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工龄权益
2023-07-04张兆利
张兆利
围绕工作年限引发纠纷
2020 年 7 月,小林入职某培训中心从事助教工 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21 年 12 月,该用人单 位又以某公司的名义与小林签订了为期 3 年的劳 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仍在入职时的培训中心,工 作内容也未发生变化。2022 年 7 月,公司在没有事 先告知的情况下,以小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 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仅单方面出具解除双方 劳动关系通知书,并且未支付任何赔偿。
面对公司的无故辞退行为,小林向当地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 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立案并安 排双方庭前调解期间,被申请人否认小林在培训 中心的连续工龄。双方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争议 焦点。
一是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否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关于这一争议,公 司代表在庭审中并未提供任何符合相关程序的规 章制度,无法证明小林的行为符合违反规章制度 的情形,亦未提供已经履行通知工会程序的相关 证据,故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小林在 两家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否能够连续计算。在认定 两家单位构成关联公司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情形 下,小林可以主张 5 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在只 认定公司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则仅能主张 2 个月工 资的经济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
〔以下简称《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中小林的情形符合该条件,故应连续计算工作 年限。
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按照小林全部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赔偿金,小林放弃其他仲裁申请,双方达 成一致调解意见。
工龄与诸多权益密切相关
这是一起因工龄认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 纷。所谓“工龄”,是指劳动者从事脑力或体力劳 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 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关于年 休假天数,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 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 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 休假 15 天。该条例第五条还明确了对职工新进用 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标准。从上述规 定来看,只要劳动者在新入职之前已经连续工作 满 12 个月以上,即可在新用人单位享有当年度的 带薪年休假,而无须在新单位再次工作满 12 个月 后才能享有,新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限制或剥 夺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以所谓 的“本公司连续工龄”等理由来确定员工年休假 天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龄除了决定年休假天 数外,还与劳动者的医疗、养老、经济补偿等以下 诸多权益密切相关。
1. 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 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 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个月到 24个月的医 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 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 限 5年以下的为 6个月;5年以上 10年以下的为 9个 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
2.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 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 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 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我国《劳动合同 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 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 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 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 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 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 10 年 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我 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4. 养老退休待遇。工龄是计算退休金等福利 待遇的一项重要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 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 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 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5. 对劳动者特殊保护。为体现对老弱病残等 就业能力较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我国《劳动合同 法》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作出了特别规 定:“一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提 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 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是用人单位有 下列情形的,不得裁减对应的劳动者:(一)依照企 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 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