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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分级建设实践及思考

2023-07-04王娟

四川图书馆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重点保护古籍申报

摘 要:

从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四川省建设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四级分级保护体系。文章以四川省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命名制为例,通过对分级保护体系的构成、分级保护单位评审机制及评审效果等进行对比研究,梳理四川省在古籍分级保护方面的实践和成果,提出进一步推进古籍分级保护的建议,为后续古籍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

古籍保护;分级;保护单位;收藏单位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136(2023)02-0028-06

Practice and Thinking of Classification Construction of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Units in Sichuan Province

WANG Juan

Abstract: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hina′s Project of Ancient Books′ Preservation and Conservation" in 2007, Sichuan Province has built a four-level classified protection system of national key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units, Sichuan key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units, Sichuan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units and Sichuan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stations. Taking the application and naming system of various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 units in Sichu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composition,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effect of the classified protection system, combs the situation and achievements in the practice of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ancient books in Sichuan Province,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rther promoting the practice of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ancient book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follow-up protection of ancient books.

Keywords:

ancient books protection;classification;protection unit;collection unit

0 引言

分級保护是当代开展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首次出现“古籍分级保护”的概念。2012年国家图书馆梁爱民老师发表《关于古籍分级保护的思考》一文,认为“古籍分级保护大致应包含两点:一是依据相关标准给古籍定级,评选出最优品种;二是对不同级别的古籍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加以保护”[2],对古籍文献如何进行分级保护做了细化。2017年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提出了“完善古籍分级保护制度”[3],将“古籍分级保护”的概念从古籍文献本身扩展到古籍收藏单位,即对珍贵古籍和古籍保护单位均进行分级分类。2021年,《“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完善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制度”[4],将古籍分级保护的内容明确强调为古籍和古籍保护单位两部分。本文以四川省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命名制为例,梳理四川省在古籍分级保护方面的实践情况和成果,并从笔者长期从事古籍工作的实际,提出进一步推进古籍分级保护的建议。

1 四川省古籍收藏单位基本情况及古籍分级保护单位体系构成

据2019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四川省文旅厅)文旅资源普查统计,全省汉文古籍(含民国线装书)藏量187万余册,全省登记在册的汉文古籍收藏单位138家,其中公共图书馆78家,院校图书馆18家,博物馆20家,档案馆12家,民间收藏8家,其他单位2家。

截至2022年4月,四川省有各级命名的古籍保护单位50个,其中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8个,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9个,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23个,见表1。四川省古籍保护站于2021年10月启动申报评审工作,目前已进入建议名单审核阶段。

1.1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7年,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此后由文化部牵头,开启了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选。迄今为止,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已开展了六批评选,四川省共有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1.2 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

2013年,四川省文化厅(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参照文化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制定了《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并开展了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的评定,于当年评选出13个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2个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2019年,四川省文旅厅继续开展第二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的评定,评出6个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2个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成都市郫都区图书馆2013年入选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2019年再次申报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最终晋级成功。)

1.3 四川省古籍保护站

2021年10月,四川省文旅厅开展了四川省古籍保护站的申报评审,收到18个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进行了初评和实地考察。截至2022年9月,该项工作进入建议名单审核阶段,待公示后予以公布。

目前,四川省形成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四级保护体系。

2 四川省古籍分级保护单位认定评审机制

2.1 命名公布机构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命名公布;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由四川省文旅厅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公布;四川省古籍保护站由四川省文旅厅委托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实施,四川省文旅厅命名公布。

2.2 申报条件

第一,关于古籍藏量的要求。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藏量要求为10万册以上或善本藏量3000册以上。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藏量要求为2.5万册以上或善本藏量2000册以上(在第二批申报时调整至古籍藏量2万册以上或善本藏量1500册以上)。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古籍藏量要求为1万册以上或善本藏量1000册以上(在第二批申报时调整至古籍藏量7000册以上或善本藏量800册以上)。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古籍藏量要求为3000册以上或善本藏量300册以上。

第二,关于是否进行实地考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并未明确提出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评审时将“对符合评审标准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后提出推荐名单。四川省古籍保护站的评审则参照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方法,原则上对所有单位都进行实地考评,极少数单位如凉山彝族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中心曾于2019年申报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当时已进行过实地考评,该单位在因藏量不足落选古籍保护单位后,又继续申报四川省古籍保护站,考评组因此不再对其进行实地考评,而以材料为主进行评审。

2.3 经费支持

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认定并未明确提出对申报成功的单位是否给予经费支持。《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提出“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各保护单位的项目申请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事实上,第一批申报成功的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四川省文旅厅分别给予了3万元和1.5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第二批申报成功的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文旅厅给予了10万元经费支持,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的经费支持则因其他原因未能到位。四川省古籍保护站目前还未公布名单,虽未有明确的经费支持,但是在2022年下发的古籍修复项目申报通知上,其比普通古籍收藏单位在申报数量上有优势。

3 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审效果

四级古籍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引起了四川省古籍公藏单位的广泛注意和重视,全省几乎一半的收藏单位纷纷对标申报,对促进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扩大了古籍保护范围

从数量上来看,全省汉文古籍藏量187万余册,其中8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藏量近117万册,约占总藏量的62.5%;除甘孜藏族自治州档案局(馆)、德格印经院外的17家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藏量35万余册,约占总藏量的19.1%。23家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古籍藏量近27万册,约占总藏量的14.4%。全省50家已命名的各级古籍保护单位古籍藏量在全省古籍总藏量中的占比已达96%。

从单位类别来看,已命名的各级古籍保护单位中有公共图书馆36家、博物馆5家、院校图书馆7家,可见不同类别的单位均有较强的古籍保护意识。

3.2 促进了古籍保护工作开展

3.2.1 促进古籍普查开展

2007年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成立伊始,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全省范围的古籍普查活动,迄今已有十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的评选,将古籍普查作为考察的重要条件之一,促使各申报单位积极开拓思维,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包括临时抽调工作人员、争取资金外包完成等,大大加快了全省古籍普查完成进度。目前,全省各级古籍保护单位已基本完成古籍普查。

3.2.2 促进古籍保护经费投入

古籍保護单位的评审认定,其硬件要求就是古籍存藏条件的标准化。各申报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打造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古籍专用书库,使古籍的存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以笔者及同事在2019年复评的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为例,成功申报的古籍保护单位,其古籍存藏条件基本合乎要求,未评上的单位也在古籍保护上投入了精力和经费,突破了此前的古籍保护经费零支出,见表2。同时,四川省文旅厅对于被命名的各级保护单位亦有相应经费支持,如2013年分别给予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3万元和1.5万元古籍专项经费,2019年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古籍专项经费。

3.2.3 促进古籍修复开展

据《四川微型古籍修复室建设研究》,8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均已常态化开展修复工作[5]。42家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古籍保护单位中,10家已常态化开展古籍修复工作,且崇州市图书馆和阆中市图书馆已被选中试点建设四川微型古籍修复室,其培养的古籍修复人才已能独立完成五至三级破损古籍修复工作。

3.2.4 促进古籍开发利用

一是促进了古籍数字化。据省古籍保护中心不完全统计,全省至少有26个单位开展了古籍数字化。这些单位无一例外,都是各级古籍保护单位。古籍数字化又促进了古籍数据库的建设,全省至少19个单位建设了古籍数据库。如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图书馆特藏资源平台》、成都图书馆《成都图书馆古籍数据库》、泸州市图书馆《古籍善本数据库》、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狮山学馆(古籍资源库)》、新都杨升庵博物馆《新都杨升庵博物馆古籍文献数据库》、三台县图书馆《三台县图书馆古籍数据库》等,均实现了对读者免费开放,缓解了古籍“藏”与“用”的矛盾。

二是促进了特色古籍再造出版。古籍的再造,不仅有助于原文献的保护,而且便于文献内容的挖掘研究。2013年至2021年,进行再造的古籍超过65部,且各具特色,如成都图书馆对民国石印的《成都通览》进行了再造,该书包罗万象,介绍了清末成都山川河流、街道建筑、世俗俚语等各个方面,是一部关于成都的百科全书。这套书的再造對于了解成都清末民初的社会状况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又如绵阳市安州区图书馆,利用馆藏资源,主动向当地政府争取资金,将馆藏川人李调元著作《函海》丛书进行了再造,此书的出版为研究李调元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实现了发掘地方名人的价值。

3.2.5 促进省古籍保护中心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掌握

在迄今为止的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申报评审中,省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发挥枢纽、龙头作用,既帮助各级古籍保护单位对标完成申报工作,又通过实地考评了解各地古籍保护现状以及困难,及时调整古籍保护工作计划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古籍保护工作建议。同时还将规范、标准的古籍保护方法带给各单位,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对提升全省古籍工作质量有促进作用。

4 关于古籍分级保护建设的思考

四级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命名制起到了以评促建的作用,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于整个古籍保护工作来说,还是凸显了一些问题。

(1)已经构建的保护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目前四川省已经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四级古籍保护单位,在对这些单位的管理上,目前还没有管理制度,不能明确古籍保护单位评选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不同级别的古籍保护单位还未实现分级保护。

(2)未命名的古籍收藏单位,需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已经命名的古籍收藏单位接近全省数量的一半,但是还有一半多的单位没有命名。这些单位的古籍保护工作也应该持续有效地开展。

(3)经费投入不均衡。无论是库房建设,还是人员配备,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四川是古籍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区域内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等均有较大差异,各地之间经济发展并不均衡,各地对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大大制约了对各类古籍保护单位经费的投入。

5 完善古籍分级保护体系的建议

(1)建立对应分级管理制度。目前,已命名的各级古籍保护单位接近一半,需要制定制度来进行管理,而且要根据其级别,明确相应的义务,实现分级管理。

(2)充分发挥古籍保护单位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要保证每年有固定的古籍经费投入,有稳定的古籍从业人员,有开展古籍保护利用、进行古籍宣传推广的队伍。要在地区起到引领作用,要对本地区的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一定指导建议。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站,则要做好本单位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积极挖掘馆藏特色,以服务地方为基础挖掘地方名人文化价值。

四川省四级古籍保护单位体系的形成,是四川省古籍工作的一大成果,有效促进了古籍工作的开展,对古籍保护与利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各级古籍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如何进一步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同时,也需重视对未纳入古籍保护单位体系的古籍收藏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古籍保护之路漫漫修远,吾辈古籍工作者应上下求索,促进古籍工作在新时代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08-03-28)[2022-10-12].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5888.htm.

[2]梁爱民.关于古籍分级保护的思考[J].图书馆学刊,2012,34(9):43-45.

[3]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的通知[EB/OL].(2017-08-07)[2022-10-12].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202012/t20201204_925 714.html.

[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EB/OL].(2021-04-29)[2022-10-12].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ghjh/202106/t20210602_924956.html.

[5]陈媛,罗涵亓.四川微型古籍修复室建设研究[J].四川戏剧,2022(2):49-53.

作者简介:

王娟(1985— ),女,大学本科,馆员,四川省图书馆古籍部副主任。研究方向:古籍普查、整理与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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