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业财融合探究施工企业合同全过程财务管理
2023-07-17张昕睿
张昕睿
随着业财融合的推进推广,财务管控已逐步延伸到企业经济业务的各个环节。以业财融合为抓手实现管理合力,挖掘管理潜力,进一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以财务部门融入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合同管理,阐述合同全过程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分析当前合同全过程财务管理的现状,探索合同全过程财务管理的方向和路径。通过分析研究,旨在为财务人员更好地参与合同管理的各个流程,促进财务对合同管理的服务与支持,加强财务对合同管理的管理与协同,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管理。
一、财务融入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经济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各行各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也出现了竞相压低标价、降低付款标准、垫资施工等情况,部分企业甚至出现先施工之后再签订合同,这些都会导致应收款项居高不下,对企业现金流和效益造成影响。实施合同全过程财务管理已成为企业实现价值创造、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现金流影响。在投标、合同评审环节,财务部门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其中就包含现金流因素,审核与财务相关的资信条款,如大额现金投标保证金、计量收付款比例、履约保证金等;合同履行阶段,财务部门是最早的收款信息接触部门,要根据当月的收款测算差异分析,及时向商务部门及相关领导进行反馈,共同调查分析履约方拖欠款项的真实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催收方式,从而将 “两金”中“应收款项”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成本效益。在合同生效之后,财务部门要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的各个方面,参与审核合同履行的每笔分包成本计量、材料成本出入库以及资产的购置、处置等;要关注成本列支滞后、成本波动异常以及完工收尾项目成本。强化过程中的成本预算管理、预警分析,把控项目的整体效益情况。
(三)风险管控。风险无处不在,合同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风险,需要进行有效识别、分析、预警和应对。在合同评审阶段,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在合同前期查验合同主体资质、信用、履约能力;在合同签订中明确结算方式、支付比例、涉税事项、定价方法、发票、违约责任与其他风险控制要求;在合同履约中加强账务手续的完善,凭证资料的合法合规控制;在工程收尾阶段,要关注完工项目风险等;提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能力等,将风险控制在企业风险容忍度范围内。
二、财务融入全过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在投标及合同评审阶段,招标资信制度执行不力。在投标阶段,部分项目业主计量支付比例偏低或存在垫资风险,财务部门在评审时对于异常情况未能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部分与供应商的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或是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财务审核流于形式。
(二)在税务筹划方面,有效策划力度有限
税务人员平时多忙于事务性工作,较深的相关业务融入还有待提升:部分合同的税务条款如提供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等要求不明晰;对投资、股权并购等新兴业务学习不够,合同税务风险把控能力不足;对项目施工工艺流程的了解不够,税务筹划分析力度有限,对项目部的服务指导及税务价值创造方面有待提升。
(三)在成本管控方面,财务监督指导不够
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活动时,一般更多地关注工程工期的推进进度、业务的短期业绩,对成本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关注得相对少了。疫情期间,企业为了生存,对一些支付比例明显较低、预计利润率偏低的项目也参与招投标,导致部分项目存在先天性的亏损、“两金”过高,或是现金流不顺。财务部门对施工成本与资金投入匹配度关注不够,对项目的财务指标预算执行关注不够,未能将业务指标与财务指标有效结合。
三、财务融入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路径
随着业财融合的推广以及业务系统与财务云系统的融合对接,财务人员除掌握自身的财会专业知识外,更应尽快转变思路,主动融入业务,学习并了解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掌握合同法务方面的知识,强化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财务管理。
(一)强化调研分析,落實标前资信条款审查
在投标阶段,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市场开发部门的沟通交流,调研分析合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对纳税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在办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时,要审查设定的保证金条款,对于需要缴纳大额现金保证金以及业主支付比例低于70%的项目,财务部门要给出专业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以减少资金不良项目中标,规避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强化合同评审,落实风险预测
在合同评审阶段,财务部门要协同商务部门做好相关风险预测的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认真分析,深入调查研究,共同制订应对方案。要仔细审核业主各项结算条款,比如,一些业主以合同中没有规定结算时间而拖欠资金,或者在结算过程中故意设定诸多障碍等,这些都不利于合同履约管理;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条款中不能出现违反税法的约定,从而保证合同的合理性,让其更好地保障合同签订双方的利益。在参与供应商的合同评审时,要关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计量支付比例(一般不超过建设单位的计量支付比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约定等;要利用企业的信用融资能力,约定支付条款,包括支付周期、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方式,约定延期支付款项,确保企业日常营运资金充足。
(三)强化合同履约,落实合同条款执行
在合同履约阶段,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签订内容落实好履约对象收付款金额的准确性、收付款时间的及时性等工作。要及时关注建设单位的计量收款履约情况,对于合同清单内的已完工项目,关注是否按约定进行结算、收款,督促已完工程量尽快形成真实的债权,以防“已完工未结算”的“存货”越积越多;对于合同外完成的工程量,关注是否及时进行合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要关注与供应商的合同执行,防范“超合同计量”“超债务支付”。
(四)强化税务筹划,实现从办税型向管控型的转变
在完成日常税务工作的同时,税务人员要融入合同管理,强化合同税务管理的事前策划和风险管控。要根据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各类合同评审的税务条款,防范税务风险;要强化投资业务、股权并购及内部交易等新兴业务合同管理知识的学习,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开展专项业务税收筹划,提供税务筹划方案;要借助于自动化、智能化的税务管理模式,在辨别发票真伪、进项认证抵扣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税务合规管理;要借助智能化手段强化税务事前风险管理,通过穿透至项目层面的税务风险管控,按项目进行未申报预警、未转出预警、滞纳金及罚款预警等实时预警,使得不缴税、多缴税、少缴税、虚假发票等税务日常风险得到深入管控;要借助大数据开展深度税务分析,发现税务合规管理短板,提供针对性的解决建议;要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合同的变更及税务处理,进一步提升税务价值创造。
(五)强化业务系统与财务云系统的对接
在业财融合背景下,随著信息化智能化的推广应用,业务与财务云系统也得到了有机融合。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业务系统中没有关联制度审核风险点,有些业务系统中甚至没有加入财务人员的审批流程;有些业务系统没有按分级授权审批权限制度落实相关分级领导审批;超合同计量、合同变更等也没有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控制。要强化税务系统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包括与财务云系统、资金系统、商务系统、物资系统、人资系统等系统之间的紧密对接,真正打破资源孤岛和信息孤岛,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系统之间互通有无、紧密相连,实现信息资源的相互共享,进一步加速业财资税的深度融合。财务部门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风险排查,按岗位职责参与经济业务的全流程审批,真正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真正实现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为企业进行大数据的决策分析提供保障。
(六)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在业财融合的背景下,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强化与商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将财务指标与业务指标进行有机融合;部门内部要实行上下双向沟通机制,提升运行质效;要通晓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熟悉各业务系统的操作,熟悉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要点;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民法典、合同法、票据法等,提升法律意识;要熟悉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流程、绩效评价的过程;要在融入业务的全过程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守正创新能力,从而实现财务的价值创造。
四、结 语
由此可见,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作为企业的财会部门,要加快推进业财融合,主动融入合同管理的各环节,在合同的评审、履约和变更索赔等各流程中强化合规审核,实施合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推进企业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提升财务战略支撑、决策支持、价值创造、风险管控能力,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合规管理强化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和能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