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四化融合”治理体系的创新路径
2023-07-06何继新孟依浩黄志渊
何继新 孟依浩 黄志渊
摘要: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四化融合”的政策实践方向,有利于破解当前社会治理体系治理取向滞后、治理效能弱化,政社共治孱弱、多元主体缺失,社会转型加剧、治理需求凸显,新旧转换冲突、治理体系不善等诸多困境和挑战。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应构建以“四化融合”为导向的社会治理体系。“四化融合”彰显的四者之间的关系是以社会化为基础、以法治化为原则、以智能化为支撑和以专业化为保障,“四化融合”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社会治理现代化;四化融合;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23)03-0084-11
一、引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新时代社会治理转型升级的行动指南。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意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1]。其中,社会体制改革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在社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重新塑造,进而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体制[2]。社会治理是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旨在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进步[3]。在社会快速转型和变革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着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必须加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建构起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社会治理体系。现阶段,“四化”理念作为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总结已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同,并被不断付诸实践,以“四化”理念为基础不断加强“四化融合”,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地域间的资源配置、发展能力与发展模式迥异[4]。伴随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转型,诸多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叠加,单一的治理手段无法适应社会差异化需求,所以应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创新,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需求。“四化融合”作为一种与新时代要求相契合的社会治理体系革新架构,在实践中推行还应充分考虑地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做到因地制宜和特色发展,这也意味着社会治理必须打破原有单一管理路径的固化思维,转向整体复合治理模式。由此,构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就必须在尊重社会治理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结合民众的真实需求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激发社会公众参与活力,树立法治思维,运用科技手段,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真正实现社会公众的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建构起“四化融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鉴于此,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多维困境展开分析,对“四化融合”的内涵与关系明晰阐释,深入探究“四化融合”治理理念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何以可为、何以能为、何以作为,对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评述:“四化融合”治理体系的理论总括
理论上,学界从多维视域对“四化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展开研究。基于社会治理困境视域,肖丹从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四个维度提出社会治理现代化困境的解决对策[5]。基于“四化融合”体系建构视域,童彬认为健全完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相结合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与其他社会治理各种战略举措交互实施,也需要在其他社会治理各种战略举措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进[6]。基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视域,姜晓萍等认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四化”互动为社会治理方式的升级指明了道路[7]。基于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视域,郑家昊等提出以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指引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8]。基于创新社会治理组织结构视域,吴松江等提出以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为目标,形成治理主体体系网络化、治理权力运行互动化和组织方式弹性化结构[9]。由此,通过对“四化融合”社会治理相关理论、政策法规、国家战略等方面的深度结合,有利于精准把控“四化融合”优化社会治理体系的逻辑进路,充分彰显治理路径、治理本源、治理前提、治理手段的内生关系,探寻所需理论支撑、政策支持、公共资源供给等方面内容。
实践中,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社会治理面临着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多重主体利益共轭交织、社会风险空间延展、社会心理信任孱弱等诸多困境和挑战。郑会霞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发展显现出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社会需求广泛多元、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社会风险交织叠加等新态势,面临着协同机制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绩效评估不权威、资源分配不均衡、矛盾化解机制不通畅等诸多挑战[10]。孙小萍从基层农村治理视域进行研究发现,基层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有社会保障水平有限、农民参与感不足、乡村文化建设落后、基层社会矛盾交织等[11]。汪伟全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现实困境包括隐性风险增加、治理理念滞后、治理主体单一、体制机制不健全等[12]。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才能精准解构“四化”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方法、路径等问题,凸显“四化融合”的意义所在。
综上,学界对于社会治理理论、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四化融合”创新社会治理路径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孤立地从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功能及作用限度进行研究,欠缺从建构“四化融合”体系视域上考量实现“四化”的最佳融合途径,进而也导致“四化”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关系缺乏内在逻辑性。现阶段更多的研究是从适用性和实用性角度去探究“四化融合”对于社会治理体系的革新,往往忽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构建“四化融合”社会治理体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和实践性工程,需要梳理体系中各部分的关系,明晰治理体系构建的逻辑和价值,找准“四化融合”的切入点,建立相关体制机制,最终建立“四化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四化”高度耦合。通过“四化融合”能够极大地增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内部驱动力,促进其稳定、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社会治理“善治”目标。
三、实践情境: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多维困厄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提出的新命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13]。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标准,但是从社会治理整体现状来看,现行的社会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发展的多维治理需求,并在施展过程中破解诸多困境和挑战,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推进。其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见图1)。
(一)理念层面:治理取向滞后、治理效能弱化
从理念层面来讲,治理理念是治理者思想观念体系中的价值追求和目标取向[14],与时代发展相契合的治理理念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治理目标的实现。现阶段,我国经济社會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加速转型、科技日新月异,社会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治理理念滞后,难以适应和匹配社会发展新需求,广泛社会参与、法律法规保障、先进技术手段工具和专业运作执行能力等契合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还需要健全完善。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挑战表现为:“一方面,更多社会主体难以通过有效渠道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之中,法律制度保障能力孱弱,先进的智能化手段支撑作用发挥有限,治理执行能力亟须大力提升,这些问题给新时代社会治理转型创新发展实践带来了诸多可能的负面影响,也使整个社会陷入“低效”治理的窘境。另一方面,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革新理念不足,公众法律意识弱化,政治参与度不高,民主协商空间有限,加之管理者惯用“经验化、行政化、单一化”的社会问题治理方式,使本应通过“群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基本模式,因社会治理主体、能力、保障、支撑等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不能有效发挥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作用,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挑战和问题难以解决,严重影响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实现。
(二)主体层面:政社共治孱弱、多元主体缺失
从主体层面来讲,受传统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模式惯性影响,国家主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依然存在,多元社会主体没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难以获得和分享共同利益,无法真正实现政社共治和共同治理社会事务,消减了社会治理成效。伴随着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政社共治缺失带来的突出问题便是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的被动性和组织运作软弱涣散,这里既包括业委会、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也包括其他群众性和社会性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的被动性和组织运作涣散性造成的最为直接的影响便是党政治理负担加重、治理盲点频现、党政方针政策不能及时有效落实,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时效性。其主要表现为基层社会组织对于国家方针政策关注度不高、主动担当作风不强、法律观念意识弱化、智能信息化手段欠缺、专业能力素养不足,致使更多社会组织“不愿”和“不能”承接社会治理中相应的权利、资源、义务和责任,进而出现社会治理“独舞”而非“群舞”的治理低效甚至无效的局面。这一现状不仅不利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还会使社会基层组织及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共情力、向心力、凝聚力和认同力下降,影响社会治理效果,难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然而,治理成效高低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还需要强有力的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和共治性认同。因此,在新时代加强多行业、多领域和多类型社会组织建设力度和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模式不容忽视。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治理的沟通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制度建设,合理划分政社共治行动边界和权力职责清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和能力,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激活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这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
(三)客体层面:社会转型加剧、治理需求凸显
从客体层面来讲,社会变迁与社会转型日益加剧,社会呈现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原有社会治理体系面临一系列新挑战,难以适应现代化社会治理新要求,如:虚拟现实交互、个体群体融贯、封闭开放包容等。首先,伴随社会治理模式由“单中心走向多中心”的转变,以行政主体为代表的一元治理主体逐渐转变为党政主导下的多元社会组织和民众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服务方式也由原来的“失位、缺位和错位”变成了“各归其位、各尽其责、相互补充”。其次,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达到空前程度,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智化技术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优化社会治理手段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技术信任、隐私安全、伦理缺失、平台垄断、网络无序等风险和挑战,加之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交互转换,多元复杂的社会情境对社会治理基础和治理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最后,城乡人口结构、阶层结构、职业结构等社会结构与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权利权益的变化等,也影响着现有的社会治理体系,且难以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需求和新要求。同时,目前我国仍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利益加速分化、社会急剧变迁和矛盾纠纷大量涌现的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矛盾问题和社会治理机制滞后瓶颈依旧比较突出,社会管控抑或管理的方式在诸多社会领域未必呈现成效,尤其是在解决基层社会历史遗留复杂的现实问题时,“管控型的强治理”往往与民众“治理真实需求”之间存在摩擦风险。因此,要实现社会治理有效性,应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社会化整合全域社会治理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处理社会问题和矛盾,以数智化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精细性、便利性和共享性,以符合社会治理内在科学规律的专业化手段方式和专业人才知识技能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
(四)制度层面:新旧转换冲突、治理体系不善
治理体系是国家运行的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15]。从制度层面来讲,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矛盾和风险交织、机遇和挑战并存、旧理念和新要求碰撞的动态变迁进程之中,原有的社会治理体系难以适应现代化社会治理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风险性、复杂性和变化性是转型期社会治理的常态特征,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关键原因。具体而言,一方面,社会治理体系受到内部和外部双重因素的掣肘,内部因素体现在向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社会制度建设和社会治理格局既有现代性创新重塑和建构问题,又有传统观念、生产生活方式和体制等的新旧冲突和迭代问题;而外部因素体现在社会治理体系还没有充分体现现代化核心意蕴之时,就要与各种制度一起磨合、调适和承担可能的制度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在社会加速转型的过程中,新旧时期社会问题集聚,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使得社会形态更为复杂[16],不仅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也影响了现有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在短期内无法做到有效建构和调适,也难以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不确定、复杂化、动态化社会治理场景下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要求社会治理体系必须具有高度的调适性、自洽性和发展性。然而,受制于现阶段社会治理理念滞后、多元共治主体乏力、治理空间狭窄、法治意识淡薄、智能治理初见端倪、专业化能力不高等多种不利因素,转型期社会治理体系的调适性滞后,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难以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而做到治理体系与社会环境互契,从而造成社会治理效能大打折扣。
四、“四化融合”: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创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确了以“四化融合”为指引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路径。在社会转型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以“四化融合”理念为导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有效、高效治理,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健全完善、创新变革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时,要体现以社会化为基础、法治化为原则、智能化为手段、专业化为支撑,只有将“四化”动态融合,才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实现治理主体社会化、治理程序法治化、治理手段智能化和治理方式专业化,进而建构起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见图2)。
(一)以社会化为基础
社会化是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属性和走向[17]。所谓社会化就是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用、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在治理规则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有效治理亟待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回归,在“四化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都离不开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整体性治理。以社会化为基础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社会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公众利益诉求多元化,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满足纷繁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近年来,政府不再将社会治理权责集于行政单一中心,治理重心不断下沉,政府的管理职能在制度定位上逐渐向服务型职能转变。各类群众组织、社会组织和民众作为政府行政实践中的重要社会参与力量,其性质也逐渐演化为行政制度实践的内在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治理主体。此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代表了不同阶层、不同领域民众的利益,能够从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角度参与治理,既是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监督者,也是化解社会各种矛盾的重要参与者,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还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由此可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社会化基本单元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社会化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保障。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积极发展基层民主[18]。基层民主协商是社会组织和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也是其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法律法规建设来保障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基层民主和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实践。社会化的根本目的是鼓励社会组织和民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共建者、参与者和享有者,是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体现。社会治理社会化作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生动体现,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政策内容,这一政策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精神,能够引导和调动参与主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因此,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法治化为原则
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是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的度量尺,任何参与主体采用任何治理方式,都必须在法治范围内进行,不能逾越法律界限。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化社会一体化建设,全面推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9]。以法治化为原则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法治化为构建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重要保障。法治化强调的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强调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助力社会治理体系革新,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治理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社会逐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法治化能够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平稳前行,以法治保障善治,确保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其次,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智能化不能逾越法律边界。一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从制度层面明确了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另一方面,智能化在以现代化科技手段为工具为社会治理赋能的同时,也带来诸如技术信任、隐私安全、伦理缺失、平台垄断等风险和挑战。因此,法治化建设需要与时俱进地制定具有强制执行特征的外部规则和法律制度来调节和处理社会化和智能化违规越界行为。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模式和手段,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必须依法规范社会治理主体行为。
最后,法治化是政府社会服务的根本遵循。社会治理法治化有助于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责界限,使政府将工作重心转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0]。法治化原则绝非仅对社会公众提出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还强调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使法治化、服务型政府取代管制型政府,努力促进城乡、阶层、行业等社会服务透明化、公平化和均等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应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依法、依规行政监督,更好地促进法治化政府建设以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三)以智能化为支撑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智能化是以科技为支撑,更加灵活高效地提升社会协同治理能力,调整社会关系[21]。同时,伴随社会加速转型,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社会化和法治化在应对复杂社会治理情境、化解基层治理矛盾时固然重要,但智能化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可以发挥智能化技术的便利性和高效性优势,使社会治理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以智能化为支撑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智能化技术赋能社会治理,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社会治理智能化是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各领域,为社会各领域创新治理模式持续赋能。但由于各领域间的差异性,致使现阶段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融入不充分,面临技术信任、数字鸿沟、平台垄断、隐私泄露和网络无序等诸多挑战。所以,社会治理实践应在法治化的基础上,重视智能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智能技术优势,找准各领域的切入点,以数据共享促进部门协同机制、以算法模型促成人机共治[22],进而充分发挥智能化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更加便利化、高效化的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破除数字壁垒,真正将智能化技术融入社会治理各领域,更好地发挥智能化在“四化融合”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智能化作为一种辅助治理的工具,可以提升社会治理的灵活性。社会治理智能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数据资源、拓宽参与渠道、优化政务流程、夯实社会基础,并且能够依据社会环境、文化习俗等因素调整治理方式,彰显社会治理智能化特色。此外,智能化治理方式具有高度可塑性。由于不同地域间的文化传统、治理特征有所差异,智能化可以在遵循法治原则的前提下,以科技手段将文化元素融入社会治理,进而适应不同地域间的治理特点和治理模式,提高社会治理的灵活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效率,减少治理过程中的不合理性,有助于实现善治的目标。
(四)以专业化为保障
专业化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专业化体现为社会复杂问题的处理更加高效。社会治理专业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伴随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只有通过专业化分工才能高效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題[23]。此外,专业化作为一种“软治理”,可以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技能优势,取得较好的社会治理成效,提升民众满意度。以专业化为保障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治理专业化适应治理现代化发展,满足社会转型需求。人才是第一资源,社会专业化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意味着专业性人才的增加和社会治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但由于我国现阶段社会处于加速转型期,社会专业化治理体系不完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规范标准匮乏,所以,社会治理体系想要更加完善,社会矛盾想要更好地解决,必须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和构建专业化治理机构,找准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通过专业知识优化社会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充分发挥专业化治理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只有真正将作为“软治理”的专业化融入社会治理各个领域,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化、法治化和智能化提供动力与保障。
第二,社会治理专业化作为一种支撑手段,可以通过先进的理念和专业的方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社会化和法治化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制度安排,具有不可挑战的权威性,而专业化作为社会治理队伍、治理组织、治理技术的衡量标准,体现的是社会治理的特色。由此,应根据社会治理过程中不同领域的特征,完善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组织管理体系和治理内容标准,在遵循法治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人才能力和科学组织体系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非科学、不精细的问题。
五、结语
“四化融合”治理路径源自对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的总结,契合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发展现状,能够较好地创新和完善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回应社会转型发展中的治理需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变化与挑战。以社会化为基础、以法治化为原则、以智能化为支撑和以专业化为保障建构“四化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能够保持社会活力,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是,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核心在于是否建立起“四化融合”的联动机制,这一关键问题既是当前提升和拓展“四化融合”治理路径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未来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继续深入探究的主题。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四化融合”不仅是治理理念的倡导,更重要的是“四化融合”能够不断革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构起“四化”之间的有效联动机制和动态衔接,并将“四化”治理理念真正融入社会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它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成效。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始终聚焦党建引领和政府负责、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推进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等核心要素,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尊重各地域、各行业治理的客观实际情况和真实诉求意愿,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强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增进社会建设发展的统筹性、科学性、自主性,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满意度,促进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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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in the New Era: The Innovative Path to the Governance System of "Integration of Four Modernizations"
HE Jixin,MENG Yihao,HUANG Zhiyuan
Abstract: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in the new era,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level of China's social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high-quality social development.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is the policy and practice direction of socialization, legalization, intelligence and specialization, which is conducive to solving the difficul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current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such as the lagging governance notion, hindered social development, weak governance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absence of multiple subjects, intensification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prominent expectation for governance, conflicts between the old and the new in social transitions, and imperfection of the governance system. The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oriented by "integration of four moderniztions" should be set up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China in the new era.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our elements of the "integration" is based on socialization, legalization, intelligence and specialization, which demonstrates the value orientation for improving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Key words: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integration of four modernizations"; innovation path
責任编辑:翟 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