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023-07-06崔丽华
社会帮教工作既是监狱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的有效手段,又是社会了解监狱的重要途径。分析监狱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从监狱、社会、服刑人員三个维度深入研究当前社会帮教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从组织保障、制度完善等角度提出对策,切实将监狱社会帮教工作抓实、抓牢、抓好。
监狱工作旨在将服刑人员改造成认罪服法、爱党爱国、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将“矫治好、改造好”作为工作目标,“改造人”已经凸显为监狱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可以发现,具有社会化和经济集约化的社会帮教改造模式,是传统的服刑人员改造模式所不具有的,不仅符合监狱改造工作的新要求,而且切实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监狱社会帮教工作有利于服刑人员感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社会大家庭关怀和亲人的温暖,促使服刑人员深刻反省罪行,进一步认罪服法;有利于为服刑人员带来远离的社会信息,感受到时代脉搏,开阔眼界,缓解压力,充实精神生活,建立正确认知,激发他们学习文化知识、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再社会化;有利于争取社会支持,让社会人士真正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树立新时代监狱的正面形象。
监狱社会帮教工作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监狱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监狱教育改造的职能发挥存在局限
监狱民警普遍认为,安全稳定是大事,社会帮教对服刑人员改造起不了太大作用。监狱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主要力量是民警,而民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日常教育管理上,所以服刑人员的家庭问题、子女就学就业、回归就业等现实问题,一时间根本无法依靠民警得到有效的解决;部分监狱工作思路比较封闭,不愿意走出去看看,也不愿意请进来学学,对社会帮教缺乏主动联系和积极引进的意识,社会帮教工作一直受到制约,未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2、社会帮教形式单一、质量不高
监狱社会帮教主要集中在服刑人员家属进监的亲情帮教,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进监的集体帮教,主要开展形势政策、思想道德等教育,而开展心理辅导、法律咨询、创业指导的少;一对多的帮教偏向灌输式、呵护式,缺乏深层次的互动和交流;现有的帮教次数不够,并且帮教主要集中在本省籍服刑人员,外省籍服刑人员和边远地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帮教基本没有。从满足全监服刑人员需求角度来说,一对一、多对一的多需求帮教,还有很大的差距,总体帮教面窄、次数不多、质量不高。
3、缺乏长效考核机制
社会帮教活动流于形式,满足于应付上级检查,没有相应完善的考核机制。不少社会帮教主要集中在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时段,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迫于任务压力,缺乏调查研究和科学规划,不提前筛选帮教人员、研究帮教对象、调查帮教内容,活动过程中帮教人员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搪塞的行为,都不利于工作的发展。一般帮教活动都是一次性的,活动时间和效果有限,即便是一些经常性开展的帮教活动,效果上也缺乏持续性。民警以及帮教人员对效果和作用不进行后期的沟通和分析,也就不存在对症下药的方案调整和措施改进。
(二)社会认可度低、重视不够
1、社会对监狱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由于监狱相对封闭的环境和相对严格的管理,与监狱外的社会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都比较疏远,社会对监狱的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硬件设施陈旧、软件配套不足、对服刑人员以暴制暴等,再加上一些社会媒体对监狱人性化管理的失实报道,形成了不少误解,对监狱工作的认识缺乏全面性和客观性,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狱社会帮教工作中来。
2、社会对服刑人员存在偏见歧视,难以接纳
社会帮教人员对服刑人员的认识存在天然的偏见和排斥,一方面认为有的服刑人员杀人、抢劫、强奸,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另一方面认为服刑人员因为犯罪服刑,不可原谅。社会帮教人员在帮教过程中,或者担惊受怕、小心翼翼,或者居高临下、缺乏真诚,这些都会导致服刑人员接收到不平等、不尊重、不理解的信号,也就不能对帮教人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甚至因为被冷漠对待,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正常的教育改造进程和成效。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社会帮教力量主要是公务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专家学者等,分散在各个机构、团体内,不仅没有专门的组织统一管理、统筹协调,而且缺乏专业化的帮教人员。帮教人员的思想理念、业务水平、实践能力等,没有根据帮教对象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提高。地方帮教机构来监开展活动时,基本上帮教人员是固定的,这不仅不利于激发其他人员参与监狱社会帮教的热情,也不利于帮教后备力量的培养和补充。
(三)服刑人员自身存在认识误区、错误心态
1、排斥拒绝心理
一些服刑人员因长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改造,与社会严重隔离并且脱轨,产生了逆反和仇视心理,在自卑、消极、紧张、焦虑等生活态度和心理状态的影响下,自我封闭,不愿与他人正常接触交流,这部分服刑人员大多认为犯罪本身已经很丢人了,还要让不熟悉的社会帮教人员揭开自己的伤疤,难以理解和接受,不愿意分享和接纳。
2、功利改造心理
有不少服刑人员在改造中表现得比较斤斤计较、小肚鸡肠、不能吃亏,和其他服刑人员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争执。任何事都希望能得到好处,比如参加监狱或监区组织的活动,并非自发自愿,而是受加分奖励的利益驱使。这部分人参加帮教活动同样也带着功利心态,希望在帮教活动中得到些好处,比如拿些慰问品、解决法律问题等。这样的心态往往会适得其反,不利于帮教活动的有序开展。
3、过度依赖心理
服刑人员事无巨细都依赖民警,凡事都要征求民警同意,同时需要民警监督和指导,时间长了独立意识越来越差。一旦遇到能够帮助他的人就会产生过分依赖的心理,在帮教活动中也时常有服刑人员抱着这种心理。服刑人员想当然认为帮教是万金油,能帮助他们解决所有问题,将生活、家庭、改造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寄希望于社会帮教,而一旦问题不能被解决则会产生极强的受挫心理,引起情绪波动,不利于改造。
完善监狱社会帮教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用一体化的组织来保障社会帮教工作
1、理念更新,提升对社会帮教工作的认知度
作为现代监狱的执法者,必须树立对科学的崇敬态度,不断发掘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因素的互动规律,吸纳最新科学成果,并努力用实践去验证,提升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系统管理实效。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提升服刑人员改造实效、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监狱工作整体影响力都有积极作用。监狱要持续帮助监狱民警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服刑人员真正接受并主动参与社会帮教,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双向互动。
2、健全工作网络,理顺各方职能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教育挽救服刑人员不再仅需要监狱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所有人来共同担当。监狱作为社会帮教工作的主导者,在全局规划、健全体系、务求实效的指引下,要超前、积极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谋划、宣传工作,主动联络社会、动员社会力量、征求各方意见,协调推进好社会帮教工作。监狱要积极跟符合社会帮教条件、具备帮教水平和能力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建立长期友好合作机制,形成帮教合力。
3、加强服刑人员教育,帮助正确对待
社会帮教是帮助服刑人员转变为适应社会并能正常生活的社会成员的外因,服刑人员自身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改变才是内因。加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认识和心态,是做好社会帮教工作的基础。要引导服刑人员在面对社会帮教活动时保持健康的心态,监狱定期开展相关知识讲座,介绍社会帮教的基本情况,加强认识;制作并组织收看相关专题教育片,还原社会帮教的原委、过程、结果,提升服刑人员直观感受。帮助服刑人员以开放、平和、平等的心态面对帮教。
(二)用规范化的制度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
1、健全社会帮教长效机制
结合帮教对象特点和工作实践,制定并逐步完善社会帮教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将社会帮教工作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建立社会帮教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社会帮教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地方、社区、社会团体、高校等的工作情况纳入社会帮教目标考核体系,并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健全信息化网络平台,使得社会帮教工作流程化、透明化、公开化。
2、形成社会帮教常态机制
社会帮教活动的正常、有序、持续开展,能够提升连贯性效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社会帮教日”“监狱开放日”等个性化、特色化活动,确保帮教活动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再提升活动的质量。通过帮教个人、机构自荐、监狱机关协调,统筹制定帮教计划,并按照帮教计划实施帮教活动,确保活动的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3、完善教育效果跟踪机制
为了更客观地评估社会帮教效果,需要从活动目的上分析是否定位准确,从活动内容上分析是否符合服刑人员需求,从活动形式上分析是否有利于发挥教育效果,从帮教人员上分析是否符合专业需求等,多方位考察,及时跟踪评估效果,纠偏补差、总结实践经验。可以从几个方面观察研究:一看帮教前后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表现有无进步,二看服刑人员人际关系有无改善,三看服刑人员学习热情有无增强,四看服刑人员劳动技能有无提高,五看服刑人员思想情绪是否趋于稳定等。通过一系列的行为表现、心理测试、计分考核情况等全面考察服刑人员表现,考量社会帮教活动效果。
(三)用多样化的渠道来推动社会帮教工作
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帮教模式
只有通过有效的交流才能呈现问题、了解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然,有一部分服刑人员不善于交流、不愿意交流,需要民警和帮教人员不断引导和帮助。通过调查发现服刑人员中的帮教需求是多方面的,有的需要解决婚姻问题,有的对财产问题存在疑问,更有一部分坚定地认为自己被错判或量刑过重,还有一些比较关注刑释就业的问题等。如何满足服刑人员多层面的需求,需要我们形成一个集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社会帮教组织,尽可能地扩大社会帮教的广度和深度。
2、调整帮教形式,提高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社会帮教工作对于服刑人员刑满回归后及时适应社会生活有重要作用。监狱和社会要齐心协力、着眼长远,促进社会帮教由零散型向系统型转变,由送教育、送慰问、送物品向送知识、送技能、送机会转变,由一对多的单一部门帮教型向多对一的联合帮教型转变,激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参与社会帮教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帮教工作基地,给服刑人员搭建自我展示平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食其力,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服刑人员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要解决,要注重服刑人员困难家庭保障工作,对服刑人员的子女就学、老人救济、回归就业、安置帮教等方面予以帮助,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帮教人员的积极性,追求解决问题的实效,将帮教人员分为监内和监外帮教人员,监内帮教人员指民警,监外帮教人员指社会人员。强化对民警的考核,如明确参与帮教的次数、帮教服刑人员的人数等,根据完成情况和活动效果予以考核。而对社会帮教人员,更应该着重于用正激励来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给帮教人员颁发志愿者证书,做有关事迹的报告,给所在单位写表揚信等。
(四)用社会化的路径来加强社会帮教工作
1、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配合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社会帮教,是社会公民的义务。国外矫正机构聘请社会教师作兼职教员,聘请社会上有技术特长的人员进行职业训练,不仅规避了监狱民警专业知识不深厚、教育效果不明显等弊端,而且服刑人员从情感上也更愿意接受,对于社会志愿者则显得放松、不拘谨,教育效果更好。社会人员的帮教角度有别于民警,同时又让服刑人员接触了社会,对激发改造自觉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所以要鼓励和吸纳社会帮教人员进监开展工作。
2、打造社会帮教专业队伍
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监狱帮教工作,富有怜悯心、乐于助人,有一定工作经验或者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创业典范、道德楷模等人员组成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的志愿者需具备基本的帮教能力,如拥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处事经验,能对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给予共情,或者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用其掌握的知识引导服刑人员走积极改造之路,同时应当具有较好的修养和言谈举止,为服刑人员做出榜样,传递正能量。
3、加强帮教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社会帮教内容涉及面广,包括思想文化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适应性教育等各个方面,需要帮教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一是要通过学习服刑人员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知识,补充监管改造业务认知,在帮教过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从教育学角度加以培训,善于捕捉服刑人员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喜欢听什么,不喜欢听什么等,换位思考后制定相应的帮教计划,这样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强化,提高社会帮教实践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李瑞、徐静琳:《试论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见《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外国刑事法律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于海虹:《论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实现途径——以青海省为视角》,青海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丛开颜:《广东省高明监狱社会帮教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4]胡媛:《我国监狱帮教工作的现状及其完善:以对“江西模式”的考察为中心》,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5]欧阳世文、唐振华:《和谐视角下创新罪犯改造社会帮教工作》,载《中国司法》,2013(2):76-77页。
作者简介
崔丽华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监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