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戈为武:文献中记录的中华武术观
2023-07-26
武术,在历史文献中又被称为“武功”“技击”“武戏”“武艺”等,民国时期又有“国术”之称,我国东南部地区习惯称之为“功夫”;既注重体格之锻炼,又关注精神之修养,以格斗为目的,兼及体操之功能和舞蹈之美感,是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优秀文化遗产。
“武有七德”
武术发源于军事战争,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经有“武”字,其字形为上戈下止(脚)。
“武”字从“止”从“戈”,“止”为人的足部之象形,“戈”为当时最常见之兵器,古文字学家于省吾指出,“武”字其“本义为征伐示威。征伐者必有行,止即示行也;征伐者必以武器,戈即武器也”。
甲骨文中表达军事征伐示威之“武”,在进入西周之后被迅速赋予“德”的内涵,成为周代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并且延续千年不衰,成为中国军事思想和中华武术思想的核心内容。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97年,晋楚展开“邲之战”,楚军获胜,楚庄王在战后并未因此得意忘形,他将“武”之含义解释为“止戈为武”,即能够停止战争才是真正的“武”。这种观念可以说吸收了《诗经》中歌颂周武王用武功平定天下、恢复和平的诗篇所宣扬的内容,亦继承了《尚书》中“明德慎罚”“义刑义杀”的理念,并且影响到后世“刑期无刑”“杀以止杀”“战以止战”之观念,也由此开始了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又勇于捍卫正义的精神品质塑造之路。除此之外,楚庄王还提出了“武有七德”的观念,即“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如果我们略作引申,则楚庄王所说的“武之七德”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制止暴力、消灭战争、施行德政、传承功业、安定人民、团结友邦、充盈财富。这些内容同样依据的是《诗经》中歌颂周文王和周武王伐纣建周功绩的诗篇所传递的主题。在2600多年前,我国先民就已具有了这样的政治理想,并在之后反复强调,还将这一理想制度化为帝王之谥号,以提醒和告诫后世的执政者——《逸周书·谥法解》中记载,“武”这一谥号所代表的内容为“刚强直理”“威强叡德”“克定祸乱”“刑民克服”“大志多穷”。前四者都是在强调武功的同时,也强调要坚守正义、忠恕、美德和法则;而最后一条则是对后世的警告——不可好大喜功、穷兵黩武,不加节制的“武”不仅会令人困穷,更會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楚庄王提出的“武之七德”,不仅包含了悲天悯人、天命所归的和平理想,而且还具有追求德政的政治理念,更强调安居乐业、增加财富的现实意义,一个立体的“武德”观念从此树立起来,并且被代代传承、不断丰富,成为中华武术的道德核心。
“兼容并包”与“求真务实”
如果说“武德”是中国武术历史传承的精神内核,那么中国武术得以生生不息的源泉与动力就是“兼容并包”和“求真务实”。
在明代东南沿海的抗倭战争中,明朝曾从广西调遣壮族“狼兵”参与抗倭,其中一支“狼兵”由田州土官岑猛的妻子瓦氏夫人率领,取得了辉煌的战绩。瓦氏夫人所率领的“狼兵”有所谓的“岑家兵法”,擅长小队作战。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副教授李吉远认为,在抗倭战争中起到决定作用的戚继光的“鸳鸯阵”,当年可能就借鉴过“岑家兵法”。瓦氏夫人擅使双刀,并将刀法传授给了项元池,项元池又将双刀法传授给吴殳,吴殳在他的武学名著《手臂录》中作《双刀歌》以记录此事,他还将自己从河北“渔阳老人”处学得的剑法融入瓦氏双刀法,并且将瓦氏双刀法进一步演化为枪法。正是吴殳的学习与改造,使得广西壮族的武术与中原武术互相交流融合,形成了新的武术招式与技术理念。
除此之外,据暨南大学中外关系所教授马明达在《历史上中、日、朝剑刀武艺交流考》一文中的研究,戚继光在抗倭战争中发现倭寇刀法凌厉,于是,他在所获日本刀法的基础上加以改造,著成《辛酉刀法》,以此教练士卒对抗敌人。后来,程宗猷和吴殳都钻研日本刀法,并将心得记录在各自的著作中。这种双手刀法在中国一直流传不辍,到清末民国时期,一派由河北黄林彪传给马凤图,马凤图曾将该刀法改编成“破锋八刀”,作为当时军人的大刀教材得到推广;另一派由吴桥谢德恒兄弟传给刘玉春等人。1928年“中央国术馆”成立,马凤图传人马英图和刘玉春传人郭长生将各自所传加以整合,称之为“二趟苗刀”。今天所谓的“苗刀”即源流于此。
另外,马明达教授在《燕山常巴巴轶事辑述》一文中指出,西北地区以天启棍和八门拳为主的传统武术体系,很可能都源自一位名叫常燕山的回族民间武术家。马明达指出:“他在传授武术时,打破民族壁垒,一开始就注意协调好不同民族拳家之间的关系,从而为以后的和睦相处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与瓦氏夫人参与抗倭并传授双刀法的历史故事有着相似的积极意义。历史上中国武术“兼容并包”的特点,有利于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取长补短、开拓创新。
中国武术之所以能够做到“兼容并包”,与其一贯的“求真务实”追求是密不可分的。为什么瓦氏双刀、岑家兵法甚至日本刀法等能够被古代武术家借鉴,就是因为它们都经过实践,曾经被证明是有效果的武艺技巧。可以说,“兼容并包”本身也是“求真务实”的一种体现。
我们之前提到的“武之七德”中,“禁暴”“戢兵”“安民”“丰财”也属于相当“务实”的德行。古人在武术传习的实践中也在不断丰富这些观点。魏文帝曹丕在谈到射箭时曾说,设好靶子去射,远比不上打猎射。他与将军邓展比剑,虚虚实实,四次取胜,然后对邓展说“愿邓将军捐弃故伎,更受要道也”,这都表现出曹丕在武术上强调实践、求真务实的特点。戚继光出于军事战争要求,坚决杜绝任何不实用的武术招式,他在《纪效新书》中曾明确提出:“凡比试武艺,务要俱照示学习实敌本事真可对搏打者,不许仍学习花枪等法,徒支虚架,以图人前美观。”体育史学家唐豪先生在《内家拳自序》中也说:“古之拳家,以花法套数惑世,戚南塘(戚继光号南塘)三百年前,已慨乎言之。”可见,“求真务实”一直是中国武术的重要追求,尽管历史上“花枪”“花法套数”层出不穷,但是江湖骗术从来不能遮挡真正武术家和学者的火眼金睛。
武术是以格斗为目的的,因此必须具备对抗功能,也只有在对抗中才能展现出武术的最大魅力。放眼当今世界,拳击、泰拳、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巴西柔术、综合格斗等,都已经具备科学的训练方法、合理的段位标准和公平的对抗比赛,也因此成为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的体育项目。而中国武术历史悠久、流派众多,如何才能建构起一套让大家共同认可的标准呢?从历史上来看,中国的武术家从来没有放弃武术的对抗性和实战性。如果我们能够继续秉承“兼容并包”“求真务实”的原则,进一步吸纳世界上其他技击之术在技法和规则上的特长,融合自己的传统与特点,传承中国武术的精神内涵,真正保持中国武术的格斗本质,是能够让中国武术在属于自己的道路上阔步前行的。
(摘自《光明日报》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