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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思创”融合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

2023-07-21黄艳群

法制博览 2023年11期
关键词:经济法双创思政

黄艳群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和关键环节,是激发创新创业的发动机。如何以专业教学改革为基础,以思想政治为引领,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始终成为高职教育一个崭新的课题。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财经专业基础课程,其存在课程自身特点:一是处处都是思政元素,容易出现思政教育比法律知识教育占课程时间更多的问题;二是其内容自带“创新创业”属性,实用性极强,与创新创业元素高度衔接、匹配。[1]实行“专思创”融合教学改革,《经济法》课程具有先天优势:通过法律知识激发创新创业意识,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带动高职学生创业就业。

一、高职经济法“专思创”融合教学现状

(一)在线课程设计与教学

《经济法》(非法律专业)在线课程的建设,老师们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设计主线,有的以学习主体为核心,提出在线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明确课程的学习主体;有的基于BOPPPS 教学模式开展线上教学;[2]有的基于ARCS 模型进行经济法在线课程设计,通过分层分类优化课程设计来设置相关联的学习活动。

综观《经济法》在线课程设计,分别采用不同教学模式,注重教学环节设计,融入思政内容,建立多维评价体系,达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从设计的主线来看,以双创为主线融入思政的教学设计模式,难觅芳踪。评价体系里也很少体现学生的创新创业过程性相关评价,导致《经济法》在线课程中欠缺双创知识融合,难以提升在线学习者的双创意识与技能。

(二)经济法教中的问题

当前经济法教材版本众多,章节编排基本沿袭本科教材,很少用实践案例阐述法律条文。教学中枯燥的法条和空泛的理论难以激发学生积极性和兴趣。[3]有些新编教材对知识的描述要求目标不明确;加入的课程思政素质目标过于笼统,缺失对法治精神、工匠精神、劳动创业精神等具体化表述,“生拉硬扯”,完全在于授课老师发挥。技能目标中缺少创新创业能力设置,教学内容与如何依法创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等知识结合得较少。导入案例与创新创业联系不紧,与学生实际生活相距较远,严重制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

(三)线下授课

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一是很多教师缺失在专业课程中主动融入双创的理念。往往沿用传统教学方式,虽然线上线下结合,运用“云班课”等平台进行教学,采用小组式教学、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法等,但由于大部分教师或没有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无法正确处理课堂“放”与“收”的问题,将双创与思政、法治有效融合,从根本上在课堂中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无法锻炼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融入双创元素内容零散、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没有逻辑主线,容易形成法律知识教学满堂灌,学生兴趣乏乏;或者变成思政课程,无法实现教学目标;二是教学设计的逻辑架构很少从创新创业角度出发,在法律的框架内整体设计,而是教到哪算哪,整个教学过程没有通过基于法律知识以思政元素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设计,学生参与度不成体系,难以真正考核其能力增长情况;三是考核评价模式上,高职《经济法》采用“课堂考勤+作业+期末考试”的评价方式,考试题型以客观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为主,考察点侧重于理论知识的记忆和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考核内容中实践考核与创造性内容的考核较少,难以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

二、制约高职院校经济法开展“专思创”融合教学的因素

为了贯彻“思政”和“双创”教育方针政策,笔者以经济法专业课为载体,将思政元素与创新创业元素融入其中,探索与实践“专思创”融合《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在师生中进行相关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理念认知缺失

尽管自2015 年以来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就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实际上部分学校、教师和学生仍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一是学校对“专思创”融合缺乏正确认识。学校对专业课程提出了思政融入,但对专业课程中融入双创教育没有提出任何明确要求,对职业教育中“专思创”融合的价值研究较少;二是教师缺乏融合育人理念,在“专思创”融合方面认识不到位。有的教师具体教学中思政教育融合为思政而思政,生拉硬拽;双创融合以理论为主,缺乏实践意识。专业教育主要表现为理论教学思维,没有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独特性。有的认为“专思创”融合教学就是将专业、思政和创新创业教学的内容简单叠加,没有深入思考并建立深度融合的教育模式,应用性不足。三是学生“双创”意识薄弱。不同专业学生创业意识有所不同,但整体严重偏低。下表1 为湖南株洲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业意识的调查:

表1 大学生创业意识调查表

(二)融合力度浅薄,教育资源不足

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课、双创课和思政课独立为营,缺乏相互融合。一是师资知识结构不完整,缺乏三元融合人才。专业课教师双创知识不足,缺乏实践技能;创新创业教师多具有理论知识,缺乏实践经验;[4]思政课教师则缺乏创新创业联系专业的能力。二是专业课教师、思政课教师与双创教师之间各自为政,相互之间很少开展教研教改研讨。三是市场中缺乏“专思创”融合的教材。活页式教材的开发,积极响应了课程思政的教育号召,但对双创教育融入专业课程的认识与开发没有提升到教材改革的研究日程。四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广度有待开拓。高职院校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合作较少,与企业的合作限于专业人才或课题研究合作较多,与创业孵化组织或创业教育机构合作很少,导致师生能获取经济法“专思创”知识途径有限,缺乏实践机会。另外,受限于经费,高职《经济法》课程没有安排实训课程,也导致《经济法》课程“专思创”融合难以有效施展手脚。

(三)教学体系不健全

一是课程设置上,有的学校创新创业课程由辅导员担任,教学活动没有落到实处。思政课程、专业课程和“双创”课程教师之间没有开展相关教研教改活动;教育内容没有融会贯通,没有融入大思政教学体系。二是教学目标上,思政教育、双创教育和专业教育“两张皮”或“缺张皮”。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没有有效交融,“专思创”融合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空话。三是教学评价与考核中,对“专思创”三元融合没有要求与标准。对专业教师的授课没有就双创教育、课程思政融入的规定,自然无从评价;对学生的考核,如果授课中没有融入双创知识,没有安排相关活动,自然缺乏对学生的这一部分考核。实施了“专思创”融合的因没有对学生创业活动拟定细致认真全面的考核机制,考核难以公平公正。

三、高职《经济法》“专思创”融合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知

学校教育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促进“专思创”融合教学,要转变这三方主体的理念:在思政教育逐渐铺开的今天,学校要真正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要鼓励和要求专任教师在专业授课中融入双创教育,开展“专思创”教师之间的教研教改活动。《经济法》专任教师要主动改变观念,将在《经济法》课堂培养双创人才作为课程目标之一,积极实施“专思创”融合的教学实践。学生创业意识的提升,除了老师的积极引导,帮助学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创业,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学习创业知识,参加双创比赛,“放眼需长远”,使创业就业天地更加广阔。

(二)完善《经济法》课程“专思创”教育资源

1.提高《经济法》教师团队人员创业知识与技能

“专思创”融合教学关键在于增强和提高专业教师的创新创业知识与能力。要求思政课程教师和双创教师去掌握专业课知识对他们而言有点强人所难。但对专任教师加强思政与双创教育,增强他们相关的知识与能力却是实际可行。专任教师只需要有强烈的思政育人、双创育人的意识,掌握基本的双创知识,深刻意识到自己专业课也有思政育人和双创育人使命,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点燃学生双创的火花。具体可以通过对专业教师进行创新创业知识培训与开展讲座;鼓励专任教师创业,提高实践技能;思政课教师、创新创业教师以及专任教师之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研讨等方式进行。

2.开发“专思创”融合的立体化活页式经济法新型教材

一是要重构教材结构,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提前,放入到《经济法总论》之中,通过基础法律知识的传授,融入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提升学生双创意识,激发兴趣。同时,完善网络时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实用性与时代性;二是将“思政+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元素无痕融入教材资源开发。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选取、考核评价上丰富活页式教材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强化法治精神;三是坚持创业就业应用为主线,还原活页式教材“鲜活”属性,赋予活页式教材“时代”品质。将真实创业与经营情景设计生成动态的教学案例,从创业者的角度设置内容、方法、实施与评价,将“专思创”有机融合,使学生乐学、想学、好学。[5]

3.拓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宽度

加强高职院校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创业孵化组织或创业教育机构合作,拓宽师生获取经济法“专思创”知识途径,增加实践机会。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实训课程,为师生提供依法创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等“专思创”融合的校企合作范例。

(三)基于“专思创”融合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1.《经济法》在线课程的改革

在线课程针对的是不特定群体,影响的受众更多。所以《经济法》在线课程的设计中有必要融入创新创业元素。在线课程授课教师可以更多地从创业案例的角度进行课件与知识点的设计与传授;课程资源库要更多地吸纳含有双创内容的视频和案例,建立并完善经济法案例库。经济法内容复杂繁多,概念抽象难懂,结合创业不同阶段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分模块建立案例库。结合实例,从实务中需要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能力,为创业与经营遇到法律问题提供指导,进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2.基于专业进行高职《经济法》课程的“专思创”融合设计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财经商贸大类专业必修基础课程,针对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应该结合专业特征融入创新创业内容。授课教师要通过创业引领,基于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等专业特色融入思政,多元育人。一是构建《经济法》课程专业—思政—双创体系。深入挖掘并充实《经济法》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引导学生搭建“理论+双创”的混合式知识框架。二是改革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课程全过程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专业与双创的有机融合,培养有法治精神、有创新精神、有创业意识和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高素质人才。三是改革经济法教学实施与教学手段。全过程采用小组教学法,小组之间PK 各环节的实践活动与知识识记,如模拟企业取名、普法短视频、模拟法庭、模拟签订合同、模拟经营设计等增强学生讨论参与意识。根据不同经济法律问题划分,如创业版块、运营版块、就业版块、互联网版块等。各版块内容主要包括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引导学生全面掌握创新创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经济法小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高质量人才培养。四是改革高职《经济法》课程的评价考核体系。《经济法》课程考核三大模块,包括素质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和综合实践考核。素质考核包括考勤、活动参与、小组成员评价等;理论知识考核对学生知识点掌握情况进行评价;综合实践考核主要是对团队创业情况、参赛情况、小组PK 情况等实践任务完成与效果做出评价,通过小组成员自评、互评和师评,建立多元化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实现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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