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创业活力与共同富裕
2023-07-14杨玉文张云霞
杨玉文 张云霞
(大连民族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61100)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扩大金融覆盖面是促进收入公平、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2]。然而,传统金融供给无法满足金融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强调通过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借助数字化手段来提升金融的服务效率和范围[3]。
关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大多学者从区别于传统金融的角度探讨其内涵。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充分利用了新兴互联网通信技术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对传统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数字创新,可以更加有效地破解地理排斥等系列问题[4];其次,传统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和高端零售客户,无法或不愿覆盖偏远贫困的地区[5],而数字普惠金融对低收入者以及小微企业等群体提供更加倾斜的金融支持,使得弱势群体受益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最后,传统金融以市场效率为导向,侧重将资源配置到效率高的地区和行业,而数字普惠金融旨在提高金融服务的广度,打破传统金融市场不平等的准入规则[6]。
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学者们大多关注其科学内涵和实现路径。首先,共同富裕的内涵需要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把握,在政治层面上,共同富裕意味着国强民共富的社会主义契约;在经济层面上,共同富裕意味着人民共创、共享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在社会层面上,共同富裕意味着中等收入阶层在数量上占主体[7]。其次,共同富裕的四个重要特征是社会整体进入富裕社会、全体人民都富裕、全面富裕、消除了两极分化但仍存在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8]。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是全体人民达到整体富裕水平,另一条件是全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这意味着实现共同富裕是发展与共享的有机统一,是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9]。
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研究中,各学者从不同层面探讨二者的关系。在微观层面上,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推进共同富裕,在金融市场参与度低和农村地区的家庭中,数字普惠金融的“马太效应”更加明显[10]。在宏观层面上,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明显地缩小了地区收入差距[11],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机会不均的问题,进而推进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另有学者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发现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提升地区资本配置效率和地区创业水平促进各地区的经济增长,但对各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12]。
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重点讨论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以及创业活力发挥的传导效应。一是,结合郁建兴和陈丽君提出的共同富裕模型,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共同富裕指数,实证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二是,将共同富裕指数细分至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三个维度,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影响;三是,通过替换估计方法、替换被解释变量并使用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四是,进一步检验创业活力是否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传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不同维度和不同区域检验创业的传导效应。
二、理论分析
(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富裕[7]。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仅要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还要使“公平”和“效率”并重。传统金融门槛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息不对称、资金供需不平衡,许多金融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未能得到满足。而数字普惠金融为长期被传统金融服务排斥的人群提供公平、便捷、安全、低成本的金融服务,旨在营造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13]。信息技术加速与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金融资源流动与金融产品的优化会提升不发达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带动其整体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二)创业活力的传导作用
传统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极大限制了创新创业活动空间[14]。由于传统金融市场不平等的准入规则,不发达地区很难享受到借贷服务,创业因此受到限制。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普惠金融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使不发达地区享受金融服务,促进其创业活动。依托于大数据,数字普惠金融会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使其获得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创业。此外,技术本身即为商业模式变革的重要原动力,数字金融的发展改变了商业模式中价值交付的环节,促生了线下商务的线上化,释放大量新商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为创业提供了空间[15]。
共同富裕主要着力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创业活动可以激发新产业和新业态的活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新动能。此外,创业活动可以带动市场竞争、加速资源整合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途径。此外,充分发挥创业活跃度有助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16]。
图1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创业活力影响共同富裕
三、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共同富裕水平。学者从不同角度构建共同富裕指数模型并对其进行测度分析,但大多未考虑可持续问题。万海远从公平与效率、发展与共享的角度建立共同富裕指数模型,衡量共同富裕水平[17]。邹克从收入与平等两个维度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共同富裕指数[18]。孙学涛等人从富裕水平、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三个维度衡量共同富裕。本文借鉴郁建兴等人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构建包含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的共同富裕指数模型[19-20]。
(1)发展性。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我国目前财富总量不够高,发展阶段和财富积累总体赶不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这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发展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发展性指标包含富裕度、群体共同度和区域共同度。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体现在三级指标上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采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衡量群体共同度。城乡、区域是共同富裕建设的着力点,采用城镇化率衡量区域共同度。
(2)共享性。共享性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实现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坚持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共享性指标包括医疗健康、基础设施、教育资源、文化资源、信息化水平。医疗健康用以反映医疗资源可及性,包含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执业(助理)医师数两项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用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数和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座来衡量。教育资源指标包含小学阶段生师比和初中阶段生师比。采用公共图书馆数量来衡量地区的文化资源水平。信息化水平指标包括移动电话年末用户数和人均互联网接入端口数,用以衡量公众使用移动电话和接触互联网程度。
(3)可持续性。可持续性是共同富裕的支撑和保障,包括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共享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可持续性用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来衡量,共享的可持续性用财政水平和生态环境来衡量。经济增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采用人均GDP来衡量地区经济水平。科技创新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支撑,采用专利授权数衡量科技水平。要保障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就必须要有稳定的财税收入,采用税收收入占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人均财政收入两项指标来衡量财政水平。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1],采用单位GDP能耗和森林覆盖率来衡量生态环境。
表1 共同富裕指标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
本文使用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衡量数字普惠金融水平,该指数由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和蚂蚁金服集团共同编制,其采用了蚂蚁金服的交易账户大数据,同时考虑数字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在覆盖广度方面,电子账户数能够体现用户获得数字金融服务的程度,绑定银行卡的第三方支付账号即实现了对该用户的覆盖,因此一个账户绑定银行卡数量和绑卡用户比例均是覆盖广度的子指标。在使用深度方面,包括支付服务、货币基金服务、信贷服务、保险服务、投资服务和信用服务。在数字支持服务程度方面,移动性、实惠性、信用性和便利性均是影响用户使用数字金融服务的主要因素。
3.机制变量—创业活力。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会激发创业活力、促进居民创业,赋能共同富裕。创办私营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是创业的主要形式[22],因此采用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数来衡量地区创业活力。
4.控制变量。使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实际GDP比重衡量投资水平;使用一般预算支出占实际GDP比重衡量政府支出水平;首先将进出口总额按当年汇率转换,再求其与实际GDP的比重,采用该比重衡量对外开放水平;采用邮电业务总量占实际GDP比重衡量邮电业务水平;采用教育经费支出占政府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衡量教育水平。
(二)模型设定
1.基准回归分析
Yit=a0+a1Indexit+a2controlit+ρi+θt+εit
(1)
其中,被解释变量Yit表示共同富裕水平,核心解释变量Indexit表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controlit为控制变量。ρi为地区固定效应,θ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误差项。
2.传导效应检验分析
借鉴温忠麟等人的研究分析创业活力是否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传导作用[23]。
Y=cX+e1
(2)
M=aX+e2
(3)
Y=c'X+bM+e3
(4)
c=c'+a·b
(5)
用上述方程来描述变量之间的关系。其中方程(2)的系数c是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总效应;方程(3)的系数a是自变量X对传导变量M的效应;方程(4)的系数b为控制自变量X的影响后,传导变量M对因变量Y的效应,系数c'是在控制传导变量M的影响后,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直接效应;e1、e2和e3是回归残差。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描述性统计
由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更新到2020年,因此本文使用2013年至202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果,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指标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4],其余变量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统计公报,且对非比值类数据进行了对数处理。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
表3为基准回归结果。模型(1)为不添加控制变量情况下,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作用效果,数字普惠金融回归系数为0.031,表明数字普惠金融显著提高了共同富裕水平。模型(2)为添加了控制变量后的结果,数字普惠金融回归系数减小至0.02,部分影响被控制变量吸收,但仍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普惠金融与地区共同富裕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细化二者间的关系,将共同富裕水平细分为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分别对应模型(3)(4)(5),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可持续性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
表3 基准回归
(二)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稳健性检验
1.替换估计方法。将双向固定OLS模型替换为双重差分模型。参照李建军和钱海张的研究,将2016年中央银行发布《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准则》这一事件视为准自然实验。具体来说,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受到政策的影响强度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为本文创造了设置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条件[25-28]。从表4中模型(1)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有效促进中西部地区共同富裕,与数字普惠金融的目标相契合,即使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
2.替换被解释变量。借鉴刘心怡的研究,采用地区收入的极化程度来衡量共同富裕水平[11]。具体来说,以各地区收入均值为基准,用地区收入与均值差值的绝对值来衡量地区收入差距,该值越小,收入差距越小,共同富裕水平越高。表4中模型(2)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即促进了共同富裕。
3.使用工具变量。虽已控制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共同富裕的相关变量,但仍会存在由反向因果和遗漏变量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进而使回归结果存在偏误,因此本文使用移动电话普及率、移动电话基站数以及一阶滞后变量作为工具变量缓解内生性问题。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提升和普及会增加移动电话和移动电话基站数量,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潜力[13],且数字普惠金融可能存在滞后效应[27],因此三个工具变量符合相关性要求[28];另一方面,移动电话基站数主要受制于当地政策、通信公司的工作安排及人口分布状况,移动电话普及率则受人口构成和人口增长等方面的影响,可见移动电话普及率和移动电话基站数并不直接影响地区共同富裕水平[29],因此三种工具变量符合排他性要求。
表4中模型(3)(4)(5)分别使用移动电话普及率、移动电话基站数、数字普惠金融一阶滞后变量作为工具变量,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普惠金融有效提高地区共同富裕水平。
(三)创业活力的传导效应检验
表5检验数字普惠金融是否通过激发创业活力进而促进共同富裕。模型(1)验证公式(2),其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总效应为正。模型(2)检验公式(3),其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活力的效应为正。模型(3)系数验证公式(4),其系数显著为正,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高了融资效率,释放大量新商业机会,促进了创业活动,带动市场竞争、加速资源整合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共同富裕水平。
表5 传导效应检验
表6 分维度传导效应检验
1.分维度传导效应检验。 该部分将共同富裕细分至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分析创业活力对不同维度共同富裕的传导效应。由于表3中模型(3)(4)(5)已经对公式(2)进行了检验,表5中模型(2)已对公式(3)进行了检验,因而本部分仅对公式(4)进行检验。模型(1)(2)(3)系数均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会通过促进创业进一步提高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且创业促进可持续性的传导作用更明显。
2.分区域传导效应检验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状况不同,分别检验创业活力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共同富裕的传导效应。表7中模型(1)(2)(3)检验创业活力对东部地区共同富裕的传导效应,模型(4)(5)(6)检验创业活力对中部地区共同富裕的传导效应,模型(7)(8)(9)检验创业活力对西部地区共同富裕的传导效应,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创业提高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共同富裕水平,且在西部地区发挥较好的传导效应。
表7 分区域传导效应检验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13年至202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及创业活力的传导效应。结论如下:①数字普惠金融能显著提升地区共同富裕水平,为细化二者间的关系,将共同富裕细化为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可持续性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②通过替换估计方法、替换被解释变量等一系列方法证明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③创业活力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传导效应;④区分共同富裕维度进行传导效应检验发现,创业对可持续性的传导作用更明显;⑤分区域进行传导效应检验后发现,创业在西部地区发挥的传导作用最为显著。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①提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使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以及小微企业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②强化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活力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新产业活力和地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发展;③我国区域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共同富裕水平存在客观差异,因此要因地制宜制订发展战略,适度鼓励和引导数字金融服务业向欠发达地区拓展成熟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构建欠发达地区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进而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