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完成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2023-07-04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23年6期
本刊讯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4日至25日,陕西省顺利完成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
本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取全省10个样本县(区)(西安市莲湖区、灞桥区,宝鸡市陈仓区,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大荔县、富平县,延安市子长市,榆林市靖边县,安康市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开展德育、科学和劳动三个学科现场测试。5月26日,10个样本县(区)均按要求完成了测试数据上传、监测工具回邮、系统进度填报等工作,全省监测现场实施工作顺利完成。参加监测的样本校共有209所,参加测试学生5888名,参加网络问卷填答的校长209名、教师2400名。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測方案(2021年修订版)》规定,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每年监测3门学科,每3年为1个监测周期,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目为德育、科学和劳动学科,主要对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