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语境下产教融合机制创新
2023-07-30鲁加升雷志忠
●鲁加升 雷志忠
伴随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我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应声而出。40多年来顺势而为、稳步发展,经历了规模从小到大、体系从无到有等诸多蜕变。但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类型教育,其产教融合工作长期而普遍地止于浅层、表面、松散状态,存在机制不健全、运行不持续、发展无后劲等诸多弊端。
十九大以来,高职教育与其他行业一样,“高质量发展”呼声日益急切,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从“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健全多元办学格局”“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等多个方面“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1]。这既是对业界的鼓舞,也是对从业者的鞭策,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因此,在“高质量发展”语境下开展产教融合机制创新研究,既是现实必要,也是未来高职教育提质发展要求所需。
一、产教融合的现状分析
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范下,目前产教融合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前、向上、向好等方向推进,学校和企业之间也在产教融合政策的作用下按部就班地开展深浅不一的校企合作,尤其是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产教、产学、校企合作的态势与发展的趋势更加积极稳定,“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都有不同程度进展,校企共建、共享、共为生产性实训基地或产业学院呈现良好势头,对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扩大高职学生就业创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高职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相比,现时的产教融合还是以文传文的成分居多,大多还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的灌输传达,较少有行动公信力的影响传导。
一是政府指导与市场调节失衡。产教融合涉及多方利益(效益),政策文件有时只能简单撮合产教结合或产学结合,但难以促成水乳交融般的产教交织、融合一体。在这样的表层合作下,由于企业生存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逐利的本性和特质就显露无遗,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的意愿、深度和力度大打折扣,利益(效益)关系导致合作模式及其效果未得到保证。
二是模式管理与体系建设滞后。千头万绪、断断续续的产教融合模式不利于促进产业价值链的延伸,产教互补互融的发展共同体与校企互享互为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形成,融合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创业就业在内的多元合作关系尚未建立,切合高职教育特点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有待探索,校企教育链、人才链及价值链紧密联动的体系建设日显艰巨而紧迫。
三是措施落地与效果评价乏力。产教融合是一项包括社会经济、教学生产、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涉及教育部门、企业公司、学校单位等多个主体的社会活动,是一个社会经济活动、教育活动及其社会服务紧密合作、良性互动的生态系统过程,其措施落地相对繁杂,有时可能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加上考核与评价办法不多,无法深入触及,融合效果不明显。
二、产教融合的共性问题
产教融合的主体是“产”“教”,关键是“融合”,目标是建立在自主、自愿、自律的基础上形成有序、可感、能及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机制。而当前的运行状况、融合模式、合作质量、实际成效等等,显然都还有很大差距,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协同意愿有温差。产业侧重核心技术、人力资源及其利益成本,教育是公益事业,旨在培养人才、开展研究、服务社会、传承与创新文化、传播知识与技术。校企在机制、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基于人情层面的合作等原因造成高职教育仍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与倾向,课程设计与行业标准、教学实践与生产实训脱节,合作时长与合作内容难持续,大多呈现“教育热、产业冷”“学校急切、企业随意”的尴尬局面。
二是供需模式单面化。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主动找企业的需求与频次居多,企业作为接应方,多会选择性接受,敷衍应对,若即若离,时隐时现,以致合作模式粗浅而单一,有时甚至出现企业只“需”不“供”,有的徒有虚名,只是与学校签订一纸协议,表面应承合作,学校为切实培养适应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的学生而只能对企业单方面发力,还可能一厢情愿。
三是合作质量无保障。任何合作,都要建立在情投意合、你情我愿的基础之上,才能消除隐患取得最佳效果。产教融合发展同样如此,必须建立在共建、共为、共享的机制与体系之上,遵守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遵循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遵从双方意愿与基本认识。但就目前而言,因利益诉求点不同,出发点不一,产教融合度不深,校企合作感不强,有数量而无质量,很难做到互惠共赢、资源共享、良性合作。
三、产教融合机制的创新路径
产教融合目的是促进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学生常规理论学习,引导学生在生产(实训)过程中对理论知识加以运用、验证,提升学生的感性认识与实践经验,提升学校的理论教学效果与实践教学组织水平的同时,学生通过在企业的实践学习,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为企业更好地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与智力支持,最终达到学校、企业、学生、行业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发展。
为此,实现产教融合离不开相关部门、学校、行业、企业的共同配合,应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为出发点。[2]要通过政府政策、行业组织协会、校企一体化等多个途径发力,基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设置产教信息平台,基于职业人才生涯发展规划激发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做到关系调适、系统管理、多元评价、全面育人。
(一)适度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
当今世界正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信息全球化、经济一体化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单边主义的抬头严重影响世界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产业格局调整快速并呈现多极化倾向,在这种发展大势下,应着眼于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加强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以坚强的定力、战略的眼光和行政的手段进行强力干预与科学统筹,给予产教融合适当引导和适度支持。
一要深化建设基本制度。在已有产教融合若干意见的基础上推动颁布实施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出台认定参与产教融合企业资质的办法,筛选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参与融合,健全融合激励制度,从法制法规层面规范行业企业、教育机构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切实深化产教融合,形成更大、更久的合力。
二要加大经济扶持力度。运用更加灵活多样的财政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如,成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基金,采取评选、奖励优秀合作企业等办法;采用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办法,以社会力量的优势支持产教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学校“引企驻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达到教学教育之目的,校、企均可得到相应的实惠。
三要多树典型、立好标杆。广泛设立并大力宣传“产教融合示范工程”,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行业、企业、组织及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培养并树立一批产业典型、行业标杆、重点院校,影响并鼓励各方加大投入,加强加深合作,形成“学校人见人爱、企业自愿自为”的态势,以此推动产教融合健康、持续发展。
四要强化合作协同评估。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产教融合工作可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向社会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同时强化校企相互之间的监督与管理,提前做好合作过程中有关风险的预判与合作效果的预测,以此推动评估体系建设,构建产教发展共同体、校企利益共同体,依法保护校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稳定的互利互惠合作机制,促进校企自觉自愿更加紧密地联结、合作。
五要从严从实追踪问责。切合形势发展要求,成立产教融合监管机构,明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责。严格准入与退出机制,监管机构要对违规违法的企业与学校及时清理出队,对侵占学生利益、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踪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全面、系统记入信用档案。
(二)全面加强行业组织协会的中观主导
行业协会作为产教融合的协作主体,最清楚行业企业的客观现状和利益需求,且能对校企合作中政府和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有效弥补,优化行业企业及学校的资源配置,深化产教融合机制的构建。一方面,通过制定技能标准、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参与人才培养,确保人才质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与政府共同组织活动、选聘专家、搭建合作平台等,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合作的意识,激发各方参与合作的热情。行业组织协会可利用其官方半官方的特殊角色,灵活自如地协调处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断弦现象,在加强校企双方共同进行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配备、内容重构、乃至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创新上起到润滑剂与黏合剂的双重作用。
加强行业组织协会的主导,能够更好地促使企业与学校共享发展成果,促使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意识到学校对企业发展起到加快技术改进、减轻人力资源成本、在更加宽泛的领域内获取技术信息等多种重要作用,快人一步争取到专业人才、技术技能优势和建设发展机遇;企业技术人员与高职院校研究人员加强学习交流,不仅有利于相互提高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而且增强了对技术、产品及行业发展的预见能力。
同时,学校能为企业输送直接上岗的新员工,保证企业用工的稳定与技术的长足改进,进而大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与技术改进难度;企业积极参与产业融合,还可享受相关财政政策优惠,提高企业自身在行业的美誉度,在同质企业竞争中赢得先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参与合作,可以获得行业企业或者高职院校更大范围的认可,增加其自身责任感和社会荣誉感,有利于员工自身成长及行业企业的发展。
(三)重点加强校企利益的微观构筑
产教融合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校转型发展。目前,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正在形成,职业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应依托企业具有更好的市场敏感度这一优势,主动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拓展适应行业企业发展的新需求、新领域,全面发挥“双师型”教师在产教融合中的独特作用与先天优势,遵循市场基本规律和社会规范,有所选择地实现高质量、高规格“引企驻校”。同时,无论是高校还是企业都要深刻认识产教融合对其自身发展的重要性,要将产教融合理念贯彻落实到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各方面、全过程,共筑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实现产教互融、校企双赢。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地方观念。高职院校要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及时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努力走向本科高职应用型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共同促进社会发展,争取尽快实现专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到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一定要将地方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融入到日常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中,适切当地对转型发展的需求,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要切实健全合作运行机制。高职院校要构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融合体系,及时把握区域经济重大战略部署,适应新技术及新产业的发展,努力支持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竞争力、影响力和美誉度;要拓宽教育领域,发挥高校智库功能,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智力支撑及各类培训,服务企业的同时提升自我;探索与企业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研发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落实融合运行基础。学校要增强与企业共建、共治的积极性、主动性、紧迫性,共同制定、细化办学模式、专业课程、实训实习等多个环节,共同决策人事任命、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落实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权利及义务。学校应根据企业岗位需求进行课程的科学合理设置,结合企业的实际,将生产过程中的知识和技能融入课程设计,促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及提升;根据学生特点和行业企业的实际需要设置理论教学,打好理论基础,极大地缩短企业再培养的投入与时间。
四要校企携手引进人才。学校要坚持灵活性、多样化、开放式的办学原则,跟踪企业需求,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培养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人才。因此,学校要在专业带头人配备上采取更加务实的双带头人制,聘请精通理论知识且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校内及业界专业带头人,负责理论和应用技术的教学,指导学校专业建设、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及教学团队组建等工作。
五要优先共建“双师型”队伍。调整人才引进思路和评价标准,调整教师引进门槛,弱化学历、职称,强化技能、经历,大力加强“双师型”队伍的建设,将更多具有丰富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聘请为学校教师,走上教学岗位,指导学生实训;与企业建立教师培养机制,有计划地选送专业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教师到企业培训、实践锻炼,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六要扎实建好实训基地。学校携手相关企业利用校内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将企业的生产与学生的实习项目相结合,将实习过程和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的技能训练,在条件成熟时,可适当利用既有资源将校企合作投入的资金、设备、人力、场地等产生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回报,促进教学服务于生产,形成良性循环和生态发展。
七要共同优化岗课赛证。产教、校企要致力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这一根本任务,全面抓好相关专业课程与企业岗位的对接,鼓励、支持学校教师、企业员工共同指导学生参加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竞赛;学校和企业围绕学科背景,共同举办各类竞赛。通过各类大赛,加强学校与企业间的联系,增强互动,增进共为,相互学习,同时促进教师更新学科知识,提高企业理论知识,培育学生动手能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共同提升产教融合的内涵层次与育人效果。
四、结语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设计既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前提条件,也是推进区域企业发展与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手段。[3]产教融合之路要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解决机制创新问题,首要是有效破解合作协同、供需支撑、共享发展等多个难题,构建起“政府支持、协会主导、企业合作、学校共建”的机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着手、发力,切实促进教育、产业、人才、创新的深度结合,形成协同共进可持续的良好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