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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表现方法

2023-07-10代丽莹

艺术大观 2023年17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

代丽莹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艺术的需求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音乐教育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音乐本身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音乐美学作为学习音乐的一门基础学科,对音乐的艺术价值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因此,本文对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表现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阐述了一些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艺术形式;表现方法

中图分类号:J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3)17-00-03

音乐美学是一门站在音乐艺术总体的高度上,对音乐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进行深入研究的理论学科,其中既包含对音乐的理解,也包含美学艺术理论。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给人们带来了巨大压力,使人们对艺术的需求更为迫切,音乐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艺术形式,不同于美术、舞蹈、雕刻等,音乐中蕴含的美学并不能直观地用眼睛看到[1],因此,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表现方式也需要人们进一步地进行研究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的音乐需求,从而充分表现出音乐艺术形式。

一、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形式的概念

(一)音乐美学的概念

美学是一门对美的本质及其意义进行深入研究的学科,而音乐美学属于美学概念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音乐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音乐美学这个概念,我们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叶德国音乐学家舒尔巴特的著作中,直至19世纪后半叶,音乐美学在欧洲逐渐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这期间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探索和发展。但是,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不是独属于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它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普遍的存在,并且来自不同国家的音乐艺术家受到国内外文化差异、政治差异以及历史因素的影响,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都是不同的,也都有着各自对音乐美学的诠释方式,但是归根结底,不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国家,音乐美学的历史都是非常源远流长的,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时期。在史前时期,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就已经初步形成,那时的人们对于音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意识,并且对音乐的起源以及音乐的功能产生了一定的思考和理解,他们认为音乐是起源于对大自然中各种声音的模仿,风声、雨声、河流声等,而音乐的功能则是帮助人类征服自然,当然,这些观念都是在一些宗教神话中出现的,也是音乐思想的萌芽阶段。音乐被真正赋予政治功能并被重视大概是在西周时期,西周时期我国就已经建立了非常森严的阶级制度,音乐也被分为了不同的等级,此后便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时期,在这一时期,孔子为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认为,音乐应该体现“仁爱”的精神,并且打破了音乐的宗教意义,在他看来“子不语怪力乱神”,音乐应该是用来表现美的,而不应该被赋予宗教的内涵,在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将音乐摆在了一个非常突出的地位,推动了音乐艺术在我国的不断发展,此后,战国末期荀子写了我国第一篇专门论述音乐美学的著作,对我国音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

(二)音乐艺术的概念

音乐艺术是用有组织、有规律的音构成的听觉意象,用以表达人们思想情感和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是一种具有非自然性的“声音的艺术”[3]。当前,音乐艺术可以简单地被分为四个方面:时间艺术、听觉艺术、情感艺术以及声音艺术。音乐的时间艺术主要就是指音乐流动在时间中,与绘画、雕塑的艺术表现形式不同,音乐是伴随着时间的流动而展开的,从前奏到高潮再到结尾,听众需要在流动的时间中对音乐慢慢感受,从而获取对音乐的整体认知,一位创作者的音乐作品,经过时间的沉淀会被其他的表演者展示出来,通过演员的表演对音乐进行个性化的创造,赋予音乐以灵魂;音乐是通过声音表达出来的,只能通过听觉进行感受,这就是音乐的听觉艺术,在聆听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听众通过听觉重新对音乐进行加工,从而感受到创作者的思想情感,通过听觉的刺激产生联想和想象;音乐是一种最能够抒发人类情感的艺术形式,通过声音传达创作者的情感表达,或愉悦或悲伤,这就是音乐中蕴含的情感艺术;音乐的声音艺术是显而易见的,音乐就是通过声音进行表现的一种艺术形式,每一种音乐的声音都是创作者经过思考创作出来的,这种声音我们在大自然中是听不到的,都是独特的、独一无二的[4]。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是由作曲家经过精心的思考而创作出来的,渗透着每一位作曲家的创作思维和情感表达,包含了和声、曲式、节奏、旋律等诸多要素,这些被统称为音乐语言。音乐艺术主要包括器乐和声乐两个门类,我国的器乐历史非常悠久,在《战国策》中已经有非常详细的记载,在我国音乐历史的长河中,琵琶、古琴、笙箫、锣鼓等都可以作为器乐的典型代表,此外,声乐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戏曲、民歌、小调等都是我国音乐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音乐中,既包含了诸多的审美理念,也是当时人们思想的集中体现,展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和审美意识,音乐是通过声音来传达的一门艺术,因此需要人们在聆听中欣赏和了解每一个作品中蕴含的思想内涵,从而体现出音乐的美学价值[5]。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的关系

音乐美学和音乐艺术作为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音乐美学是立足于音乐艺术产生的,对音乐艺术的内容和规律进行研究,从而展现出音乐艺术的独特功能和价值,通过音乐美学,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曲者内心的真实情感与活动,赋予音乐更深层次的精神体现,深入发掘音乐艺术中蕴藏的本质[6]。同时,在音乐艺术的实践中,可以将音乐美學外化为优美的音乐表演,实现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的指导价值。从宏观的视角来看,音乐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的,有着阶级性特征,那么就需要人们以音乐艺术为切入点,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找到每一种音乐的构成要素;从微观的角度来看,音乐美学实际上就是音乐艺术的一种内涵,体现了音乐艺术中蕴含的精神价值和意义,通过对音乐美学的研究,可以充分地展现出音乐艺术中蕴含的思想感情,进而实现音乐研究的深入化发展[7]。

在进行音乐美学的表达时,离不开各种各样的音乐艺术形式,在音乐美学的视域下,音乐艺术是需要某种组织形式的,对于不同的音乐形式,其组织形式也要有相应的改变,如果音乐艺术没有得到正确的组织,那么不同类型的音乐之间一定会产生很多组合问题,每一种音乐都有自己的结构特征,需要运用不同的组织形式,将各种旋律融合在一起,才能造就丰富多彩的音乐艺术,在进行音乐创作时,创作者必须对音乐进行组织整合,这样才能充分地展现出音乐的艺术性价值和音乐美学特征[8]。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着很多种音乐形式,每一种音乐形式都有着其独特的魅力,因此,创作者在进行音乐艺术形式的创作过程中,要掌握不同音乐的基本要素,对每一种音乐形式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才能充分发挥音乐的独特美学价值。并且在创作者对音乐形式进行组织构建的过程中,还要牢记基础法则,这些基础法则在长期以来的音乐创作中得到应用,已经成为创作者感受音乐美学的重要依据,体现了音乐的艺术价值,只有遵循这些基本法则,才能够实现听众从本质上对音乐进行理解,从音乐的艺术形式中体会音乐美学。

三、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表现方式

(一)有机融合多种审美形式

每一部音乐作品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融合多种审美形式进行分析和处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音乐审美形式也不断涌现,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音乐也需要得到形式上的丰富和内容上的发展,这就要求音乐创作者本身具备更优秀的专业能力,以往很多音乐家的创作风格往往是比较单一的,习惯于用一种音乐形式进行创作,但是目前看来,单一的音乐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作曲家需要在音乐创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学习和了解更多的音乐形式,将视野打开,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创作者通过对不同的音乐形式进行研究,可以将其融入自己的音乐作品中,丰富音乐作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通过对不同乐器、不同旋律的配合使用,使音乐作品能够更好地表达作者的情感和心理活动,使其更具审美价值。音乐艺术家必须要有宏观的视野,在已经具备一定音乐素养和能力的基础上,扩大自身的知识范围,对各种乐器以及音乐表现形式进行深入的研究,丰富音乐作品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充分展现出作品的音乐特色和艺术价值。受到不同艺术环境的影响,音乐的审美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音乐创作者可以主动地探索和研究多种审美形式,并且将所了解的内容进行整合,那么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的、有内在价值的审美角度,使得音乐美学与音乐艺术形式进行更好的融合,在音乐艺术中对音乐美学进行更好的展现。

(二)注重音乐美学的细节表达

人们经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在音乐艺术方面,细节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音乐创作的过程中,创作者必须重视音乐的细节表达,听众在聆听音乐时,往往更喜欢那些情感表达更为细腻的音乐,在音乐创作的过程中,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融入每一个细节中,才能为听众营造一个生动的音乐氛围,促使听众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更好地体会其中的内涵。这对音乐创作者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首先,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音乐创作者本身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对乐器、和弦、旋律有全面的、充分的了解,掌握音乐创作的各种方法,这样才能通过各种乐器更好地将音乐表现出来,展示出音乐内在的美学价值和情感思想,同时创作者可以从自身的生活实际入手,亲身经历过的才是最真实的,都说艺术源于生活,实际上好的艺术往往也都是贴近人们的实际生活的,创作者可以立足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将其中想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融入每一个音符中。此外,在进行音乐演奏时,要求演奏者也要切实了解创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的心境,音乐的演奏其实是对乐谱又进行一次加工,只有演奏者能够充分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和意义,才能够实现对音乐作品的完美诠释。

(三)加强对音乐美学内容的了解和学习

一般来说,音乐的艺术独特性主要就是表现在创作者蕴含在音乐中的思想表达,每一位音乐创作者都有着自己的生活经历,并且在创作能力方面也有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创作者加強对音乐美学内容的了解和学习。首先,对高音的控制方面,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由来已久,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音乐现代化的进程也越来越深入,这也就需要创作者能够与时俱进,跟随时代发展的潮流对音乐进行创新,摆脱原有音乐体系的桎梏,使得音乐有更加丰富的音乐语言形式,进一步提高音乐的表现力,满足听众的音乐需求,实现现代音乐的推进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创作者可以通过独特的音乐设计对音乐进行重构,更好地激发出聆听者对于音乐作品的想象,使音乐更加富有感染力。创作者如果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先学会对每一个高音的精准控制,这样才能刺激听众的听觉神经,给听众以最好的听觉体验。其次,要求创作者对节奏要精准把控,节奏是一个音乐作品中最能够体现创作者个性与情感的存在,决定着整个作品的情感基调,创作者需要通过节奏赋予音乐以感染力,把握音乐作品的关键脉搏,对于节奏的把控创作者也需要对自己的音乐进行创新,使得音乐的整体节奏能够符合听众的审美需求,提升整个作品的审美效果。最后,音乐创作者还需要重视对音色的协调,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各种乐器已经越过了音乐特色和民族的界限,这为我国音乐多样性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在很多音乐创作者过于追求音乐元素的多元化,将并不协调的音色应用到同一个乐曲中,使各个乐器之间的音色失去协调性,严重了影响了音乐的听觉效果,导致了适得其反的情况,反而不利于音乐多元化的发展,影响了音乐美学在音乐中的体现,因此,创作者必须对此加以重视。

四、结束语

音乐美学的内容其实是比较宽泛的,体现了音乐创作者独特的思想和情感,创作者想让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得到更好的体现,就需要加深对音乐美学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和专业能力。在创作过程中将想要表达的情感融入音乐的细节中,给听众以更细腻的听觉感受,并且还要融合多种审美形式,丰富作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做到与时俱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音乐作品,传达音乐的美学意义与艺术价值,促进现代音乐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方淇.新时代背景下音乐美学视角下的音乐艺术形式分析[J].参花(上),2023(02):77-79.

[2]刘萍丽.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形式中的表现方法研究[J].戏剧之家,2023(02):108-110.

[3]张雅然.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研究[J].艺术评鉴,2023(01):184-188.

[4]梁良,赵美音.音乐美学视角下的音乐艺术形式分析[J].戏剧之家,2022(21):76-78.

[5]田辰晨.新视角背景下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分析[J].明日风尚,2021(21):59-61.

[6]王纪尧.新课程背景下试析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J].明日风尚,2021(16):61-63.

[7]李浩宇,胡宓辰,李雪峰.新课程背景下论音乐美学角度下的音乐艺术形式[J].明日风尚,2021(03):13-14.

[8]刘丽.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J].艺术教育,2020(0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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