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共同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范式
2023-07-10汤资岚
摘 要 以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是社会结构变迁下满足民众多元化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立足于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数字赋能将从民众角色转轨、合作边界拓展、文化空间创建、消费刺激再生产维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论文以C县为例,从主体协同、平台驱动、空间重构、文旅融合四方面介绍了该县依托数字赋能优势,结合线上线下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创新实践。
关键词 数字技术;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
分类号G250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23.05.001
Co-production Through Digital Empowerment: a New Paradigm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upply
Tang Zilan
Abstract The co-productio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with digital empowerment is an important way to meet the diverse cultural needs of the people under the change of social structure. Based on the whole process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digital empowerment will promote the co-productio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from the dimensions of public role transition, cooperation boundary expansion, cultural space creation, and consumption stimulation reproduction. Taking County C as a case study,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innovative practice of promoting the co-productio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by relying on the advantages of digital empowerment and combining the online and offline service modes from four aspects: subject collaboration, platform drive, spatial reconstruction, cultural and tourism integration.
Keywords Digital technology. Digital empowerment.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Co-production.
0 引言
公共文化服務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方面,对满足广大民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众公共文化需求逐步从“数量均等”迈向“质量共享”。现阶段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基本供给,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资源配置不均衡、格式化安排、回应滞后、动员性不足等棘手问题,引致“碎片化”[1]、“供需不匹配”[2]、“公共精神淡化”[3]、“体制空转”[4]、“功能性失灵”[5]等内在瓶颈。这背后的深层逻辑折射出,在单一主体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民众需求之间存在“赤字”时,必须寻求公共服务专业生产者与需求主体间合作互动新范式。在此意义上,“共同生产(Coproduction)理论”[6]所强调的公民参与、价值共创等一系列主张,恰好能提供解题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这一远景目标。
近年来,数字技术不断驱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生深刻变化,聚焦数字文化内容资源建设、智慧应用场景拓展等,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相关研究主要归纳为三方面。一是关于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的优势。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打破地域信息鸿沟,满足不同层次文化需求[7],并利用数字文化情境、文化载体等发挥社会教育功能,提高社会文明程度[8]。二是关于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实问题。学者们从供需契合角度出发,重点研究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适配度问题,认为当前还存在供给主体单一、资源内容不足、资源内容分散[9]、用户体验待提升[10]等突出问题。三是关于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路径。“技术接受”是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供需契合的前提基础,必须注重线上线下相契合的方式[11],从搭建服务平台、培育信息知能、重构文化空间[12]等方面助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效能提升。在这三个方面,既有研究侧重探讨了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的现实命题,但对于其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合作关切较少,尤其是关乎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研究付诸阙如。因此,本文基于“共同生产理论”,探索性提出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新范式,并以C县作为实践案例分析,总结其经验做法,以期为数字时代文化治理提供新参考。
1 共同生产理论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范式契合
20世纪70年代,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共同生产”的概念,表示民众作为生产者与消费者也能参与公共服务全过程[5]。共同生产理论的提出,突破以往仅将民众视为公共服务被动接收者的束缚,试图围绕民众参与诉求,建构起公共服务供给的新理论模式[13]。研究者们通过诸多案例分析,认为民众参与公共服务生产过程,能显著减少政府支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具体到中国情境,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往单一的科层化供给高度依赖体制内支持,有限资源配置所造成的不充分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对此必须摆脱原有路径依赖。诚然,共同生产理论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依据从以政府为中心到以民众为中心的转型方向,将政府包揽支配的“机械式团结”转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有机团结式”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将共同生产理论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具备以下契合性:其一,共同生产实践将政府治理、居民自治、社会协同联结起来,能结合各主体互补优势扩大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建构起多元互助的公共服务合作网络,激发社会活力;其二,共同生产的行动链条具有向下延伸的特性,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受众——民众成为行动链条的重要节点,可充当表达者、决策者、消费者等多重角色,为服务生产作出实质性参与贡献;其三,共同生产能够激发出更多文化治理的隐形功能,通过多种群体聚合行動建立起文化交流,拯救公共文化生活衰颓的窘境,以其“集体在场”和“公共探讨”促成“情境共识”与“价值共识”复苏。
2 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价值理路
数字赋能作为“数字技术”与“赋能”理论的结合,是指“以数字技术赋予能力、能量,创造必要的条件,促使既定目的成为可能”[14]。数字技术作为一种诱因,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中,既可直接赋予服务主体行动能力,也能为服务供给孕育中介载体。因此,解码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价值理路,需立足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全过程,以系统性思维方式予以考量。
2.1 民众角色转轨:话语赋权主动参与
公共文化服务虽以外在资源输入为供给起点,但欲达至供需匹配,需要民众深度参与。在数字赋权支持下,信息“多中心化”打破了过去将文化互动寄托于行政整合的困局,民众不再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看客,而是积极的自我参与、自我选择和自我建构。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分权性丰富了民众参与形态,网络媒介普及建构起数字化参与这种在线发挥民众创造力的模式,民众可通过数字化平台打破线下沟通“一对多”惯习,向政府部门表达个人文化需要,反馈公共文化产品体验、技术接受度等,丰富现有服务内容结构。另一方面,民众可借助互联网平台逐步安排个人文化生活,并结合个人所需协同公共文化服务生产者,定制专属数字文化产品,从而建构起具备个人特色的网络文化生活。
2.2 合作边界拓展:多元主体协同生产
随着数字技术的成熟,以往政府单向“喂食式”的问题将得到缓解,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互补共供局面。一是各种智能技术的应用,将推动公共文化机构突破条块分割逻辑,打破职能部门生产壁垒,藉由公共文化空间数字化改造与服务场景在线式拓展,自上而下整合分散资源,建立起覆盖图书、期刊、报纸、视频等在内的一体化平台,极大扩展原有资源容量,实现文化共建共享。二是得益于智能媒介的发展,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等都能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分享文化知识,创造文化资源,这将催生出更多文化机构,突破政府单一化供给下的刻板设计内容,扩大民众选择范围。同时,数字技术也简化了政府、市场与民众间的沟通环节,在“服务外包”情境下,社会化承包者可依据民众需求数据、反馈建议等,预测消费取向,精准设计服务内容和形式,建立起直接正向反馈关系。三是数字技术应用拓展了民众社会交往空间,具有一定知识、工具的个体能通过视频、阅读等平台展示自我生活,投入智力、情感等资源,对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作出实质贡献。
2.3 文化空间创建:重塑公共文化生活
公共文化空间集生产、供给、分配和消费为一体,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15]。在过去,公共文化空间具有典型的“外组织”特征,“悬浮”于社会的基本镜像。因此,如何让公共文化空间重新扎根基层,反映社会生活生产经验,是共同生产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借助数字技术拓宽公共文化空间场域,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生活,为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创造了新的缔结途径。在数字技术支撑下,公共文化服务改变了过去“供给—介质—受众”单向链条的互动模式,表现为“信息—智能媒介—实体”的网络化互动结构,个体能通过多样化平台参与资源获取、文化交流和文化创造。特别是数字技术应用推进了公共文化场馆、文化艺术展馆开放,线上文化空间可以反哺线下,进一步促进文化传承与传播,孵化多样文化产品。其中,AR、全息影像等技术能衔接传统历史文化的虚拟与实体传承,通过体验性设计,打造数字展示模式,重现文化空间记载,向民众生动展示祠堂、戏台、传统建筑等公共场所,使其同步情感追认。
2.4 消费刺激生产:产业融合引领发展
立足于文化再生产的理论视角,文化消费具备明显的“溢出效应”,能促成文化资本化。当前,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文化产业形态正在不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通过技术赋能激活文化可分享性,为民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提供一个集产品消费和价值再创造并存的新场域。在自媒体平台下,传统生产要素朝数字化载体转变,各种在线数字文化新业态迅发展迅速,题材丰富的短视频等作为文化符号传播载体,贴合平民视角,创意演绎着各种特色文化、文化遗产、戏剧戏曲、风土人情等,在多元化呈现下满足民众文化诉求,吸引其成为实际的文化产品消费者,更新再造文化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此种互利式融合发展下,民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消费者,其持续性参与将带动文化产业的“溢出效应”,引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新趋向。
3 案例分析:C县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实践的行动策略
C县位处我国中部地区,先后获评“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一级文化馆”“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文化志愿服务典型”“中国最具文旅投资价值县”等荣誉称号。2023年2月,该县创建的全域智慧数字文化服务网创新实践入选国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以数字赋能为杠杆撬动文化资源共建共享,C县已经开始探索出一套具备实际可能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模式。
3.1 主体协同:行政主导与社会响应
依循共同生产思想,由“政府填鸭式灌输”向“多元主体参与互动”转变是形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的重要前提。从自上而下角度而言,数字赋能共同生产实践离不开中央宏观政策倡导和地方政府自我探索。自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资源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在文件精神指引下,地方政府积极呼应。2014年起C县就开始立足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大力加强“数字文化”建设,打造公共文化数字传播体系。在不断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参与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基层群众提供订单式服务。
从自下而上角度而言,除去政策驱使的原动力外,社会与市场参与意愿提升是产生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行动的内源动力。首先,在志愿活动引领下, 2015年伊始,C县开始成立文化志愿服务大队,在乡镇(街道)政府财政支持下,常年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展演、全民才艺大赛、全民健身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吸引民众活跃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来,同时志愿者还会自发参与图书赠送、借阅证办理、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推广、数字基础设施安装等公益活动,致力于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民众可接受度,有特长的艺术爱好者更是运用“网上联络、网上传授、网上宣传”方式,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做出实质贡献。其次,吸纳民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展示者和创造者。为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目前该县80%以上乡镇、街道都已打造特色群众文化品牌,譬如“田汉大舞台”“松雅书院”“书香星沙”等惠民品牌,由乡镇行政主体依托微信公众号、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等载体,通过云阅读、云演绎、云竞赛、民俗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激发民众进入公共文化服务场域的热情。最后,发挥市场机制力量为基层输送公共文化资源。设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以民办公助形式鼓励民营博物馆、艺术团体等发展,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共同策划、公司运营等形式,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并针对不同年龄群体设立多样化艺术表演形式,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
3.2 平臺驱动:资源集成与数据共享
面对数字赋能的美好前景,平台作为一种新型资源集成方式,以其强大的整合与连接能力,面向服务客体提供“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2018年以来,C县为打通地域空间限制和城乡壁垒,先后建成4个公共文化服务兼容性数字平台,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一是利用微信小程序建立“悦生活·星沙文旅云”平台,整合县、镇、村三级数字文化资源,设置“悦艺、悦读、悦动、悦耀、悦游”五大功能板块,面向全域民众提供经典诵读、新书推荐、音乐视听、活动赛事、资源下载、文博保护、文博故事、培训报名、场馆预约、视频播放、剧场订票、文旅地图、旅游资讯等服务(见表1),发布各种公益性活动、演艺演出信息,展现域内文化机构场所、非遗文物和文化设施等,用户可运用移动终端免费享受到平台提供的所有数字资源。二是建立图书馆、文化总分馆管理系统平台,设立“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三级网络化管理体系,对覆盖全县镇、村两级的280个图书馆总分馆网点及140个文化馆总分馆网点及其数字资源进行一站式管理,将总馆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分馆交互流动,扩大文化服务覆盖面。三是建立“云视讯“线上公益培训平台,连通总馆和分馆资源实行同步教学,以补齐基层优质文艺师资力量不足短板,譬如县文化馆总馆所打造的“云课堂”线上培训,通过视频共享等方式将舞蹈、二胡、太极拳、瑜伽等公益课程,为民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四是依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采用全县统建模式,对接省级公共文旅云,建设智慧文旅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实时采集县域内包括文化馆总分馆、图书馆总分馆、体育场馆、文博场馆、景区景点等7大主类信息,分析用户行为数据,可视化全景展现和分析服务动态。
3.3 空间重构:数字缔结与增进交流
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是文化进行物质和精神意义上再生产的过程。近年来,为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C县通过多重行动策略介入传统公共文化空间再造过程,将文化参与、文化展示、文化互动等功能融为一体,为民众提供阅读、休闲、学习和交流的多元复合空间。一是通过数字缔结呈现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以传统文化场所为场域依托,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和数字乡村书屋,在村(社区)全面配送公共文化一体机和互动播出终端,民众可直接观看学习或扫描二维码将资源储存至移动媒介,解决了过去借阅不便、运输不便、书刊资源更新慢、内容有限等问题,使公共文化空间由分散隔离的“单向式”向综合交融的“互动式”发展。二是顺应年轻通勤群体和亲子家庭需求,打造一体化公共文化生活,通过图书馆“悦读空间”、文化馆“悦艺空间”和书香地铁等项目建设,以公共设施为阵地纽带,将“艺术即生活”的方式渗透至生活空间。譬如,在“悦艺空间”中,不仅开放时间和设施环境考虑到民众需求,智慧钢琴、电子鼓、唱吧亭等现代智能文化艺术设备,能为民众提供不一样的视听感受。三是利用数字技术重建民众传统文化信息交流空间。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既包括技术层面的智能化,也包括决策、分析和管理的智慧化。近年来C县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优势,重塑公共文化信息渠道,扩大民主化决策空间,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3.4 文旅融合:消费刺激与资本转化
文化与旅游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强调以文化内核与消费场景的关联,颠覆性改变文化过程的实际体验感。互联网、VR、AR等技术手段,在丰富和优化文旅融合服务场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不断生成公共文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内容。C县在文旅融合的结构系统下,以满足民众体验需求为导向,重视民众作为文化消费者的角色定位,开发文化旅游数字资源,为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中不同资本形态的相互转化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C县大多数景区和文化场馆都已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提供综合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一是预约类服务,为帮助民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高文化服务管理效率,可直接通过移动终端参与报名、购票、免费预约等活动;二是导览类服务,通过文字、语音等形式,展示景区地理位置、旅行路线等,具体包括路线导航、景点讲解等服务;三是体验类服务,借助多媒体和虚拟现实技术、声、光、电等元素,搭建“小场景、大文化”的虚拟空间,探索“红色旅游+湘剧+…湘绣”的组合方式,移动滑屏式体验研学游、党建游、休闲游、农事体验游等多种线上文化路线,全方位感受数字技术所营造的“临场感”;四是消费类服务,在平台端上线文创产品种草、地方特色荐购等功能,提供线上线下联动的文旅消费服务,激发民众文化消费意愿;五是互动类服务,民众可通过与平台的直接交流反馈或者线下数字化服务终端的交互式操作,了解和咨询文化信息,提前知悉景区文化服务资源和分布状况,解决民众切实关心的问题。
4 结语
基于供需两端的平衡发展诉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数字技术通过赋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立足民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享有者与建设者的双重身份属性,产生多维度的发展变化,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整合和价值产出。本文基于对C县的实践分析,总结了该县在利用数字赋能优势,结合线上线下形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的经验做法。但是,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突出挑战,未来在建构数字赋能共同生产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通用范式,尚存在优化空间。一是面对老龄化发展趋势,不能忘记老龄群体作为“数字贫困者”的存在,应充分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提供及时、主动的文化关怀。二是注重公共文化数字空间的价值定位,必须警惕低质化文化内容的传播、网络治理规则漏洞等,破坏文化空间的文明和谐。三是为营造多元主体的合作生产氛围,必须围绕科学化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用户需求导向的服务运营和公共数字服务评估等方面,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治理、行政协调、社会参与、用户需求反馈等制度,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效能。因此,以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还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需要更多实践经验积累。
参考文献:
陈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碎片化问题研究:以整体性治理为视角[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7(8):5-10.
傅才武,刘倩.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背后的体制溯源:以文化惠民工程为中心的调查[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1):47-59.
张波,丁晓洋.乡村文化治理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J].理论探讨,2022(2):83-90.
王列生.警惕文化体制空转与工具去功能化[J].探索与争鸣,2014(5):16-18.
PERCY S L.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the Coproductionof Urban Services[J].Urban AffairReview,1984,19(4):431-446.
陈建.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性失灵问题[J].图书馆论坛,2019,39(7):42-49.
金涛.浅议加强农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意义[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2,22(21):123-124,130.
李桂霞,马海群.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及实现路径研究[J].情报科学,2022,40(2):105-112.
陶成煦,沈超,完颜邓邓.供需适配性理论视域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满意度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21,65(17):57-68.
戴艳清,彭雪梦,完颜邓邓.农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需矛盾分析:基于湖南省花垣县的调查[J].国家图书馆学刊,2020,29(2):16-25.
杨芳,王晓辉.数字赋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契合作用机理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J].图书与情报,2021(1):62-69.
汤资岚.数字乡村战略下农村老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研究[J].图书馆,2021(10):9-15,33.
OSTROM E. Crossing the great Divide:coproduction,synergy, and development[J].World Development,1996,24(6):1073-1087.
郁建兴,樊靓.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及其限度:以杭州城市大脑为分析对象[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2(1):117-126.
耿達.公共文化空间视角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思想战线,2019,45(5):137-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