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贵州学者的《说文》研究
2023-07-11张颖慧
摘 要:许慎的《说文解字》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一部字典,该书影响深远,历代相继出现了一系列以其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说文》学”。有清一代对《说文解字》的研究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说文》学”研究的四大人物——“《说文》四大家”,而在贵州这片文化土壤当中,却成长起以郑珍、莫友芝为代表的“硕儒”级学者,其中他们在“《说文》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令同时代《说文》研究者瞩目的成绩。
关键词:清代 贵州学者 《说文》
中图分类号:H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3)01-60-70
一、概说
东汉许慎撰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该书对后世影响深远,众多学者孜孜研究《说文》,产生了一系列著作,围绕该书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说文》学”。特别是清朝,随着乾嘉时期学术的兴起,对《说文》研究的学者也多了起来,产生了“《说文》四大家”和他们的代表性著作,形成当时“《说文》学”研究的一个高点。
贵州由于历史上交通不便,文化亦相对落后,但就在这样的境况下,清末却出现了两位大学者,即郑珍和莫友芝,两人被并称为“西南巨儒”。二人作为享誉西南的学者,在《说文》上的研究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可以说,清代贵州的《说文》研究以郑、莫的成就为最高。因此,清代贵州学者的《说文》学研究成果集中于晚清,从地域上讲集中在遵义。
清代贵州学者的《说文》研究著作可分作存、佚两类。
现存的《说文》学著作有郑珍、郑知同《说文逸字》三卷,郑珍《说文新附考》六卷,郑珍《说文新附考再稿》三卷,莫友芝《唐写本说文木部笺异》一卷,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二卷、《说文浅说》一卷、《说文逸字补遗》一卷、《说文考异补》二十卷等,程棫林《说文通例》九卷,黎景煊《说文引绪》二卷。
已佚的著作包括郑珍《说文转注本义》《说文转注考》《说文大旨》《说文谐声》,郑知同《说文正异》二卷、《说文述许》《说文商义》《说文讹字》《转注考》《隶释订文》,宦懋庸《说文疑证编》,黄国瑾《段氏说文假借释例》二卷,姚华《说文三例表》。除郑氏父子佚书外,宦懋庸、黄国瑾、姚华的《说文》研究著作亦皆佚,故此处仅对三位相关情况略作介绍。
宦懋庸(1842—1892),字伯铭,号莘斋,别号碧山野史,贵州遵义人。自小学习刻苦,因世乱而游幕江浙三十年,广交名流。曾为上海知县莫祥芝(贵州独山人)幕僚。一生藏书丰富,学识渊博,晚年潜心治学,著述颇丰。
黄国瑾(1849—1890),字再同,贵州贵筑人,祖籍湖南醴陵,黄辅辰之孙,湖北布政使黄彭年之子。光绪元年(1875)举人,二年(1876)进士,后主讲天津问津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父亲病逝,他悲痛呕血,伏棺恸哭,几乎气绝,六日后亦身亡。
姚华(1876—1930),字一鄂,号重光,晚年号茫父,寓署莲花盦,斋号弗堂,贵州贵筑人。光绪甲辰(1904)科进士,工诗文、书画,喜词曲、碑刻,在文学、文字学、教育学、翻译学等诸领域皆有创获,被当时的人们誉为“旧京都的一代通才”。
对于贵州学者的《说文》研究存世之作,以下作详细介绍。
二、郑珍、莫友芝的《说文》研究
(一)郑珍、莫友芝简介
清代贵州的《说文》研究成果的突破在晚清,其代表人物便是郑珍、莫友芝;而他们一经突破便一鸣惊人,在整个清代的《说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别号巢经巢主、子午山孩,贵州遵义人。道光举人,以大挑二等选为荔波训导。一生治学严谨,著作有七十馀种,如《仪礼私笺》《凫氏图说》《深衣考》《汗简笺正》《说隶》《巢经巢经说》《诗钞》《文钞》《明鹿忠节公无欲斋诗注》等。他尤其擅长的是《说文》研究。《清史稿·儒林传》《清国史·儒林全传》《清代朴学大师列传·皖派经学家列传》有传。郑珍的学术研究倚重小学,而其小学的主要内容是《说文》学。郑氏的《说文》著作颇多,但多散佚不存,今存世者有《说文逸字》和《说文新附考》两书。其还著有《郑子尹转注说》一卷,有清宣统三年(1911)饷豫石印馆石印本,该印本为手写软体字,今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2018年出版的《遵义丛书》“经部”收录该书,所据影印底本即该石印本。谭德兴在《贵州历代著述考(经部)》中谈到,“《说文转注本义》,清郑珍撰。《黔诗纪略后编》、民国《续遵义府志》、民国《贵州通志》著录,佚。”1据此,疑《郑子尹转注说》《说文转注本义》乃一书异名。因未得睹该书,兹不详述。
莫友芝(1811—1871),字子偲,号郘亭,又号眲叟,贵州独山人,晚清著名学者。道光十一年(1831)乡试中举,后会试屡试不第。但他在学术上成就颇大,于文学、文献学、版本目录学、史学、教育、书法、篆刻等方面均有丰硕成果,在当时“名冠西南”。道光二十二年(1842)曾与郑珍一起修纂《遵义府志》四十八卷。《说文》学方面有《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
(二)郑珍《说文逸字》
该书共三卷,上下各一卷,附录一卷。上、下卷为郑珍所撰,附录为其子郑知同承父命续撰。正文补得《说文》逸字一百六十五个,《附录》中辑《说文》非逸字二百九十二个。每字头下先引《说文》解释,然后以“〇”隔开,再进行逸字分析。鄭氏考证逸字主要以各种典籍所引《说文》为材料,结合《说文》训解通理予以综合判断。多数条目后有其子郑知同按语,内容主要是对其父该条注语的申说。
郑珍在《说文》逸字的考订上,主要做了三方面:考究逸字来源,厘定逸字范畴,推演逸字产生之由。
其一,考究逸字来源。《说文》逸字指《说文》原有而今徐铉传本所无的字。郑珍搜求的逸字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自于《说文》材料系统,二是来自于其他文献系统。《说文》材料系统包括《说文》传本系统和《说文》引文系统,这是逸字来源的重要方面。如《说文逸字》“酓”字条:“见《系传》,段氏已据补。按,《集韵·五十琰》《类篇·酉部》‘酓下并称‘《说文》:酒味苦也,知大徐原有此。”1“酓”字及释语,存于小徐本,段玉裁亦认为是逸字,且见于《集韵》《类篇》的《说文》引文,故推知大徐本当有。而其它文献系统往往是在《说文》材料系统的基础上作为逸字来源的旁证材料出现的。如“蝣”字条:《艺文类聚》卷九十七引《说文》:“蜉蝣,秦晋之间谓之渠略。”按,今《说文》有“蜉”为蚍蠹字之重文,无“蝣”字。据《类聚》盖原有,今本脱。而“”下“一曰蜉蝣”及“堀”下引《诗》“蜉蝣堀阅”犹存注中。2此条先以《艺文类聚》引《说文》证今《说文》逸“蝣”字,又以《说文》“堀”字条引《诗经》“蜉蝣堀阅”为据证之。
把《说文》看作一个系统并联系其他材料进行相关考察,《说文》研究者早已采用,但郑珍在进行使用时更为细致,联系更为周全,特别是他对《说文》传本材料的利用,既从系统内要素的呼应性考察,又善于利用《说文》条例。前者如“畾”字条;“本书瓃、藟、讄、鸓、櫑、罍、儡、櫐、?、壘等俱从畾声,当原有此字。”3后者如“癳”字条,郑珍归纳了《说文》条例“许君注义,二字一事者,则详注上字”,而“瘯癳”属“二字一事”,陆德明引《说文》将详细释义“皮肥”置于“癳”下,故郑珍推知“是本无瘯”。4
其二,厘定逸字范畴。该书用丰富的文献资料,补得《说文》逸字一百六十五字。其所引文献,据史光辉、姚权贵统计,不计引文重复者,总共有四十八种之多,为同类著作之最。5引用文献众多,仅为其特色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该书对文献的梳理与辨析。如“挍”字条:“《佩觹》云,‘五经字书不分‘校‘挍。自注:挍,古效翻,比挍;校,户教翻,校尉,又‘荷校灭耳。以《说文》陆氏释文知之,张氏《五经文字》皆从‘木,非也。据此,《说文》原有‘校挍二字,今脱‘挍。”6同时该书还利用是非对举,来彰显逸字界定的清晰,即在《附录》中辑《说文》非逸字二百九十二个,并一一说明不能算作逸字之理由。这种厘清逸字范畴是与非的做法,强化了逸字的选定标准,弄清了逸字的属性。
其三,推演逸字产生之由。如“?”字条:“见曹寅本《玉篇》女部引,张士俊本‘《说文》作‘《桂苑》。按,隋曹宪等撰《桂苑珠丛》一百卷,顾氏无从见唐宋人增修,亦未一引及,盖校者以《说文》无‘?字,妄改。”7曹寅本《玉篇》和张士俊本《玉篇》关于“?”字引文一出《说文》,一出《桂苑》,而《桂苑》是隋朝曹宪所撰,为顾野王所未见,故当后来校者改《说文》为“桂苑”,因而“?”为《说文》逸字。再如“聧”字条,唐以前“聧”字还未混为“睽”字,因“‘耳‘目两旁笔迹易混”,后来“俗惯从目,因删《说文》耳部‘聧,以其注改目部‘睽”8。以此故,“聧”字遂逸。
《说文逸字》是同类专书中的上乘之作。《说文逸字》刘书年序说,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厥功甚伟,逸者伪者即不详尽,亦其经纬浩博,未暇专及”,而《说文逸字》一书正“补所未暇”,确为逸字方面的专书。1该书在学术史上具有较高的地位,古今学者评价颇高。郑珍好友莫友芝说:“持此谇通人、晓学者,已绝作希遘矣!”2袁本良教授认为:“郑书不仅是《说文》学史中第一部研究逸字的专书,也是迄今逸字研究中成就最高的第一部著作。”3王锳、袁本良两先生认为:“《逸字》一书,在材料和方法的运用上,都体现了对前辈学者研究范围和研究领域的超越。”4樊俊利认为,对《说文》逸字“研究的著作不下十几部,郑珍的《说文逸字》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部”5。陶生魁认为:“郑珍的《说文逸字》后出转精,俨然集其大成,影响甚大。”6该书的学术影响力固然和其较高的学术造诣有关,也和其对朴学研究的继承有关,黎庶昌评价他说:“每勘一疑,献一义,刊漏裁诬,卓然俟圣而不惑,斯亦天下之神勇也。”7
当然,该书也有不足。莫友芝在该书《后序》中说,“今子尹8书毕功”,但“钩稽掇拾,仅完许有”。9还说,“本书文字羼溢、解说脱漏,刊除补缀,又鲜凭据,姑从盖阙”10。作为郑珍的好友,莫友芝作序不溢美、不夸饰,能够符合实际地给予中肯的评价,也着实难得。樊俊利也认为,《说文逸字》存在个别逸字考辨欠严谨、偶有盲从前人之说、某些逸字释义有误等不足。11不过,这些不足和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相比,只不过是白璧微瑕而已。
(三)郑珍《说文新附考》
自汉以降,研究《说文》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而有清一代是研究《说文》的高峰,但相对而言,专论徐铉校订《说文》时所附四百零二字的著作却寥若晨星。其中有两部书较有名气:清钮树玉的《说文新附考》和郑珍的《说文新附考》。“相比钮氏之作,郑珍《说文新附考》在文字考据方面更为精审,为后人研究《说文》开拓了新思路,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12
徐铉取“经真相承传写及时俗要用而《说文》不载者”四百零二文,“广篆、籀之路”,世称《说文》“新附字”。郑珍《说文新附考》共六卷,以徐铉所列四百零二新附字的顺序为序,每一新附字以其《说文》正篆为字头,先列出徐铉解说,次以“〇”为间隔符号,举出郑珍按语(不另起一行),最后附其子郑知同按语。郑知同按语另起一段,整体缩格排列,以“知同谨按”领起。由此来看,《说文新附考》实为郑氏父子二人所撰,姚觐元亦言:“余乃知是编,竭两世精能,积数十年功讨之勤,宜其洞晰及此也。”13如“”字条,徐铉说解:“远也。从辵?声。莫角切。”其后加一“〇”,再接郑珍按语:“按,《诗》‘既成,即古‘邈字。故《广韵》引《字书》:‘,远也。王逸《楚词注》同。汉杨统、武班、薛君诸碑作,即,之变,作,见《武荣碑》,本字也。”接着另起一段并缩格者为郑知同按语:“知同谨按,《荀子·论礼》篇云:‘疏房檖?。杨倞注:‘?读为邈,言屋宇深邃绵邈。最初盖止借作?。”1
郑氏父子对徐铉的四百零二个新附字做了细致的考辨,从时间上把它们分成两大类,即先秦已存字和汉后新出字。前者又包括《说文》原有而传本误脱、先秦已有而《说文》漏收和先秦已有而《说文》不收三种。后者是占四百零二个新附字的大头,占有八成的比例。2郑珍在对新附字所做的考辨主要是明其來源,沟通各异体的渊源关系。有的是指明文字流变的原因,如“侦”字按语:“侦有‘侦伺‘侦问两义,‘侦伺字古作‘,《说文》‘,私出头视也,读若郴是也,别作。《鹖冠子·王篇》:‘谍足以相止。陆佃注‘,探侦也是也。‘系周末时异文,许君不录。遉亦侦之俗。“侦问”字古止作“贞”,《说文》:‘贞,卜问也。《周礼·天府》:‘贞来岁之媺恶。注云:‘问事之正曰贞。郑司农云:‘贞,问也。《易》:‘《师》:贞。丈人吉,问于丈人。《国语》曰:‘贞于阳卜。是也。据《礼·坊记》引《易》曰:‘恒其德侦。注:‘侦,问也。问正为‘侦,《易》本作‘贞,知汉世加入、郴、、侦四体,偏旁、韵部并各异而为一字者,古音读有正、有变,有随方音造字之不同。”3“、郴、、侦”由音变而造,皆“贞”之变体。有的是梳理本字与后起字的关系,如“珈”字条按语:“《毛诗》:‘副笄六珈。《传》云:‘珈笄句,饰之最盛者,所以别尊卑。《笺》云:‘珈之言加也。……经传本皆作‘加,盖后夫人惟祭服有衡笄垂于副之两旁,已是盛饰,又以六物加于笄上,故《传》谓加笄饰之最盛者,非‘加即是首饰,乃‘加于笄之六物方为首饰也,若字已从玉,《毛传》珈笄二字作何解乎?《笺》云珈之言加,知汉人已增玉旁,郑君盖依俗行明之。”4
钮氏《说文新附考》早出,虽有成就但亦时有疏漏讹误,故郑氏《说文新附考》对其多所驳正。“钮氏树玉认‘珂为‘砢别体,引《集韵》‘珂或作‘砢,证以《上林赋》‘水玉磊砢,郭璞注:‘水玉,水精也。磊砢,魁礨也。谓与‘石之次玉义合。非也。郭注本作‘磊砢,魁礨貌,与《说文》‘砢训‘磊砢义同,乃石貌,非石名。窜乱古书,以就己说,此乾嘉已来通弊,钮氏亦其一也。‘珂与‘砢原无涉,《集韵》所言,或古有借“砢”作“珂”者。”5在对钮书驳正的基础上,郑书资料详赡,考证谨严,可谓后出转精。
袁本良教授认为,郑珍《说文新附考》一书在训诂方法上运用了内部求证与外部求证相结合的方法。6所谓“内部求证”即内证法,就是利用《说文》内部材料来论证新附字。如“琡”字条郑珍注语:“徐锴注云:‘《尔雅》:“璋大八寸谓之琡。”《说文》有‘无‘琡,宜同小徐认‘为古‘琡字是也。”7“外部求证”即外证法,就是利用《说文》之外的典籍来进行求证。如“恸”字条郑珍注语:“《周礼·大祝》:‘九拜……四曰震动。杜子春:‘动,读为哀动。据叶钞本。知古字作‘动。《论语》:‘颜渊死,子哭之恸。《释文》引郑云:‘变动容貌。郑君注者为鲁《论》,而文义兼考之齐、古,盖古《论语》是‘动字,故以动容解之。鲁《论语》作‘恸,汉世字也。”1更多的是,郑珍对这两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内外结合,二者互求。如“蔿”字条郑珍注语:“蔿氏出自蚡冒,为楚世卿。古字作‘蔿,《左传》间作‘薳字,见《襄十八年传》‘蔿子冯,《释文》《五经文字叙》注云:‘薳蔿同姓,春秋错出。盖唐已前经本早乱之。鲁亦有薳氏,见《左·昭十一年》传云:‘薳氏之簉。《释文》云:‘本又作蔿。据《隐十一年》传:‘鲁有寪氏。疑蔿氏本即寪氏,后人传误,同楚之蔿氏;又以薳易之蔿寪。两字并见《说文》,各有本义。氏族乃出其后,若‘遠志,草名作薳(见《集韵》)则尤后出。”2
自《说文》问世以来,文字以《说文》为正就一直是判断文字正俗的重要标准。许慎在《说文·序》中说:“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撰其说。”其意表现在收字上就是该书以通用的篆文为字头,罗列常用的古文、籀文、篆文别体为重文,书中所收的这些字皆为先秦经书中出现的字形,先秦的非经书中的文字不予收录,如方言字。可以认为,《说文》收字以经书为正,以先秦古字为正。3这一正字标准,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自汉魏六朝以至明清,从《字林》《玉篇》到《干禄字书》《五经文字》,再到《佩觹》《龙龛手镜》等等,莫不如是。正因如此,段玉裁在注《说文》时,亦持有以《说文》为正统、一味“尊許”的观念,故将徐铉所辑四百零二个新附字悉数删去,不予注解。而对待徐铉所增四百零二个新附字,郑珍的看法完全异于段玉裁:“《说文》新附四百一字,徐氏意乎?非也,承诏焉耳。然实徐氏病尽俗乎?非也。不先汉亦不随后,字孳也,何俗乎尔?”4郑珍认为,所谓俗字,只是字孳的结果而已,这种文字正俗的学术理念是比较客观的。而且在具体的新附字考辨实践中,郑氏还能将“俗字”置于时间的坐标轴上,考其孳乳变易之真面目。如“祧”字条郑珍按语:“按,古无祧庙正字。《周礼》‘守祧注云:‘故《书》“祧”作“濯”,郑司农读‘濯字为‘祧。是古止借‘濯字,汉人加作‘祧。”5从此例可以看出,“濯”虽是先秦古字,但为借字;“祧”为汉代出现的字,虽晚出,但郑珍却视为“正字”,这已表明他对文字正俗的判断已经跳出了以先秦古字为正字的圈子,能够依据事实做出判断,这也反映出郑氏的学术理念比较客观。
郑珍综合运用内证外证法,征引前说而不盲从,对新附字考辨谨严,对文字正俗的认知不落窠臼,使得该书成为研究《说文》新附字的重要专著。清学者姚觐元在该书序中评价道:“钮氏树玉一编……觉其未尽详确,说多牵就。”“其于文字正俗,历历指数,其递变所由,虽旷连篇,而逐字穷原竟委,引据切洽。第服其缕析条贯,绝无支蔓赘辞。”6此评价可谓中肯。
(四)莫友芝《仿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
同治元年(1862)初夏, 莫子偲通过其九弟莫祥芝获黟县宰张廉臣所藏之唐人写本《说文解字·木部》残卷,嗣后撰成《仿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以下简称“《笺异》”)一书。同治三年(1864),在曾国藩资助下,刊刻于安徽安庆行营,是为《笺异》的首刻本。
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残卷存一百八十八字,莫氏笺异一百五十八字,馀三十字未作笺注。该书体例首先是列出残卷与大小徐本的差异,然后进行考辨分析,定其是非,最后再做进一步阐释,或归纳许书体例,或指出前人得失,或考求本字古音。莫氏笺注语字数不一,少者数语,多者几百字,最长的为“杝”字条,注语达五百四十六字。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和《笺异》的出现,是晚清“《说文》学”研究史上的一件大事。改变了当时《说文》大小徐本独尊的历史,提供了比其更早的版本并做了精到的笺释,对《说文》学的研究做出了很大贡献。
唐本《说文·木部》残卷的价值自是不可低估。清曾国藩在《笺异》一书的题词中曾这样评价唐本:“插架森森多于笋,世上何曾见唐本!”1清张文虎说:“《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帙,于全书不及百分之二,而善处往往出今本外,其传在铉、锴前无疑。金坛段氏注许书,补苴纠正,多与暗合。盖知段学精审,而此帙可贵。”2那么莫友芝《笺异》一书故而价值不菲,加之莫氏学养深厚,考证精审,故学者们对该书的评价颇高,反响颇大。晚清方宗诚说:“莫君适获此卷于燹馀,乃足冠海内经籍传本,宝袭精勘,尝自比于西州漆书,蓬莱石经。”3“许君书仅二徐传本,不免阙误……此写本既在二徐前,又资补正数十事,故虽断简,剧可宝贵。”41931年丁福保在《说文解字诂林》中评价为:“莫友芝之《唐说文木部笺异》……稽核异同,启发隐滞,咸足以拾遗补缺,嘉惠来学。”5日本学者内藤湖南评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为“世间无二的说文古本”6。周祖谟:“唐本诚大胜二徐本。不有唐本,终难定二徐之精粗美恶也。”7
该书之所以获得如此好评,笔者认为和莫友芝作为校勘大家所表现出的笺注水准有很大关系,就本书而言,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校勘理念较为客观。莫友芝虽重视唐本,但并非一味尊唐本,而是在校勘时秉持一种较为客观的理念。如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枥,枥?,柙指也。”《笺异》:“柙指,二徐、《玉篇》作‘椑指。段玉裁改‘椑为‘柙,云:‘柙指,如今桚指……严可均曰,‘椑疑作‘柙,‘柙指即‘桚指。《一切經音义》十二引《字林》:‘枥?,桚其指也。所改并合唐本。”“子偲撰《笺异》一卷跋语,证之群籍,而段若膺注、严铁桥校语多与暗合。”8段玉裁、严可均等未见唐本,而所改与唐本暗合,一则说明段、严为学之严谨,二则愈彰唐本之价值。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柆,折声也。”《笺异》:“‘折声也二徐、《玉篇》引‘声作‘木,小徐无‘也……此解宜互补云;‘折木声也。”9由上述可见,莫氏《仿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所持校勘理念是比较客观的,不唯唐本而是从。
其二,厘清传抄源流。莫友芝能够运用《说文》之例,于唐本和二徐本的相异之处做出合理的判断,梳理其复杂的传抄关系,还《说文》之本来面目。如唐本残卷部分字的排列顺序是:柤、楗……械、杽、桎、梏、枥、?、枪、闲。《笺异》“柤”字条:“二徐‘柤后次‘枪篆,唐本在后‘?下。”10《笺异》“枪”字条:“二徐‘枪次前‘柤‘楗间,《玉篇》‘枪亦次‘枥‘?下,与唐本合,当是许旧。”1莫氏认为“枪”次“?”下,乃许书之旧,今《说文》二徐本当系抄误。其证据除《玉篇》字序与唐本相合之外,亦当包括《说文》“以类相从”的字序条例,虽然莫氏并未明言。现代学者周祖谟先生曾对此做过解释:唐本残卷“诸字次序犁然不紊。然枪字今本次于柤楗之间则误。案枪者为歫人之械,故次械杽桎梏枥?之下;若次于柤楗之间,则义非同类矣。《玉篇》枪字亦在枥?之下,当是《说文》之旧次。”2周先生这段话,可视为莫氏上述校语之补证。
其三,述而有作,推敲审慎。莫友芝注唐本《说文》残卷,以“笺异”之“笺”名之,其意乃显明唐本原文之意;同时莫氏拿唐本与《说文》他本相核,就其间“异”处分析辨别,明其是非,表明己意。如唐写本:“或曰:椟,木枕。”莫氏《笺异》:
小徐作“又曰:椟,木枕也。”大徐作“又曰:大梡也。”段玉裁谓木枕以圆木为枕,用《少仪》之“颎”郑注曰“警枕”者为解,以“大梡”为字误。友芝按,《玉篇》“椟,匮也。亦木名,又小棺也。”当本《说文》。则“木枕”“大梡”乃“小棺”之讹。《左氏·昭二十九年传》:“公将为之椟。”《释文》:“椟,棺也。”本部“,棺椟也。”《汉书·高帝纪》为“槥”,应劭曰:“小棺也,今谓之椟。”《杨王孙传》注:“椟,小棺也。”3
此条引例丰富,既有本部“”字条说解为内证,又有《玉篇》为旁证,还有《左传》《汉书》等外证,且梳理得出了自己“木枕”“大梡乃“小棺”之讹之论。莫友芝精通清末朴学,其校注态度极其审慎,重要处则反复推敲而后乃定。在《笺异》书成后,莫友芝“覆审一通”,对于书中“‘校之训‘木田,《笺》以‘田为误字,谓当从二徐。”但“今细审之,唐本是而二徐误也。刊成不便增改”,于是命其子彝孙记其说于卷尾。足见其对待学问的审慎态度。4
莫友芝辞世后,其子莫绳孙因家境困顿,不得已托缪荃孙将家藏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卖给了徐子静(徐士恺,字子静),后又辗转历端方、完颜景贤之手,而后日本人内藤湖南于1926年将唐本《说文》以三千金购得,最终藏武田科学振兴财团杏雨书屋。
三、其他学者的《说文》研究
其他学者的《说文》研究主要有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二卷、《说文浅说》一卷、《说文逸字补遗》一卷、《说文考异补》二十卷、《说文讹字》一卷、《述许》不分卷,程棫林《说文通例》九卷,黎景煊《说文引绪》二卷。
程棫林、黎景煊二人《说文》学方面的著作今藏贵州省博物馆,介绍二人如下。
程棫林(1858—1916),字少珊,贵州思南人。1858年生于思南城关,幼时随黎光瑜求学,十六岁考取秀才。光绪十五年(1889)中进士,入翰林院任编修。十九年(1893)为甘肃省乡试正考官。二十四年(1898)清史馆馆长赵尔巽聘其为纂修,未曾赴任。1916年病卒于思南故居。所著《说文通例》九卷,现藏贵州省博物馆。
黎景煊(1855—1923),号樾青,贵州德江县潮砥镇人,清光绪乙酉科(1885)举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任直隶西围场裁判局委员,三年后回乡。辛亥革命后,委其为务川知县,未曾就任。1914年任当时的贵州省参议员。后到广东总理府任参议。著有《说文引绪》二卷,现藏贵州省博物馆。
郑珍之子郑知同《说文》学著作《说文逸字补遗》一卷是其父郑珍《说文逸字》一书中的附录,《说文逸字·附录》前已有所介绍,主要是对钮树玉《说文逸字》一书的驳正,兹不赘述。《说文考异补》二十卷系清姚文田、严可均原著,郑知同复校订增补,最后由王仁俊整理。因该书郑知同只是参与其书的校补,故不再详述。《说文讹字》《述许》属抄、稿本,一直未见刊行,谭德兴在《贵州历代著述考(经部)》中认为二部书皆佚1,但2018年12月出版的《遵义丛书》经部收录了二书。
在此,只就郑知同的《说文本经答问》和《说文浅说》详细介绍如下。
(一)郑知同《说文浅说》
郑知同《说文浅说》是论述自己关于《说文》六书分类的专著。他认为《说文》书中“各字管各字,文义既不相联属,篆体奇古又皆难识,注文亦复简奥,苟不得其条例,自无入门之路。”所以如果就《说文》文字的形体、诂训、声音“分出许多门类,各依耑绪理之,使之同条共贯”2,那怎么可能会出现理解上的困难呢。
胡朴安认为郑知同的《说文浅说》“视王筠之说,简略为多;而视江声之说,则为分析矣。”3胡氏此句评价意为,郑知同关于六书的说法,和王筠的主张相比,比较简洁,值得肯定;而和江声的主张相比,则缺少系统性。
郑知同书中将“六书”做了如下划分:象形六类:象形独体、合体象形、象形兼声、象形字加偏旁、象形字有重形、象形字有最初本形;指事一类;会意六类:会意正体、会意重形、会意中有象形、会意字有反形、会意字中有声旁、会意字中有省旁;形声二类:形声正体、形声字有省形省声;转注、假借各一类。胡朴安认为郑知同六书说中关于会意、形声、假借的说法与其他诸家说法无异,指事一说论述不明。象形中的“象形字有重形”小类提法较新,“象形字有最初本形”類非象形独有,“合体象形”类的命名不妥。4
除胡朴安评价外,笔者认为,“象形”之“象形兼声”小类其实就是形声字一种,郑知同归于“象形”,反映了其六书归类标准的混乱。其所举“象形兼声”字例为“齿”,下部为牙齿之象形,形符,上部为“止”,声符。郑知同关于形声的描述是:“形声者,合两字成文,以一旁定其形,以一旁拟其音也。”5以郑氏定义衡量“齿”字,即形声字。而郑氏所指出的“象形字有重形”确实是一类新的发现,和“会意重形”有区别。“象形字有重形”指“本止一形,久之以一形并作之,仍是本字也。在《说文》部首或部中如山重作屾,水重作沝。”6而“会意重形”则是要“成别字”。“沝”字,王筠在《说文解字句读》中也认为是“水”之异文7,黄德宽对此评价说:王筠“说‘沝即‘水之异文,是可信的。”8这也进一步说明,“象形字有重形”和“会意重形”相比,是别一种类型。
(二)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
本文据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本,上下卷。全书采取问答式,共二十六问二十六答,上卷十问十答,下卷十六问十六答。问语每行皆缩两字排列,答语皆顶格。问语以“问”字领起,答语以“答”字领起。
然每对问答并非松散的组合,而是环环相扣,逐渐推进的,例如前三问。第一问是关于篆文含义的,第二问是:“篆之义固明矣——许君以古文为主,是依据何等书?有确证乎?”1而第三问则在第二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问:“许书无字非古,其大例明矣。案文考之,段氏认别出古籀之篆文为小篆者,何以见其为古文则合,为秦篆则不合?”2可见,郑知同此书,是在一问一答间,把《说文》学者的疑问按照逻辑思路予以安排,步步深入地理解《说文》一书的要旨,从而在《说文》的理解上因登堂而入室。
该书二十六问,从论证的角度亦可视为各个分论点;二十六个回答,亦即对相应分论点的论证。如“问”:“许君首重壁经,虽《易》《诗》《周官》之古文无以尚之,然如口部立吝为正篆,称《易》曰:‘以往吝,下出为古文,何独于此字以古《易》先乎壁经?此又不解者也。”答语首先肯定“‘吝本壁中经正字”,又指出经典使用‘吝“间见作之体”,“壁经自本如是”罢了。引用《周易》语,由“?”下《周易》引文“以往?”知“‘吝下引《易》疑出后增”,“即系许君原文”,又因为引经作用不一,“或以见别义,或以明假借”,故难判断许慎在此所引本自何家《易》,亦不知“吝主何义”。该段答语,运用了版本学、文字学和《说文》相关条例,对论点(问语)进行了论证、申说,有理有据,推论严谨。3
二十六个问语就其涉及的内容而言,可以分为三类:《说文》正文字例类十四个、驳段玉裁议《说文》类十、《说文·叙》类二个。《说文》正文字例类如:“许书既有别体古文,又有别体篆文,别篆与别古何以异?”4驳段玉裁议《说文》类如:“段氏于首一类字屡注‘某与某音义同,而于‘丶字下乃别为之说曰:‘凡言同音同义者,不可即认作一字,所谓非一字者,其意何居?”5《说文》叙类如:“读‘今叙篆文一语,不知于十四篇中亦有据乎?”6
总体而言,该书采取问答式,逻辑层次感较强,颇能为初研习《说文》者指点迷津,使他们可以快速了解《说文》的体系性,提高文字识别能力。
四、馀论
以郑、莫为代表的清代贵州的《说文》研究,充分汲取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在段玉裁《说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甚至可以说是在有清一代《说文》研究成果基础上的又一次大的突破。段玉裁是清代《说文》研究大家之一,郑、莫的《说文》著作中参考引用段说颇多,并基于充分的材料和严谨的论证对段说多所补充,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如郑珍《说文逸字》“聭”字条:“《玉篇》耳部‘蔥下云,《说文》与‘媿同,惭也。今《说文》‘媿重文作‘愧,注:‘媿或从恥省。无‘聭字。按,‘愧明是‘从心鬼声,不合‘从恥省。以《玉篇》推之,盖原是‘愧聭两重文,传写脱‘或从心,聭四字,其‘或从恥省遂成‘愧之注文。段氏注‘愧字云‘即言从心可也,盖未考此。”7郑珍此说可信,今《一切经音义》“有愧生惭……《说文》作‘愧,或作‘謉、聭二体,皆古字也”1“愧耻……《说文》从女作媿,古文或从言作媿,亦从耳作聭,义训同”,可为旁证。2再如莫友芝《笺异》“椟”字条提到,段玉裁改大徐本“大梡”为“木枕”,与唐本同。莫氏虽对段注《说文》比较推崇,也格外看重唐本的校勘价值,但他并未迷信,而是在梳理《左传》释文、《汉书》注文和《说文》“”字说解的基础上,运用内证外证相结合的手法,论证得出“木枕”“大梡”皆“小棺”之讹的结论,也纠正了段说。3
历史上的贵州文化教育相对落后,但有清一代贵州学者的学术研究能在全国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鳞次栉比的《说文》研究丛林中能够独树一帜,实属难能可贵,在中国文字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第三编“文字学后期时代——清”中有相应章节的文字介绍几位贵州学者的《说文》研究著作。“新补新附”一节在和钱大昕、钮树玉“新附字”专书的对比中介绍了郑珍的《说文新附考》,“逸字”一节介绍了“郑珍补逸之专著”《说文逸字》,“校勘”一节介绍了莫友芝《仿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在《说文》校勘上之重要”,在“乾嘉以后诸儒之六书说”一节引录了郑知同《说文浅说》中的大量文字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The Study on Shuowen Jiezi Scholars in Guizhou Province in Qing Dynasty
Zhang Yinghui
Abstract:A series of works on Shuowen Jiezi which is the first dictionary in Chinese history had been produced and a doctrine, Shuowen Xue, had come into being with wider influence.There were four famous men in studying Shuowen Jiezi that it had formed a new peak in Qing Dynasty. However, famous scholars represented by Zheng Zhen and Mo You-zhi who had appeared in the indigent Guizhou Province in the cultural soil of Guizhou and had been valued by contemporary other scholars because of their own achievements.
Key words:Qing Dynasty;Scholars in Guizhou Province;Shuo wen
(责任编辑:李子和)
作者簡介:张颖慧,1971年生,山东郓城人,文学博士,鲁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古典文献学、汉字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山东省社科一般项目“日撰汉文佛经音义引中国小学文献辑考”(项目编号:22CYYJ08)阶段性成果。
1 谭德兴:《贵州历代著述考(经部)》,贵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6页。
1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2页。
2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6页。
3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4页。
4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4页。
5 史光辉、姚权贵:《〈说文逸字〉在〈说文〉学研究方面的文献学价值》,《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5年第三期,第2页。
6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4页。
7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7页。
8 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9页。
1 刘书年:《说文逸字·刘序》,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页。
2 莫友芝:《说文逸字·后序》,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页。
3 袁本良:《郑珍〈说文逸字〉论略》,《贵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一期,第51页。
4 郑珍著,王锳、袁本良点校:《郑珍集·小学》,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5 樊俊利:《试论郑珍〈说文逸字〉的贡献》,《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三期,第76页。
6 陶生魁:《试论沈涛的〈说文〉逸字研究》,《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二期,第176页。
7 黄万机:《郑珍评传》,巴蜀书社1989年版,第256页。
8 按,子尹,郑珍字。
9 莫友芝:《说文逸字·后序》,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页。
10 莫友芝:《说文逸字·后序》,郑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页。
11 樊俊利:《浅析郑珍〈说文逸字〉的历史局限》,《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6年第一期,第24~25页。
12 杨瑞芳:《郑珍〈说文新附考〉初探》,《汉字文化》2003年第二期,第37页。
13 姚觐元:《序》,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页。
1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3页。
2 袁本良:《郑珍〈说文新附考〉论略》,《古代汉语研究》2002年第四期,第66~67页。
3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41~142页。
4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页。
5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9页。
6 袁本良:《郑珍〈说文新附考〉论略》,《古代汉语研究》2002年第四期,第68页。
7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1页。
1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一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99页。
2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2~13页。
3 袁本良:《郑珍〈说文新附考〉论略》,《古代汉语研究》2002年第四期,第68页。
4 郑珍:《序》,《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页。
5 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页。
6 姚觐元:《序》,郑珍:《说文新附考》,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一〇〇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页。
1 曾国藩:《题辞》,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页。
2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07页。
3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18页。
4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16页。
5 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第一册),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68页。
6 [日]内藤湖南著:《内藤湖南全集》卷十二,日本筑摩书房1976年版,第257页。
7 周祖谟:《唐本说文与说文旧音》,《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二十本上册,第109页。
8 谭献著,范旭仑、牟晓明整理,《谭献日记》,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3页。
9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76页。
10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3~24页。
1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84页。
2 周祖谟:《唐本说文与说文旧音》。
3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2~33页。
4 莫友芝:《仿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李宗焜:《唐写本〈说文解字〉辑存》,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56页。
1 谭德兴:《贵州历代著述考(经部)》,贵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9页。
2 郑知同:《说文浅说》,《丛书集成续编》(第七十一册),(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249页。
3 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14页。
4 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20~421页。
5 郑知同:《说文浅说》,《丛书集成续编》(第七十一册),(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253页。
6 郑知同:《说文浅说》,《丛书集成续编》(第七十一册),(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250页。
7 王筠:《说文解字句读》,中华书局2016年第二版,第449页。
8 黄德宽:《古文字谱系疏证》,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011页。
1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上,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5页。
2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上,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11页。
3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下,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16~17页。
4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下,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6页。
5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下,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26~27页。
6 郑知同:《说文本经答问》卷上,清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刻本,第14页上。
7 鄭珍:《说文逸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8页。
1 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577页。
2 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6页。
3 莫友芝:《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笺异》,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一〇八八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