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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南地区『同源共祖』的民族神话

2023-07-14高志明

传记文学 2023年5期
关键词:拉祜族傈僳族天神

高志明

拉祜族象征图案:葫芦

自1902 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首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以来,国人关于中华民族的认同便不断加强,并在抗日战争期间得到了空前的强化,至20 世纪80 年代末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国内关于中华民族的理解达成了基本共识。

然而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并不是这个词语出现之后才形成的,国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也并不是近百年来才产生的。中华民族事实上的存在先于学术上的命名,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古已有之,考察西南地区的民族神话即可明此一端。

神话是一个民族最为古老的记忆,蕴藏着民族文化的基因。作为一种公共记忆,神话中包含了初民对天地世界、社会人生的基本观念和认知,包含各民族对所处环境的认识和对自我身份的定位,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本质文化。在傈僳、拉祜、哈尼等民族的创世神话里,自然也包含了他们对于世界起源、人类起源和民族起源的想象,且其中有诸多的相通之处和共用母题,最为明显的是关于创世神话的高度相似性。

牧极倮极 乌萨开天

“牧极倮极”是傈僳语“开天辟地”的意思,“乌萨”是傈僳族神话中创世的至高神灵,常见的音译词还有“俄沙”“乌撒”“吾萨”等。

根据丁发荣和熊顺林采录整理的傈僳族史诗《开天辟地》,乌萨创造天地的过程是这样的:“在很久远的时候,白天没有太阳,晚上没有月亮,宇宙空旷无物,没有天地之分,只有云雾缭绕。乌萨看着混沌的旷宇,心头愁闷,跪下双膝,合上双手,执起金竹棒,朝上点三点。朝上一点,走来造天九兄弟;横空一点,走来造地七姊妹。造天九兄弟,头顶黑色的云,抬起高高的天,天空青蓝蓝;造地七姊妹,白云做麻布,铺起宽茫的大地,大地红壤壤。”[1]天地造好后,天无日月与星辰,地无树木与花草,在乌萨的指点下,造天的九兄弟又齐心造出日月星辰,造地的七姊妹又合力造出山川草木。在创世过程中,天神乌萨居于主导地位,是他派遣并指导众神造出了天地万物,因此乌萨是他们心目中世界的根本缔造者。

在傈僳族神话中,乌萨不但创造了天地万物,还创造了人类。虽然流传于各地的傈僳族神话不尽相同,但人类的起源都与乌萨直接或间接相关。一则流传较广的神话讲到:天地造好后,世间没有人类,乌萨先后造了四代人。第一代是矮人,身高只有五寸许,生活所用的器皿也非常小,锅如蛋壳、碗如栗壳。因体单力薄,而无开发创造之功,在遭遇了三年的大雪冰期后灭绝。第二代人身高稍高,又分为独眼人和横眼人,眼珠不会转动,也不会劳作。独眼人因眼睛长在头顶,见天不见地,而横眼人只会平视横行,不会兼顾上下。后来,洪水到来,独眼人因看不见地上的洪水,全被淹死了;横眼人则在洪水中变成了螃蟹。在创造第三代人时,乌萨造出了一个巨人,名叫“哇额”,由他统领人类。此人身材巨大无比,人类织布三年还不够给他做一条裤子,一顿七锅米饭还不够填饱他的肚子。人类最终不堪其累而相率逃入山谷,与猴群婚配变成猿猴,从此绝迹。在第三代人绝迹后,乌萨派遣一尊神灵“木布帕”(一说“恩义抛”)降临下土再造人类。木布帕自天上带来一颗南瓜种子,将之种于因反叛天神而被烧死的巨人哇额的骨灰之上,种子以极快的速度发芽生长、开花结果,所结的一个南瓜甚是巨大,成熟后里面有人声。木布帕拔出长刀砍开南瓜的东边,里面跳出两个“尼”(即鬼灵)跑到山上去了,成为自然精灵的鼻祖;砍开南边,跳出两匹狼,成为林中恶兽的鼻祖;再切开西边,爬出两条蛇,成为人间毒物的鼻祖;切开北边,跳出两条狗,是为傈僳猎犬的鼻祖。木布帕不见人,一怒之下将剩下的南瓜劈成两半,一半中有一个男孩,自称阿恒帕;另一半中有个女孩,自称阿恒玛。木布帕将他们视为人种,收为子女。两人长大后聪慧秀美,天神劝他们结为夫妇,繁衍人类,但二人因是同胞所生而不答应。木布帕告诉他们这是天意,并用滚磨盘测天意的方式打消了二人的疑虑。二人结为夫妻后,一胎生下三个男孩,长子取名查葛姆,聪明俊秀,让他管理兄弟,为官之祖;次子取名查利比姆,智通鬼灵,精于占卜,去做与鬼灵沟通的鬼主(尼帕,即祭司);三子名叫夏纳拉姆,因勤于手艺而成为一名工匠[2]。这就是傈僳族神话讲述中现代人类的一种起源,因人类诞生于“瓜”之中,而“瓜”在傈僳语中称为“阿濮”,因此傈僳人对遥远先祖的称呼便是“濮帕”或者“阿濮”。

傈僳族文化标志三要素:弩、贝币、火塘

关于民族的起源,傈僳族各地因地域差别而各有不同,但却保有共同的核心要素,即各民族都是由同一对夫妇所生。如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讲述是:远古时候,有兄弟二人,他们在开荒时遇到了奇怪的事,就是头天辛苦开垦出来的荒地,第二天又恢复了原样,如此两次三番后,兄弟俩发现是一只大兔鼠在搞怪。哥哥很生气,用鞭子抽了兔鼠三下。兔鼠非但没有逃走,反而告诉他们,滔天洪水就要淹没大地,让他们赶紧回去把耕牛杀了,用牛皮做两个皮囊以做避难之用,并特意嘱咐:哥哥的牛皮囊用粗针细线缝制,弟弟的牛皮囊用细针粗线缝制。二人将信将疑地照做了。洪水果然到来,哥哥因皮囊针眼大而进水淹死了,弟弟则存活了下来。然而,世上只剩他一人,很是孤独。乌萨怜悯他,要给他一个妻子,让他去山口等候。他去后只见到一群野兽跑出,并无女人,于是失望悲哭。乌萨告诉他,老虎可以当妻子。次日,他在兽群经过时,鼓起勇气闭着眼睛一把搂住了其中的猛虎。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怀里的猛虎变成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原来这是天神乌萨最小的女儿。遵照天神的旨意,二人结为夫妻。后来他们生下了五对子女,五对子女原本语言一致,服饰相同。但是有一年,五对子女忽然不会说话了。女儿去问天神父亲,得知他们需要祭天。夫妻二人祭祀后,有一匹野马突然跑到田地里去吃菜,子女们见状大呼,一人用傈僳语高声叫喊:“阿莫拟哦片杂哦!”一人用汉语叫喊:“马吃菜了!”一人用藏语叫喊:“打一永马差特!”一人用纳西语说:“阮具朴刻空喔也!”一人用白族语说:“麦以岑哦!”由此,五对子女成了五个民族的祖先。后来,说藏语的人往北去了,说汉话的人往东去了,说纳西语的往西去了,说白族语的往南去了,说傈僳语的则留在了父母身边[3]。

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讲述是:兄妹成婚后所生孩子分别成了傈僳族、汉族、彝族、傣族、藏族、景颇族、纳西族等[4]。而在丽江地区的讲述中,夫妇所生六对儿女分别为:河普河乃祖(白汉人、黑汉人)、拉本拉瓦祖(白族、拉祜族)、嘎祖玛萨祖(藏族、摩梭人)、倮门倮倮祖(纳西族、彝族)、拉玛古子祖(拉玛人、普米族)、力㱔摆夷祖(傈僳族、傣族),这些民族均在滇西北金沙江流域[5]。流传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神话则讲到,兄妹后代的九兄弟就是九民族:老大是傈僳族,老二是景颇族,老三是汉族,等等,傣族是最小的兄弟,所提民族均在滇西南大盈江流域[6]。很明显,各地讲述中罗列哪些民族,都是根据自身周边的民族而定的。

综上可见,傈僳族关于人类和民族起源的讲述具有十分鲜明的民族共同体观念,它确认了包括汉族和多个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都源于同一祖先的认识。这形成了傈僳族传统社会里基本的世界观和民族观,每一个听着这样的神话故事长大的人,都会将各民族同宗同源、共生共存的认识内化于心。

牡帕密帕 厄莎创世

在拉祜语中,“牡帕密帕”是“造天造地”的意思,“厄莎”(也作厄沙)是拉祜族崇拜的最高天神,也是世界的创造者。

厄莎的诞生类似于汉族神话中的盘古。在很古的时候,没有天,没有地,没有日月和星辰,只有混混沌沌的宇宙。过了很多年,厄莎在混沌的宇宙中诞生了。厄莎出生时只有头发丝大,只有脚毛那样长。他翻一个身就长大了,伸一伸脚就长高了。厄莎开始想事了,最终想出要造天和地。

厄莎是用把天柱立于大鱼背上的方法来架构世界根基的。他搓手搓脚,做了四根极大的柱子,分别是金柱子、银柱子、铜柱子、铁柱子,又做了四条极大的鱼,分别是金鱼、银鱼、铜鱼、铁鱼。他把柱子支在鱼背上,又架上四根天梁和四根地梁,三百六十万根天椽放在天梁上,三百六十万根地椽放在地梁上。厄莎又搓手搓脚,做了一对阿朵阿嘎和一对扎倮娜倮,阿朵织天网,阿嘎织地网;扎倮造天,娜倮造地。造天造地,用了九年。扎倮偷懒,天造得小;娜倮勤快,地造得大,厄莎把地弄皱,方才与天合在一起,弄皱的地方就成了高山峡谷。天地造好后,厄莎又用金子炼出了太阳,用银子炼出了月亮,把碎银子撒在天上成为星星。让太阳姑娘白天在天上走,但她害羞,于是厄莎给了她一把金针,谁抬头看就用金针刺他的眼;月亮小伙子胆子大在晚上走,也得到了一根银针。这种对太阳和月亮性别的想象,与汉族关于阴阳的理解大相径庭,具有特殊的民族韵味。此后,厄莎又用鸭子和螃蟹把地上的水作了分配,根据手脚骨节划分了四季,然后又创造了百鸟和百兽。

2.1.2 节介绍了哈希函数可以用于检验消息是否被篡改,但是消息的接收方却无法确认消息的发送方是谁。数字签名能很好地克服该缺点,用户首先产生2把不同密钥,其中一把为私钥,需要秘密保管;另一把为公钥,需要公开发布,且他人很难从用户的公钥推算出相应的私钥。一个数字签名方案[16-17]包含3个多项式时间算法:

厄莎也是人类的创造者,造人的过程与傈僳之乌萨造人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天地万物造好后,树上百鸟闹,山中麂子叫,世间就是听不到人的声音。于是,厄莎决定造人。他在大树下搭了一个窝棚,拿出一颗葫芦籽种在地上,然后盖上草木灰。过了七轮零七天,葫芦种发芽了;又过了七轮,葫芦开始伸藤,藤子就像手臂一样粗,叶子比簸箕还要大;又过了七轮,藤子爬满了大树,藤子上结了一个大葫芦;又过了七个月,叶子落了,藤子也干了,葫芦熟透了。一天,猫头鹰在树上吃果子,麂子在树下吃草,果子落下打到麂子,麂子受惊踩断了藤子,葫芦滚下山不见了。厄莎一气之下,把猫头鹰的头打扁了,罚它白天不能出来。厄莎一路追寻葫芦,问到各种动植物,根据动植物的回答和对葫芦的态度,裁决它们的命运,确定它们与即将出现的人类之间的关系,即被人类惩罚性利用或是给予优待。这个过程可视为世间秩序的奠定过程,也是拉祜族先民对周遭动植物的认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厄沙找到成熟的葫芦后,人类也就呼之欲出了。他把葫芦放在晒台上,晒了七十七天,听见葫芦里有人打口哨。又过了一轮,有人在里边说话了:“谁把我们接出去,我们种来的谷子就让谁先尝。”小米雀听了,就来啄葫芦,啄了很久,把原来长长的嘴都啄秃了,但还是没把葫芦啄开。老鼠又来咬,咬了三天三夜,终于咬通了一个洞,一男一女从葫芦里笑着走了出来。厄莎给他们取名,男的叫扎笛,女的叫娜笛。他们兑现诺言,叫小米雀到山上吃新米,叫老鼠在谷仓里吃。二人在厄莎的抚养下长大,在厄莎打消其疑虑的情况下结了婚。婚后,二人生的孩子不像孩子,一节一节的,一共十三节,生在林子中。十三个节子化成了十三对儿女,厄莎叫虎、兔、龙、蛇等十二生肖的动物分别领去抚养一对,最后一对由扎笛和娜笛抚养,此后便有了人类[7]。

需要说明的是,拉祜族天神育人种用的是葫芦,而傈僳族天神种的是南瓜,这点不同当是神话变异性的体现。一般认为南瓜是原产于美洲的物种,目前尚无确凿证据能够说明中国境内在明代以前已有南瓜,由此推测傈僳族神话中的南瓜在早期应该也是葫芦,这符合我国大多数民族的说法。

关于民族的起源,拉祜族神话是基于周边民族的服饰、饮食和居住习惯给出解释的。扎笛和娜笛所生的十三对儿女,每对又生九百人,或住一个梁子,或住一个箐沟。他们经常互相约着去打猎。有一次,他们追赶一只大老虎,追了三百天,突然下大雨,九百个人在大树下躲雨,他们后来就变成了拉祜族,因为树只有两层皮,所以拉祜族的衣服只有两件;九百人在芭蕉树下躲雨,他们后来就变成了汉族,因为芭蕉皮较多,所以汉族的衣服多;九百人在花树下躲雨,他们后来就变成了僾尼人(哈尼族之一支),因为花很鲜艳,所以僾尼人喜欢打扮,像花一样好看。

拉祜族葫芦节盛况

各族吃肉的习惯,也成为民族区分的一种依据。大雨停了,他们又去追老虎,追到一个垭口,标枪、弓弩、套绳、石刀一起用,终于猎到了老虎。他们烧起五堆篝火,分成五群人来吃虎肉。有一群人说“糊糊力低贾(把肉烤香吃)”,这群人就取名拉祜族;有一群人说“过过力第贾(烤肉保持鲜味吃)”,这群人就取名阿卡即僾尼人;有一群人说“刹期搓贾(烤到焦黄时吃)”,这群人取名比搓即傣族;有一群人说“佤佤列低贾(离火远远地烤着吃)”,这群人取名佤族;有一群人说“海列低贾(煮着吃)”,这群人取名海八,就是汉族。

此外,各民族也有不同的居住区域和相对固定的地理分布。民族初划后,厄莎叫来鸭子、马鹿、喜鹊和山雀,鸭子领着傣族到坝子里去住;马鹿领着拉祜族到深山里去住;喜鹊领着僾尼人到半山坡去住;山雀领着佤族到山头上去住;汉族则到处都有住的。从此,各族都有了住处,欢欢喜喜过各自的日子[8]。

在拉祜族的民族起源叙事中,所列的兄弟民族(哈尼族、傣族、佤族等),准确反映了拉祜族生活中的民族接触情况,以及对周边民族的了解程度。未列傈僳族只能说明二者在地域上接触有限,不能说明与傈僳族非兄弟关系。何况其神话并不吝对兄弟民族的夸赞,这本身就是一种认同,如对哈尼族漂亮服饰的嘉许。这是其内心深处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经意流露。

烟本霍本 俄玛传人

在哈尼语中,“烟本霍本”意为“神的古今”,“俄玛”意为“母亲天神”或“最大的女天神”。

与傈僳族和拉祜族不同的是,在哈尼族的神话里,世界最初的本源不是某个先验神灵,而是一条先天存在的大金鱼。《烟本霍本》中讲到:在很古的时候,世上一样东西也没有,上面没有天,下面没有地,到处是白茫茫的雾,滚过来翻过去,不知过了多少年,慢慢在下面变出望不到边的大海。在大海里有一条巨大的金鱼,它的身子长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里,宽有七千七百七十七里,名字叫“密乌艾西艾玛”。大金鱼在大海里晃动着,每过一百年就把身子翻一回,翻过七十七回就醒过来。它用右鳍一扇,把上面的雾扫干净,露出蓝汪汪的天;左鳍一扇,把下面的雾扫干净,露出黄生生的地。天地都有了,天是给天神住的,地是给地神住的。

大金鱼不但是天地的创造者,它还生出了包括天神俄玛在内的七位初神。大金鱼张开巨大的鳞片,万道金光从片片鱼鳞中透出。它的身体一抖,从背鳍处抖出两个大神,是天神俄玛和地神密玛;再一抖,从胸鳍处抖出两个大神,是太阳神约罗和月亮神约白;又一抖,从尾鳍处抖出来两个大神,是两个人神,男的叫姻蝶,女的叫蝶玛;最后从尾巴中抖出了海神密嵯嵯玛。显然,哈尼族的天神俄玛,与傈僳族的乌萨和拉祜族的厄莎虽同为天神,但来源有别,俄玛不是第一位次的先天存在,也不是最早化育于混沌之中的初神,而是派生于更为本源性的一条大金鱼。

虽然俄玛不是最初的存在,但她仍是众神之母。天神俄玛脱身于大金鱼后,来到天上,住在三层高天的烟罗神殿里。为使天地万物有序,俄玛首先生下了两位专司“规矩”和“礼节”的女神:玛奔和姻姒。然后,她生了第一代神王梅烟,梅烟又生烟沙,烟沙又生沙拉,以及风神、雨神、雷神、土神、籽种神、水神、田神、地神、金银铜铁锡等神。接着,俄玛又生了拥有杀查牛(纯白的神牛)本领的女神俄白等神灵。最后,她生了第二代人神玛窝。由此,俄玛生出了神的系统、人的系统、动植物的系统,结构出一个涵盖天地人和万物的庞大家族。

云南省绿春县戈奎乡俄马村的神林是当地哈尼族常年祭祀神灵的场所

在哈尼族神话中也有造天造地的故事,被称为“奥色密色”。大金鱼用鳍扇出的天地是给天神和地神居住的,在这两重天地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大海,这才是人类要居住的空间。天神和地神互相往来时,都要经过这个区域,众神认为这里没有任何事物也没有任何声音,经过时太过无趣,于是就为此空间新造一片天地。他们将天柱立于鱼头鱼尾等处,由此构造了天地的骨架,这与拉祜族的天地根基立于大鱼身体如出一辙。在造好天地后,因日月无光,大地没有生机,众神就请俄白杀了查牛以补天地和日月,神牛的左右眼分别被放入日月之中增其光热,神牛身体的不同部位化成天地山川的基本构造,如肉化为土、血成江河等。哈尼语之“奥色密色”,与傈僳族之“牧极倮极”、拉祜族之“牡帕密帕”在构词形态上是一致的,透露出三族在语言上的近亲关系。

天地都有了,人类是如何产生的呢?哈尼族神话以“父子连名”的形式讲述了完整的从神到人的世系谱牒。俄玛生了人神玛窝,其后代逐渐由半人半神过渡到了人类。玛窝之后是窝觉、觉涅、涅直、直乌;到第七代乌突时,开始学着站立,但是站不稳,只能半蹲着走路。第八代突玛才会站稳,但是脑子不开窍。突玛和他以前的祖先都能随时上天,有事可以请天神来帮忙;从突玛起,天梯被天神砍断了,天神再也不肯下来帮忙了。第九代是玛约,这是一些住在岩洞里的女祖先。之后是约涅、涅本,到涅本这一代人类才会说话。第十二代祖先之前是人、鬼、神不分的时代,以后就分开了。第十三到十五代,是只记女人名字不记男人名字的三代。十六代祖先梅烟恰生下四个孩子,其中一个是恰乞形,这才是人的祖先,另有走兽、爬行动物、飞鸟的祖先。恰乞形以后就是真正的人了,他们是乞形哩、哩波贝、波贝乌、乌合然、合然搓、搓摩于、摩于直、直塔婆……总之,人是天神俄玛的后裔[9]。

有了人类,民族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流传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一则传说《兄妹传人类》讲到,人类到第二十三代,长出怪相,眼睛直生,膝盖朝后,嘴似鸭嘴。天神认为地上的人是怪物,就派神灵“米扎扎拉”掘开辣水、热水、冷水等水口淹没人间。米扎扎拉心有不忍,变成一位老人来到一家兄妹家求宿,兄妹俩热情接待了他。米扎扎拉认为他们是好人,赠送了一个葫芦给他们,告诉他们有难时可躲避其中。之后,果然洪水到来,世人尽亡,只有兄妹二人躲进葫芦存得性命。大水退后,世无他人,兄妹不知是否该结婚生人,就滚磨盘测天意,天神对淹死人类一事有所悔恨,就使磨盘重合三次,让兄妹俩成了婚。兄妹俩成亲后,妹妹莫佐佐梭全身上下都怀了孕,连手指、脚趾上都怀了孕。大哥哈尼族是从腹部生出来的,常住森林边;二哥彝族是从腰部生出来的,常住半山腰;三哥汉族是从手指上生出来的,常住平地;四哥傣族是从脚板上生出来的,常住河坝;五哥瑶族是从耳背后生出来的,常住在森林里。从此,人类就发展起来,而且眼睛也是横的了,膝盖朝前弯,嘴巴也正常了[10]。

与此类似,流传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阿培阿达埃》(祖先的传说)讲到,兄妹成婚后,肚子里生的是老大,脚趾上生的是老二,耳边上生的是老三,三兄弟长大各走各的路。老大在山腰上住下,砍坝开地种庄稼,林子里打笋采菌,草场上放牛放马,娶了天神的女儿为妻,他们是哈尼族的祖先;老二在江边住下,捉鱼捕虾捞青苔,娶个老婆爱洗澡,他们是傣族的祖先;老三攀到林子深处,抓虎下豹打猎忙,娶个老婆没眉毛,他们是瑶族的祖先。显然,这里的同源民族,也是根据讲述者所处地域周边的民族及其特点而选定的,说明哈尼族人从一开始便接受了与周边民族共存于同一片天地的事实。

共祖神话与民族共同体意识

傈僳族之“乌萨”,拉祜族之“厄莎”,哈尼族之“俄玛”,不但发音接近,而且神位相当,在这三个民族的神话中不仅创造了天地万物,还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繁衍了人类并且区分了民族。这一在多民族神话中既共祖又有所区分的现象,不仅是相关民族族源接近的一个侧证,也是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多民族内心潜存的一个力证。就前述三族而言,这种同源共祖现象的出现,不仅印证了他们同属氐羌系的亲近族源,也说明了更深层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早已存在于这些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当中。

若以同属氐羌系的彝族观之,这种共祖现象也有痕迹。在滇西北流传的彝族神话中,洪水后承担人类繁衍任务的是“吾吾”,与“乌萨”等一音之差,这或不足训,而其在天神最小女儿的帮助下通过天神所设之重重考验的情节,与傈僳族神话中劫余人祖所历则颇相类,并且“吾吾”最终所生三子为藏族、彝族、汉族的胪列方式,也是兼容兄弟民族而有之的讲述模式。又如滇中彝族神话中的雷神“阿兹刹”也算音近词,而且他是迫使人类二次起源的洪水制造者。

诚然,这种同源共祖的现象出现在同一支系民族的神话里,或不足奇,但在民族起源叙事中,除本支系民族互相包含外,都还兼容了周边其他兄弟民族,这就值得注目了。同源共祖神话的流传,不仅说明了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具有天然的包容性,还说明了另一个问题: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各族人民从一开始就将对这一身份的认同融入了本民族的文化血脉之中。

扩而观之,遍存于氐羌系民族神话中的盘古、伏羲、葫芦等意象,以及洪水、兄妹婚、射日等母题,也是汉族和其他众多少数民族耳熟能详的内容,这又是更高层次上的多民族同源共祖现象。而被视为中华民族象征的龙,本身就是多种图腾物的集合体,宣示着中国自古便是一个多族群联合而来的实体,同时各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在神话的共享和互传方面也是自古而然、源远流长的。换言之,神话中的多民族同源共祖叙事,在各民族文化的初创期即内置了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合理的民族政策、新时期以来持续深化的改革开放、高速发展,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持久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经济保障,这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有着培基固本的作用,而信仰层面的引导则是构筑共同体意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呼声中,古老的神话——这一在历史长河中由族群、社区共同建构的公共知识,由世代积累而成的“集体无意识”——其在当代语境下的合理讲述和作为资源被转化后的优秀成果,或能唤醒部分民族同胞集体意识中沉睡的文化基因,促其自觉追随祖辈的心迹,怀着对中华民族深入血脉的认同,与兄弟民族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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