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教育政策分析
2023-06-28刘云中吴安春何曼婷冯浩源
刘云中 吴安春 何曼婷 冯浩源
摘 要: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通过,新法实施已一年有余。作为指导我国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具有极高的法律价值,使得我国家庭教育开启了有法可依的新局面;同时,面对我国家庭教育长期缺乏指导、人口基数大等国情,《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新兴法律还需我们进一步解读与分析,并在基层实践中不断完善,以期提高该法的现实指导效率。
关键词:家庭教育促進法;家庭教育;政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13.061
家庭教育立法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素质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频发等现实因素影响,家庭教育立法的政策窗口被推开、政策关注度有所提高。劳凯声(2021)认为推进家庭教育立法,有利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优化配置家庭教育资源。
1 政策简介
1.1 出台背景
1.1.1 经济与人口
(1)经济因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增长是家庭教育立法成为政策议题的财力保障。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大国经济基础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部分社会问题,这也促使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开始关注和重视教育领域内出现的问题。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家庭教育立法一方面可以催生相关新兴产业;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未来人才。《家庭教育法》的施行,家庭教育的热度被迅速拉升,由此催生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早教培训师”等岗位变得热门抢手。同时,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系统的基础部分,在孩子的三观树立、生活习惯、性格养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少年是国家未来建设的重要人才储备力量。因此,要及早开始对青少年展开教育,家庭教育显得格外重要。
(2)人口因素。
作为人口大国,透彻分析人口形势是政策制定、法律出台的必经之路。余航(2019)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发现,2020年中国人口达到14.1亿,呈现出“老龄化、少子化、不婚化、城市群化、阶层固化”等特点。“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社会问题的出现与教育一定有着密切关系,我国人口新形势呼唤家庭教育立法。优良家风、和谐环境有利于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有助于形成正确的婚恋观和生育观。
1.1.2 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草案形成、提审修订、通过颁布的各环节,处处都体现出人民民主的特色。从人民生活中出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观察与提议,再到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关注民生、科学立法,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支撑和集体为先的政治文化的现实反映。
1.1.3 价值与意识形态
(1)中国特色家国情怀。“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作为社会网格中最小的组织,是对未成年展开教育的第一场所。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家作为第一个课堂,树立思想、道德、行为等方面的教育责任意识,夯实未成年人成为合格公民的基础。具体来说,家庭教育包括:“要求家长培养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国家认同感;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等”(李健,薛二勇,张志萍.2022)。打好家庭教育的扎实基础,是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第一步,也是促进家国关系更加紧密、更加协调的必要之举。
(2)意识形态教育补充。在我国,意识形态工作格外重要。加强爱国教育、道德引导,仅仅依靠学校教育是远远不够的。“易于接受、潜移默化、持续影响”这是家庭教育的特有优势。父母或说监护人,对于党和国家的评论及看法,会对孩子产生极大的影响,有时会从根本上改变孩子的家国情怀和意识形态。因此,在家庭环境中,意识形态的教育也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正确的指导。
1.2 主要内容
本法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是阐明立法目的与意义,即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从家庭、国家、社会三大教育主体出发,制定了针对性的指导要求和实施办法;最后赋予法律监督,对相关违法行为制定了批评、处分、刑事责任等不同等级的处罚标准。
1.3 实施意义
1.3.1 依法治教的重要补充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学校、家庭、社会是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影响因子。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依法治教不再局限于学校教育和教师岗位,使得家庭教育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时代,推动家庭教育走向科学、健康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以法促教也必将促进每一个家庭注重家风、家教,从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
1.3.2 三全育人的必要举措
《家庭教育促进法》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得以让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对打造重视、尊重、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起到了跨越式进步。家庭教育立法后的法律执行重在协同育人,推动“三全育人”。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家庭私事,要么出现关起门来教育,要么出现只生不养的失责问题(李健,薛二勇,张志萍.2022)。
1.3.3 双减政策的科学呼应
我国通过“双减”改革,凝聚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协同解决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影响尤其显著。“双减”政策的落地促使家庭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更多的陪伴与辅导,但是大部分家长并没有家庭教育的观念和经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给予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以明确切实的理论指导,有利于协助家长科学地开展家庭教育。
2 政策分析
2.1 政策过程
2.1.1 问题界定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离家出走、校园霸凌等新闻屡见不鲜,究其根本,家庭教育的缺失和过失是导致恶性后果的首要原因,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是必要举措。另一方面,应试教育使家庭教育出现边缘化甚至被取代的情况。为了坚守教育初心、回归育人本位,将家庭教育法制化势在必行。
2.1.2 政策议程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愈来愈被重视。一方面家庭教育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孟母三迁”“唐太宗诫子”等许多家庭教育佳话广为流传,逐渐形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家庭教育传统。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屡见不鲜,家庭教育开始被更多人所关注,已成为一个公共问题。党和国家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订《家庭教育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这表明家庭教育已由公众关注进入到政府议程。
2.1.3 政策形成
2021年1月27日《家庭教育法》(草案)形成,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8月20日《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到2021年10月19日,《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在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此可见,《家庭教育促进法》按照人大立法程序,通过起草、提案、审议、通过等程序,使得该项教育政策合法化。
2.1.4 政策实施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各地便依照该法开展相关指导、监管工作。现如今,北京等多地颁发了当地首份《家庭教育令》。同时,各地开展了丰富的普法工作,为家庭教育法制化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和受众普及。主要工作涉及三大层面,分别是家庭负责、国家支持、社会协调。
2.1.5 政策评价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实施意义、效果都需要经过落地实施,展开跟踪监管,积极听取和收集基层的反馈后加以认证。一项法律无法做到刚刚颁布就适应所有对象,也无法做到准确处理好每一项特定事件,这就需要各地在落实推行时要加大和相关各方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条例。当出现指导效果不佳时,需要及时提议,不断完善该法的相关条例。
2.2 行动者
2.2.1 政府内行动者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起草、修订、审议都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
(2)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是我国各项政策、法律的执行机关、官方执行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领导组织、管理监督和经费保障作用。“首先,管理庞大繁杂的家庭教育事务需要一个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的领导机构。其次,家庭教育事务的管理监督需要明确政府定位”(倪洪涛.2021)。政府参与管理和监督家庭教育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管理什么和如何管理。最后,家庭教育的各个环节与主体活动都需要经费支持,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
(3)教育部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对我国整体教育布局的科学补充,各级教育部门要承担起落实与协调的责任,重视家庭教育与传统各级各类教育的相互配合。一方面要积极落实上级的相关工作要求,领导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另一方面要持续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用好用实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全面发展。
2.2.2 非政府领域行动者
(1)共青团。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在服务青年、帮助青年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一方面,大多数青年的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另一方面,随着团的影响力扩大,现在许多在校学生大部分也都是共青团员。因此在指导和协助家庭教育中,各级共青团组织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2)妇联。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妇女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主体,在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中以及维护家庭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妇联需要建立高效便捷的沟通机制,帮助和指导妇女解决家庭问题,特别是家庭教育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融入多种创新内容,为切实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做充分准备。
(3)大众传媒。各大官媒需要担当时代重任,积极向民众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利用视频、推文等形式推广家庭教育有效方法。另一方面,积极听取网民的建议和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民意。对破坏《家庭教育促进法》、使用家暴等严重问题进行全面曝光。
3 总结陈述
3.1 实施效果
作为全国性的新生法律,其在基层的落实中会存在一定的阻碍,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及时的评估与完善。通过查找网络相关数据,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发布专门的评估报告。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的家庭教育传统、经验、意识都存在差异,还需建立符合本省本市的专门评估体系。新出台的法律政策需要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开展总结性评价,从而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能明确各方的责任。本文将从“政策评估过程”方面,为该法的评估提出初步设计。
(1)确定价值目标。《家庭教育促进法》主要目的是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强调立德树人。因此可以确定该法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养,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选择评价指标。德育(入队、入团、入党率)、智育(学业水平测试)、体育(体测成绩、常见运动参与人数)、美育(艺考人数、艺术展馆人次、艺术素质测评)、劳育(社会实践人次、劳动知识技能测评)、家庭访谈。
(3)选择或设计收集数据的工具。由国家统一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发放。要注意问卷内容需要具有针对性且篇幅不宜过长,以免给后续的问卷发放与收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还可以从学校、妇联、青协等官方机构获取专业数据报告以丰富评估的量化分析;最后仍要重视质性材料的利用,通过基层访谈家庭形成文本。
(4)收集数据。不仅要评估全国性的实施效果,各省市还需要根据地方特色形成更为详细的分析报告;同时还要根据现实的需要形成短期和长期的分析报告。因此需要按照时间、空间两个维度对数据进行分级回收。
(5)分析和总结数据。量化方面利用SPSS 26.0和Excel 2016等软件进行统计描述、方差分析、因子分析等数据处理;质性方面采用Nvivo12、ATLAS.ti等软件进行编码、词频统计、假设测试等文本处理。采用量化、质性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方法,有利于提高研究的丰富性、严谨性、科学性。
(6)撰写评价报告。邀请专业第三方进行报告的撰写,形成多份适用于不同主体的评价报告。一方面有利于保障評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另一方面分版本报告各有侧重,有利于不同主体参照报告对相关工作进行及时调整。
(7)依据评价建议作出反应。各相关利益主体需要认真研读、参照报告,完善自身相关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从而更好地服务我国家庭教育走向高质量发展。
3.2 亟待完善
宏观层面上,《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总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指导意义,但是缺乏针对性指导。同时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以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这些教育成果无法像学科知识培养一样能够较快得到数据性的反馈,监督和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中观层面上,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数众多,各省市的管理特色、教育氛围、生活习惯的不同,还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快制订地方的实施条例势在必行;微观层面上,要不断细化和精确地给予家庭指导,尽可能的落实每个家庭都有相对应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给予科学培训,同时也要调动家庭、家长的教育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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