,而必须明确地、完善地存在于货币中。

(3)当货币不是作为流通的中介手段,而是变成流通的目的,货币就变成了资本,它是“可以产生货币的货币”,马克思将这种新的价值形式概念化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新辩证法学派的研究发现,马克思在题为“资本的总分式”一节中对资本自主运动的描述,生动地再现了黑格尔《逻辑学》中“概念论”的理论景观,即资本自己运动,我们仅仅是旁观者。至此马克思揭示出,虽然商品是辩证叙述的起点,但在整个价值形式的体系中高于一切范畴的是资本,资本才是整个体系自我运动的最终动力。所以,在辩证的运动中,尽管资本是作为结果出现的,但它也是真正的前提。这里再次显示了黑格尔的思路:辩证法要求起点必须以能够证明“结果才是真正的前提”的方式得到描述。(66)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56页。

这就是马克思为世人揭示的“资本的逻辑”,它不是空洞的套话,而是对内在于思想总体中的相互概念条件的逻辑建构。新辩证法学派试图揭示,马克思在探索资本作为自我增殖的价值如何成为真实的权力时,充分使用了与黑格尔在探索精神如何自我持存、自我实现时相同的叙述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取得的真正哲学成就是证明了:“现实的特定领域即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能够产生与黑格尔普遍性哲学最抽象部分即逻辑中的诸范畴具有相同性的最抽象范畴,……就它奠基于远离准逻辑原始物的全面抽象而言,资本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是同等绝对的。”(67)阿瑟:《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高飞等译,第94页。笔者总体上认为,新辩证法学派对黑格尔与马克思在方法上的这一传承关系的深入发掘,极大深化了人们对《资本论》的哲学解读,也更新了人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而他们所追求的黑格尔逻辑学的辩证法与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之间全面而明确的“平行对应关系”,则显得过于夸张和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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