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2023-07-04陈金鑫
陈金鑫
【摘 要】 “十四五”期间,江苏把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着力在解决特殊需要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关”“质量关”“出口关”问题上下功夫,推动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能力建设。一是打通“入学关”,让特殊需要学生拥有更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二是把好“质量关”,只有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才能够让特殊需要学生获得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三是统筹“出口关”,保障特殊需要学生顺利就业、融入社会,实现自力更生、自食其力。
【关键词】 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
【中图分类号】 G760
2021年,國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部署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2022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让每一名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要实现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人才”、拥有“人生出彩机会”,无疑对“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10年来,江苏始终坚持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头延伸。从现有的入学情况来看,“两头”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其中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问题尤为突出。相当一部分特殊需要学生初中毕业后没有机会接受高中阶段学业和技能的教育,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办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是帮助特殊需要学生成功融入社会、实现教育脱贫脱困、能够自食其力和人生出彩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国家和省提出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特需学生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0%”要求的关键路径。“十四五”期间,江苏把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着力在解决特殊需要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关”“质量关”“出口关”问题上下功夫。
一、打通“入学关”,让特殊需要学生拥有更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这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范畴,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增加特殊需要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要将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特殊教育高中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作为突破点,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有能力的特殊需要学生都能接受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首先要增加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资源供给,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职教班(部),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随班就读、增设特教班(部)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特殊需要学生的规模。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办好听障、视障学生普通高中班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要创造条件、应收尽收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特殊需要学生。其次要打造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考试招生“立交桥”。推动各地在医学诊断、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组织采取普通中考、听障或视障单独中考、职业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统筹安排特殊需要学生入学。对于参加中考的特殊需要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理便利,比如大字版试卷、免试听力、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对于智力障碍等特殊需要学生,由特殊教育专家会同职业教育专家等根据评估结果集体确定、免试安置在特教学校职教班(部)或职业学校特教班(部)就读。
二、把好“质量关”,让特殊需要学生充分获得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对随班就读的高中阶段特殊需要学生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特殊职业教育的质量建设,一要明确培养目标。特殊职业教育要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特殊需要学生身心特点,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注重发掘每个学生的就业潜能,基于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从促进职业生涯发展、终身学习的角度出发,围绕学生自主生活能力、通用职业素养、专业职业技能等3类核心素养的培养,设计职教课程体系,建立就业培养转衔支持体系,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适合的教育。二要合理设置专业。接收特殊需要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和中职校要根据学生特点、市场需求,探索适合特殊需要学生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模式,合理设置相关的专业。要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开展委培式、订单式人才培养,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让特殊需要学生更好地掌握一技之长。同时,还要积极探索设置面向孤独症学生、智力障碍学生等的专业或方向,扩大特殊需要学生就读专业的选择面,为不同障碍类型的特殊需要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三要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双策并举,不断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走出去”,强化对学校教师的培训学习,如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的专业培训,加强校际交流研讨,加大校企联络力度,鼓励教师进入工厂车间、酒店大堂等生产服务一线,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确保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不脱节、不落伍。“请进来”,邀请专家学者传授前沿理念、教学技巧,邀请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传授技术技能,保证职业教育的内容和岗位实际需求衔接一致。同时,学校可以联合企业,共同培养就业辅导员、职业指导师,为特殊需要学生的就业转衔提供支持。
三、统筹“出口关”,让特殊需要学生顺利就业,真正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社、残联等部门为接收特殊需要学生、开展职业教育的学校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帮助,鼓励企业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实训实习、实践见习的机会,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特殊需要学生就业支持工作,充分发掘社区资源促进特殊需要学生的就业,拓展学生就业的面向和途径。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带头落实《残疾人保障条例》要求,统筹后勤保障等适合特殊需要学生就业的工种和岗位,按照规定比例支持和安排特殊需要学生就业。同时不断发现、宣传、推广特殊职业教育和特殊需要学生就业典型经验和案例,努力营造支持特殊群体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江苏省教育厅,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