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2023-07-05王佳逸
王佳逸
摘 要: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塑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确立责任、透明、回应等现代政府治理的鲜明价值取向,体现现代政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诉求的鲜明特征,始终坚持“放管服”改革的初心使命、人民主体地位和职能转变导向。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3)03-0094-03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1]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塑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实际改革成效比较明显,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此,要从“放管服”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抓起、从营商环境最基础的环节做起、从政务服务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切实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政府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一、“放管服”改革的着力点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转变职能是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价值追求[2]。要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真正解决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始终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找準改革面临的主要症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诉求,是现代政府的鲜明标识。目前,还存在不少市场准入障碍、不合理的管理办法、繁杂的行政许可。同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效率较低、服务观念不强,办事推诿扯皮。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做到全面放权,着力打造极简政务生态环境,让市场主体和群众顺心。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群众的痛点难点出实招,努力做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痛点和难点在哪里,改革的重点就在哪里。面对“放管服”改革的众多头绪,突出改革重点,聚焦与群众和市场主体关联度高的领域和行业,针对办事程序不优、管理环节较多、重复提交材料、群众办事不便、政务效能较低等难题,持续压缩办事时限和环节,改进办事手段、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二)切实找准“放管服”改革的着力点
“放管服”改革要始终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立场不仅是重大的理论课题,也是改革的实践导向,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置于“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地位,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继续打好攻坚战,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即从原来注重审批转向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促进政府角色重塑,即从原来的权力主体为主转向责任主体为主。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含金量。从市场主体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出发,简化和并联相关事项,大力推进各级政府间以及政府部门间的权责调整和办事流程再造,以群众和市场诉求为改革切入点推动政府深化自身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线上服务提供,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更好地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的高质量、个性化服务需求,积极开发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创建公众号,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作为。
(三)持续推出利民利企的改革举措
“放管服”改革,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在“放管服”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想问题、出主意、办事情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着重加强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拓宽社会流动通道,改进办事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优化惠企服务机制,将具备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机制,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大力压减环节、材料、时限、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门槛,坚决破除各种要素障碍、市场壁垒和创新阻隔,把落实财政金融纾困政策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同时部署、同时落实,更大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放管服”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从认识和实践上看,“放管服”成果经验的总结、积累、发展和升华,都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长期探索的实践经验和智慧结晶。推动“放管服”改革,人民群众和企业最了解实际情况,是最大的依靠力量。对人民群众的意愿、经验和作用要给予充分尊重,不断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改革的营养和力量,从人民群众中获得“放管服”改革的信心和动力,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改革持续深入,把改革智慧的增长、改革经验的积累、服务本领的强化、服务水平的提升深深根植于“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中。只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支持和参与,“放管服”改革才能不断克服困难、取得新的进展。
(一)必须依靠人民群众
“放管服”改革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改革实践中表达的理念、体现的意愿、提出的诉求、探索的路径、发挥的作用、积累的经验、享有的权益。勇于冲破落后的理念、办法、制度的束缚,不断汲取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是“放管服”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成功经验。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拥护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的动力源泉。近年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放管服”改革,真心拥护改革,改革的每一次创新和突破,每一个经验的创造、提炼和升华,都来自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实践探索。实践证明,“放管服”改革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改革的实践主体。推动“放管服”改革要坚持人民立场,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能动作用,把党中央的正确战略部署变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自觉实践,真正让“放管服”改革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从人民实践创新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改革的动力。
(二)必须尊重地方有益探索
满足基层期盼、尊重各地首创精神是“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的关键,是增强“放管服”改革有效性的重要方法。近年来,各地结合“放管服”改革实际,不断推出更多独具特色的创新举措,打造地方改革“升级版”,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和创新实践,这些好经验好做法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比如,“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标准化”“最多跑一次”“全天候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办事不求人”“全省通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一网式一门式”,等等。实践反复证明,“放管服”改革搞得好、营商环境改善得快的地区,市场和社会活力就更强、发展形势就更好。地方改革的生动实践,已经使“放管服”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从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已经从以往的主要比硬件条件和税收优惠,变成了主要比营商环境,通过为企业提供低成本、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来吸引投资,这对稳定和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具有更坚实、更有力、更持久的作用。
(三)必须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放管服”改革成效由谁来评价、用什么标准来评价,这是一个根本问题。“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这充分体现了改革检验标准的实践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是人民利益的具体化。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3]。人民群众是“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声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让人民来评价改革的成效。始终坚持改革得失的根本评价标准,老百姓想什么、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什么、推什么,群众和企业是否真正满意,实践效果到底怎么样,这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不能只衡量政府及其部门下了多大功夫,取消和下放了多少事项,关键要看减轻了多少市场主体负担、压缩了多少企业开办时间。要突出改革的实际成效、突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感受、突出客观公正。畅通评价渠道,把评价结果用好用到位,加强服务差评整改,强化评价数据应用,完善服务奖惩机制,公开服务评价信息。坚持评估的可操作性,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可以评价,所有企业和群众都能真实自愿地参与评价。定期听取群众对“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准确、高效地回应群众诉求,使评估结果更客观、更准确、更有效,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推进速度、落地力度和见效程度。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建议
政府就是服务,从本质上看政府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4]。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放管服”改革是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环节入手,是动格局、触利益的深刻变革,看起来是“小切口”,实际上有“大成效”。“放管服”改革以公眾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企业和群众需要什么服务,政府就要提供什么服务,坚持便民利企改革导向,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效能,让“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落靠、改出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适应新时代要求、提高政府整体管理水平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政府服务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根本要求,这归根结底要在政府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上体现出来。
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改革坚持换位思考,以群众视角谋划政府改革,以群众的感受设定改革标准,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做到行政审批更简、市场监管更强、政务服务更优。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是作风锤炼和精神洗礼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和政府治理效能的切实提升。
针对目前改革仍然不彻底、放权仍然不到位的实际情况[5],既要加快推进管理模式的重构、权责关系的重塑,又要尽快改变一些工作人员固有的思维模式、行为习惯,由“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办好每一件事。主动把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都要公开做出服务承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树立“融转服”理念,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具体、更直接、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部署、各级地方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发生深刻性、革命性转变,最大限度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从制度层面解决好行政权力下放、办事流程再造、政务公开、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利企便民问题,夯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基础。开展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促进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异地能办、办就办好。继续完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围绕企业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办理事项,着眼于提升政务服务精准性和满意度等方面,加大政府服务制度的集成力度,强化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有效性。
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机构,尽可能把人、物、财向基层倾斜,把资源、管理、服务切实落到基层实践中。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明确制度标准和办事流程,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使监管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各地政务服务效率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各级地方政府要明确政务服务工作定位,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和需求服务,为推进国家和政府治理现代化服务[6]。针对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重点领域,系统改革服务流程和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门槛、手续和成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厘清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服务办理便捷化,完善现场和网上服务规范,压减办理时限,集中优化高频事项办理[7]。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张网”全国整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对接好事项管理库、门户及移动端、数据资源共享系統,建设好这一网上办事的全国综合性平台,在最大范围内做到异地可办、“一网通办”、一网办成。实行无纸化登记,通过网上预审、受理、核准,极大地压缩办事时间,避免市场主体办事跑路;实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其法律效力与纸质营业执照相同,实现办事零见面[8]。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量比较大的领域和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流程和指南,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围绕促进办事快捷便利,完善事项标准规范。以增强便捷性为导向,不断提高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机制性改革,加大App办事、移动支付推行力度,真正增强政务服务效率。最大限度便利创业者注册经营,放宽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更好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各项助企惠民政策与推进“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精准落实发展经济、稳定就业的各项优惠措施,打通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堵点、断点,助推中央和国家政策尽快实现预期效果。减少政府直接投资,创造条件让市场主体积极增加投入、持续带动就业,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政府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促进政务服务更加人性化、高效化,做到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效果要好。
总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必须敢于直面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以简政放权为基础,“放”出活力和动力;以创新监管为保障,“管”出公平和秩序;以优化服务为根本,“服”出便利和品质。真正使“放管服”改革的过程成为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夯实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群众根基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29.
[2]何颖,李思然.“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22(2):6-16.
[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马建堂,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J].管理世界,2022(12):1-9.
[4]竺乾威.服务型政府:从职能回归本质[J].行政论坛,2019(5).
[5]王琛伟.我国“放管服”改革成效评估方法探索[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9:163-164.
[6]张定安.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J].中国行政管理,2020(2):156.
[7]黄守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对策(2020)——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21:25.
[8]罗培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方法·规则·案例[J].南京:译林出版社,20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