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主体的意志到“求意志的意志”

2023-07-27窦绪凯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3年3期
关键词:莱布尼茨海德格尔意志

窦绪凯

摘要: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唯有在海德格尔自己的基础存在学与存在历史思想之中方能获得充分彰显与澄清。在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中,“根据律问题”无疑是显而易见的主导问题。在这一主导问题之外的另一重要问题则是“意志问题”,其随着海德格尔的莱布尼茨阐释而展开,并在阐释中始终发挥着指引作用。此后,该问题贯穿了海德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阐释、尼采阐释直至后期对技术的本质所作沉思的全部思想历程。“经受”形而上学与技术虚无主义无非是对“意志问题”的彻底展开与转换,“泰然让之”是海德格尔对此所作相关思考的落脚点及对“意志问题”的解答方案之一,这一问题也是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关键词:海德格尔;莱布尼茨;意志;求意志的意志;泰然让之

中图分类号:B516.54;B51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3060(2023)03 0035 11

海德格尔哲学思想的一大特点在于,他几乎对西方哲学史中所有重要哲学家的哲学思想都作出了独具特色的阐释,或者用海德格尔自己的话说,与这些哲学家深入地展开了争辩,并在此过程中阐发出了自己的思想。因此,海德格尔对其他哲学家的思想所作的阐释显然不是照本宣科式的“我注六经”,而是“六经注我”式的展开与发挥,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同样表现出这一特点。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的阐释贯穿他哲学思考的主要阶段,在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中,“根据律问题”(“充足理由律”:没有什么是没有根据的)显而易见是其中的主导问题,这从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阐释的相关文本之中可以明显看出。不过,除了“根据律问题”,在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中,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始终或明或暗地起着指引甚至支配作用,这就是“意志问题”。如果说在海德格尔的莱布尼茨阐释中“根据律问题”是其中的主导问题,那么,“意志问题”则同样非常重要,甚至在海德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阐释、尼采哲学阐释以及技术本质之思等哲思中都始终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正式而全面的阐释始于1928年夏季学期他在马堡大学所开设的讲座 , 讲座稿后来被收入《海德格尔全集》第26卷,标题为《从莱布尼茨出发的逻辑学的形而上学始基》,这一系列讲座的部分内容经海德格尔摘引与审定,又以《最后一次马堡讲座节选》为题,作为一篇篇幅不大、相对独立的文章被收入《海德格尔全集》第9卷《路标》之中。前一部文献侧重阐释莱布尼茨哲学中的逻辑学问题,并探究其形而上学基础;后一篇文献则将重点放在了莱布尼茨哲学中的“单子论”上。在同一年,海德格尔还作了《论根据的本质》一文。他在1949年为此文所作的《前言》中指出,该文的目的在于阐明“存在学差异” , 但其却以莱布尼茨哲学中的“根据律问题”为出发点,并引出莱布尼茨哲学核心内容之一的“单子论”问题,最终落脚于海德格尔自己的基础存在学(Fundamentalontolo - gie)的核心内容。此文在《路标》中位于《最后一次马堡讲座节选》之后,与其仅有一文之隔。这表明,莱布尼茨及其哲学是海德格尔思想道路上一个绕不开的“路标”,对他起着某种指引与激发作用。在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中,莱布尼茨哲学,尤其是其中的“根据律问题”再次激发起海德格尔的哲思,但海德格尔已经不再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出发来考察相关问题,而是以莱布尼茨的“根据律问题”为跳板去深思技术时代的本质以及“存在问题”(seinsfrage)。其中,以莱布尼茨“单子论”所开启和推进的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即“意志问题”,被确认为决定技术本质的核心问题,这使得海德格尔洞见到技术的本质即“集置”(Gestell)与“求意志的意志”(wille zum willen)之间的本质关联。与此相关的文本主要集中在海德格尔1955年至1956年在弟莱堡大学所作讲座的文稿之中,此后作为《海德格尔全集》第10卷《根据律》一书出版。海德格尔后期的技术本质之思自然會涉及技术时代所可能具有的“危险”及可能的“救渡”或“出路”问题,相关的思索以“泰然让之”(Gelassenheit)为核心,构成了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以上便是海德格尔阐释莱布尼茨哲学及“意志问题”的大致线索和轮廓。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本文试图探析在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及相关的哲学思考中“意志问题”经历了什么样的发展与深化,并如何贯穿海德格尔相关思索的始终,以期从这一角度深入理解海德格尔的相关哲学思考。

一、从主体的意志到世界的结构

总体来看,海德格尔在早期阶段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已经涉及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各个主要方面,但有所侧重。其侧重于莱布尼茨哲学中的逻辑学问题与形而上学问题,而且是以海德格尔自己的基础存在学为背景对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加以解读,相关的逻辑线索为:海德格尔从莱布尼茨的逻辑学问题出发,探究其形而上学根源,亦即“判断学说在实体学说中的根源”,而“判断学说”的核心又在于“同一性理论”,后者则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有其根源 , 由此可见,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阐释的着力点最终落在了“单子论”上。至于对“单子论”的理解,海德格尔虽然也提到传统哲学的观点,即它作为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乃是一种对实体之实体性的阐释” , 但他更进一步指出两点:第一,“莱布尼茨形而上学的主要原理就根植于根据原理,甚至就是被莱布尼茨明确地从中推导出来的”;第二,“对于单子学说的形而上学意义的领悟取决于:以得当的方式去把握 visprimitiva[原始力]这个概念”。第一点涉及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阐释的主导问题—“根据律问题”在近代哲学开端处促成主体性哲学的形成与壮大,并导致以西方形而上学为根据的技术本质的形成与全球性统治的展开。而在后期《根据律》一书中,海德格尔通过对“根据律”的不同读解实现了从“存在者真理”向“存在真理”的“跳跃”,从而为应对形而上学与技术虚无主义指明了一条思想道路。第二点则将主要精力聚焦于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但海德格尔对此给出的却是自己基础存在学式的解释。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需要以得当方式加以把握的“原始力”具体表现为一种“ vis activa[作用力]”,海德格尔对这一概念以类似“本质直观”的方式将其还原为“对……的倾向”,也就是莱布尼茨所说的单子的“欲求”(Dr新ngen)或“欲望”(Drang),海德格尔则将其解释为“为……操心(即为自己操心)、着眼于自身(6它有意于此,)、关心自己”,这种表达显然是《存在与时间》中“此在”(Dasein)的本质规定之一:《存在与时间》第41节的标题就言简意咳地将“操心”界定为“此在之存在”。可见,海德格尔一开始就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关联在了一起,这几乎可以看作海德格尔阐释莱布尼茨哲学或者与其展开争辩的一条基本原则:“揭示莱布尼茨那个问题开端的深不可测的多形态性,但要思考此在而不是 monas[单子]。”换言之,即便这是对莱布尼茨单子论所作的解释,但其背景与底色依然是“基础存在学的”。当然,随着海德格尔思想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历了所谓的“转向”(kehre),海德格尔的思想也逐渐从基础存在学过渡到“存在历史之思”(seinsgeschichtliches Denken),对莱布尼茨哲学的阐释便相应地转变为以“存在历史之思”为指导和引线。

但在早期,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单子论的解读主要以其基础存在学为指引,尤其是以此在的本质结构为着眼点,具体则从单子的形而上学基本特征予以展开:莱布尼茨将实体解释为单子,而单子的本质在于一种作为“作用力”的“原始力”,后者又具体表现为单子的两种同样源始的规定—“欲望”(ap- petitus)和“知觉”(perceptio) , 这两者并非单子的两种截然不同、相互区别的属性,而是相互规定、相互渗透的统一体,也就是说,欲望是知觉着的欲望,知觉是欲望着的知觉,单子所具有的本质规定就是“知觉着的欲望以及欲望着的知觉”。在早期,海德格尔明显还没有意识到,这两者并非单子的两种相互并列乃至独立的规定性,而应统一于一种更高的规定性之中,他后来明确将这一更高的规定性称为“意志”。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在早期,海德格尔还是依据传统的解释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视为实体,而不是现代哲学意义上的主体。除了这些本质规定,单子所具有的其他特征为超越、有限与统一,这些特征本身也都与“此在”的本质规定大致吻合,这看起来像是莱布尼茨早在海德格尔之前就通过作為实体的单子而对此在的基础存在学的基本规定进行了深入思考,但其本质却是海德格尔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出发来阐释莱布尼茨哲学所必然出现的结果。无疑,在这一阐释中存在着所谓的“阐释的暴力”,但对于这个经典的涂释学问题,海德格尔本人已在多处为自己进行过辩护,他的相关辩护也大致站得住脚。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要特别注意: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阐释的首要目标在于阐发他自己的思想。

显然,不管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单子论的阐释是否符合莱布尼茨的哲学本意(这或许在海德格尔看来是一个没有太大意义的问题),但他的这番解释无疑完全符合他自己在基础存在学中对此在所作的现象学式的描述和解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单子所具有的“知觉着的欲望以及欲望着的知觉”这一本质的重视,其中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强调单子的这种本质规定可以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关联在一起—单子的这种本质规定是此在所具有的“在世界中存在”“操心”以及“时间性”等本质规定的“预言”,或者说,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化与展开;另一方面,海德格尔对单子所具有的“知觉着的欲望以及欲望着的知觉”(即单子的意志)这一规定的强调则为他接下来的相关阐释打开了全新的思路。

在西方哲学史以及海德格尔的哲学阐释中,“意志”这一概念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自明的概念,但海德格尔本人并不满足于对“意志”的这种表面的理解,而是要挖掘其中的深层内涵。尤其是在海德格尔对尼采哲学所作的阐释中,“权力意志”作为尼采哲学的核心概念被海德格尔翻来覆去地加以解读和阐释,而在全部的相关解释中,海德格尔的重点都放在“意志”而非“权力”上,因为“意志”就是“求权力的意志”,而不能是其他。在德语中,“意志”(wille)是相应动词“意愿”(wollen)的名词形式,后者表示“想拥有”,但“这种6想拥有,并不是单纯的表象,而是一种具有愿望特性的对某个东西的欲求”。但意愿或意志作为一种欲求并非盲目的冲动,“被渴望者和被欲求者一道被表象为这样一个被渴望者和被欲求者,一道被收入眼帘,一道被觉知”。换言之,欲求与表象或知觉乃是意愿或意志的本质组成部分,而这正是海德格尔在解读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时特别强调其“知觉着的欲望以及欲望着的知觉”这一本质规定的原因。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海德格尔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单子的这一规定?原因还是在于上文已经提到的海德格尔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的此在出发来解读莱布尼茨的单子论这一总体思路。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海德格尔在其对《从莱布尼茨出发的逻辑学的形而上学始基》这部专门阐释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著作进行精炼而写出的《最后一次马堡讲座节选》一文中将对莱布尼茨单子论的阐发与对自己基础存在学中此在问题的表述相互穿插、交织进行,但其重点却始终放在作为单子核心规定的“欲望”之上。这种欲望并非盲目的冲动,而是自身中就带有知觉,因而“必定是6表象着的,”,而这样一种欲望本质上就具有一种超越(Transzendenz):“欲望原就要欲求它者,是自我超越的欲望。”在此处,海德格尔原文中所使用的“自我超越”一词的德语表达为“ sichiberholen ”,它虽然并不与“ Transzendenz ”一词等同,但就其本质而言依然是单子之欲望的一种具有超越结构的本质规定,这种本质规定的另一种表达则是:“在欲望本身中蕴涵着6从……向……过渡(完bergang von… zu…)的倾向,。”我们或许可以认为,海德格尔之所以如此看重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单子的这一本质结构,是因为其目的就在于尽量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中的单子向自己的基础存在学中的此在靠拢。这可以看作上文所提到的海德格尔与莱布尼茨争辩时所遵循的那条原则(“要思考此在而不是 monas[单子]”)的具体体现。海德格尔在解读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及单子时,所使用的参照系无疑是自己的基础存在学与此在。而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所描述的此在的基本规定有“去存在”(zu-sein)、“向来我属”(Jemeinigkeit)、“操心”(sorge)以及“时间性”(zeit lichkeit)等,这些基本规定又都可以用“超越”来表示。如果选用传统哲学的术语,用“主体”来表示海德格尔的此在,那么这就意味着:“超越标志着主体的本质,乃是主体性的基本结构。”同时,“主体之存在(subjektsein)意味着:这个存在者在超越中并且作为超越而存在”,而“超越”则被规定为“在世界之中存在”(In-der-welt-sein),“世界乃是超越的统一结构”。海德格尔表面看起来是忠实于莱布尼茨哲学本身的表达和传统的阐释惯例,始终遵循着莱布尼茨单子论中单子是“最简单的实体”这一基本规定,但就其阐释的实质内涵与精神来说,他却始终暗中力求从主体及主体性的规定来理解单子的规定。由此,海德格尔通过单子所具有的欲求及其本质特征“超越”而将莱布尼茨的哲学与自己的基础存在学衔接了起来。

当然,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学毕竟不是莱布尼茨单子论的翻版,前者对此在的刻画要比莱布尼茨对单子的刻画更加全面和复杂。不过,在核心问题上,海德格尔承接了莱布尼茨单子论中单子所具有的最重要的特性并进行了深化:在莱布尼茨那里,作为单子之本质的“表象着的欲求与欲求着的表象”乃是实体之实体性的一种本质规定,这一本质规定还未被“窄化”为现代哲学意义上的主体之主体性的某种本质规定,从作为单子的简单实体所具有的这种本质规定到意志成为主体的本质规定,则还要经过德国古典哲学直至叔本华和尼采的大力发展方能完成,但莱布尼茨及其单子论无疑是这一进程决定性的开启者和奠基环节。基于此,海德格尔最终对意志的理解超出了传统的实体性,进而超出了主体性维度,甚至有对意志作出“去主体性”理解的倾向,从而将其规定为世界的本质特征。这乍看起来似乎是个令人难以理解的思路。“意志”不再纯粹是主体的属性或心灵的机能,而是成了世界的特性,这如何可能?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唯心主义”或者“唯意志主义”?海德格尔的这一思想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叔本华的《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这一著作的标题与核心内容,但海德格尔对叔本华及其哲学则是厌恶多于欣赏,因此很难让人相信海德格尔的这一思路是在延续叔本华哲学思想的既有路线。其实,海德格尔的思路是:超越是此在的基本规定,即此在的“在世界中存在”,而此在的超越具有一种源始的方向性,这种方向性即是此在的超越之所向—世界,其为“为之故”所规定,“但某个为之故(umwillen)本质上只有在有某种意志(willen)的时候才是可能的”。以这种方式,世界的特征或本质结构被归为了“意志”,这看上去似乎是个文字游戏—超越与“在世界中存在”是此在的基本规定,由此被规定的世界则由“为之故”来规定,而“为之故”这个表达之中本就隐含了“意志”(wille)这一概念,所以海德格尔能将“此在超越之所向、作为世界之基本特征的那种本真关联即6umwillen,也归本为6意志,(willen)”。但是,如果我们跟随海德格尔的思路,不是将“世界”理解为现成存在者的大全,而是理解为在此在的生存中通过此在的筹划而以世界化的方式所形成的世界,则海德格尔的这一思路也就不再显得匪夷所思,“意志”也不再只是主體的某种能力或本质规定,而成了此在与世界的本质关联,乃至世界本身的结构。

此外,海德格尔还从“此在”这一侧来说明“意志”并非纯粹局限于主体维度:“此在”之“此”(Da)即此在的敞开,它意味着“此在”与世界的展开状态,这种展开状态与“意志”存在本质性的关联,因为“决心(Entschlossenheit)是此在展开状态(Erschlossenheit)的一种突出样式” , 而“决心”对海德格尔而言则是“意志”的本质规定之一 , 在此 ,“意志”和“决心”虽然看上去依然属于“此在”或“主体”, 但却因其更多地与世界的展开状态相关联 , 从而突破了人们对意志的纯粹主体性理解 , 因此 , 对其需要从此在与世界的本质关联以及世界的生成与结构来理解。海德格尔对此所作的阐释 , 核心的要义在于将“意志”从实体的实体性以及主体的主体性维度转移到其与世界的本质关联上 , 即:突破对意志所作的仅仅局限于“实体性”与“主体性”维度的理解 , 而特别强调意志的“从……向……过渡”这一本质结构。这显然比莱布尼茨对单子的规定更大地向前跨越了一步 , 也可以说 , 海德格尔(借助尼采并通过对尼采的阐释)对传统的“意志”概念的理解做出了重大的扩展。意志不再只是从属于心灵 , 或者被理解为心灵的一种机能 , 相反 , 由于意志在本质上是世界的一种结构 , 心灵反而需要从意志本身来加以理解:“在流行的观念中 , 意志被看作一种心灵能力。意志的本质取决于心灵的本质。……如果对尼采来说意志规定着任何一个存在者的存在 , 那么 , 意志就不是某种心灵上的东西 , 相反地 , 心灵倒是某种从属于意志的东西了。”这是因为“现代形而上学将存在者的存在把握为意志” , 因此“6意志,不光指人的意愿 , 而不如说 , 6意志,和6意愿,乃是表示存在者整体之存在的名称”。我们在此又看到了海德格尔哲学思想中所特有的一种“惊人的颠倒”, 正如“真理”“自由”等概念对于海德格尔而言首先是存在者的存在与存在自身的显现方式 , 海德格尔也对“意志”做了类似的“颠倒”:意志首先是存在者的存在方式 , 基于此 , 人才能拥有作为心灵能力的意志。我们将会看到 , 海德格尔对意志的解释所做出的这一重大扩展 , 是其从阐释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出发经过对德国古典哲学及尼采哲学的阐发最终提出自己以“集置”与“求意志的意志”为核心的技术本质之思的关键。

二、从世界的结构到作为技术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

海德格尔何以能够实现从莱布尼茨所规定的作为单子或实体之属性的意志向作为世界结构的意志转变?要回答这一问题 , 还需要展开海德格尔与此相关的另一种解读 , 即对尼采“权力意志形而上学”的阐释。借助这一解读 , 将会更容易看清海德格尔如何从主体的意志过渡到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 也能更好地理解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阐释的基本思路与局限。

对于海德格尔的技术本质之思与其尼采阐释之间的关联 , 哈贝马斯持有这样的观点:“只有在与尼采的权力理论(Machttheorie)展开争辩的较晚进程中 , 海德格尔才发展出了作为6集置,的本体论历史性的技术概念。”而穆勒劳特(Miller-Lauter)则从两个方向肯定了两者之间的这种关联:“海德格尔将尼采涂释引向自己的技术之思 , 而求意志的意志就呈现于其中 , 海德格尔又从其技术之思回到了尼采的哲学。”不管哪一种解释 , 都说明尼采哲学是理解海德格尔的技术本质之思所无法绕开的环节 , 之所以如此 , 是因为在海德格尔看来 , 尼采哲学是西方形而上学从完成到其本质的全面展开(也就是技术本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只不过哈贝马斯和穆勒劳特都没有注意到 , 海德格尔的技术本质之思已经隐含在他对莱布尼茨单子论所作的阐释中 , 如果没有海德格尔最初对莱布尼茨哲学 , 尤其是对莱布尼茨单子论中作为单子的本质规定的“意志”问题的关注 , 以及对自己基础存在学中此在的“在世界中存在”之中“意志”维度的发掘,海德格尔的尼采“权力意志形而上学”的阐释与自己的技术本质的思考可能就无从谈起。

海德格尔的尼采哲学阐释涉及尼采思想的方方面面,但其根本目的还是竭尽所能将尼采的思想解释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发展过程以古希腊哲学为开端,一直连续不断地进展到现当代技术本质的全球性统治的全面展开。至于海德格尔对尼采思想的阐释是否符合尼采的本意,对海德格尔来说则是一个次要问题。理解海德格尔的技术本质之思与其尼采“权力意志形而上学”阐释之间的关联,关键在于理解:作为尼采哲学的核心,“权力意志”与“相同者的永恒轮回”本质性地共属一体。“在本质上并且根据其内在可能性来看,权力意志就是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基于此,在海德格尔看来,尼采的哲学可以被称为“永恒轮回着的权力意志形而上学”。海德格尔借此确认了他的尼采阐释与其技术本质之思的一种内在关联:“现代动力机的本质,除了是相同者的永恒轮回的一个构成分枝,此外还能是什么呢?”对此我们不难理解,因为海德格尔明确说过,现代技术的本质除了可以用“集置”(Gestell)来概括,还可以用“求意志的意志”来说明:“求意志的意志处于完成了的形而上学的世界之无历史性中。求意志的意志进而就在显现的基本形式中设置和计算自己。而这种显现的基本形式可以简明地叫作6技术,。”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德格尔用来表示技术之本质的“集置”这个似乎颇为费解的概念所表达的无非就是“求意志的意志”,或者说“集置”乃是“作为求意志的意志的本质”,而这也就是“永恒轮回着的权力意志”所要表达的内容,只是在尼采那里还处在隐而不显的状态。海德格尔对此有明确的说明:“集置的本质(das wesendes Gestells)从持存(Bestand)的持存块片(Bestandsticke)的订制(Bestellen)进入可替代的相同形式之物(Gleich- F负rmigen)的持存性(Best新ndigkeit)来看,已经在尼采的相同者永恒轮回(wiederkunft des Gleichen)学说中获得了预示。只不过,尼采还未能思考,他借此已经思考了技术的本质并且将这一本质当作存在的本质。”这说明,要想获得对现代技术之本质更为深刻的洞察,探究尼采哲学或者说海德格尔的尼采哲学阐释是绕不开的环节。换句话说,现代技术孕育在西方形而上学的本质之中,尼采哲学是这一发展的重要一环:尼采以“权力意志”为核心所思考的形而上学乃是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的倒数第二个阶段,尼采哲学承接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本质,并为技术时代的到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与之仅有一步之遥。

根据海德格尔的思路,从莱布尼茨提出单子论,将作为欲求着的知觉与知觉着的欲求的意志作为单子的本质规定,从而开启了近代以来以主体性哲学为核心的发展进程开始,后经德国古典哲学的大力孔扬,“意志问题”在尼采的“权力意志形而上学”之中获得了决定性的发展,海德格尔将这一进程中的“逻辑”言简意咳地表述为:“莱布尼茨所思的东西(即作为表象和欲求之统一体的意志,也即单子的本质规定—引注),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作为理性意志(vernunftwille)表达出来,而后者又在黑格尔和谢林那里得到了不同方式的沉思。当叔本华把他的主要著作立题为《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而不是人)时,他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当尼采把存在者之原始存在(ursein)认作权力意志时 , 他思考的亦是同一个东西。”无疑 , 在海德格尔看来 , 西方形而上学的这一段历史以最鲜明的方式决定和促成了以“求意志的意志”为核心的技术本质之全球性统治的到来。从主体的意志到作为世界结构的意志 , 再到最终表现为意志追求自身的技术虚无主义运动 , 至此 , 海德格尔由阐释莱布尼茨哲学发端并展开的“意志问题”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昭然若揭:只有将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归结为以单子论为核心 , 并在单子论中特别强调作为单子的本质规定的意志 , 方能从近代哲学的开端处就将西方形而上学的发展归结为一种海德格尔哲学意义上的“意志主义”, 也才能最终对当今技术时代的本质作出合理解释。

要想更深入地理解海德格尔的这一思路和思想 , 就要追问刻画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究竟意味着什么。显然 , 这一表达具有以下几个维度的内涵:首先 , 在莱布尼茨哲学中 , 意志属于单子 , 是单子的一种本质性的规定或机能 , 而海德格尔根据自己基础存在学中此在的基本规定对单子的这一本质规定作出了重新解释。他从莱布尼茨单子论中所蕴含的作为实体之实体性的意志分析出其向作为主体之意志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 并将“意志问题”从单纯的主体性维度释放出来 , 将意志视为世界的结构 , 或者说此在与世界的本质关联。这显然并不完全排除意志所具有的“主体性”维度 , 换言之 , 即使在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之中 ,“主体性”或者“属人”的维度依然存在。具体而言 , 即便是在技术本质及技术虚无主义的全球性统治时代 , 人及人的意志依然在其中扮演相应的角色。这就提醒我们 , 对于理解海德格尔的技术本质之思 , 不能完全脱离人的维度而将其视为一种独立于人的神秘力量 , 从而否定技术及现代性危机的“宿命论”论调。这也为海德格尔及其他哲学家思考如何从人的角度来应对技术与时代的危机留下了余地和空间 , 这一点将在下文对“泰然让之”所作的分析中予以展开。其次 , 抛开“主体性”维度 ,“意志”在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学中表现为世界的结构 , 意志的这一特征也表现在作为技术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之中。但在技术时代 , 这意味着世界是从技术的本质的角度来被认识与建构的 , 世界结构的“底层逻辑”乃是“求意志的意志”。再次 , 这种“求意志的意志”又并非完全属于个人或人类的一种意志 , 而是有其自身的独立性。从海德格尔的“存在历史之思”的角度来看 , 它就是存在的一种具体表现 , 一种存在所发送的“天命”, 从而决定着技术时代的人与其他存在者的存在或显现方式。当然 , 这种存在之天命也需要人来承接与应和。最后 , 这种既与人相关又与存在天命相关的意志以技术的本质呈现出来 , 但技术的本质作为存在之解蔽的一种方式也带来了一种“危险”(Gefahr)和遮蔽 , 那就是它“锁闭了另一种可能性 , 即:人更早地、更多地并且总是更原初地参与到无蔽领域之本质及其无蔽状态那里 , 以便把所需要的与解蔽的归属状态当作解蔽的本质来加以经验”。此处以及海德格尔在其他地方所作的相关思索 , 构成了海德格尔后期思想中全面细致且极富深意的技术本质及现代性问题批判。海德格尔后期的哲学思想就围绕着技术本质和现代性所具有的这一危险以及在这一危险之中所可能蕴含的“救渡”展开 , 具体到本文的核心問题 , 则是对“意志问题”的彻底展开与转换。

三、从“求意志的意志”到“泰然让之”

海德格尔直到其思想的后期阶段都对莱布尼茨哲学念念不忘 , 他于1955年至1956年冬季学期在弟莱堡大学开设的《根据律》讲座就是围绕莱布尼茨的根据律展开 , 其整体思路大致为:正是莱布尼茨提出的根据律问题将笛卡尔所开创的近代主体性哲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极大地促进了与主体性哲学相对应的认知与实践方式的形成,近代科学与技术依据这一根据律而获得充分发展 , 而“根据律的那种业已被得到标明的统治地位就规定了现代这一时代亦即技术时代的本质”。但海德格尔却在根据律中听到了另一种声调—根据律是说“没有什么是没有根据的”(Nichts ist ohneGrund.)。就存在者而言,这意味着每一个存在者的存在而非不存在以及如此存在而非如彼存在有其根据(甚至是“充分根据”);但就存在本身而言,这一定律所隐含的乃是“存在”与“根据”的本质关联,故而就其本质而言是“存在问题”(Seinsfrage),因此亦可被称为“存在律” , 这种根据是存在自身起作用的方式—“作为存在的存在是从根据的本质而来起支配作用的” , 存在以根据的方式起支配作用,因此存在本身就不可能再需要根据,否则根据还需要根据,这就会导致对根据追问的无穷后退,所以存在必定是“离开”任何“根据”(基础)即 Ab-Grund(离基、深渊)的。这种思考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文字游戏,而细究起来则有其深意,深渊象征着虚无(Nichts),存在以“离开根据”(Ab-Grund)的方式起支配作用,也就暗示出虚无与存在的本质关联,虚无是存在的运作方式。这一思想接续海德格尔前期对“虚无”的思考,并由此展开了海德格尔后期哲学中“存在问题”的更深维度。

表面上看来,海德格尔在《根据律》中很少提及“意志问题”,但就其内涵而言,“意志问题”仍然是其中的重点,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在《根据律》中,海德格尔明确指出:“与莱布尼茨的第一次对话—更确切地说,第一次形而上学的对话—是由谢林所开启的,这一对话一直延伸到尼采的6权力意志,学说中去了。”而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对海德格尔而言,尼采的“权力意志”学说是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的重要环节,用海德格尔“存在历史之思”的话语来说,这意味着“存在使自身作为意志显露出来”。这正是海德格尔虽然将技术的本质称为一种“危险”,但在后期却不再提及“克服”(完berwindung)之类的话语而是代之以“经受”(verwindung)的原因,因为既然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是存在自身的历史性显现,那么说“克服”形而上学及技术的本质乃至技术虚无主义就意味着要“克服”存在自身,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面对技术本质的全球性统治的展开与深入,以及由此导致的技术虚无主义时代的来临,思想所能做的难道只有袖手旁观甚至坐以待毙?在《技术的追问》一文中,海德格尔首先对技术的本质做了一番颇具特色的分析,其后提到了技术的本质所带来的“危险”。但对于这一“危险”,海德格尔的态度却是试图从中看出“救渡”的可能:“技术之本质现身,就在自身中蕴含着救渡的可能升起。”并且他还引用荷尔德林的诗句来表达自己的这一态度:“但哪里有危险,/哪里也生救渡。”在此文的结尾,海德格尔将技术的本质带来的危险以及“救渡”的可能与思想关联起来,这显然是要召唤思想去积极思考相关的问题:“我们愈是邻近于危险,进入救渡的道路便愈明亮地开始闪烁,我们便愈加具有追问之态。因为,追问乃思之虚诚。”这些表述似乎最多只能让人相信,在技术的本质所带来的“危险”之中,或许的确存在一种“救渡”的可能,海德格尔关于技术本质的追问并非一种“技术悲观主义”。

但根据对海德格尔思路的分析,我们则要追问:既然海德格尔从对莱布尼茨哲学的阐释以及作为单子的本质规定的意志出发最终将技术的本质归结为“求意志的意志”,那么,面对技术的本质所带来的危险,海德格尔如何从“意志问题”的角度进行沉思并给出解答?在海德格尔的后期思想中,将技术本质之思与意志问题结合起来的思考集中在以“泰然让之”(Gelassenheit)一词为核心的相关内容之中。海德格尔对待技术总体上持一种“中道”的态度:“我们可以对技术对象的必要利用说6是,;我们同时也可以说6不,,因为我们拒斥其对我们的独断的要求,以及对我们的生命本质的压迫、扰乱和荒芜。”这种对技术世界亦即“求意志的意志”既说“是”也说“不”的态度被海德格尔称为“对于物的泰然让之(dieGelassenheit 之udenDingen)”。这其实就是对于“意志问题”的一种解答:以人的“意志”来应对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的蛮横要求,从而使这种“求意志的意志”保持在自己的合理范围之中,而之所以能够有希望做到这一点,就是因为在“求意志的意志”之中,人的意志的维度依然存在,以“泰然让之”为核心的思想所要求的乃是对“求意志的意志”之中人的“意志”之维度的自我审视与限制。

海德格尔后期所使用的“泰然让之”这一概念可以视为他对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这一“意志问题”的解答。所谓“泰然让之”— Gelassenheit,从字面来理解是指“让”(Lassen)的集中(Ge-)状态(-heit),其核心意义在于其中所含的“让”一词,而对海德格尔而言,“存在的最深层意义乃是让(Lassen)”。作为技术之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是一种意志,而且是“权力意志”意义上的意志,它以一种“命令”的方式展开对地球、存在物以及人的计算与规划、征服与统治。与此不同,包含“让”的“泰然让之”也是一种“意志”,但它“不是什么消极状态,而是在θ clc[置立]意义上的最高的能动……是一种6活动,和6意愿,”。为此,海德格尔特别提醒人们,不可将“泰然让之”理解为“一种毫无意愿的对一切的放任”,认为这“根本上是对求生意志的否定!”“泰然让之”这一种态度之所以是最高的“能动”或“意志”,是因为它是对作为“存在”最深层意义之“让”的应和,而之所以需要这种应和,是因为人的本质就源自存在之真理的“本有”(Ereignis),人与存在者乃是基于存在的“让”存在而得以存在,而作为“求意志的意志”之本质的“集置”则是对这一本源的彻底遗忘。然而,恰恰在这一彻底遗忘之中,“本有”依然有其暗示与运作:“我们在集置(作为现代技术世界中存在与人的情势之本质)中经验到的东西,乃是所谓的本有的一个前奏。”从“意志问题”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在“意志问题”的全面展开之处,亦即在“求意志的意志”之中已經预示了这一问题的可能答案:泰然让之。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海德格尔就“意志问题”所作思考的两条核心线索:对海德格尔来说,至少从莱布尼茨哲学开始,“意志”就已经开始走上了通往作为技术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的道路,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的阐释就在这条线索的指引下不断推进。而从海德格尔对技术的本质所作的沉思反过来看他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以及他对其他哲学家思想的阐释,尤其是对尼采哲学的阐释)时,诸多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另外,既然从莱布尼茨出发的“意志问题”最终通往作为技术本质的“求意志的意志”的这一进程是存在本身的历史性显现,那么,所谓对“意志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落在对“存在问题”的彻底追问上。这一追问在“泰然让之”这一表述所包含的存在的最深层意义与人的最高意志的相互统一中获得解答:面对技术本质的全球统治所具有的“危险”,人应该做的是以“泰然让之”的意志来应和作為存在最深层意义的“让”。

四、结语

本文对海德格尔的莱布尼茨哲学阐释及“意志问题”的分析与梳理旨在表明这样一个观点: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的阐释从一开始就受到“意志问题”的指引与支配,只是其最初并未明确意识到这一点,而随着海德格尔思想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经过对尼采的“权力意志形而上学”的深入分析与解读,海德格尔确立了以“集置”与“求意志的意志”为核心的技术本质之思,并最终将“意志问题”的解答落在以“泰然让之”为核心的相关思考上。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的解读与阐释,尤其是对其中的“意志问题”的分析,构成了海德格尔的莱布尼茨阐释中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当然,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的阐释与解读也与他对其他哲学思想的阐释与解读一样,明显带有自己的意图、目的甚至暴力色彩,那就是借助对他人思想的解读来阐发自己的思想,并将其他哲学思想强行纳入自己所认定的哲学发展脉络以及自己的哲学思想之中,这在海德格尔煞费苦心地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解读为自己基础存在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做法中可谓一目了然。但我们似乎很难完全接受海德格尔的这一“暴力解读”,因此,从海德格尔的阐释中读解出被阐释者的所谓“本意”的期望往往会落空。换言之,用海德格尔对莱布尼茨哲学所作的阐释来理解海德格尔自己的思想当然可以,如若想借此来理解莱布尼茨的思想,甚至推求其“本意”,则须慎之又慎。而如果要真正理解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则需要直面和进入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本身。

From will of subject to“will to will”: understandingHeidegger , s Question of will from His Leibniz-Interpretations

DOUXukai

(schoolof Humanities,Tongjiuni心ersit>,shanghai200092,china)

Abstract:Heidegger,s interpretations of Leibniz,s philosophy can only be fully demonstrated and clarified in Heidegger ,s own basic ontology and thinking of the history of Being. In the interpretations of Leibniz,s philosophy ,“ the ques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 ” is undoubtedly the obvious leading question ,but the“ question of will ”is also a crucial question that develops with Heidegger,s Leibniz,s interpretations ,and has always played a guiding role in these interpretations. since then,this question has run through the whole thinking process of Heidegger,s interpretations of classical German philosophy,the interpretations of Nietzsche,s philosophy and his later meditation on the essence of technology ,while“ undergoing ”metaphysics and technological nihilism are nothing more than a thorough develop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the question of will”, and“ releasement”is the foothold of Heidegger,s related thinking and his understanding of“question of will”,and this question is also one of the specific manifestations of“question of Being”.

keywords:Heidegger; Leibniz; will; will to will; releasement

(责任编辑:曾静)

猜你喜欢

莱布尼茨海德格尔意志
动物的“自由意志”
莱布尼茨与微积分
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阐释进路
实践哲学视域下海德格尔的“存在”
死亡是一种事件吗?——海德格尔与马里翁的死亡观比较
《西厢记》中的理性意志与自由意志
莱布尼茨逻辑思想国内研究述评
从海德格尔的“形式指引”看《诗》《书》中的“帝”与“天”
对机械论世界观的超越——略谈莱布尼茨单子论与怀特海过程思想
博学多能的天才莱布尼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